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葯品庫房應當配備什麼設施設備
第四十七條 庫房應當配備以下設施設備:
1、葯品與地面之間有效隔離的設備;
2、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設備;
3、有效調控溫濕度及室內外空氣交換的設備;
4、自動監測、記錄庫房溫濕度的設備;
5、符合儲存作業要求的照明設備;
6、用於零貨揀選、拼箱發貨操作及復核的作業區域和設備;
7、包裝物料的存放場所;
8、驗收、發貨、退貨的專用場所;
9、不合格葯品專用存放場所;
10、經營特殊管理的葯品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儲存設施。
第四十八條 經營中葯材、中葯飲片的,應當有專用的庫房和養護工作場所,直接收購地產中葯材的應當設置中葯樣品室(櫃)。
第四十九條 儲存、運輸冷藏、冷凍葯品的,應當配備以下設施設備:
1、與其經營規模和品種相適應的冷庫,儲存疫苗的應當配備兩個以上獨立冷庫;
2、用於冷庫溫度自動監測、顯示、記錄、調控、報警的設備;
3、冷庫製冷設備的備用發電機組或者雙迴路供電系統;
4、對有特殊低溫要求的葯品,應當配備符合其儲存要求的設施設備;
5、冷藏車及車載冷藏箱或者保溫箱等設備。
第五十條 運輸葯品應當使用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
第五十一條 運輸冷藏、冷凍葯品的冷藏車及車載冷藏箱、保溫箱應當符合葯品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車具有自動調控溫度、顯示溫度、存儲和讀取溫度監測數據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溫箱具有外部顯示和採集箱體內溫度數據的功能。
第五十二條 儲存、運輸設施設備的定期檢查、清潔和維護應當由專人負責,並建立記錄和檔案。
(1)醫葯公司中葯材養護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第八十三條 企業應當根據葯品的質量特性對葯品進行合理儲存,並符合以下要求:
1、按包裝標示的溫度要求儲存葯品,包裝上沒有標示具體溫度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規定的貯藏要求進行儲存;
2、儲存葯品相對濕度為35%—75%;
3、在人工作業的庫房儲存葯品,按質量狀態實行色標管理,合格葯品為綠色,不合格葯品為紅色,待確定葯品為黃色;
4、儲存葯品應當按照要求採取避光、遮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
5、搬運和堆碼葯品應當嚴格按照外包裝標示要求規范操作,堆碼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葯品包裝;
6、葯品按批號堆碼,不同批號的葯品不得混垛,垛間距不小於5厘米,與庫房內牆、頂、溫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距不小於30厘米,與地面間距不小於10厘米;
7、葯品與非葯品、外用葯與其他葯品分開存放,中葯材和中葯飲片分庫存放;
8、特殊管理的葯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儲存;
9、拆除外包裝的零貨葯品應當集中存放;
10、儲存葯品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和雜物堆放;
11、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葯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12、葯品儲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儲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第八十四條 養護人員應當根據庫房條件、外部環境、葯品質量特性等對葯品進行養護,主要內容是:
1、指導和督促儲存人員對葯品進行合理儲存與作業。
2、檢查並改善儲存條件、防護措施、衛生環境。
3、對庫房溫濕度進行有效監測、調控。
4、按照養護計劃對庫存葯品的外觀、包裝等質量狀況進行檢查,並建立養護記錄;對儲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較短的品種應當進行重點養護。
5、發現有問題的葯品應當及時在計算機系統中鎖定和記錄,並通知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6、對中葯材和中葯飲片應當按其特性採取有效方法進行養護並記錄,所採取的養護方法不得對葯品造成污染。
7、定期匯總、分析養護信息。
第八十五條 企業應當採用計算機系統對庫存葯品的有效期進行自動跟蹤和控制,採取近效期預警及超過有效期自動鎖定等措施,防止過期葯品銷售。
第八十六條 葯品因破損而導致液體、氣體、粉末泄漏時,應當迅速採取安全處理措施,防止對儲存環境和其他葯品造成污染。
第八十七條 對質量可疑的葯品應當立即採取停售措施,並在計算機系統中鎖定,同時報告質量管理部門確認。對存在質量問題的葯品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存放於標志明顯的專用場所,並有效隔離,不得銷售;
2、懷疑為假葯的,及時報告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3、屬於特殊管理的葯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不合格葯品的處理過程應當有完整的手續和記錄;
5、對不合格葯品應當查明並分析原因,及時採取預防措施。
第八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庫存葯品定期盤點,做到賬、貨相符。
② 葯品零售企業陳列和儲蓄葯品的養護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如果是葯店的話:
1. 每日巡迴檢查店內葯品陳列條件與保存環境,每天上、下午兩次在規定時間(上午10:00、下午3:00)對店堂的溫濕度進行記錄,發現不符合葯品正常陳列要求時,應採取措施予以調整,填寫《溫濕度記錄表》。
2. 對有不同溫濕度保存條件要求的葯品,應保證其存放葯櫃與設備的正常使用。
3. 每日對店內的陳列,儲存的葯品根據流轉的情況進行養護和質量檢查,葯品入庫後三個月開始養護檢查。中葯飲片入庫後一個月開始做好養護檢查,並做好〈〈陳列儲存葯品養護檢查記錄〉〉和〈〈中葯飲片在庫養護記錄〉〉,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葯品,應暫停銷售,及時通知質量管理部門進行復查處理。
4. 養護檢查內容:葯品外觀、包裝完好、中西成葯無霉變、無潮濕、無積熱、無積塵、無蟲駐、無鼠咬等異常情況。中葯材和中葯飲片無蟲駐、發霉、變色、氣味散失、風化、溶解、深化、粘連、揮發、腐爛等變異現象。
5. 對中葯飲片按其特徵、採取乾燥、降氧、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6. 養護與檢查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7. 拆零葯品應該保存原包裝,包裝袋應註明品名、店名、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8. 計量器具必須每年到計量部門驗檢。
9. 對中葯先煎、後下、烊化、包煎、沖服等應單註明,並向顧客交待清楚。
幾點注意:常溫0-30°陰涼庫2-10°
濕度45-75
特殊葯品、易串味葯品單櫃存放
③ 想辦個中成葯制葯廠需要那些手續和那些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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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GSP認證驗收養護室的要求是什麼裡面的設備如何操作
一、 驗收養護室的管理規定1. 人員應嚴格要求自已,愛護驗收養護室內的一切設施與物品。驗收養護室應保持安靜、整潔。2. 實驗器具用後要及時清洗,多餘的試劑,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試劑或器具用後應歸還原處。3. 各種儀器由養護員保管,負責儀器的維護和保養。4. 使用各種精密儀器前必須閱讀、學習儀器的使用說明書或標准操作規程,經培訓後才能使用。使用完畢後做好儀器清潔、保養,清點附件後歸還原處,最後填寫使用登記。5. 檢驗時應在記錄上填寫原始記錄,不能暫記在其它紙片或筆記上轉抄。6. 外單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驗收養護室。二、 驗收養護室的操作規定1. 驗收養護室的安全操作1.1、 檢驗前必須熟悉設備的操作原理和注意事項,檢查設備儀器的安裝是否完好。1.2、 檢驗精神要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禁止操作中離開工作崗位。1.3、 取用腐蝕性、剌激性物質,不得用手直接接觸,應使用工具。2. 驗收養護室設備儀器的管理按有關要求執行。3. 驗收養護室的衛生3.1、 驗收養護室要嚴格控制人員的進入,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3.2、 進入驗收養護室前,應換鞋,保持驗收養護室的潔凈。3.3、 驗收養護室要進行溫濕度控制,溫度<30℃,相對濕度45-75%,以保護儀器。3.4、 驗收養護室應保持窗明壁凈,地面光滑、平整、清潔,無積水、無雜物,有防塵防蟲通風設施。3.5、 驗收養護室的工作人員嚴格按《衛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執行。3.6、 個人生活用品不得帶入驗收養護室。4. 檢驗記錄的管理4.1、 檢驗記錄的管理嚴格按《記錄與憑證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執行。4.2、 儀器操作完畢後應有記錄。5. 化學試劑的使用5.1、 檢查所用試劑包裝是否完好,試劑外觀是否符合要求,試劑在規定的有效期內。5.2、 檢查所用操作器具是否清潔。5.3、 使用前首先辨明試劑名稱、濃度以及是否在有效期內。5.4、 使用時注意保護瓶簽,避免試劑灑在瓶簽上。5.5、 使用過程注意安全。5.6、 使用完後,歸還原處,防止因紊亂而造成不應有的差錯。
⑤ 中葯材養護方法有哪些
中葯材、中葯飲片的審查力度越來越嚴格,重點篩查含硫超標、有蟲霉現象、以次充好專等不合格,中葯屬材、中葯材飲片在高溫高濕的環境中,容易生蟲、發霉、變色等問題,在過去,許多實用有毒害的硫磺熏蒸作為養護中葯材的主要方法,但是這種有害的養護方式被淘汰了,目前國內較常用的綠色環保安全的養護方法是中葯材氣調技術。
在氧氣濃度低於2%、二氧化碳濃度高於5%時,中葯材常見的葯材甲、玉米象、印度谷象、米扁蟲等活蟲、蟲卵全部死亡,各種好氧性黴菌毛霉、跟霉、黃黑麴黴等黴菌全部消失。
君合百安研發的中葯材氣調養護技術的原理是通過集成的物理、化學方法調控密閉空間里的空氣組分,營造一個殺害滅蟲及蟲卵、抑制黴菌生長繁殖的密閉環境,同時抑制中葯材變色,保持中葯材內部水分不散失,防治結合,達到中葯材品質和外觀質量不變的效果。
中葯材氣調養護主要的功效可以有蟲殺蟲,無蟲防蟲,防霉、變色等,該技術相比傳統的硫磺熏蒸等養護方法更安全,綠色環保,適用范圍廣,不論是倉庫堆垛的中葯材還是用袋、罐裝的飲片都適用,是國內比較主流的養護方式。
⑥ 葯品批發企業養護室需什麼儀器
葯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在倉庫設置驗收養護室。驗收養護室應有必要的防潮、防塵設內備。應配容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檢測儀、標准比色液等;企業經營中葯材、中葯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解剖鏡或顯微鏡。
⑦ 醫葯行業中的GSP認證具體內容有那些
一、GSP認證的硬體要求:
(一)、倉庫及環境的要求
1、企業應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倉庫。其面積(建築面積)應達到下列規定要求:大型企業不低於1500M2,中型企業不低於1000M2,小型企業低於500M2。
2、庫區環境的要求:庫區地面應平整、無積水和雜草,沒有污染源。
3、倉庫應能滿足下列要求:庫區選址及安全要求:
1)選址要求:葯品儲存作業區、輔助作業區、辦公生活區應分開一定距離或有隔離措施,裝卸作業場所應有頂棚。
2)庫房建築要求:倉庫具有適宜葯品分類保管和符合葯品儲存要求的庫房。庫房內牆壁、頂棚和地面光潔、平整、門窗結構嚴密。
3)安全防火要求:庫區應有符合規定要求的消防、安全措施。
4、倉庫有合理的功能分區。倉庫應劃分成待驗庫(區)、合格品庫(區)、發貨庫(區)、不合格品庫(區)、退貨庫(區)等專用場所,經營中葯飲片的還應劃分零貨稱取專庫(區)。各庫區應設立明顯的標志。
註:上述葯品批發與零售連鎖企業的大型企業,指年葯品銷售額在20000萬元以上者;中型企業指年葯品銷售額在5000萬元~20000萬元者;小型企業指年葯品銷售額在5000萬元以下者;
(二)、倉庫設施與設備要求
1、保持葯品與地面之間一定距離的的設備;
2、避光、通風和排水設備;
3、檢測與調節溫、濕度的設備;
4、防塵、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等設備;
5、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的照明設備;
6、適宜拆零及拼箱發貨的工作場所和包裝物料等的儲存場所和設備。
7、葯品批發與零售企業根據所經營葯品的儲存要求,應設置不同溫、濕度條件的庫房。其中冷庫溫度應達到2~10℃;陰涼庫溫度不超過20℃;常溫庫溫度為0~30℃;各庫房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8、儲存麻醉葯品、一類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發射性葯品應有專用倉庫並具有相應的安全保衛措施。
(三)、營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與要求
1、葯品零售企業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和葯品倉庫,並且環境整潔、無污染物、有調節溫濕度的設備。企業的營業場所、倉庫、辦公生活等區域應分開。
2、 葯品零售的營業場所和倉庫的面積要求:
①大型零售企業的營業場所面積100M2,倉庫30M2;
②中型零售企業的營業場所面積50M2,倉庫20M2;
③小型零售企業的營業場所面積40M2,倉庫20M2;
④零售連鎖門店營業場所面積40M2。
3、葯品零售企業營業場所和葯品倉庫應配置的設備:
①
葯品零售企業和零售連鎖門店的營業場所應寬敞、整潔,營業用貨架、櫃台齊備,銷售櫃組標志醒目;
②
葯品零售企業和零售連鎖門店應配備完好的衡器以及清潔衛生的葯品調劑工具、包裝用品,並根據需要配置低溫保存一切品的冷藏設備;
③
零售企業和零售連鎖門店銷售特殊管理葯品的,應配置存放特殊管理葯品的專櫃和保管用的設備、工具等;
④必要的葯品檢驗、驗收、養護設備;
⑤檢驗和調節溫濕度的設備;
⑥保持葯品與地面之間有一定距離的設備;
⑦葯品防塵、防潮、防污染和防蟲、防鼠、防霉變等設備;
經營中葯飲片所需的調配處方和臨方炮製的設備;
4、葯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配送中心,其倉儲、驗收、檢驗、養護等設施要求與同規模的批發企業相同。零售連鎖門店的品陳列、保管等設備要求與零售企業性同。
5、葯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置單獨的、便於配貨活動開展的配貨場所。
(四)、葯品檢驗室的設置與要求
1、葯品經營部門有與經營規模、范圍相適應的葯品檢驗部門,並配置相應的檢驗儀器和設備。經營中葯材和中葯飲片的還應設置中葯標本室(櫃)。
2、
葯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設置的葯品檢驗室應有用於儀器分析、化學分析、滴定液標定的專門場所,並有用於易燃易爆、有毒等環境下操作的安全設施和溫、濕度調空的設備。葯品檢驗室的面積,大型企業不小於150M2;中型企業不小於100M2;小型企業不小50M2。
3、 葯品檢驗室應開展化學測定、儀器分析等檢測項目,並配備與企業規模和經營品種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①小型企業--配置萬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儀、電熱恆溫乾燥箱、恆溫水浴鍋、片劑崩解儀、澄明度檢測儀。經營中葯材和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和顯微鏡。
②中型企業--在小型企業配置基礎上,增加自動旋光儀、紫外分光光度計、生化培養箱、高壓
滅菌鍋、高溫台、超凈工作台、高倍顯微鏡。經營中葯材、中葯飲片的還應配置生物顯微
鏡。
③大型企業--在中小型企業配置基礎上,增加片劑溶出度測定儀、真空乾燥箱、恆溫濕培養箱。
(五)、驗收養護室
1、
葯品批發與零售連鎖企業應在倉庫設置驗收養護室,其面積要求一般應達到:大型企業不小於50 M2;中型企業不下於40 M2;小型企業不下於20 M2;
2、
設備要求:驗收養護室應具有必要的防潮、防塵設備。如所在倉庫未設置葯品檢驗室或不能與檢驗室共用儀器設備的麻蠅培植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檢測儀、標准比色液等。企業經營中葯材、中葯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解剖鏡或顯微鏡。
⑧ 驗收葯品的設備
我國的《葯品管理法》並沒有強制性地將設立葯品質量檢驗機構作為葯品批發企業的市場准入條件。理由是:《葯品管理法》規定葯品生產企業必須對生產的葯品進行質量檢查,不符合國家葯品標準的,不得出廠。
考慮到葯品批發環節批發量大,經營環境的復雜性,因此《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針對葯品批發企業又作出如下規定:第二章,第六條 「企業應設置專門的質量管理機構,行使質量管理職能,在企業內部對葯品質量具有裁決權」。第七條 「企業應設置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葯品檢驗部門和驗收、養護等組織。葯品檢驗部門和驗收組織應隸屬於質量管理機構」。第二章,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的葯品檢驗部門承擔本企業葯品質量的檢驗任務,提供准確、可靠的檢驗數據」。第三十八條 規定「 葯品檢驗部門抽樣檢驗批數應達到總進貨批數的規定比例。」註:這里所指的「葯品檢驗部門」應是「葯品批發企業內部的檢驗部門」。
同時《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更詳細的規定:第二章,第十九條 「葯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設置的葯品檢驗室應有用於儀器分析、化學分析、滴定液標定的專門場所,並有用於易燃易爆、有毒等環境下操作的安全設施和溫、濕度調控的設備。葯品檢驗室的面積,大型企業不小於150平方米;中型企業不小於100平方米;小型企業不小於50平方米」。第二十條 「葯品檢驗室應開展化學測定、儀器分析(大中型企業還應增加衛生學檢查、效價測定)等檢測項目,並配備與企業規模和經營品種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一)小型企業:配置萬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儀、電熱恆溫乾燥箱、恆溫水浴鍋、片劑崩解儀、澄明度檢測儀。經營中葯材和中葯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和顯微鏡。
(二)中型企業:在小型企業配置基礎上,增加自動旋光儀、紫外分光光度計、生化培養箱、高壓滅菌鍋、高溫爐、超凈工作台、高倍顯微鏡。經營中葯材、中葯飲片的還應配置生物顯微鏡。
(三)大型企業:在中小型企業配置基礎上,增加片劑溶出度測定儀、真空乾燥箱、恆溫濕培養箱。
由此可見,葯品批發企業也需要設立檢驗室,開展對葯品質量的檢驗工作。
有廠家的合格檢驗報告書,我還用檢驗么?
《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中講的非常明確,葯品批發企業應對進庫存的葯品進行驗收與檢驗。請注意這里的「驗收與檢驗」是兩個概念。「驗收」既對葯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有關要求的證明或文件進行逐一檢查。但第三十五條,第五項規定:「驗收首營品種,還應進行葯品內在質量的檢驗」。
第三十七條 「 企業的葯品檢驗部門承擔本企業葯品質量的檢驗任務,提供准確、可靠的檢驗數據」。第三十八條 「 葯品檢驗部門抽樣檢驗批數應達到總進貨批數的規定比例」。
這些規定都明確說明:葯品是一種特殊商品,因存貯與運輸時的溫度、濕度及存貯時間的不同,都有可能影響葯品內在質量,因此有廠家的合格檢驗報告書,還是要檢驗的。
⑨ 葯品養護員的職責是什麼
1、葯品養護員的職責是:安全儲存,科學養護,保證質量,降低損耗。
⑩ 葯品批發企業的中葯驗收養護室要求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解剖鏡或顯微鏡,請問這些儀器何時使用
在實際工作中,葯批一般都是不做,買來擺樣子的,有的是借來的,就是為了發證時候的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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