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氣IP防護等級是什麼意思如IP30 IP50
一、定義
IP防護等自級:表明電氣設備防塵和防濕氣特性等級,由IP與兩位數字組成。
IP為英文「INGRESS PROTECTION」的字頭,數字表明防護的等級。
第一位數字:表明電氣設備防止外物侵入的能力等級,最高級別是6;
第二位數字:表明電氣設備防濕氣、防水侵入的密閉程度,最高級別是8。
二、IP30
防塵等級:防止直徑大於2.5mm的固體外物侵入;
防水等級:無防護。即,對水或濕氣無特殊的防護。
三、IP50
防塵等級:防止外物及灰塵。即,完全防止外物侵入,有一定的防塵性能,但不完全防止灰塵侵入,灰塵的侵入量不會影響電氣設備的安全運作;
防水等級:無防護。即,對水或濕氣無特殊的防護。
其他請參見相關資料。
⑵ 電氣設備,在各種情況下對應的IP等級,有什麼標准
IP是Ingress Protection的縮寫,IP等級是針對電氣設備外殼對異物侵入的防護等級,來源是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標准IEC 60529,這個標准在2004年也被採用為美國國家標准。
IP是國際用來認定防護等級的代號 Ip等級由兩個數字所組成,第一個數字表示防塵;第二個數字由表示防水,數字越大表示其防護等級越佳。
防塵等級
號碼 防護程度 定義
0 無防護 無特殊的防護
1 防止大於50mm之物體侵入 防止人體因不慎碰到燈具內部零件 防止直徑大於50mm之物體侵入
2 防止大於12mm之物體侵入 防止手指碰到燈具內部零件
3 防止大於2.5mm之物全侵入 防止直徑大於2.5mm的工具,電線或物體侵入
4 防止大於1.0mm之物體侵入 防止直徑大於1.0的蚊蠅、昆蟲或物體侵入
5 防塵 無法完全防止灰塵侵入,但侵入灰塵量不會影響電氣正常運作
6 防塵 完全防止灰塵侵入
防水等級
號碼 防護程度 定義
0 無防護 無特殊的防護
1 防止滴水侵入 防止垂直滴下之水滴
2 傾斜15度時仍防止滴水侵入 當燈具傾斜15度時,仍可防止滴水
3 防止噴射的水侵入 防止雨水、或垂直入夾角小於50度方向所噴射之水
4 防止飛濺的水侵入 防止各方向飛濺而來的水侵入
5 防止大浪的水侵入 防止大浪或噴水孔急速噴出的水侵入
6 防止大浪的水侵入 燈具侵入水中在一定時間或水壓的條件下,仍可確保燈具正常運作
7 防止侵水的水侵入 燈具無期限的沉沒水中在一定水壓的條件下,及可確保燈具正常運作
8 防止沉沒的影響
⑶ ip防護等級
IP防護等級:是Ingress Protection的縮寫,IP等級是針對電氣設備外殼對異物侵入的防護等級,來源是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標准IEC 60529,這個標准在2004年也被採用為美國國家標准。
在這個標准中,針對電氣設備外殼對異物的防護,IP等級的格式為IPXX,其中XX為兩個阿拉伯數字,第一標記數字表示接觸保護和外來物保護等級,第二標記數字表示防水保護等級,具體的防護等級可以參考下面的表格。
IP是國際用來認定防護等級的代號IP等級由兩個數字所組成,第一個數字表示防塵;第二個數字由表示防水,數字越大表示其防護等組長越佳。

ip防護等級舉例子:
IP代碼由代碼字母IP、第1位特徵數字、第2位特徵數字、附加字母和補充字母組成。其格式如下IP 4 3 C S。
第1位特徵數字表示設備防塵、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級,最高級別是6。第2位特徵數字表示設備防濕氣、防水侵入的密閉程度,最高級別是8。特徵數字越大表示防護等級越高,當不要求防護等級時,特徵數字可用字母「X」代替。第3位的附加字母表示能防止接觸的危險部件。
第4位的補充字母表示附加的補充信息。附加字母和補充字母可以省略不標,所以,大部分設備的IP防護等級通常只包括2位特徵數字。
雖然IP防護的最高測試等級是IP68,但常見的宣稱等級還是以IP22、IP33、IP44、IP54、IP55、IP65、IP66、IP67、IP68等最為常見。一般情況下,室內設備宣稱IP43、室外設備宣稱IP66已經適用。
⑷ 煤礦井下的工作環境對電氣系統有什麼特殊要求
內容有點多。其實你完全可以網路的。
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防爆一 電氣防爆的作用
防止電氣設備在正常分合閘情況下產生的電火花引爆井下爆炸性混合物。
所謂防爆電氣設備,即是把在井下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採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隔爆外殼、本安電路),使其在運行中產生的電火花不引爆周圍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
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製造、檢驗必需符合國家標准「GB3836電氣防爆標准」的要求。
二 防爆設備的類型
共有十種類型。
其中主要採用隔爆型、本安型、增安型和特殊防爆型幾種。
1、隔爆型——「d」
是礦井使用最為廣泛的防爆電氣設備。如井下使用的各種防爆開關、防爆電動機等。
其防爆原理:外殼同時具有「隔爆性.耐爆性」兩個性能,以防止電火花引出殼外點燃爆炸性混合物(見圖)。
防爆電氣原理圖:
隔爆性電氣設備的關鍵在於外殼。
2、增安型——「e」。
防爆原理是:在設備的結構.製造等方面,採取一定的措施(如:井下使用的礦用變壓器、蓄電池機車、礦燈等、等)提高安全程度,以達到電氣防爆的要求。
主要措施有:
增大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提高絕緣材料的等級;
加強導線的連接;
限制設備的溫度等。
3、本質安全型——「i」
其防爆原理是:通過限制電路電火花的能量,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光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見圖)。
由於本安型電氣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僅為25W,因此只能用於井下通訊信號、監控系統及儀器儀表。
本安型的關鍵在於電路。
4 、特殊防爆型——「t」
即在增安型的基礎上增加特殊的措施,如電機車.礦燈等。
三 對防爆設備的要求
1、特殊要求
(1)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目的:為避免井下電氣設備由於絕緣降低而產生短路電弧.火花放電等現象。
見圖:
如:380伏的電氣間隙為8毫米;
127伏的電氣間隙為6毫米;
6000伏的電氣間隙為60毫米;
(2)防護等級「IP」
指設備防外物和防水的能力,用「IP」加數字表示,數字共有防水9級,防外物7級。
如:「IP53」——表示防水3級;防外物5級(即防塵)。
(3)類別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用於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性環境;
Ⅱ類——工廠的防爆電器,用於除甲烷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混合物環境
2、通用要求
按照「GB3836」防爆標准:
(1) 防爆電器使用環境為-20度~40度;
(2) 設備外殼符合防爆要求;
(3)緊固件是防爆電器的主要零件,包括螺栓螺母和彈簧墊;
(4)應設開蓋斷電連鎖裝置;
(5)導線穿管必須用絕緣材料;
(6)導線接線盒和接線端子必須符合要求;
(7)電纜引如裝置必須有合格的密封裝置;
(8)外殼內外必須有保護接地端子;
(9)所有防爆設備都應有銘牌標志:
總標志——Ex
如:隔爆型電器的標志——ExdI
隔爆兼本安型電器的標志——ExibI
銘牌上還應標有:防爆型式、類型、絕緣等級、溫度、防爆合格證編號、煤安標志及出廠日期等等。
達不到以上要求的防爆電器不能用於井下。
四 防爆電器設備的使用維護
1 《煤礦安全規程》452條: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准下井。
2,礦井應成立防爆檢查組,對井下防爆電器進行定期檢查,杜絕電器失爆。
電器失爆的現象如下:
(1)隔爆外殼有裂紋、小洞、嚴重變形、嚴重銹蝕、開焊;
(2)隔爆外殼螺絲不全、松動、缺少、滑扣;
(3)隔爆接合面間隙超限、接合面劃傷和斑點超限;
(4)電纜進線口膠圈不合格、無金屬堵板;
(5)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過小達不到要求;
(6)兩隔爆腔連通,造成壓力重疊;
(7)開蓋閉鎖損壞變形失靈等。
3 運行中要有專人管理防爆電器設備,應做到:
(1)愛護防爆電器,使之不受炮崩、水淋、埋壓;
(2)經常性地對隔爆外殼的內外塗防銹漆防銹;
(3)井下潮濕,應每隔3~7天對隔爆接合面塗防銹油防銹;
為使隔爆接合面不銹,可進行磷化、鍍鉻等防銹處理;
(4)凡出現失爆的電器,必須立即更換,嚴禁繼續在井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