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機怎麼測噪音分貝 怎麼用手機測噪音分貝
1、下載一個分貝測試儀然後根據提示測量就可以。打開軟體,在辦公室測試的結果59分貝。在地鐵內測試的結果 79分貝。在某工廠車間實測的結果82分貝。
2、測量環境雜訊與您的手機。分貝測試儀應用程序使用您的手機話筒來測量雜訊的音量分貝(db),並顯示一個參考。我們已校準的許多Android設備的實際聲級計分貝(A)。高分貝值會危害你的身體和心理的健康和聽力功能。 測量時最好避免暴露在嘈雜的環境中。
2. 怎麼測試手機的噪音是多少
手機軟體測試是不準確的數據。
1、幅值不準,實驗室用麥克風需要嚴格校準,簡單而言就是聲波被轉變為電信號的這個轉化率需要標准聲音去確認。
2、頻率響應特性不準,不同頻率的聲音被手機麥克風採集後存在不同的衰減特性,實驗室用麥克風的衰減特性是經過測試並載入入測試設備中,各個手機麥克風頻率響應特性肯定不一樣,同一個測試軟體肯定無法區分。
手機的雜訊測試軟體可以用作定性對比,簡單而言,可以比較兩個聲音大小;也可以確認聲源的頻率成分,即聲音中主要包含哪些頻率的聲音(頻率是相對時間的概念,手機處理器處理地非常准確的)。
(2)設備怎麼測試雜訊擴展閱讀:
環境雜訊檢測測量儀器精度為 2 型及2 型以上的積分平均聲級計或環境雜訊自動監測儀器。
環境雜訊對人們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較大,當人們遇到雜訊問題困擾時,可以先請具有國家資質的相關檢測機構對環境雜訊或者室內雜訊進行系統、科學地檢測,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後。
如果發現其雜訊確實超標,便可向物業管理公司或當地專門處理雜訊污染的部門(如環保部)進行投訴,環保部門會按照國家的環保標准和有關法律對雜訊超標事件依法進行處理。
3. 雜訊治理中雜訊檢測有哪些方法
噪音治來理其實也是多性化自的,通常由於某種技術和經濟上的原因,從聲源上控制雜訊難以實現,這時就要從傳播途徑上考慮降噪措拖。具體可採取以下噪音治理標准方法: (1)吸聲降噪是一種在傳播途徑上控制雜訊強度的方法。物體的吸聲作用是普遍存在的,吸聲的效果不僅與吸聲材料有關,還與所選的吸聲結構有關。這種技術主要用於室內空間。 (2)消聲降噪消聲器是一種既能使氣流通過又能有效地降低雜訊的設備。通常可用消聲器降低各種空氣動力設備的進出口或沿管道傳遞的雜訊。例如在內燃機、發電機組、冷卻塔等。 (3)制定更好的噪音治理,採用最先進的隔音板、隔音屏障、吸音板材料來阻止、隔聲、吸聲和建築等來措施將傳播中的聲能吸收掉,或者設置障礙使聲音全部或部分反射出去。 答案來源:東莞天明環
4. 如何測量車間雜訊答案
使用分貝儀,在距離設備0.5米左右的地方、1米左右的地方測量。同時在測量一種設備的雜訊時,將另外一些設備關閉,這樣可以有助於識別出雜訊源來。一般來說,如果識別不出來主要的雜訊源,治理次要的雜訊源效果微乎其微。
5. 雜訊的檢測標准和檢測方法有哪些
一、檢測標准:
1、戶外標准
(5)設備怎麼測試雜訊擴展閱讀:
噪音的一些控制方法:
1、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隔音耳塞、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6. 怎樣測量噪音分貝
方法如下:
1、測量儀器。所有測量儀器均應符合相應標准,使用前必須校準;
2、測量條件。測量中要考慮背景雜訊的影響。當所測雜訊高出背景雜訊不足10dB時,應按規定修正測量結果;當所測雜訊高出背景不足3dB時,測量結果不能作為任何數據,只能作為參考;
3、讀取法。穩態雜訊用慢擋讀取指示值或等效聲級。周期性變化雜訊用快擋讀取最大值並讀取隨時間變化的雜訊值,也可以測量等效聲級。脈沖雜訊讀取其峰值和脈沖保持值或測量等效聲級。無規則變化雜訊應測量若干時間段內的等效聲級及每個時間段內的最大值。
7. 手機怎麼測噪音分貝
下載一個分貝測試儀然後根據提示測量就可以。打開軟體,在辦公室測試的結果59分貝。在地鐵內測試的結果 79分貝。在某工廠車間實測的結果82分貝。
雜訊的等級人們以分貝為單位表示聲音強弱的等級。30到40分貝是較為理想的安靜環境,為了保護聽力,聲音不能超過90分貝,為了保證工作和學習聲音不能超過70分貝,為了保證休息和睡眠,聲音不能超過50分貝。
雜訊控制基本途徑:
為了防止噪音,我國著名聲學家馬大猷教授曾總結和研究了國內外現有各類噪音的危害和標准。
①為了保護人們的聽力和身體健康,噪音的允許值在 75~90 分貝。
②保障交談和通訊聯絡,環境噪音的允許值在 45~60 分貝。
③對於睡眠時間建議在 35~50 分貝。
8. 使用頻譜儀測試相位雜訊的操作步驟
使用頻譜儀測試相位雜訊測量不需要按步驟完成,只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應盡量選用本底雜訊低的分析儀,因為所測量的相位雜訊下限取決於分析儀的本底雜訊。分析儀作為一種超外差的分析設備,最終的測量結果是外部輸入信號同本機內部本振信號疊加的結果,如果外部輸入信號的相位雜訊指標高於分析儀本身的指標,測量的結果實際是分析儀的相位雜訊。
只有外部信號的相位雜訊指標要比分析儀指標差時(差3dB以上),測量的結果才是正確的。直接頻譜法不適合於更低噪底的高性能晶振或者直接式頻綜的測試。
不論是使用分析儀的相位雜訊選件還是頻譜分析功能下手動測量,分析儀均不能把調幅雜訊和調頻雜訊區分開來,所以測量結果是調幅和調頻雜訊的總和。為了精確測量相位雜訊,一般要求被測信號的調幅雜訊要比調頻雜訊小得多(小10dB以上),測量結果基本為相位雜訊。
動態范圍代表了分析儀的測量范圍,其下限取決於分析儀自身靈敏度和相位雜訊,其上限取決於1dB壓縮點。在偏離載波較近處能達到的動態范圍的下限主要取決於分析儀自身的相位雜訊,在偏離載波較遠處分析儀自身的相位雜訊很低,動態范圍的下限主要取決於分析儀的靈敏度。
由於分析儀無載波抑制功能,測量的動態范圍受限,尤其是測量偏離載波較遠處的相噪時,需要判斷測量是否受限於分析儀的動態范圍,以免測量結果產生錯誤。
信號的頻譜漂移會給相噪量結果帶來很大的誤差,甚至無法測量。被測設備和測量儀器在測量進行前都需要充分預熱使其達到穩定的工作狀態,分析儀的預熱時間通常要求大於10分鍾。
儀器連接要牢固,盡量避免振動,測量時最好把儀器放置在能吸收振動的防振墊上,減少或者消除振顫雜訊。為了減少外界環境對測量結果的影響,有條件的地方最好在屏蔽室內測量。
(8)設備怎麼測試雜訊擴展閱讀:
常用的相位雜訊測量方法主要有直接頻譜分析儀法、相位檢波器法、鑒頻器法和雙通道互相關法等。應該指出,在不同場合對相位雜訊的要求不同,測量方法也有所不同。
典型的相位雜訊測量可以由專業相位雜訊測試系統完成,但這些專業設備的價格相當昂貴,而頻譜分析儀或者新一代的儀是相對常用的儀器,對一些相位雜訊指標要求不是很嚴格的場合,可以用信號/頻譜分析儀進行相位雜訊指標的測量。
通過譜分析進行相位雜訊測量的方法稱為直接頻譜分析儀法。該方法不僅能在分析儀上直接顯示相位雜訊的測量值,而且還可以同時准確地顯示是否有其他離散信號,具有簡單、靈活易用的特點。被測信號可以直接加到分析儀的射頻輸入口後,由分析儀直接進行分析測量;
也可以現將被測信號與相位雜訊指標更好的參考信號混頻後,得到一合適中頻信號,再由分析儀對這一中頻信號進行分析。
9. 如何測量噪音分貝數用什麼儀器去哪裡買啊
用積分聲級計測量,可以在網上商城或實體店購買。
積分聲級計又稱雜訊劑量計(noise dosimeter),是用來測量雜訊暴露量的儀器。在普通聲級計線路內加上積分設備即為積分聲級計。它可以測量一定時間內雜訊暴露(noise exposure)的大小。積分聲級計可以預置時間T,使一起在測量時間內給出等效連續A聲級或Leq雜訊暴露量。
dB(Decibel,分貝) 是一個純計數單位,本意是表示兩個量的比值大小,沒有單位。
在工程應用中經常看到貌似不同的定義方式(僅僅是看上去不同)。對於功率,dB = 10*lg(A/B)。對於電壓或電流,dB = 20*lg(A/B)。此處A,B代表參與比較的功率值或者電流、電壓值。
dB的意義其實再簡單不過了,就是把一個很大(後面跟一長串0的)或者很小(前面有一長串0的)的數比較簡短地表示出來。如(此處以功率為例):
X = 100000 = 10^5
X(dB) = 10*lg(X) dB= 10*lg(10^5) dB= 50 dB
X 10的負15次方 = 10^-15
X(dB) = 10*log(X) dB= 10*log(10^-15) dB= -150 dB
一般來講,在工程中,dB和dB之間只有加減,沒有乘除。而用得最多的是減法:dBm 減 dBm 實際上是兩個功率相除,信號功率和雜訊功率相除就是信噪比(SNR)。
(9)設備怎麼測試雜訊擴展閱讀
分貝有很多概念,一般是形容聲音大小的物理量。聽力損失以純音測聽500、1000、2000赫茲Hz的氣導平均聽力計算,正常人的聽力范圍在 20~20,000赫茲(Hz)之間。
世界衛生組織耳聾分級標准
1、26~40分貝:輕度聾
2、41~55分貝:中度聾
3、56~70分貝:中重度聾
4、71~90分貝:重度聾
為防治雜訊污染,保障城鄉居民生活工作和學習的聲環境質量,2008年,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布了]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准》b].]GB12348-2008b]]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b]以及]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b]並於200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