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
法律分析:涉密信息系統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是指,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單位根據分級保護管理辦法和有關標准,對涉密信息系統分等級實施保護,各級保密工作部門根據涉密信息系統的保護等級實施監督管理,確保系統和信息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② 涉密信息設備應當按照存儲,處理信息的什麼進行管理與防護
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存儲和處理信息的相應密級進行管理和防護;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應當選擇通過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授權測評機構檢測的安全保密產品,並正確配置和使用;
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應當採取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和安全審計等技術保護措施,及時升級病毒和惡意代碼樣本庫,進行病毒和惡意代碼查殺,及時安裝操作系統、資料庫和應用系統的補丁程序;
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中的信息輸出應當相對集中,有效控制;未經單位信息化管理部門審批,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用戶終端禁止安裝或拆卸硬體設備和軟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③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什麼保護
分級保護。
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分為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按照分級保護要求採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分為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按照分級保護要求採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3)設備應與涉密信系統是什麼擴展閱讀: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從事國家秘密載體製作、復制、維修、銷毀,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等涉及國家秘密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經過保密審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④ 涉密信息系統要怎樣管理
涉密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和配套設施、設備構成的,按照一定應用目標和規則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的系統或網路。
涉密信息系統按照系統規劃設計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劃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個級別,並按照不同強度的防護要求進行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隨著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應用,機關、單位普遍使用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為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管理,防範和遏制信息化條件下的竊密、泄密事件發生,《保密法》專門作出關於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保密管理的禁止性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人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違反上述禁止性規定,對能導致涉密信息系統被植入「木馬」等竊密程序,保密技術防護措施部分或全部失效,國家秘密失去有效控制和保護,存在嚴重泄密隱患,危害國家秘密安全。
⑤ 保密法對涉密信息系統和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作出了哪些新的規定
答:一、保密法對涉密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作出了以下新的規定: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二、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作出了新的規定第三十五條 在涉密崗位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涉密人員),按照涉密程度分為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和一般涉密人員,實行分類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涉密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勝任涉密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三十六條 涉密人員上崗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嚴格遵守保密規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第三十七條 涉密人員出境應當經有關部門批准,有關機關認為涉密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不得批准出境。第三十八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⑥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什麼確定系統的密集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並按照分級保護要求採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分為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按照分級保護要求採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
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⑦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什麼確定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的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三條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7)設備應與涉密信系統是什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條從事國家秘密載體製作、復制、維修、銷毀,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等涉及國家秘密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經過保密審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關、單位委託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前款規定的業務,應當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提出保密要求,採取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