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醫療機械(如醫用X線機,檢驗儀器,B超,彩超等)有使用年限嗎國家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嗎
醫療機械(如醫用X線機,檢驗儀器,B超,彩超等)是有使用年限的,醫院的醫療設備使用年限根據不同的設備有不同的規定。
一、報廢年限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發揮設備的最大效能,凡達到國家固定資產管理規定標準的設備、設施、器械,均應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條
按照設備功能或性質,劃分設備使用年限,未達到報廢年限的設備原則上不能報廢。由於目前無國家統一使用年限規定,根據我院實際特製定X光機使用年限6年
二、報廢審批程序:
1、報廢申請:對於不能繼續使用的醫療設備固定資產,須上報上級管理部門處理。
2、報廢設備鑒定:由設備處、醫修組、使用部門負責人、財務處、監審處組成鑒定小組,本著嚴謹、科學態度,對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給出實事求是的技術鑒定意見。
3、報廢申請審批:《醫療設備報廢審批表》經設備處負責人審核,分管院長批准,方可按程序辦理報廢申報手續。
4、經各級審批後的報廢申請由設備處匯總,提交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討論,然後提交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5、經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報廢清單上報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審批備案。
6、報廢物資處理: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設備固定資產,報廢物資處理需與財務處、監審處進行現場監督,並在《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簽名確認。如可提供維修利用的,由醫修組在《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上註明,如無利用價值的,則按程序進行殘值處理並上繳財務處。
7、固定資產賬目變更:設備處將已完成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進行歸檔,並憑此單與財務處進行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賬目變更。
8、對未達到報廢年限但已經不符合現有使用管理要求的醫療設備,如國家明文規定的影響醫療安全、存在設計缺陷或達不到醫療效果的醫療設備,除能與廠家索賠或廠家召回外,一律實行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