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接受某單位捐贈設備價值20000元。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20,000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20,000
對由於企業取得的捐贈收入較大,經批准可在不超過5年內的期限內分期平均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稅計交所得稅的問題,所以,對於上述問題可以通過「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進行核算。
具體處理步驟如下:
1、接受時:按新會計准則確定的價值(公允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科目。
2、企業計繳所得稅:如果捐贈收入金額不大,所得稅費用負擔不重,直接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如果捐贈收入金額較大,所得稅費用負擔較重,應按照捐贈資產計算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按照計算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貸記「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
對於捐贈方,會計處理相對簡單,直接按照其賬面價值結轉計入營業外支出即可,同時對涉及的相關稅費要按照視同銷售原則計算。

(1)接受捐贈的設備怎麼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營業外收入賬務處理
①企業轉讓固定資產時,先結轉固定資產原值和已提累計折舊額,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收到雙方協議價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最後結轉清理損益,若轉出價款高於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②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貸方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③確認的政府補助利得,借記「銀行存款」、「遞延收益」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分配遞延收益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Ⅱ 捐贈的設備如何做帳
1、向外捐贈設備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
貸: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接受捐贈的設備
借:固定資產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
Ⅲ 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會計處理
企業接受捐贈的資產,計入到營業外收入科目進行核算。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 特別注意: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XX資產等,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收入。
Ⅳ 企業接受固定資產捐贈,怎麼做會計分錄
1.接受新設備捐贈。
借:固定資產150000;
貸:遞延收益——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收益150000。
2.年末轉入營業外收入(分5年均勻計入)。
借:遞延收益——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收益30000;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30000
其餘年度結轉遞延收益的會計分錄與上述分錄2相同。
3.第5年出售時將該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50000;
累計折舊100000;
貸:固定資產150000。
4.第5年出售時收款5.5萬元。
借:銀行存款55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55000。
5.結轉出售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5000,
貸: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收益5000。
Ⅳ 接受外商捐贈機器設備一套,評估確認價值180000,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18000
貸:營業外收入18000
對於公益性捐贈,稅法上的處理方法: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及視同銷售成本,用視同銷售所得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用會計利潤計算捐贈限額,與捐贈成本(視同銷售成本+視同銷售的銷項稅)進行比較,捐贈成本若高於捐贈限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5)接受捐贈的設備怎麼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如果接受捐贈的資產價值較大,可以貸方記入遞延收益—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收益。並於各期期末,按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的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遞延收益部分,借記遞延收益—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科目。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與國際會計准則相比較,在中國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中,遞延收益應用的范圍非常有限,主要體現在租賃准則和收入准則的相關內容中。
Ⅵ 接受捐贈的會計怎麼處理
接受捐贈的會計處理方法
接受捐贈時取得的增值稅是屬於收入的一部分。
接受捐贈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2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
貸:營業外收入 23.4
接受捐贈的核算
(一)接受非現金捐贈的'資產
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是指捐贈者將非現金資產無償贈送給企業,既不要求取得回報,也不要求對該項非現金資產具有要求權。企業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應按規定的價值計價,借記相關的資產科目,並按應交納的所得稅,貸記「遞延稅款」科目,按規定的價值扣除遞延稅款後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科目。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屬於企業尚未實現的價值,在資產處置之前,不得用於轉增資本。只有在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處置以後,即資產的價值實現以後,才能用於轉增資本。在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處置以後,應將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轉為其他資本公積,借記「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同時,還應將遞延稅款轉為應交稅金,借記「遞延稅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例1.某企業接受捐贈1台不需安裝的機器設備,捐贈方提供的發票標明機器設備的價款為100000元,該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33%。使用期滿後,機器設備報廢。根據以上資料,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1)接受捐贈時。
借:固定資產 100000
貸: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 67000
遞延稅款 33000
2)使用期滿報廢時。
借: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 67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7000
借:遞延稅款33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000
(二)接受現金的捐贈
企業接受現金捐贈,按我國《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全部計入資本公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資本公積——接受現金捐贈」科目。接受現金捐贈形成的資本公積,可以直接用於轉增資本。企業按規定的程序增資時,應按接受現金捐贈轉增資本的數額,借記「資本公積——接受現金捐贈」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接受捐贈的稅法規定
2008年1月以前,企業接受捐贈的資產,應將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確認為捐贈收入,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金額較大,可以分5年計入應納稅所得額。2008年1月1日以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八)項所稱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和個人自願和無償給予的貨幣性或非貨幣性資產。接受捐贈收入,應當在實際收到捐贈資產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Ⅶ 接收捐贈固定資產如做何賬務處理
企業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收入」會計科目核算,營業外收入,是指小企業非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入。其相關的會計分錄具體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