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規模納稅人,安裝公司,同一工程既有設備銷售,又有設備安裝,如何納稅
應該分開記賬,就是屬於買材料150萬單獨記賬,繳納增值稅:1500000/1.03*3%=43689.32元
100萬元安裝費單獨記賬繳納營業稅、所得稅,
這兩筆增值稅及營業稅還得計算稅金及附加。
⑵ 生產設備帶安裝,怎麼交稅,適合哪個稅法
稅務總局公來告2017年第11號:納自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r工廠的生產設備不適用於該文件,應按照混合銷售計稅。
⑶ 設備銷售與安裝如何避稅
建議貴公司單獨成立服務公司,負責設備的安裝和售後服務.
或者是進行單獨核回算,答稱為兼營業務,設備銷售徵收增值稅,而安裝和售後服務徵收營業稅。
在所得稅方面,由於不知道貴公司是採用何種徵收方式,如果利潤率較高,建議採用核定徵收方式,如果利潤率比較低,建議採用查帳徵收方式。
相比之下,最為保守的方法為單獨成立服務公司,因服務領域利潤率較高,可以採用核定徵收方式。
⑷ 疑問:我企業銷售自產設備並安裝如何適用增值稅
銷售資產設備並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回不同的稅率或者徵答收率。
(1)銷售設備適用增值稅率17%(2018年5月1日起執行16%的增值稅稅率);
(2)安裝服務適用增值稅率11%(2018年5月1日起執行10%的增值稅稅率),符合條件的安裝服務可以選擇簡易徵收適用增值稅徵收率3%。
國家稅務局2017年4月20日印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一條明確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⑸ 營改增後,企業銷售設備並提供安裝服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四、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內務容,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電梯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⑹ 我公司賣設備,2018年5月1日後,安裝服務公司的安裝稅率是多少如果屬於一般納稅人的混合銷售那
設備的銷售,是增值稅中的17%那檔,如果是承接安裝工程,單獨的安裝是建築工程回中的設答備安裝,是11%的稅率。
都下降1個點。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銷售貨物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而提供安裝服務,則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增值稅徵收率為3%(小規模納稅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
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⑺ 外企銷售設備並提供安裝勞務的怎樣繳稅
根據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源商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取得收入計算征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7號)規定,外國企業與我國企業簽訂機器設備銷售合同,同時提供設備安裝、裝配、技術培訓、指導、監督服務等勞務的,其取得的勞務費收入,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納稅。如有關銷售合同中未列明上述勞務費金額,或者作價不合理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以不低於合同總價款的5%為原則,確定外國企業的勞務費收入並計算徵收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因此,你單位應在按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不低於合同總價款5%的金額作為營業額扣繳營業稅。12366財稅網
⑻ 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那就安裝服務這部分應該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版總局權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六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⑼ 銷售設備並負責安裝稅率是多少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銷售貨物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而提供安裝服務,則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增值稅徵收率為3%(小規模納稅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
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賦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⑽ 銷售外購設備並提供安裝,如何繳納增值稅
會計上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版1)銷售設備適用增值權稅率17%;
(2)安裝服務適用增值稅率11%,符合條件的安裝服務可以選擇簡易徵收適用增值稅徵收率3%.
依據:
國家稅務局2017年4月20日印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一條明確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