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生產法對安全設備有什麼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內。維容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三條 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⑵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什麼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不抄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個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⑶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企業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什麼維護,保養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
⑷ 新《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報廢,應當符合什麼標准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4)企業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什麼維護和保養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並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對目錄的制定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⑸ 什麼是設備維護保養為什麼要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通過機電設備的維修,保養,可以有效提高設備運行效率,延長設備壽命,降低設備損耗從而提高生產率,降低生產成本。
1)設備管理是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基礎工作
設備管理是租賃經營的基礎,是企業提高效益的基礎。工程機械設備是工程機械租賃企業生產經營的物質基礎,機械施工過程的連續性和均衡性主宴靠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來保持.只有加強設備管理,正確地操作使用、精心地維護保養、進行設備的狀態監測、科學地修理改造,保持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才能保證生產連續、穩定地運行。反之,如果忽視設備管理,放鬆維護、檢查、修理、改造,導致設備技術狀態嚴重劣化、帶病運轉,必然故障瀕繁,難以確保按時完成施工計劃。對施工企業(承租方)來說,除了設備的租賃價格,他們也開始關心服務的質量和管理。租賃企業要通過完善的設備管理措施保證出租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不影響施工,才能令用戶滿意。服務固然重要,但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更是用戶所期望的。
2)設備管理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
設備管理是租賃企業和機械施工企業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質量、效率和交貨期的前提。設備管理既影響施工工程的產量和質量,又影響企業的投入(維修、燃料消耗等),因而是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強設備管理是挖掘企業生產潛力、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如果沒有較高的設備管理水平和良好的設備運轉狀態做保證,是不III很好地履行合同規定的。一旦違約,給企業帶來的就不僅僅是經濟上的損失,還往往失去市場,對企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影響。設備管理要保證施工機械使用。III和運轉可靠性。施工中的工程機械一旦發生故障停機,造成生產中斷,就會不同程度地造成經濟損失、延誤工期,有時經濟損失巨大。如公路施工中攤鋪機出現故障,中斷工作,就會造成材料的大量浪費,施工成本增加;混凝土澆注時混凝土施工設備出現故障停止澆注,就會嚴重影響工程質量並造成經濟損失。
3)設備管理是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前提
設備管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保證。設備技術落後和管理不善是導致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傷害、造成環境污染的重要原因。安全生產、凈化環境,是人類生存、社會發展的長遠利益所在。租賃企業必須重視設備管理,為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創造良好的前提。現代機械設備許多都是在高轉速、高負荷、高溫、高壓狀態下運行工作,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設備損壞、人員傷亡、環境污染,導致嚴重後果。安全生產是企業搞好生產經營的前提,沒有安全生產,一切工作都可能是無用之功。所以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和部門,無不強調安全生產,緊抓常抓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是強制性的,是必須無條件服從的,企業的任何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建立在安全生產的基礎之上。要確保安全生產,必須有運轉良好的設備,而良好的設備管理,也就消除了大多數事故隱患,杜絕了大多數安全事故的發生。
4)設備管理是企業長遠發展的重要條件
科學技術進步是推動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需要不斷採用新技術、創造新成果。這些都要求加強設備管理,推動生產裝備的技術進步,以先進的施工設備和良好的設備狀態來保證施工項目的順利完成,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由此可知,設備管理不僅直接影響租賃企業當前的生產經營,而且關系著企業長遠發展和成敗興衰。租賃企業領導人必須擺正現代設備及其管理在企業中的地位,善於通過不斷改善人員素質和設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為企業創造最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⑹ 安全生產法對安全設備有什麼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回轉。維護、保養、檢答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三條 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⑺ 安全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制度是什麼
消防安全設施的,可以借鑒一下
1 目的
規范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 適用范圍
適用於公司管轄范圍內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3 職責
3.1 生產工程部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3.2 各區域指定負責人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日常點檢和安全管理工作。
4 術語
4.1 消防設施: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固定設施。
4.2 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消防錘、報警按鈕、防毒面具等器材。
4.3 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5 管理內容和要求
5.1 消防器材的保管
5.1.1 生產工程部對所有消防器材統一保管,並建立消防器材台賬。
5.1.2 消防箱編號按其所在區域劃分,按樓層從01起編。
5.1.3 除消防箱之外的消防器材的保管編號,不分區域,按主體工程、裝修工程原設計編號。
5.1.4 消防器材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存放於指定位置,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公司同意;
e.存放的環境溫度適宜,不得擁堵。
f.配置在區域的消防器材由該區域的指定負責人保管,生產工程部監督檢查。
g.消防器材如需維修的報生產工程部維修。
5.2 消防器材的檢查與維護
5.2.1 檢查內容見《消防器材檢查標准》
5.2.2 月檢:每月由區域負責人或區域安全員對消防器材的外觀、滅火器壓力是否達標檢查、有無使用過的空瓶、消防栓是否完好、有無水壓進行檢查,並記錄在日常檢查表中。
5.2.3 季檢:每季生產工程部組織對消防系統進行檢查,並填寫檢查保養記錄表。
5.2.4 年檢:每年12月20日前由生產工程部部長組織安全員對消防系統的功能作檢查和試驗,或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查和試驗,填寫年檢查保養記錄。
5.3 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
5.3.1 生產工程部對屬於我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施建檔管理。
5.3.2 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如:佔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疏散門,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燈具等。
5.3.3 每季度對屬於我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並填寫檢查保養記錄表。
5.3.4 每年由生產工程部部長組織安全員對消防系統的功能作檢查和試驗,或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查和試驗,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填寫年檢查保養記錄。
5.4 管理要求
5.4.1 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5.4.2 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5.4.3 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5.4.4 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6 變更記錄
新版文件號 生效日期 變更內容 原版文件號
⑻ 如何做好企業的設備維護和保養
保養設備的重點是:保持設備的清潔、整齊、潤滑良好及正確使用設備。
設備的維護保養方法:
通過擦拭、清掃、潤滑、調整等一般方法對設備進行護理,以維持和保護設備的性能和技術狀況,稱為設備維護保養。設備維護保養的要求主要有四項:
(1)清潔設備內外整潔,各滑動面、絲杠、齒條、齒輪箱、油孔等處無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氣,設備周圍的切屑、雜物、臟物要清掃干凈;
(2)整齊工具、附件、工件(產品)要放置整齊,管道、線路要有條理;
(3)潤滑良好按時加油或換油,不斷油,無干摩現象,油壓正常,油標明亮,油路暢通,油質符合要求,油槍、油杯、油氈清潔;
(4)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超負荷使用設備,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設備的維護保養內容一般包括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定期檢查和精度檢查,設備潤滑和冷卻系統維護也是設備維護保養的一個重要內容。
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是設備維護的基礎工作,必須做到制度化和規范化。對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工作要制定工作定額和物資消耗定額,並按定額進行考核,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工作應納入車間承包責任制的考核內容。設備定期檢查是一種有計劃的預防性檢查,檢查的手段除人的感官以外,還要有一定的檢查工具和儀器,按定期檢查卡執行,定期檢查有人又稱為定期點檢。對機械設備還應進行精度檢查,以確定設備實際精度的優劣程度。
設備維護應按維護規程進行。設備維護規程是對設備日常維護方面的要求和規定,堅持執行設備維護規程,可以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證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1)設備要達到整齊、清潔、堅固、潤滑、防腐、安全等的作業內容、作業方法、使用的工器具及材料、達到的標准及注意事項;
(2)日常檢查維護及定期檢查的部位、方法和標准;
(3)檢查和評定操作工人維護設備程度的內容和方法等。
⑼ 生產企業對安全設備進行養護是法定的義務嗎
某路橋公司承建某公路大橋項目。年10月,該公路大橋第一合同段的20號橋墩和6號樁基孔發生一起鋼絲繩斷裂事故,導致鋼筋籠突然墜落,致使正在鋼筋籠內工作的兩名工人墜入樁基孔的水中溺水身亡。事故原因調查發現,該公司沒有對鋼絲繩是否安全達標進行定期檢查,也沒有經常性的維修養護,最終導致了這起事故的發生。那麼,該公司有義務對安全設備進行檢查和養護嗎?
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由於安全設備關系著生產經營單位能否安全生產,因此有必要對安全設備進行自始至終的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使其符合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對於生產經營單位來說,為了安全設備能安全地、正常地運營,則必須根據安全設備的實際情況,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這也是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生產經營單位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那麼依據第九十六條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就要受到處罰,包括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罰款的處罰;構成犯罪的,還要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因該路橋公司未定期地、經常性地對安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導致了事故的發生。該公司依法要承擔相關部門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三條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九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生產經營單位應把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和一項經常性、制度性的工作來抓,並在人力、財力以及制度、技術等方面都做好必要的安排和准備。
⑽ 安全設備設施有哪些
1。經常檢查維修的地方應設置平台、梯子安全走廊。
在檢維修部門,如果有危及安全的移動物體,應安裝防護罩。應在人員可能進入和墜落危險的開口處安裝蓋子或安全圍欄。
(1)需要檢查、檢修和人員通行時,應設計平台和欄桿。
(2)平台寬度不小於700m,垂直凈空不小於1800mm,不妨礙正常行走。
(3)平台的部分開口邊緣應設置安全圍欄,其高度應高於1050 m m,高於10 m的位置應高於1100 m m。
2.大型輸氣管道抗震加固
(1)支、吊架應緊固可靠,腐蝕嚴重時應及時更換。
(2)燃氣管道通過牆壁或者地板時,其外徑與牆壁或者地板應當有一定的間隙。在管道經過的防爆車間壁上安裝套管,套管縫隙內填充軟質耐火材料。
(3)穿過屋頂的管道應固定;當管道高於屋頂3米時,應安裝張力裝置。
(4)動力設備與電動機應同時安裝。風機外殼底部或人口處應有一個支撐架。風機放置在減震底座上時,減震底座應與地面有固定的連接設施。
(5)動力設備進出口為軟連接時,進出口管道應有固定裝置。除塵管道不得浮在支架上,並應設置固定的管箍。
(6)設備不得在地面上漂浮,並採取固定措施。在大中型設備基礎設計中,應考慮風、雪和地震荷載。
(7)管道閥門和設備上的執行機構應穩定。
(10)企業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什麼維護和保養擴展閱讀:
1、安全設備設施的含義
安全設施是指永久性的安全裝置,如避雷針、避雷網、消防管道、消防栓、防洪堤壩等系列。安全設備指安全生產的設備:如消防車、避雷器、抽水泵,起重機、塔吊,起重設備,安全工器具等系列。
2、安全設備設施注意事項
使用安全設備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定期檢查,保證安全設備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狀態,發揮安全保障作用。定期維護、維護和定期測試應記錄在案。
為了明確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試驗責任,加強生產經營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督促他們按照要求對安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試驗,本條還規定了維護、維護和測試應做好記錄,並由相關人員簽字:記錄的內容一般應包括定期維護。
維護、維護和定期測試的時間、地點、人員和安全設備的名稱,維護、維護和測試的結果,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的問題等。記錄是相關工作的見證,重要的追溯數據,也是相關單位的證據。履行他們的義務。
需要簽署記錄的相關人員,包括直接從事維護、檢查的技術人員和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必要時,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也應當簽訂合同。
3、有關法律規定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安全設施不同企業有所不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於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築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
具體到一個企業需要哪些設施,各地安全監督局有安全評價機構,他們會對企業的安全進行設計,安監局還要對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