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機械,設備事故的定義請給個准確答案吧!非常感謝!
機械 很大類 然後在小類 。你說那一類。
B. 機械設備事故是指那些
只在機械運轉過程中人為操作失誤或者機械突然發生故障導致設備損壞或導致加工產品報廢
C. 一般設備事故指
按照所造成的設備直接損失及設備間接損失分為特別重大、特大、重大、嚴重、一專般和微小設備事屬故。 特別重大設備事故:指造成直接加間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 特大設備事故:指造成直接加間接經濟損失在500至1000萬元以內的事故。 重大設備事故:指造成直接加間接損失在100至500萬元以內的事故。 嚴重設備事故:指造成直接加間接經濟損失在50至100萬元以內的事故。 一般設備事故:指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加間接損失在10至50萬元以內的事故 微小設備事故:指設備局部損壞,經小修後能正常運行,且直接加間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內的事故
麻煩採納,謝謝!
D. 設備異常、設備障礙、設備故障、設備事故的定義是什麼出自哪個電力標准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E. 重大設備事故是什麼,怎麼調查
重大設備事故是指未構成特大設備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電力設備(包括設施)、施工機械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
(2)100MW及以上機組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抽水蓄能發電電動機損壞,50MW及以上水輪機組、燃氣輪機組、供熱機組損壞,4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後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40天內恢復運行,但自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40天。
(3)20kV及以上主變壓器、換流變、換流器(換流閥本體及閥控設備,下同)、交流濾波器、直流濾波器、直流接地極、母線、輸電線路(電纜)、電抗器、組合電器(GIS)、斷路器損壞,3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後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30天內恢復運行,但自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30天。
(4)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發電廠,一次事故使2台及以上機組停止運行,並造成全廠對外停電:
1)發電機組容量400MW及以上的發電廠;
2)電網裝機容量在5000MW以下,發電機組容量100MW及以上的發電廠;
3)其他區域電網公司、省電力公司指定的發電廠;
4)只有一條線路對外的(指事故前的實時運行方式)或只有一台升壓變運行的發電廠(如水電廠、燃機電廠等),若該線路故障時斷路器跳閘或由於升壓變故障構成全廠停電者除外;
(5)生產設備、廠區建築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到30萬元者;
(6)其他經國家電網公司或區域電網公司、省電力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認定為重大事故者。
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
重大設備事故由發生事故的單位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產權與運行管理分離的,以資產所有者單位為主組織調查,也可委託運行管理單位組織調查。
特別嚴重的或涉及設備製造單位或兩個及以上發供電單位、施工企業的重大設備事故,由區域電網公司、省電力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組織或授權有關單位組織調查。
調查組由事故調查單位的領導主持,安監、生技(基建)、調度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車間(工區、工地)負責人參加。必要時,上級管理部門應指派安監人員和有關專業人員參加調查;涉及非國家電網公司所屬的並網電廠和地方電網企業,應邀請其參加。
F. 設備事故分那幾類 內容是什麼
分為三類,分別是:重大設備事故、普通設備事故、微小事故。
具體內容:
1、重大設備事故
設備損壞嚴重,多系統企業影響日產量25%或修復費用達4000元以上的;單系統企業影響日產量50%或修復費用達4000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大,經單位討論,領導同意,也可認為是重大事故。
2、普通設備事故
設備零部件損壞,以致影響到一種成品或半成品減產;多系統企業占日產量5%或修復費用達800元以上的;單系統企業占日產量10%或修復費用達800元以上的。
3、微小事故
損失小於普通設備事故的,均為微小事故。事故損失金額是修復費、減產損失費和成品、半成品損失費之和。其中:修復費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備品配件費以及各種附加費。減產損失費是以減產數量乘以工廠年度計劃單位利潤。設備修復後,因能力降低而減產的部分可不計算。
設備事故的預防:
1、選購合格設備。
2、做好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
3、為設備運行提供優異的環境。
4、為設備運行提供人的素質保證。
5、直立法規,保證設備運行。
6、做好設備定期補綴。
7、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
8、做好設備運行中的搜檢。
9、汲取事故教訓,避免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10、做好設備的更新改造。
G. 設備事故和設備故障的區別是什麼
事故是抄在人們生產、生活活動過程中突然發生的、違反人們意志的、迫使活動暫時或永久停止,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事故通常伴隨著人員傷害,或較大的經濟損失。故障則不一定,但部分情況下故障是引發事故的重要原因。
H. 設備事故與設備故障各是什麼意思兩者有什麼聯系有區別嗎求解
設備事故
指工業企業設備(包括各類生產設備、管道、廠房、建築物、構築物、儀器、電訊、動力、運輸等設備或設施)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產或效能降低,直接經濟損失超過規定限額的行為或事件。加強設備事故的管理,其目的是對所發生的設備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再度發生。並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演,達到消滅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設備故障,
一般是指設備失去或降低其規定功能的事件或現象,表現為設備的某些零件失去原有的精度或性能,使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技術性能降低,致使設備中斷生產或效率降低而影響生產。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磨擦、外力、應力及化學反應的作用,零件總會逐漸磨損和腐蝕、斷裂導致因故障而停機。加強設備保養維修,及時掌握零件磨損情況,在零件進入劇烈磨損階段前,進行修理更換,就可防止故障停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故障這一術語,在實際使用時常常與異常、事故等詞語混淆。所謂異常,意思是指設備處於不正常狀態,那麼,正常狀態又是一種什麼狀態呢?如果連判斷正常的標准都沒有,那麼就不能給異常下定義。對故障來說,必須明確對象設備應該保持的規定性能是什麼,以及規定的性能現在達到什麼程度,否則,同樣不能明確故障的具體內容。假如某對象設備的狀態和所規定的性能范圍不相同,則要認為該設備的異常即為故障。反之,假如對象設備的狀態,在規定性能的許可水平以內,此時,即使出現異常現象,也還不能算作是故障。總之,設備管理人員必須把設備的正常狀態、規定性能范圍,明確地制訂出來。只有這樣,才能明確異常和故障現象之間的相互關系,從而,明確什麼是異常,什麼是故障。如果不這樣做就不能免除混亂。
事故也是一種故障,是側重安全與費用上的考慮而建立的術語,通常是指設備失去了安全的狀態或設備受到非正常損壞等。
1、事故:已經發生,造成損失損害,
如短路電弧造成斷路器脫扣、燒壞、報廢。
2、故障:運行不正常,簡單檢查處理可以及時恢復,
如因用電端漏電、過載造成漏電斷路器脫扣。
3、障礙:不清楚,大概指不正常並須作修改方可正常,
如斷路器參數不合適,須更改參數規格。
4、異常:可能是事故前兆,尚未造成損失,原因未明,
如常規運行中電纜過熱,有燒塑料味道。
I. 什麼是一般設備事故,怎麼調查
一般設備事故是指未構成特、重大設備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發電設備和35kV及以上輸變電設備(包括直配線、母線)的異常運行或被迫停止運行後引起了對用戶少送電(熱)。或停運當時雖沒有對用戶少送電(熱),但在高峰負荷時,引起了對用戶少送電(熱)或電網限電。
(2)330kV及以上的變壓器、電抗器、線路(電纜)、母線、斷路器等設備被迫停止運行。
(3)發電機組、35~220kV輸變電主設備被迫停運,雖未引起對用戶少送電(熱)或電網限電,但時間超過8h。
(4)發電機組和35kV及以上輸變電主設備(包括直配線、母線)非計劃檢修、計劃檢修延期或停止備用,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雖提前6h提出申請並得到調度批准,但發電機組停運時間超過168h或輸變電設備停運時間超過72h。
2)沒有按調度規定的時間恢復送電(熱)或備用。
(5)裝機容量400MW(不含400MW)以下的發電廠全廠對外停電。
(6)裝機容量400MW及以上的發電廠或裝機容量在5000MW以下的電網中的100MW及以上的發電廠,單機運行時發生的全廠對外停電。
(7)3kV及以上發供電設備發生下列惡性電氣誤操作:帶負荷誤拉(合)隔離開關、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8)3kV及以上發供電設備因以下原因使主設備異常運行或被迫停運。
1)一般電氣誤操作。誤(漏)拉合斷路器(開關);下達錯誤調度命令、錯誤安排運行方式、錯誤下達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定值或錯誤下達其投、停命令;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包括熱工保護、自動保護)的誤整定、誤(漏)接線、誤(漏)投或誤停(包括壓板);人員誤動、誤碰設備。
2)熱機誤操作。誤(漏)開、關閥門(擋板)、誤(漏)投(停)輔機等。
3)監控過失。人員未認真監視、控制、調整等。
(9)設備、運輸工具損壞,化學用品泄漏等,經濟損失達到10萬元及以上。
(10)由於水工設備、水工建築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庫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損壞。
(11)發供電設備發生下列情況之一。
1)爐膛爆炸。
2)鍋爐受熱面腐蝕或燒壞,需要更換該部件(水冷壁、省煤器、過熱器、再熱器、預熱器)管子或波紋板達該部件管子或波紋板總質量的5%以上。
3)鍋爐運行中的壓力超過工作安全門動作壓力的3%;汽輪機運行中超速達到額定轉速的1.12倍以上;水輪機運行中超速達到緊急關導葉或下閘的轉速。
4)壓力容器和承壓熱力管道爆炸。
5)1OOMW及以上汽輪機大軸彎曲,需要進行直軸處理。
6)1OOMW及以上汽輪機葉片折斷或通流部分損壞。
7)1OOMW及以上汽輪機發生水沖擊。
8)1OOMW及以上汽輪發電機組,50MW及以上水輪機、燃氣輪機和供熱發電機組燒損軸瓦。
9)1OOMW及以上發電機絕緣損壞。
10)120MVA及以上變壓器繞組絕緣損壞。
11)220kV及以上斷路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12)220kV及以上線路倒桿塔。
(12)主要發供電設備異常運行,已達到規程規定的緊急停止運行條件而未停止運行。
(13)生產設備、廠區建築發生火災,經濟損失達到1萬元。
(14)其他經電力公司、集團公司或本單位認定為事故者。
一般設備事故的調查:
一般設備事故由發生事故的單位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產權與運行管理分離的,以資產所有者單位為主組織調查,也可以委託運行管理單位組織調查。
性質嚴重和涉及兩個及以上發供電單位、施工企業的一般設備事故,上級管理部門應指派安監人員和有關專業人員參加調查或組織調查。
調查組一般由事故調查單位的領導組織,安監、生技(基建)、調度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車間(工區、工地)人員參加調查;涉及非國家電網公司所屬的並網電廠和地方電網企業,應邀請其參加。
只涉及一個車間(工區、工地)且情節比較簡單的一般設備事故,也可以指定發生事故的車間(工區、工地)負責人組織調查。
事故報告由事故調查組織單位的技術人員填寫。
J. 特大設備事故是什麼,怎麼調查
特大設備事故是指:
(1)電力設備(包括設施,下同)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萬元者。內
(2)生產設備、廠區建築發生容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100萬元者。
(3)本企業設備或人為原因引發特大電網事故並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4)其他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電力公司認定為特大事故者。
特大設備事故的調查:
特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及其相關規定。
國家電網公司認定的特大設備事故,由國家電網公司或其授權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組由事故調查單位的領導組織,安監、生技(基建)、調度等部門人員組成;涉及非國家電網公司所屬的並網發電和地方電網企業,應邀請其(含其上級管理部門)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