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氣安全隱患有哪些
不按照規范接線,會造成電路不通,短路等故障,會造成觸電、火災等事故。
2. 電氣設備有哪些隱患事故
1、配電房未設置警示標志
隱患危害:易導致非配電室管理人員誤入,引起人身傷害等意外事故的發生。
2、開關櫃操作地面未鋪設絕緣膠墊
隱患危害:易導致操作、維修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地從而發生觸電事故。
3、配電室出入口無擋板
隱患危害:配電房出入口應設置不高於400mm的擋板。當遭遇內澇情況時,擋板能夠很好的防止水流進入配電房。同時,擋板也能很好的隔絕老鼠等小動物的進入,避免動物啃咬造成的漏電和短路事故。
4、配電房門開啟方向錯誤,且材質不符合
隱患危害:當配電房發生較大安全事故時,向內開啟的門將為人員的逃生增加阻礙,材質不達標則會在人員逃生過程中增加觸電風險。
5、絕緣墊積灰
隱患危害:絕緣墊有大量灰塵或者有破損,同樣會導致操作人員接地,引發觸電事故。
專注配電房維護20年,白雲機安。
3. 配電設備人身傷害安全隱患類型有哪些
一、作業類隱患
1、隨意移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移作他用;
2、非電工私接電源或拆裝電氣設備;
3、閘刀式電源開關帶負荷拉閘,造成閘刀受損;
4、將電源線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5、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或建築電動機械未經漏電保護器;
6、潛水泵在工作時,在潛水泵排水的坑、池內工作或在周圍進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7、使用金屬絲代替熔絲或使用沒有達到規范要求的熔絲;
8、流動電源箱盤至固定配電盤之間的電源線長度大於40米;
9、在金屬容器內或井坑內工作時,金屬容器沒有可靠接地,或將行燈變壓器帶入金屬容器內或井坑內;
10、在電源盤、電纜周圍2米范圍內進行焊、割等高溫作業;
11、電焊機二次接線頭銅芯裸露,未包紮絕緣;
12、酒後登高作業;
13、高處作業時隨手拋擲工器具及材料等物品;
14、高處作業時工器具不系保險繩,無防墜落的措施;
15、高處作業時,工作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空面或孔洞附近;
16、高處作業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時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墜物;
17、搭建腳手架無驗收牌,無定期檢驗簽名;
18、在高處平台、孔洞邊緣、安全網內休息或倚坐欄桿;
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區;
20、上下爬梯或特殊腳手架時,未仔細檢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爬;
21、不按規程規定拆除腳手架,拆除時上下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述設施後不設明顯警告標志,未及時恢復;
23、使用不規范的梯子或損壞嚴重的梯子,或梯腳無防滑措施;
24、兩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兩檔上;
25、站在石棉瓦、油氈、葦席等輕型簡易結構的屋面上工作;
26、憑借欄桿、腳手架、瓷件起吊重物;
27、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機;
28、非起重人員指揮起吊及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9、吊物捆紮、吊裝方法不當,在吊物上堆放、懸掛零星物件;
30、起吊超過額定負荷的物件且無措施;
31、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32、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作業;
33、起吊時歪拉、斜吊;(微信號:hse123_com)
34、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懸浮物時起吊;
35、無安全措施起吊氧氣、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36、帶稜角、刃口的物件為包、墊起吊;
37、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38、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未拴以牢固的溜繩;
39、起吊鋼板、管子、毛竹、鋼材等較長易滑構件時採用兜吊的方式;
40、起重機工作完畢後,未及時摘除吊鉤上的鋼絲繩並將吊鉤升起,或未切斷電源;
41、跨越或手扶在運行的卷揚機及設備鋼絲繩上;
42、將雙鏈條葫蘆拆成單鏈條使用;
43、操作鏈條、電動葫蘆時,站在葫蘆正下方;
44、無證操作、駕駛各種機動車輛;
45、廠內機動車輛行駛時違章帶人;
46、施工機械、機動車輛超銘牌使用;
47、現場車輛運輸裝運設備不封車;
48、轉動機械的操作人員在工作時戴手套作業;
49、使用砂輪機、車、鉗、鑽等切割機械不戴防護眼鏡;
50、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攔內,戴手套或用布、棉紗對轉動部位進行清掃或檢查維修等;
51、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的防護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觸摸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
52、使用卷板機卷板時,板上站人;
53、工作電梯運行時電梯門或層間門關閉不嚴;
54、敲打電梯層間聯絡的電信器材或強制解鎖運行;
55、電梯超載運行或貨用電梯人貨混載;
56、進入易燃、易爆區的機動車輛排氣管未加設防火罩;
57、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區域攜帶火種、吸煙、動用明火、穿帶鐵釘的鞋;
58、不及時關閉氧氣、乙炔閥門就離開工作場所;
59、乙炔、氧氣管混用,氧氣、乙炔瓶混放在一起;
60、高處電、火焊作業,對下方的設備不採用防火隔離措施;
61、隨意損壞消防器材或移作他用;
62、隨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63、壓力容器、鍋爐水壓試驗升壓過程中,在承壓部件上作業;
64、工作現場用明火取暖;
65、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採取措施對盛過油的容器施焊;
6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物,工作結束後未檢查清理遺留物,留下火種;
67、打錘時戴手套或揮動方向正對人;
68、高處清理垃圾時拋擲或堵塞通道;
69、掉在安全網或防護棚內的雜物,在收工前未及時清理;
70、未經有關部門同意,在廠房內任意打孔。
二、裝置類隱患
1、配電盤、電源箱非防雨型臨時開關箱等配電設施無可靠的防雨設施;
2、電焊機、卷揚機等小型工作機械無可靠的防雨措施;
3、在電纜溝、隧道、夾層、鍋爐煙道內工作不使用安全電壓行燈照明或行燈電壓超過36伏
4、在金屬容器內、管道內、潮濕的地方使用的行燈電壓大於12伏;
5、使用220伏及以上電源作照明電源,無可靠安全措施;
6、在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外圍設專人監護;
7、焊把或電焊機二次接線絕緣不良,有破損;
8、電焊機外殼無接地保護;
9、電火焊線、電源線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亂,過通道無保護措施;
10、現場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或導電部分裸露,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工具未按規定定期試驗;
11、一個電氣開關控制兩台及以上電動設備;
12、流動電源箱無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失靈;
13、現場使用不規范的流動電源箱、開關、電源板;
14、電動工具、電動機械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准;
15、腳手架搭設後未經使用部門驗收合格並掛牌後就投入使用;
16、腳手板未按標准敷設或有探頭板未綁扎牢固;
17、腳手板有蟲蝕、斷裂現象或強度不夠,質量不能滿足高空作業要求;
18、高處作業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處未裝設防護欄桿或未設防護立網;
19、高處危險作業下方未搭設牢靠的安全網;
20、防護隔離層、安全網搭設不牢固、不可靠;
21、工作現場、高處作業區域的孔洞上無牢固蓋板或圍欄;
22、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或圍欄,夜間無警告紅燈;
23、夜間高處作業或爐膛內作業照明不足;
24、高處交叉作業、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四周無安全警戒線;
25、腳手架上堆物超過其承載能力;
26、高處作業臨邊未設防護欄桿和擋腳板;
27、安全設施損壞或有缺陷未及時組織維修,或工作完畢後不及時回收;
28、在有粉塵或有毒有害氣體的室內或容器內工作,未設防塵或通風裝置;
29、易燃易爆區域使用普通電器設備;
30、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消防器材配備不齊,不符合消防規程要求,無警示標志;
31、現場消防通道不暢通、消防器材不能定期檢查;
32、消防水壓力不足,為按規定設置消防水管及水龍頭;
33、焊接作業使用不防火型擋風帆布;
34、起重設備制動、信號裝置、顯示裝置及保護裝置失靈或有缺陷;
35、使用不合格的吊裝工器具、或未按規程要求對起重設備定期檢驗;
36、吊掛的重物長時間不放到地面上,未將葫蘆手拉鏈條拴在起重鏈上,並在重物上加保險繩;
37、機械轉動、帶電部分無防護罩;
38、建築材料不按規定卸車、存放,施工場地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9、拆除的木料、腳手架、鋼模板、架桿等未及時運走,堆放雜物;
40、現場材料、構件、設備堆放雜亂,未分類擺放。
三、管理類隱患
1、發布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命令,違章指揮工作;
2、無視安監部門的整改通知要求,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對工人發現的裝置性違章和技術人員擬定的反裝置性違章不聞不問,不組織消除;
4、不認真吸取教訓,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5、規程和規章制度不放在現場,或不健全;
6、招用未經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外包隊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外包隊伍;
7、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行現場工作;(微信號:hse123_com)
8、安排不具備特種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
9、違反職業禁忌症的有關規定,安排不符合身體健康要求的人員上崗;
10、不顧職工身體實際狀況,強令工人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11、違章指揮,默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作業、在沒有可靠的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狀態下工作;
12、班組長(工作負責人)班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無交底記錄;
13、重大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及帶電等危險性作業項目,無組織、技術措施和作業指導書,未指定監護人或在易燃、易爆區周圍動火未填寫動火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就組織工作;
14、工作項目無安全措施或未交底,工作負責人就組織工作;
15、經批準的作業指導書或安全措施有錯誤或缺陷,審批者負主要責任,編寫者負直接責任;
16、工作負責人、審批者不按安全工作規程要求填寫和簽發工作票、操作票;
17、工作負責人擅自更改經批準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危險點分析卡和作業指導書;
18、安排工作方法、程序不當,以致工作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如領導安排在金屬容器內同時進行電焊、火焊或氣割工作;
19、安排或默許六級以上惡劣天氣時進行高空露天作業,或在霜凍、雷雨天氣條件下進行高空作業,無防滑、防跌措施;
20、安排或默許工作地點風力達到五級時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或風力達到六級以上時,或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天氣,或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見指揮信號時進行起吊作業;
21、安排或默許不具備相關安全知識、不會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員在易燃、易爆區工作;
22、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護人,未採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23、各工作單位領導沒有及時組織對劃分的文明工作區域進行清理。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設施);
24、默許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運行;
25、決定讓設備帶病運行或超出力運行;
26、發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後不及時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並主持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不進行全員受教育工作;
27、進行違章處罰時,礙於情面或指使有關人員降低處罰標准或免於處罰;
28、不充分支持安監部門履行職責;
29、對作業性違章、裝置性違章、指揮性違章和制度性違章未發現、不制止、不糾正或不進行處罰和教育。
四、「兩票三制」類隱患
1、設備檢修前,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同時到檢修現場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已正確完善執行;
2、工作票、操作票上無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或工作成員未在危險點預控措施上簽字認可就開工或操作;
3、辦理工作票代簽名或無票作業;
4、在填寫操作票時塗改,電氣設備不按規定使用雙重名稱;
5、現場工作時,工作票不隨身攜帶;
6、在生產設備上進行填盤根、換表計等簡易工作時,不辦理工作票;
7、工作中更換工作負責人不辦理變更手續;
8、轉動設備檢修結束後,工作票未收回就送電試轉;
9、檢修工作期限超限,不及時辦理延期手續;工作結束後不及時進行工作票終結;
10、電氣幾個操作項目合填在一張操作票上,不分別填寫;
11、擅自擴大工作票上的工作內容;
12、進場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未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就開工;
13、工作人員工作前不了解、不檢查安全措施就工作;
14、操作前不認真看清操作票是否已發令及所屬人員都已簽名;
15、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項操作打「√」;
16、同時持兩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7、工作班成員與工作票成員不符合,工作成員不了解工作內容;
18、檢修工作中工作負責人離開工作現場,不指定臨時代理人;
19、未查明工作票是否收回及是否具備送電條件即送電,停送電不使用停送電聯系單;
20、在帶電設備外殼上工作,未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21、操作時不唱票、復誦、復誦不嚴肅,聲音微弱,雙方聽不清;
22、檢修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同時到檢修現場檢查;
23、操作監護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監護人不監護,與操作人員一起操作,或離崗從事其他活動;
24、操作前不核對操作位置、編號,不核對模擬圖;
25、操作前准備工作未做好,不帶鑰匙、工具等,不檢查驗電筆、搖表是否完好;
26、操作前不核對設備名稱和編號;
27、運行班長對夜間許可進行的搶修工作事項,不進行詳細記錄;
28、交接班不認真、交接不清楚;
29、崗位交接班制度不嚴,不堅持開交接班會,不在崗位上進行交接;
30、未按照交接班程序,交班者先簽名或未到正點以及接班人未簽名就交班;
31、不按規定進行設備系統、運行工況檢查就交班;
32、值班記錄本記錄馬虎、不全,字跡不清,亂勾亂劃;
33、巡迴檢查不準時,檢查不到位,不按規定的路線巡檢,不隨身攜帶檢查工具等;
34、設備不按規定的時間進行設備定期輪換;
35、制粉系統不進行定期抽粉和執行粉倉降粉工作;
36、值班監盤不認真,表計變化發現不及時,抄表弄虛作假;
37、值班人員不請示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8、熱力系統重大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監護不到位或降低監護等級;
39、擅自移動安全設施或變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進行工作。
五、觸電及機械傷害類隱患
1、轉接地線前不驗電或驗電時間不充分;
2、工作結束後,漏拆自行加裝的接地線等,安全措施未恢復至開工前狀況;
3、裝拆接地線順序顛倒;
4、電機試轉外殼未接地;電動工具無接地線;
5、漏掛、錯掛、未掛警告牌及標示牌;
6、高壓試驗時,帶電設備周圍及通道未設圍欄標志;
7、接電源線時,將電源線直接掛在閘刀的熔絲上;用銅絲代替熔絲;
8、亂拉、亂接低壓線路,使用不合格的電線、電纜。
9、使用外殼破損(或無蓋)的電源閘刀,不使用電源插頭,直接將導線插入插座;
10、非電氣人員擅自接電源線;
11、使用電鑽、磨光機等電動工具不帶絕緣手套;
12、使用電動工具遇臨時停電後不及時切斷電源;
13、檢修工作結束後,電動工具或行燈電源不切斷電源就收電源線;
14、使用超周期或絕緣不合格的電氣工具進行工作;
15、在儀表保護電源迴路上接電爐等負荷;
16、電氣操作時不使用絕緣工具;
17、不經許可任意解除閉鎖裝置;
18、單人留在開關室、升壓站等處進行工作;
19、巡檢人員動手摸開關執行機構或移動遮攔跨越安全距離;
20、低壓帶電作業不設專人監護;(微信號:hse123_com)
21、使用鉗型電流表測電流時未帶絕緣手套;
22、用毛刷清掃電氣端子和開關時不用絕緣膠帶包裹毛刷金屬部分;
23、在汽包等金屬容器內工作未按規定使用行燈;
24、認為設備負載不大,直接拉合刀閘,不用開關操作;
25、盲目在自以為停運已久的設備上工作;
26、在油區未停電的設備上工作;
27、在控制迴路上工作,不帶圖紙,不核對現場接線端子編號,憑經驗工作;
28、用濕手觸摸電燈開關及其他電氣設備,用濕布擦拭帶電低壓設備及電燈炮;
29、拿長毛竹、梯子等長物進入高壓室、升壓站無人監護;
30、在帶電設備周圍用鋼捲尺、皮尺進行測量工作;
31、沒有查清電纜是否帶有電壓就盲目割鋸;
32、開溝、挖土前不清楚地下有無電纜、管道,擅自開挖;
33、開啟電焊機時,一手搭在電焊機上,另一手推合開關;
34、進行電焊工作時,焊機外殼不接地,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
35、電焊線敷設在卷揚機鋼絲繩上面或下面;
36、在照明迴路上接電焊機或其他電源;
37、專用盤內用鋼絲鉗取熔絲;
38、雷雨天氣巡視室外高壓設備不穿絕緣靴;
39、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或遮攔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攔內;
40、對裸露的齒輪、鏈條、皮帶、軸頭等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其他工作;
41、從事機械加工時戴手套工作;
42、使用無防護罩的砂輪,用砂輪研磨時不戴護目眼鏡,或在砂輪的側面研磨工件;
43、戴手套或把抹布纏在手上清拭運轉機器的固定部分;
44、使用鑽床時。用手直接抓住工件打孔;
45、切削工件時對面有人;
46、鉗工台前面未設置防護鐵絲網;
47、女工作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工作,未將長發盤在工作帽內;
48、為圖省事,抄近路,跨越機械設備的轉動部分;
49、轉動設備的靠背輪等處未加裝防護罩或防護罩未固定牢固就啟動;
50、啟動運輸皮帶前沒有聯系,也為啟動警告鈴就啟動;
51、在輸煤皮帶上站立行走或跨越皮帶;
52、在轉動的輸煤皮帶架上清理積煤;
53、安裝管道法蘭進行對接時,直接用手去測試螺栓孔的位置;
54、人在磨煤機內更換大瓦時盤動大罐;
55、進入磨煤機進口清理堵煤時不壓回粉管,不斷開電源,不設監護人;
56、鏟車超負荷運載,鏟車鏟工件時人站在叉架上;
57、不是專業起重人員擅其起吊重物操作;
58、在設備管道上,掛吊具起吊重物;
59、未經生產技術部門審核許可就在樓板或構架上打孔;
60、戴手套輪大錘,不注意周圍是否有人。
六、高處作業類隱患
1、在2米以上高度工作不系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不檢查,使用中不按規定佩帶;
3、安全帶、安全繩未按規定進行靜拉力試驗;
4、使用安全帶時掛鉤掛在不牢固的構件上,或未按規定高掛低用;
5、用不合格的鋼絲繩、麻繩起吊重物;
6、戴安全帽時沒有按規定系好繩帶;
7、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確使用梯子,梯子與地面的傾角過大或過小;將梯子放置在不穩固的支撐物上登高作業,或人站在梯子上工作時移動梯子,梯子底腳未採取防滑措施;
8、在梯子上使用電動工具,沒有做好防止觸電墜落的安全措施;
9、站在梯子上工作無人監護或沒有扶好梯子;
10、在1.5米以上且沒有裝設欄桿的平台或腳手架上不系安全帶進行工作;
11、搭設腳手架時,腳手架及踏板綁扎不牢固,腳手板敷設虛懸,厚度不合規格,兩頭沒有進行綁扎固定;
12、腳手架上未掛搭建和驗收牌,未定期進行檢查確認;
13、對開啟的電纜孔洞、地溝蓋板等不設安全警示標志;
14、在屋頂、桿、吊橋及其他危險邊緣進行高處作業時,臨空的工作面不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
15、樓梯、平台、欄桿、蓋板檢修中拆除後,未及時恢復;
16、在玻璃鋼瓦、木板頂、油毛氈、石棉瓦等處上部工作,未採取防止踏空墜落的安全措施;
17、酒後進行登高作業;
18、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等不適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從事高處作業;
19、監護人不到現場擅自進行高處作業;
20、起吊物上面站人,起吊重物無人監護指揮;
21、人員從懸吊重物下面行走或停留;
22、人員高處作業轉移時不系安全帶。
七、交通運輸類隱患
1、出車前不做車況檢查或車況有問題沒有處理好就行車;
2、貨物沒有綁扎牢固,駕駛人員不檢查就擅自開車;
3、車輛起步快,轉彎下坡快或空檔溜車;
4、駕駛人開車途中與人閑聊;(微信號:hse123_com)
5、交會車時不減速或同向行駛車距不夠;
6、廠內機動車輛超速行駛或載人、駛出廠區;
7、道路結冰或下大雪時未裝防滑鏈開車;
8、不嚴格執行「三檢查」(出車前、途中和收車後檢查)制度。
八、消防及環保類隱患
1、氧氣瓶、乙炔瓶同車搬運,使用中間距小於8米;露天存放無遮蓋並暴曬;
2、使用減壓閥失靈的氧氣、乙炔壓力表,或不檢查是否漏氣;
3、不辦理動火工作手續,在易燃、易爆區與范圍內工作;
4、電焊作業時,火星落在易燃物上,未檢查;
5、油箱內存油未完全放盡,油系統亦未隔絕,防火防爆措施不完善即進行電焊;
6、進入油庫區等重點防火部位,不交出火種擅自進入;
7、易燃易爆物品不按指定地點存放;
8、未經許可在現場清掃擦拭設備;
9、將煤油、汽油、汽輪機油、潤滑油等倒入地溝內;
10、高溫管道保溫層粘有油漬,不及時更換處理;
11、煤粉著火時用壓力水澆注著火的煤粉;
12、電氣設備著火時,不拉開電源就滅火;
13、化學烘箱內烘烤食物;
14、擅自使用電爐子;(微信號:hse123_com)
15、消防器材不經允許私自使用,使用後不放回原處;
16、現場清掃擅自動用消防栓、水龍帶;
17、發生火情動用滅火器材不匯報、不記錄;
18、用過的破布、棉紗隨處亂扔;
19、影響環保的重大操作不向環保管理部門報告。
九、設備及PPE類隱患
1、起重作業人員,不事先對設備及周圍環境進行檢查就作業;
2、啟動電機時,不注意觀察電流變化情況和轉動方向;
3、啟動電機的間隔時間和次數不按有關規定執行;
4、啟動6kv以上電動機不與電氣值班人員聯系;
5、穿釘子鞋及未穿專用工作服進入發電機膛內工作;
6、使用台鉗時用錘打緊固;
7、裝配工件時不用銅棒而用榔頭直接打擊工件;
8、磨煤機停運時,系統內存粉未抽盡就停磨;
9、磨煤機進口有積煤,採用加大負壓的方法抽積煤;
10、高處作業不使用工具袋、上下拋擲工具,向下拋雜物,物件存放不當墜落;
11、卷揚機工作現場未設警告標志,人員隨意通行,卷揚機運行時調整滾筒上的鋼絲繩;
12、起吊重物時,周圍未設置圍欄或警告標志;
13、在起吊物下伸頭、伸手、查看、清洗擦拭吊件;
14、手拉葫蘆超負荷使用,下吊鉤倒扣在起重鏈條上;
15、起吊工件時手放在鋼絲繩上;
16、在容易絆倒的場所不設警示牌;
17、進行土建施工和地面打洞時,不設置圍欄,不掛警告牌,晚間不掛紅燈;(微信號:hse123_com)
18、在容器內工作,容器外不設監護人;
19、汽水系統未隔離,帶壓緊法蘭螺栓、螺母;
20、爐膛吹灰時,打開檢查孔,觀察鍋爐燃燒情況;
21、進入粉倉,不做小動物實驗,也無其他防範措施;
22、在給粉機電動機未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掏粉;
23、沖洗水位計,人站在水位計的正對面;
24、檢修人員消除燃燒器漏粉等缺陷,不聯系司爐;
25、不停強力風扇電源移動電扇;
26、化學試管加熱時把管口對准自己或別人;
27、在運行中的防爆門、看火孔、汽包、水位計旁長時間停留;
28、卸酸、鹼時不帶防護眼鏡、口罩、手套、不穿膠靴。
4. 電氣設備的安全風險有哪些
電氣設備的安全風險:主要是電氣火災、人身觸電、機械碰傷等。
5. 用電安全隱患有哪些
不同場景用電安全隱患不一樣,以辦公室的用電安全為例說明,相關隱患如下:
1、悄數困辦公室電器多用插板供電,插用電器過多,易引起插板用電超載發熱失火。
2、很多辦公人員習慣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牆體插座,閑置其他牆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不測。
3、碎紙機、封口機等辦公常用的體積較小電器,散熱性差,不使用時沒有及時拔離電源,易導致發熱,引起火災。
4、長時間離開座位時,沒有關閉電腦或者設置自動「休眠」來降低電腦功耗,易產生火災隱患。
5、下班時沒有隨手切斷室內電源,比如飲水機、電風扇、空調等電源插頭,易造成無人的時候火啟念災的蔓延。
用電安全隱患措施
1、對建築物和電工設備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例如電工設備的接地、保護接零;帶電導體的遮攔、掛安全色標等。
2、對工作人員的防護措施。例如在不停電情況下進行工作時,須使用安全工具,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和保證人體不觸電的安全電壓。
3、對高壓電設備及附近的工作人員採取畢搏的保護措施。例如採用接地、屏蔽等措施,防止靜電感應和高壓電場對人體的影響。
4、對生產中的各種設備產生的靜電的防護措施(見靜電防護)。
6. 電氣設備火災隱患的因素有哪些
電氣設備火災隱患因素如下:
1、電氣線纜老化、有漏電現象。
2、電氣設備老回化出現電弧、電火花答現象。
3、電氣設備供電裝置老化,出現短路、釋放高熱、引起高溫。
4、電氣設備中的電熱器具、熾熱表面溫度積聚。
5、電氣設備遭受雷電或靜電積聚導致的火災。
5、電氣設備老化,超負荷運轉,導線過負荷工作,高溫積聚。
6、電氣設備接頭、介面連接處接觸電阻過大,積聚熱量。
預防電氣火災:
1、定期或不定期對線路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設計安裝電氣設備時,導線或線纜的絕緣強度不應低於額定電壓。
3、工程施工過程中要避免劃傷、損壞線纜。
4、接頭介面處要使用絕緣膠布纏好,不能存在虛接。
5、定時檢測保險絲、熔斷器。
6、電氣設備接點要定期檢測,附近不能堆放易燃物。
7、使用電氣設備要有人值守。
7. 家居用電安全隱患有哪些
家居用電安全隱患有哪些一、線路負荷超過設計負荷
家裡電氣裝修完成後,每個線路所能接用的電氣負荷已確定,當線路所接電器超過設計負載,導線發熱量增加、溫度升高,達到一定溫度就會引起線路燃燒伍數,引起火災。
二、錯誤使用電器引起火災
特別對於大功率電器,電取暖器、電熱毯、電烘乾機、電熱水壺等,因使用不當引發火災。如電取暖器上覆蓋衣物、電熱毯存放時折疊次數過多、電烘乾機使用時間過長、電熱水壺干燒等。
三、電氣線路老化
電氣線路都有合理的使用壽命,有些家庭用電系統長期運行,使用年限長達二三十年。長時間使用電氣線路易老化,絕緣層老化後會造成電路短路,進而造成線路火災。
四、缺乏安全意識引發觸電
如手未擦乾解除用電告缺設備插頭導致觸電,家襪橘辯用電器在電源接通情況下進行移動家,長時間不用家用電器不拔電源插頭等。
五、電氣設備故障引發火災
很多家庭家用電器使用時間較長,如電冰箱、空調、熱水器。建議按照家用電器銘牌上的建議,超過使用周期年限的電器,應及時更換,以免引發觸電或火災事故。
8. 生活中最常見的電氣安全隱患有哪些
生活中,最不起眼的安全隱患就在我們每天都接觸到的離不開的生活中:電和氣。
首先是電氣火災
據統計:2020年全國火災數據中,因違反電氣安裝使用規定引發的火災8.5萬起,占總火災數的33.6%,相當於每天都有232起電氣火災發生。過載、短路、裂鍵歷漏電、電弧導致溫度過熱等故障占電氣火災起火原因的近90%。單單是由短路引起的火災就占電氣火災總數的約50%,具體到起火位置,電氣線路引起的火災又佔比超50%。
究其原因,簡單來說,電流通過導線是要產生熱量的,而且熱量隨電流增大呈幾何倍數增大,一旦發熱量過大導致線路或設備高溫,就會引起自燃或引燃導致火災發生。具體來說,構成電氣系統的各環節:電氣線路、用電設備、供配電設備等,只要是有電流通過,都有可能引發電氣火災。
其次是觸電隱患
觸電對人體的損害主要包亮雹括電擊和電傷兩種,會導致輕微的肌肉收縮、組織損傷、呼吸麻痹、心房震顫甚至死亡,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每年因觸電造成死亡人數均超過8000人。有一些觸電現象在電氣場景中非常常見,比如電氣設備陳舊、受潮,接頭裸露會造成絕緣失效,又比如布線雜亂無章也會增加觸電風險。在我國,高、低壓電力系統中的觸電死亡人數,低壓佔80%以上。但觸電並非防不勝防,防觸電,需多管齊下,絕緣保護通過提升電氣系統「應激能力」,為人們築起了一道抵禦觸電傷害的防線,安全的運維環境以及「健康」的電氣系統運行狀態,也可及時阻斷危險的進一步擴散。施耐德電氣開發了一系列軟硬體解決方案,從消除隱患、物理阻隔、遠程運維三大方面,針對漏電故障進行提前監測並對用電場所進行實時保護,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
三是電氣燃爆
電氣燃爆通常與配電系統及設備有關,如系統短路、超負荷、接觸電阻過大,或電氣設備本身問題、設備附近可燃物著火,以及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存在的環境中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等。超半數發生於工作場所的電氣燃爆是由電弧閃光導致的。電弧是空氣電離放電的一種形式,一般持續時間少於1秒,電弧弧柱核心溫度可達20,000℃,具有極高的輻射能和爆炸性,在幾毫秒的時間內,會給人體帶來灼傷、內臟損傷甚至死亡威脅。開關接通或者斷開的瞬間會產生電弧閃光,並伴隨著發光、發熱現象,當大量熱量和壓力釋放到環肆搜境中,電弧閃光就變成了電弧爆炸。雖然電弧燃爆的產生是一瞬間的事,但電弧本身從產生到形成潛在威脅需要一定時間,因此阻止此類電氣事故的發生,需要通過全面消除隱患、優化產品及系統設計實現物理阻隔以及數字化賦能遠程運維,將這三種手段緊密配合,才能更有把握杜絕電氣燃爆發生的可能,確保電氣環境的安全、健康以及可持續,為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駕護航。要努力建設一個更加安全、智能的電氣新世界,為每個人提供更可靠的人身安全保障。
9. 施工用電常見電氣事故隱患有哪些
(1)把配電箱作為開關箱,直接控制多台電器設備。
(2)使用二類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15mA。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未實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制度。
(4)未定期對振動設備中的電器裝置或潮濕場所工作設備進行絕緣姿螞測試和保護零線的檢查。
(5)交流電焊機不裝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嫌麻煩而將保護器短接後使用,起不到保護作用。
(6)動力設備保護零線未按要求接在接地專用的接地接線柱(螺絲)上。
(7)接地極採用螺紋鋼筋、鋁導體或接地材料截面小於規定。
(8)接地裝置和防雷裝置未做定禪冊首期測試。
(9)電器設備金賀數屬外殼未做接零保護。
(10)保護零線採用多股銅芯線時,連接不規范,隨便纏繞在接頭上。
(11)Ⅰ類手持電動工具直接在露天、潮濕或金屬構架的施工場所使用。
(12)配電箱和開關箱的熔斷器或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用不合格的金屬材料做熔斷絲。
(13)電纜或電線未按要求採用絕緣瓷瓶和穿管進行敷設,有的滿地亂拖亂放,有的用鐵絲直接綁扎在鋼管腳手架等處上進行固定。
(14)停電時未掛警示牌警示。
(15)動力和照明合用一組熔斷器和開關。
(16)露天使用的配電箱和開關箱無防雨、防砸等防護措施。
(17)配電箱設置處無安全通道,操作空間小。
(18)配電箱和開關箱不按規定高度設置,隨意擺放於地面,無固定措施。
(19)對失靈的開關、破舊的導線、存在隱患的設備等不更換、不維修,照常使用。
(20)電纜電線通過運輸道路、作業通道沒有採用地下穿管敷設和採用其他有效的保護措施。
(21)未定期對漏電保護器進行檢測。
10. 電力安全隱患有哪些
一、作業類隱患
1. 廠內機動車輛行駛時違章帶人;
2. 打錘時戴手套或揮動方向正對人;
3. 隨意移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移作他用;
4. 兩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兩檔上;
5. 將電源線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6. 高處作業時工器具不系保險繩,無防墜落的措施;
7.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或建築電動機械未經漏電保護器;
8. 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採取措施對盛過油的容器施焊;
9. 在電纜溝、隧道、夾層、鍋爐煙道內工作不使用安全電壓行燈照明或行燈電壓超過36伏;
10. 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攔內,戴手套或用布、棉紗對轉動部位進行清掃或檢查維修等。
二、裝置類隱患
1. 機械轉動、帶電部分無防護罩;
2. 電動工具、電動機械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准;
3. 工作現場、高處作業區域的孔洞上無牢固蓋板或圍欄;
4. 高處交叉作業、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四周無安全警戒線;
5. 拆除的木料、腳手架、鋼模板、架桿等未及時運走,堆放雜物;
6. 安全設施損壞或有缺陷未及時組織維修,或工作完畢後不及時回收;
7. 高處作業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處未裝設防護欄桿或未設防護立網;
8. 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消防器材配備不齊,不符合消防規程要求,無警示標志;
9. 現場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或導電部分裸露,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工具未按規定定期試驗;
10. 腳手架搭設後未經使用部門驗收合格並掛牌後就投入使用;腳手板未按標准敷設或有探頭板未綁扎牢固。
三、管理類隱患
1. 不顧職工身體實際狀況,強令工人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2. 工作項目無安全措施或未交底,工作負責人就組織工作;
3. 無視安監部門的整改通知要求,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行現場工作;
5. 安排或默許不具備相關安全知識、不會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員在易燃、易爆區工作;
6. 招用未經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外包隊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外包隊伍;
7. 工作負責人擅自更改經批準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危險點分析卡和作業指導書;
8. 違章指揮,默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作業、在沒有可靠的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狀態下工作;
9. 各工作單位領導沒有及時組織對劃分的文明工作區域進行清理。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設施);
10. 安排或默許六級以上惡劣天氣時進行高空露天作業,或在霜凍、雷雨天氣條件下進行高空作業,無防滑、防跌措施。
四、其他綜合類隱患
1. 頻繁操作項目不執行操作票憑經驗操作;
2. 雷雨天氣巡視室外高壓設備不穿絕緣靴;
3. 外借工、臨時工未辦理許可手續就進入現場工作;
4. 卸酸、鹼時不帶防護眼鏡、口罩、手套、不穿膠靴;
5. 開溝、挖土前不清楚地下有無電纜、管道,擅自開挖;
6. 檢修結束後不認真驗收就終結工作票,不清理現場;
7. 不嚴格執行「三檢查」(出車前、途中和收車後檢查)制度。
8. 擅自移動安全設施或變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進行工作。
9. 在高溫物體周圍工作時,不穿長衣、長褲,接觸高溫物體時不戴手套;
10. 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確使用梯子,梯子與地面的傾角過大或過小;將梯子放置在不穩固的支撐物上登高作業,或人站在梯子上工作時移動梯子,梯子底腳未採取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