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處理違約責任
違約抄責任承擔方式主要襲有:
(1)支付違約金,即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4)其他補救措施。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111條、第1112條、第1113條。
② 政府招標采購違約如何處理,政府招標采購違約如何處理
第一,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應與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一致。根據政府采購法第46條規定,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2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招標文件標准文本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采購項目的商務條件、采購需求、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投標報價要求、評標方法、評標標准以及擬簽訂的合同文本等。根據《條例》第67條和72條規定,采購人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予以通報。供應商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綜合上述規定,采購人應當在編制采購文件中的擬簽訂合同文本時,對違約責任條款加以高度重視,充分做好事前工作,在正式訂立合同時要確保與采購文件中確定的違約責任事項一致。
第二,除非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約定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根據政府采購法第50條規定,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根據《條例》第67條和72條規定,采購人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予以通報,供應商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綜合上述規定,采購人、供應商在確定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注意尊重政府采購程序確認的采購結果,除非出現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得約定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一旦該約定獲得履行,采購人及供應商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等法律制裁。
第三,違約責任的約定應當均衡,並與實際損害相符。由於政府采購活動中,違約責任條款往往由采購人一方事先在采購文件中作出規定,供應商一方往往無法參與違約責任條款的擬定,只能在參加采購活動之初被動作出締約後將完全遵循的承諾。一些采購人或者約定的供應商違約責任過重,導致最終發生爭議時供應商無力承擔,或被法院認定為過高而不予支持,或者約定的供應商違約責任過輕,難以彌補己方因供應商違約行為而導致的實際損失。這就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擬定采購合同違約責任條款時,充分考慮到供應商的合法正當權益、考慮到合同履行中可能發生的種種實際情況,最終擬定出權利義務較為公平、符合實際情況的違約責任條款,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③ 采購方不採購合同內部分設備,違約金怎麼算。
當然是根據合同法。
④ 我公司簽訂設備采購合同,沒有明確違約處罰,現在設備交期晚了30天,型號也小了,請問我們怎麼能索賠成功。
由你說陳述的條件來看,已經可以表明對方違約,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鑒於合同並未有約定違約責任。
則可以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方根據標的的性質已經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確定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首先應該通知對方違約,並採取補救措施,要求對方更換合同標的的設備,並承擔因退貨和遲延
履行合同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倉儲、物流、人員等費用。
其次,要求對方賠償因違約造成你方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直接損失如因設備延遲到達或型號不符,而造成你方訂單流失,或需要承擔第三方的違約責任,以及人工損失等等
間接損失包括因設備延遲到達或型號不符,造成你方失去的可以預期取得的可得利益(利潤)等
如對方拒絕你方所提出的和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還是建議你首先通過協商的手段來解決合同糾紛,如過協商不成再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由於對你所在行業的政策法規不了解,建議尋找當地律師來取得幫助。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⑤ 購銷協議購方違約怎麼辦
如果該抄協議中有明確約定,需換襲成正式購銷合同後才生效這樣的條件,那麼就不能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且對方也談不上違約責任,而只能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即合同訂立當事人一方因違背其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而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並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⑥ 設備合同違約賠償問題
你好復:
很能體會你的感觸。
1 可以接制下訂單。自己應該多熟悉一些商業上的法律規定。雖然對方有律師出謀劃策,不必畏懼。自己有理合法就行。建議您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 如果發生糾紛,對於霸王條款,法院會不認其效力的。比如,定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超過的,不視為定金。
3 只加重對方的義務,責任,減輕自己的責任,這樣的條款,法院也會否定其效力的。
4 相關能夠證明的材料,你方應該及時固定,保留,以備急用。
5 對方是大單位,內部管理到位。一般的小單位,就差在此方面。
⑦ 設備購買合同違約怎麼辦
按照采購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來訴訟解決,也可以收集給你們造成損失的證據材料,起訴違約的賠償責任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⑧ 設備采購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怎麼辦
很簡單呀,
根據合同違約條款,
設備供應方可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設備供應方已經進貨,
導致損失的,
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⑨ 購買預定合同違約怎麼處理
如果你們簽訂的只是「預定合同」,沒有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那專么,如果預定屬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與你簽訂買賣合同(或進行交易),應當雙倍返還你定金;反之,如果你拒絕簽訂買賣合同(或進行交易),對方可沒收你的定金。以上對定金的處理,在法律上稱之為「定金罰則」,無需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適用了「定金罰則」後,不在適用違約金條款(事實上,合同中也沒有違約金條款)。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⑩ 設備合同違約怎麼辦
這個主要第一是按照合同來履行的。如果合同有明顯強調的字眼。那麼法律主要依據合同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