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首先,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需要是以下領域:
電子信息技術、高技術服務業、生物與新醫葯技術、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航空航天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製造及自動化
其次,除了符合八大領域外,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還得達到以下要求: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工商注冊滿一個會計年度以上;(會計年度是指:1月1日-12月31日)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擁有有效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者實用新型專利6項(我們一般建議8-10項)以上,或者軟體著作權6項(我們一般建議8-10項)以上
(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5000萬到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七)總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八)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❷ 如何界定專門用於研發的設備,儀器
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在2014年1月1日後購進並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允許按不低於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折舊年限的60%縮短折舊年限,或選擇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進行加速折舊。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范圍口徑,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或《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規定執行。 企業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已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的規定,就已經進行會計處理的折舊、費用等金額進行加計扣除。 因此,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新購進的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