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設備安裝調試費稅率是多少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單位,設備安裝調試費增值稅稅率是9%;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單位,設備安裝調試費增值稅稅率是3%;
因為新冠疫情的影響,湖北地區以外的小規模納稅人執行的徵收率是按1%。
❷ 設備安裝服務費稅率
法律分析:一般納稅人安裝服務費的稅率 一般納稅人安裝費的稅率是11%。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
❸ 安裝費稅率是什麼
隨貨物一起的安裝費,如果安裝費不單獨開票,一般納稅人按13%來徵收,小規模按3%徵收,如果是單獨的安裝勞務則一般納稅人為6%,可以申請簡易徵收3%,小規模為3%,如果是建築工程安裝,一般納稅人為9%,小規模為3%的稅率。
❹ 機電設備安裝服務稅率為多少
機電設備安裝服務一般納稅人稅率為9%,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3%。
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安裝服務,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被安裝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
固定電話、有線電視、寬頻、水、電、燃氣、暖氣等經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初裝費、開戶費、擴容費以及類似收費,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❺ 一般納稅人銷售設備提供安裝,安裝費按什麼稅率開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42號公告,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專業適用簡易計稅,按3%徵收率。如果是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的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得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簡易計稅。
所以如果能做到分別核算,安裝服務,可以選擇按照3%簡易計稅,當然,也可以選擇按照一般計稅方式按9%計算繳納增值稅。
需要注意的是,銷售自產機器設備,必須分別核算;銷售外購設備,如果做不到分別核算,那麼按照混合銷售相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❻ 企業設備安裝發票稅率為多少
企業設備安裝稅率需要根據安裝單位的實際情況來確認,企業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則設備安裝的稅率為13%,如果是建築類的設備安裝,則是9%的稅率,如果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則是3%,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先按1%進行徵收。
❼ 安裝費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安裝費屬於建築服務所提供的一種,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安裝費的增值稅稅率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中增值稅稅率特殊規定的第二項,因此,對於一般納稅人來說安裝費的增值稅稅率是1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❽ 銷售設備並負責安裝稅率是多少
1、銷售貨物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而提供安裝服務,則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
2、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4、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❾ 安裝費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納稅人安裝服務費的稅率是9%。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1.糧食、食用植物油;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3.圖書、報紙、雜志;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