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電所賠償居民家電損壞的標準是什麼
只負責維修處理,沒有賠償標准。國家的企業,在制定相關條款時都是向企業傾斜的,得保護企業。供電故障造成居民用電設備燒壞的只給維修,不賠償的。
2. 因電力公司 造成的電器損壞問題應該如何賠償
我這邊也出現這種問題,電業局會派人下來修的
3. 電力損壞生產設備怎麼賠償
這個得需要問專業的技術人員,這里可能沒有專業的人幫您解決問題。
或者是您得把您的問題描述的更清楚,加個圖片什麼的。
祝您吉祥如意,生活愉快。
4. 因用電客戶自身原因引起電力系統故障,導致電網設備損壞,如何賠償和處罰
因用電客戶自身原因引起電力系統故障造成配電線路掉閘,經檢查未造成回線路設備損壞的答,用戶需要對自身設備進行安全檢查,並經電力安全檢查確認後,賠償因掉閘時段該條線路因掉閘而損失的電量,造成電網設備損壞的折價賠償,並同時追加線路全部電量
5. 因電力設施導致家電損壞應如何賠償
你有兩個選擇,一是基於合同,追究電力公司的違約責任;二是基於侵權內,追究侵權人的侵權責任。容這兩種方式差別很大。基於合同,你的訴訟負擔被大大減輕,因為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只要有違約情況,不問對方是否有錯誤,都要承擔違約責任,而根據你的描述,很顯然是電力公司違約了,故應由電力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你不必擔心與電力公司是否形成合同關系的問題,事實上你與電力公司是有合同關系的,原因很難有幾句話解釋清楚,就不解釋了。基於合同你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所以,相對侵權,可以主張的賠償數額可能會有所減少。基於侵權,你的訴訟負擔很重,主要原因在於,你要證明電力設施是如何導致家電損壞的,責任在於誰,是否有過錯等等情況,巨大的舉證責任會給你帶來巨大困難,提醒你電力設施導致家電損壞,侵權責任人不一定是電力公司,比如盜竊電力設備的人可能是責任人,侵權訴訟困難大,但你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故得到的賠償也會增多。結合自己的情況,理性選擇吧!
6. 你們供電所導致了工廠用電設施損壞,你們供電所是如何認定賠償責任范圍
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規定;除居民家電設備內外,其他設備損壞賠償責任容劃分:
1、屬於供電企業賠償責任范圍:
(1)電力企業違反供用電合同,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電力企業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因電力運行事故給用戶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電力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不屬於供電企業賠償責任范圍:
(1)不可抗力;
(2)用戶自身的過錯。
(3)因用戶或者第三人的過錯給電力企業或者其他用戶造成損害的,該用戶或者第三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它疑問,請致電24小時供電服務熱線95598咨詢。
7. 電力損壞生產設備賠償嗎
只要是電力公司的原因,導致損壞生產設備的,電力公司就必須賠回償。
這是合同法明確規答定的。
《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安全供電義務及責任】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供電人未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條 【中斷供電的通知義務】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一條 【不可抗力斷電的搶修義務】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斷電,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搶修。未及時搶修,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8. 如果供電方忽然斷電而沒有通知業主而導致設備損壞供電方是否會賠償
根據《電力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內造成損失容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電力企業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一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條因電力運行事故給用戶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電力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電力運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電力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用戶自身的過錯。
因用戶或者第三人的過錯給電力企業或者其他用戶造成損害的,該用戶或者第三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據此,如果不是不抗力或者用戶自身的過錯,供電方忽然停電而導致設備損壞的,供電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 供電局對我們家用電器造成損壞的賠償標准有什麼
(1)針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可以按原購貨發票價內,供電企業全額容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
(2)使用年限已超過「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
註:使用時間以購貨發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賠償標准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來源:《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第7號
適用范圍:全省
10. 電力原因造成電器損壞該如何賠償
你有兩個選擇,一是基於合同,追究電力公司的違約責任;二是基於侵權,追究侵權人的專侵屬權責任。
這兩種方式差別很大。
基於合同,你的訴訟負擔被大大減輕,因為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只要有違約情況,不問對方是否有錯誤,都要承擔違約責任,而根據你的描述,很顯然是電力公司違約了,故應由電力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你不必擔心與電力公司是否形成合同關系的問題,事實上你與電力公司是有合同關系的,原因很難有幾句話解釋清楚,就不解釋了。基於合同你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所以,相對侵權,可以主張的賠償數額可能會有所減少。
基於侵權,你的訴訟負擔很重,主要原因在於,你要證明電力設施是如何導致家電損壞的,責任在於誰,是否有過錯等等情況,巨大的舉證責任會給你帶來巨大困難,提醒你電力設施導致家電損壞,侵權責任人不一定是電力公司,比如盜竊電力設備的人可能是責任人,侵權訴訟困難大,但你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故得到的賠償也會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