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幾噸以上的起重設備屬於特種設備
3噸,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㈡ 通用門式起重機幾噸以上屬於特種設備
3噸及以上要辦理使用登記
㈢ 特種設備定義和范圍
法律分析: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二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㈣ 多少噸電動葫蘆、行車屬於特種設備
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版規定為額定起權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㈤ 幾噸以上吊機不屬於特種設備
起重0.5頓及以下,起高2米及以下屬於普通工業設備不用特種設備證件,超過此限就屬於特種設備。但是原屬於Q8證的隨車吊不在此列,隨車吊2015年起已經是普通工業設備。
㈥ 2T的行車是否屬於特種至設備
2噸的行車是特種設備。
根據特種設備中關於起重機械的定義如下,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1t,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㈦ 多少噸電動葫蘆、行車屬於特種設備
只要是起重設備就是特種設備,只是3噸以下的不用檢驗
㈧ 起重機額定起重量2噸,起升高度9米是特種設備嗎
起重機本身就是特種設備與它的起重重量無關。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