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科技創新中涉及稅收的優惠政策
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如下:
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業(95%的企業都屬於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1、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5%;
2、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10%;
3、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台,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持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周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用戶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夥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資金周轉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貳』 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
第一條為了促進科學研究和教育事業的發展,推動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規范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的免稅進口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對科教用品進口實行稅收優惠政策的決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科學研究機構和學校,以科學研究和教學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科學研究機構和學校,是指:
(一)國務院部委、直屬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屬專門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各類科研院所;
(二)國家承認學歷的實施專科及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
(三)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核定的其他科學研究機構和學校。第四條免稅進口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的具體范圍,按照本規定所附《免稅進口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清單》執行。
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的需求及國內生產發展情況,適時對《免稅進口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清單》進行調整。第五條依照本規定免稅進口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應當直接用於本單位的科學研究和教學,不得擅自轉讓、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第六條經海關核準的單位,其免稅進口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可用於其他單位的科學研究和教學活動。第七條違反規定,將免稅進口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擅自轉讓、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罰,有關單位在1年內不得享受本稅收優惠政策;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有關單位在3年內不得享受本稅收優惠政策。第八條海關總署根據本規定製定海關具體實施辦法。第九條本規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免稅進口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清單
(一)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用的分析、測量、檢查、計量、觀測、發生信號的儀器、儀表及其附件;
(二)為科學研究和教學提供必要條件的實驗室設備(不包括中試設備);
(三)計算機工作站,中型、大型計算機;
(四)在海關監管期內用於維修依照本規定已免稅進口的儀器、儀表和設備或者用於改進、擴充該儀器、儀表和設備的功能而單獨進口的專用零部件及配件;
(五)各種載體形式的圖書、報刊、講稿、計算機軟體;
(六)標本、模型;
(七)教學用幻燈片;
(八)實驗用材料;
(九)實驗用動物;
(十)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用的醫療檢測、分析儀器及其附件(限於醫葯類院校、專業和醫葯類科學研究機構。經海關核准,上述進口單位以科學研究或教學為目的,在每5年每種1台的范圍內,可將免稅醫療檢測、分析儀器用於其附屬醫院的臨床活動);
(十一)優良品種植物及種子(限於農林類科學研究機構和農林類院校、專業);
(十二)專業級樂器和音像資料(限於藝術類科學研究機構和藝術類院校、專業);
(十三)特殊需要的體育器材(限於體育類科學研究機構和體育類院校、專業);
(十四)教練飛機(限於飛行類院校);
(十五)教學實驗船舶所用關鍵設備(限於航運類院校);
(十六)科學研究用的非汽油、柴油動力樣車(限於汽車類院校、專業)。
『叄』 進口科研儀器免稅政策
法律分析: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規范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稅進口行為,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等單位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其中,符合條件的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包括:國務院部委、直屬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屬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各類科研院所,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核定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肆』 民辦高校的科研用設備有減免稅政策嗎
一般是不能。
免稅是指按照稅法規定不徵收銷項稅額,同時進項稅額不可抵扣應該轉出。是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鼓勵、扶持或照顧的特殊規定,是世界各國及各個稅種普遍採用的一種稅收方式。免稅是把稅收的嚴肅性和必要的靈活性有機結合起來制定的措施。
免稅(ty-free)在經濟生活中,稅收立法確定的稅收制度,包括設立稅種、設計稅目和稅率,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般情況群體的平均承受能力來制定的,適應了普遍性、一般性的要求。但具體到不同產業、不同地區和不同的納稅人、征稅對象,往往需要從實際出發,對一些需要扶持、鼓勵或照顧的地區、行業、產業或納稅人、征稅對象給予特殊的規定,以體現稅收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合理負擔的原則。因此,在統一征稅的基礎上,採取免稅的稅收,以適應個別的特殊的情形,成為世界各國稅收制度普遍採取的一種政策措施。
『伍』 關於高校進口免稅操作
我們國家並沒有「國稅」這個稅種,從稅收的分配層級來說,只有中央稅、中央地方分享稅和地方稅。中央稅一般由原國稅局徵收、地方稅一般由原地稅局徵收。
中央稅包括消費稅、車購稅、證券交易印花稅等,而地方稅主要包括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等,中央地方分享稅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國地稅合並之前的徵收格局:
個體戶到底需要交哪些稅?
一般來說,主要是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等附加稅費,特定情況下,需要繳納消費稅。
營改增之前,一部分個體戶向地稅局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另一部分個體戶向國稅局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改增之後,營業稅取消,全部改徵增值稅。2018年7月份,國地稅實現了合並。
一、營改增之前,個體戶分別向國稅局、地稅局交稅,互不隸屬。
2016年5月1日營改增之前,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生產、加工修理修配的個體戶向國稅局繳納增值稅;從事交通運輸、建築、娛樂、生活服務的個體戶,向地稅局交納營業稅。
二、營改增之後,所有個體戶均向國稅局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全面營改增之後,營業稅取消,所有流轉環節的納稅人均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三、國地稅合並後,所有個體戶均歸屬新的稅務局統一管轄。
2018年7月份,全國稅務系統實現國地稅合並,所有納稅人均歸屬統一的稅務局管轄。
個體戶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免稅政策
個體工商戶一般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從2019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或月度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而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或季度銷售不超過9萬元的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同時,城建稅等附加稅費一並免徵。
另外如果銷售額沒有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一般也予以免徵。
二、減稅政策。
根據財稅(2019 )13號文件規定,在資源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耕地佔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六稅兩費」方面,小規模納稅人最高可以享受減征50%的優惠政策。
個體戶如何辦理涉稅事項?
雖然很多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稅收減免政策,但是因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辦稅期限一般是一個季度一次,所以很多納稅人對於辦理涉稅事務都非常陌生,以至於有些時候無法充分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
那麼小規模的人如何才能充分享受優惠政策呢?
第一,與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員確定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是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查賬徵收的小規模納稅人需要每個季度自行申報,核定徵收無需自行申報。
第二,根據實際經營需要正確使用發票。目前主要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通用機打發票這三種,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自行開具發票,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開具專用發票是不能享受免稅政策的。
第三,有必要的時候聘請一名兼職會計或者委託事務所,代辦涉稅事項。很多個體戶對於涉稅事項確實沒有更多的精力來學習掌握,這個時候可以花一點小錢請專業的人來辦事,不僅可以充分享受稅收政策,還可以大大節省時間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