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物業設施設備有那些
一、給排水系統
1、給水設備
房屋的給水設備是指房屋建築內部附屬設備中的生活給水、設備用水、消防給水等工程設施的總稱。它的主要任務是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符合標準的生活用水。主要由貯水池(箱)、給水泵、給水管網、水表等組成。
2、排水設備
房屋的排水設備是指房屋設備中用來排除生活污水和屋面雨雪水的部分,它包括排水管道、通氣管、清通設備、抽升設備、室外排水管道等。
3、房屋衛生設備
房屋衛生設備是指房屋建築內部附屬的衛生器具,包括洗臉盆、浴盆、大便器、小便器等。
4、消防設備
房屋的消防設備是指房屋設備中用來滅火的消防供水設備、設施。它包括消防水池或水箱、消防泵、消火栓、消防水管道等設備。
5、房屋熱水供應設備
房屋的熱水供應設備是指房屋設備中為人們提供生活用熱水的設備。它包括水加熱器、給水泵、熱水管道、熱水表、淋浴器等。
二、電器系統
1、物業供電設備
物業供電設備是指物業附屬設備中的供電部分,包括供電線路、變配電裝置、高低壓電器等。
2、物業的弱電設備
物業弱電設備指物業附屬設備中的弱電設備部分。主要包括物業小區的安防系統、火災自動報警與聯動控制系統、通信與有線電視系統、建築智能化系統等。
3、房屋的電梯設備
電梯設備指物業附屬設備中的載運人或物品的一種升降設備,是高層建築中不可缺少的垂直運輸工具。常用電梯主要包括機房、轎廂、井道等部分。
4、電氣照明系統
物業小區電氣照明設備主要是指小區內的各種照明用的設備,主要包括照明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
三、供暖、空調、通風系統
1、採暖設備
採暖設備是指房屋設備中用來在冬季為房屋提供熱量的部分。它包括鍋爐、循環泵、散熱器等設備。室內採暖系統有很多形式,按熱媒不同,可分為熱水採暖系統、蒸汽採暖系統。一般民用建築大多採用熱水採暖系統。
2、空調設備
空調設備是指在建築內部為滿足人的生理感受或生產過程的需要,而提供的一個人工環境的設備。一般的中央空調設備包括冷水機組、水泵、空調機組、風機、冷卻塔、風機盤管等設備。
3、通風設備
通風設備是指在建築內部保證房間空氣流動,同時能排出有害氣體的設備。一般包括風機、通風管道、風口及一些空氣凈化設備。
四、燃氣設備
房屋的燃氣設備包括燃氣灶、燃氣表、燃氣管道、天然氣管網等。

(1)房屋設施設備的構成包括哪些系統擴展閱讀
設備的維修是指通過修復或更換零件,調整精度,排除故障,恢復設備原有功能的技術活動。根據設備的完損情況,其維修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零星維修工程
零修維修工程是指對設備進行日常保養、檢修以及為排除運行故障而進行的局部修理。
2、中修工程
中修工程是指對設備進行正常的和定期的全面檢修、部分解體修理和更換少量的零部件,保證設備能夠恢復到應有標准與技術要求,使設備正常運轉。更換率一般為10%—30%。
3、大修工程
大修工程是指對設備定期進行全面檢修、全部解體,更換主要部件或修理不合格的零部件,使設備基本恢復原有性能。更換率一般不超過30%。
4、設備更新與技術改造
設備更新與技術改造是指在設備使用達到一定年限以後,針對其技術性能落後、效率低、能耗大或污染日趨嚴重等情況,通過更新設備,提高和改善設備的技術性能。
㈡ 房屋配套設施具體包括哪些
配套設施包括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即與購房人所買房屋所在小區建設相配套的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電視系統、道路、綠化等設施。而公共配套建築,包括與購房人購買房屋所在小區建設相配套的停車設施、娛樂設施及教育、商業、飲食等各種公共建築。
按法律規定,房屋配套設施通常應在房屋交付時同時具備使用條件。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按上述要求明確交付的配套設施的條件,以便在交付時有相關的依據。但是若未能達到要求,現行法律中並未明確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目前主要依據合同約定來追究違約責任。

按國稅發[2006]31號文件規定開發產品建造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當期實際發生的,應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計入成本對象;
當期尚未發生但應由當期負擔的,除稅收規定可以計入當期成本對象的外,一律不得計入當期成本對象。還有對預提費用的規定是,除稅收另有規定外,不得在稅前扣除。但目前,對內資房開企業還沒有預提未完成配套設施費用可在稅前扣除的規定。
㈢ 物業設施設備的構成包括哪些
物業設施設備的構成包括:
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給水設備
房屋的給水設備是指房屋建築內部附屬設備中的生活給水、設備用水、消防給水等工程設施的總稱。它的主要任務是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符合標準的生活用水。主要由貯水池(箱)、給水泵、給水管網、水表等組成。
房屋的排水設備是指房屋設備中用來排除生活污水和屋面雨雪水的部分,它包括排水管道、通氣管、清通設備、抽升設備、室外排水管道等。房屋衛生設備是指房屋建築內部附屬的衛生器具,包括洗臉盆、浴盆、大便器、小便器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物業設備設施
㈣ 房屋的配套設施包括哪幾項
配套設施包括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即與購房人所買房屋所在小區建設相配套的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電視系統、道路、綠化等設施。而公共配套建築,包括與購房人購買房屋所在小區建設相配套的停車設施、娛樂設施及教育、商業、飲食等各種公共建築。
一般的房屋配套設施包括:
1、給、排水:
給水系統:關注水量、水質、水壓。
排水系統:包括生活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統;要求安裝正確、牢固、不滲不漏、管道運行正常。
2、用電:用電的便利與安全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包括導線、配電箱、電開關、電表各部分的設計、使用狀況等。

(4)房屋設施設備的構成包括哪些系統擴展閱讀:
住宅配套設施是由多系統組成的,按其服務層次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住宅基本生活單元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設施應有居民服務站、小商店、文化室、兒童游樂場等;
(2)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1萬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設施包括托兒所、幼兒 園、小學、中學、儲蓄所、郵電所、運動場、糧店、煤店、百貨店、副食品店、菜店、飲食店、理發店、小修理門市部、綜合商店、自行車棚、廢物回收站、居委會、變電所、公共廁所、垃圾站等;
(3)住宅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4至5萬人左右,其配套設施包括醫院、門診部、銀行、辦事處、郵電支局、電影院、科技文化館、青少年之家、運動場、多種與生活有關的商店、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商業管理機構、房屋管養段等。
㈤ 物業設施設備的組成包括哪些部分
物業設施設備的組成包括房屋與設施、強電系統、電梯升降系統、空調系統、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弱電系統等。
共用部位是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公共設施設備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安防監控系統、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公共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物業設施設備管理的重要性
物業設施設備管理,是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和有關規定,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科學的管理方法對房屋及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維修實施管理,保證房屋、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提高房屋、設施、設備的完好率,延長房屋、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以最大限度地滿足業主和使用人對房屋、設施、設備使用的需要,並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㈥ 住宅小區智能化設施設備有哪些
1、周界防範報警系統
當有入侵行為發生時,探測器向管理中心報警主機發出報警信號,顯示報警地點,同時啟動聯動裝置和設備,發出聲光報警,對入侵者進行阻嚇,並提醒值班管理人員。
以便迅速出動警力進行處理。並可與樓層照明燈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進行聯動,將入侵現場的圖像信號顯示在主監視屏上並保存記錄。

2、公共廣播系統
智能小區背景音樂系統可以為小區營造一個輕松、舒適的生活環境。無論在小區的哪一個角落,都可以聽到令人賞心悅目的音樂,這不僅提升了小區的檔次和品位,更提高了住戶的生活質量。
3、停車場管理系統
停車場管理系統是小區車輛科學管理的必要手段,停車場管理的智能化已經代替傳統的人工管理的落後模式,系統採用計算機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和網路通訊等現代化技術,使得物業管理更加科學、安全、高效並且降低物業運行費用。
4、電子巡更管理系統
系統組成:
巡更系統主要由:管理計算機、巡更棒、信息鈕、通訊底座組成。巡更時安保人員用巡更棒在巡更線路上的信息鈕進行數據採集,巡更結束後通過通訊底座將巡更棒內的信息採集到管理電腦中。
5、電話、帶寬網路系統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小區住戶應能在家中通過社區內部網路與外部世界進行信息交流,以滿足現代生活、工作的需求。在小區內部建立Intranet(內部區域網)與城市公網連接。
㈦ 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包括哪些
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電梯、空調、安防設備、照明設備、消防設備、監控設備、綜合布線、弱電系統、給排水設備,等。
根據(87)財稅地字第003號的規定,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價的配套設施。
主要有:暖氣、衛生、通訊、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台等。此外,還應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橋、水箱、冷暖氣設備、中央空調(不包括窗式空調)、下水道、消防設施、舞台以及電燈網、電話網等項。
(7)房屋設施設備的構成包括哪些系統擴展閱讀:
對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進行管理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是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二是業主自行管理。故本條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業主對建築物及其附屆設施自行管理,主要發生在只有一個業主或者業主人數較少的建築區劃。隨著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建築領域不斷出現新技術、新產品,建築物及其附屆設施的科技含量也越來越高,管理的難度加大,管理更為復雜,業主自行管理較為困難,有一定難度,還是提倡選擇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的物業管理公司對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進行管理為好。
㈧ 一般的房屋配套設施都包括哪些內容
住宅房屋配套設施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住宅基本生活單元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設施應有居民服務站、小商店、文化室、兒童游樂場等;
(2)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1萬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設施包括托兒所、幼兒 園、小學、中學、儲蓄所、郵電所、運動場、糧店、煤店、百貨店、副食品店、菜店、飲食店、理發店、小修理門市部、綜合商店、自行車棚、廢物回收站、居委會、變電所、公共廁所、垃圾站等;
(3)住宅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4至5萬人左右,其配套設施包括醫院、門診部、銀行、辦事處、郵電支局、電影院、科技文化館、青少年之家、運動場、多種與生活有關的商店、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商業管理機構、房屋管養段等;
(4)市政公用設施。指在全市范圍內住宅配套的設施、包括城市公用事業和城市公用設施。前者指城市自來水、煤氣、供熱、公共交通;後者指市政工程設施、園林綠化設施、公共衛生設施等。

(8)房屋設施設備的構成包括哪些系統擴展閱讀:
1、區內私有配套設施
它屬合同給付標的(房屋及所在小區)范圍,無疑應屬合同義務,對此房產商負有按約交付的義務,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即配套給付不能或遲延的違約責任。
2、周邊公共配套設施
指的是合同給付標的范圍外具有配套意義的公共設施或環境條件,房產商對此不負有作成、交付的義務,客觀上也無能為力。而且一般不負必須告知的義務。
房產區位及周邊環境等概況購房者可自行通過公共信息渠道了解,但是如果房產商售房時予以宣揚甚至在合同文書中明確表述,則負有如實告知義務。
㈨ 建築物的構成系統主要有哪些並簡述
結構部分,包括基礎、主體、二次結構等
裝飾部分,外牆、屋頂造型、內牆、地面、窗檯裝飾等等
門窗部分,包括普通門、消防門、疏散門、外窗、內窗、採光窗、通風窗等
防水系統,地下防水、屋面防水、衛生間、廚房防水、臨邊防水等
保溫系統,屋面保溫、外牆保溫、水暖、地暖等
上下水及消防以及其他管道,如通風換氣管道等
電氣系統、智能建築(電視、寬頻、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