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業主可以要求物業裝監控嗎
法律分析:業主無權要求物業公司安裝監控。
一:這些配套設施設備是由地產開發商提供的,如果收樓時沒有,物業公司是沒有義務安裝的。
二:物業服務合同里只有規定保安的巡邏頻次,只要保安按規定巡邏巡查,那麼東西被盜,物業公司是無需承擔責任的。
三:業主可以提出要求讓物業公司啟用專項維修基金來安裝監控。只要經過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就可以啟用專項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2. 小區攝像頭安裝規定
法律分析:小區安裝攝像頭是沒有什麼規定的,攝像頭不是強制安裝項目,只是小區物業基於安全管理考慮,用攝像頭代替人工巡視,同時還能對監控區域進行過去事件的追溯。除了公安部門要求監控錄像信息保存不少於7天外,沒有其它的任何規定。但是,在物業服務企業接管小區時,如果小區規劃有監控設備或者已經存在監控設備,且物業合同中對此做了描述,那麼物業公司應當維護及使用好攝像頭;如果小區沒有安裝此設備,且物業合同沒有對此約定,那麼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合同正常提供了規定的秩序服務,那麼業主就應當繳納物業管理費。原來沒有監控設備的,業主可以提出要求物業公司進行加裝,但費用需要業主來承擔,同時以後的維護成本也要增加到管理費中,既管理費可能會上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准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 業主要求小區物業安裝高空攝像頭
首先,安裝監控不是物業的責任,可以先找物業協商,如果費用比較大的話,就需要動用小區的維修資金,這個可以委託物業走流程,徵求相關業主的意見。其次,安裝監控不能杜絕高空拋物,只能減少概率。
4. 為小區增加監控前怎麼給業主寫信說明要辦的實事
為加強小區的安全管理,經物業決定現在小區內增加監控設施,望各位業主配合
5. 業主問門衛會操作監控我怎麼回復
回復:
如果業主質疑保安工作,那麼這個時候作為物業公司應該是這樣回復對方的尊敬的業主,您對保安工作質疑我們已經知道了,我們這段時間正在撤查看看究竟是誰的問題,我們將盡快的完善我們的工作,希望您能夠沉得住氣,不要著急慢慢來。
6. 有一住戶投訴高空拋煙頭要求加裝攝像頭作為物業助理應如何和業主解析本小區已有攝像頭住戶要求加多幾個
你是沒有干過監控,探頭的數量是有限的,就是說一台機器的探頭安裝數量是有限的。如果這個業主可以大致判斷出來哪裡有問題,你們可以調整探頭的角度,加強這個方向的監控就是了。請採納···
7. 在門口裝攝像頭別人問怎麼回答
1、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網路的普及,安全防護意識逐漸深入人心。公民出於自我防護和安全需要,在家門口安裝監控設備,這一行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但也負有不妨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的注意義務,監控的拍攝視角和范圍需要特別調整,不得對他人的私人空間進行拍攝,同時要避免監控設備對鄰居的個人信息,出入情況等進行自動攝錄及存儲。對於監控設備已經拍攝並存儲的內容,不得對外傳播。業主在安裝監控攝像頭前,應當徵得可能受到該監控影響的相關業主的同意,避免造成鄰居心理上的反感和不悅。
8. 因為業主丟東西了,要求調監控,監控是壞的,請求大佬們支援該怎麼說。
很難找借口的。因為他執意的話,這個問題繞不開的。
要麼直接告訴他,很不巧,監控前兩天壞了,已經報修了,只是現在還沒修好。
9. 小區物業要按裝樓層監控,向業主收費通知怎麼寫
尊敬的業主,您好!
為了更好保證各位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本小區物業人員經調查研究,決定在每樓層安裝監控設備,請各位業主積極配合,理解支持我們的工作!謝謝!
xx小區物業
xx年xx月xx日
具體你在改改,覺得好就採納。
10. 業主要求裝高空拋物攝像頭,物業怎麼回復
1、首先問一下業主有什麼可以幫助的。
2、其次了解情況,解決裝高空拋物攝像頭的問題。
3、最後歡送業主,表示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