1. 投標時以超低價擾亂價格該如何處理
沒辦法你沒有證據,而且所謂超低價也沒有權威機構可以認定啊,除非像版有些招標文件規定不得低權於最高限價百分之幾十,或者低於最高限價的百分之幾十需提供詳細報價依據由評標委員會判定是否合理,如果文件沒規定,是沒辦法界定的,您說圍標也一樣是拿不到證據的。
2. 如何應對招投標中的最低合理價中標
最低價合理中標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真的要應對,就拿出更好質量的施工方案和更高水平的建設質量,這樣你貴一點也是有底氣的!
3. 招標時 報的價格算錯了 低於成本 但是中標了 怎麼辦!如果不做保證金也退不了!該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專
第七十五條 中標供應商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采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並予以通報:
(一)中標後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
(二)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
(三)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不但保證金不能退,也許還會面臨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罰
4. 招標過程中投標報價低於市場價怎麼處理
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廢除其投標資格
5. 投標報價明顯低於成本價怎麼處理
你好同學,投標報價有一個方法叫「先虧後贏法」,就是可以以接近或低於成本內的價格投標,但不能太多,目的容就是為了中標,這適用於大型、有實力的企業或單位,不適合於中小型企業。如果明顯低於成本價,經過問詢而沒有合理解釋的話,可以作為廢標處理。謝謝。

6. 招標價格低於控制價但明顯高於市場價 可以廢標嗎,不能的話怎樣處理
只要低於招標控制價的報價均有效,不得否決其報價。建議在招標時內設置標底,評標時可作為參考容報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平衡報價、是否惡意抬高或降低報價的依據。另外招標控制價編制時應在不突破概算的前提下參考市場價格編制,這樣能有效控制投資。你所描述的這種情況不能廢標,如果其經評審後報價最低或得分最高,應推薦其為中標候選人。
7. 設備投標報價比控制價低怎麼控制設備質量
設備投標報價比控制價低怎麼控制設備質量?
設備投標報價比控制價低,要控制設備質量,就要表明設備質量,安要求驗收設備。合格收,不合格退回。
8. 招標文件發出後,投標單位對招標控制價提出質疑,說是太低,招標公司應如何處理
聯合工程、預算部門確認控制價是否過低,合理的話就直接答復投標人,控制價不低,是他自己計算有問題。
9. 投標報價低於成本價怎麼辦
最高限價低於成本?
中標通知書都發給你們了的話就只有去函申請放棄中標了
10. 招標時攔標價低於成本價該如何處理
攔標價指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向投標人公示的工程項目總價格的最高限制標准,是招標人期望的價格,要求投標人投標報價不能超過它,否則為廢標。標底價是招標人預計的價格,它的編制依據是地方的消耗量定額、網刊的信息價格和地方規定的取費標准及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
目前,除個別省市外,攔標價的使用尚未得到法律或法規的有效支持,但亦無法律或法規的反對。攔標價本身沒有什麼問題,關鍵看其在招標過程中起什麼作用,擔當什麼角色,是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還是起著標底的作用。起著標底作用的攔標價必須和標底一樣,開標前必須保密,否則就會違法。沒有標底作用的攔標價僅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必須按照招標投標相關辦法規定的時間公示,否則會違法。
擔當上限的攔標價(或動態上限攔標價)可以得到「七部委」頒布的「三十號令」第六十四條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的支持,在河北省也得到地方法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第三十條的支持;擔當下限的攔標價(或動態下限攔標價)正如下限一樣沒有法律支持。盡管在招標文件中可以設置低於某報價視為低於成本價廢標的條款,但低於成本價的認定權在評委而不是業主,而成本本身又是個性成本而不是社會平均成本,因而筆者不支持設置下限攔標價。業主如要設立,可參照雲南省的做法設置非廢標下限攔標價,或者對不認可的低報價乾脆把許可權交給評委,以低於成本,重點質疑考慮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