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質保金是3%還是5%
一、質保金是3%還是5%
1、建築工程質保金規定的是3%,原來的工程質保金是5%,在2017年1月1日開始工程質保金由原來的5%降到3%。因為預留過高的工程質保金會讓承包人承受過大的資金壓力,國家這一規定是為了減少施工企業的資金佔用和現金流動壓力,減輕施工企業的負擔。
2、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第四條
嚴格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二、質保金和保留金是一樣的嗎
1、不一定完全一樣。保留金是為了確保在施工階段,或在缺陷責任期間,由於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他人完成應由承包商承擔的工作所發生的費用。保留金是指在每次付款時從工程款中提留一部分出來的,一般都是工程款的10%。返還時,第一次,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後返還。頒發了整個工程的接收證書時,將保留金的前一半付給承包商;第二次,保修期滿頒發履約證書後將剩餘保留金返還。就是整個合同的缺陷通知期滿,返還剩餘的保留金。
2、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② 產品買賣合同法規定質保金留總價款的多少
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

(2)購買設備預留的質保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質保金的要求:
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七)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第四條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並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
社會投資項目採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發、承包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機構託管。
第五條推行銀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
第六條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第七條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第八條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從實際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後,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應負責維修,並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如承包人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從保證金或銀行保函中扣除,費用超出保證金額的,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進行索賠。
承包人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後,不免除對工程的損失賠償責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發包人負責組織維修,承包人不承擔費用,且發包人不得從保證金中扣除費用。
第十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天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
對返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天內將保證金返還承包人,逾期未返還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天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後14天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第十二條發包人和承包人對保證金預留、返還以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有爭議的,按承包合同約定的爭議和糾紛解決程序處理。
③ 設備質保金最新規定
一般情況下設復備質保金的比例制在5%-10%之間,雙方協商決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④ 采購合同中的質保金是什麼意思,他的比例是多少請教專業高手!
1、采購合同的質保金沒有明確規定,看你所采購產品的性質及金額大小以及公司的資金狀況。一般實踐中,公司規模大,所需產品對自己生產廠家是非常特需的,影響生產計劃及出貨計劃的,那麼質保金比例可高。一般是在5%-20%之間。反之,在5%以下。
2、一般目的是以防供應商的品質不良導致公司財產的損失
3、具體比例每個公司所要求的其實都不一樣。一般來講都是20%。
4、采購此批貨物,采購方將會扣押或少支付20%的金額,直至驗貨保證品質OK後付齊全款。

(4)購買設備預留的質保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在簽訂采購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審查采、供貨雙方的基本情況
在采購談判正式開始之前,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的真實身份。若出面簽約的是某業務人員時要注意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委託證明,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別應注意在涉外商貿談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開,若與子公司談判,不僅要看母公司的資信情況,更要調查子公司的資信情況。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不負連帶責任。
二、嚴格審核采購合同主要條文
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以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談判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特別應注意:
1、簽訂的合同對商品的標准必須明確規定。
簽訂合同時,雙方對買賣商品的名稱必須准確而規范。對所購產品的質量標准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免所交貨物因質量不符合所想要采購的標准而引起糾紛。
2、交貨地點應明確
簽訂合同時,要寫明交貨地點,保證貨物能夠及時簽收,避免丟失貨物,尤其是在跨國采購時應注意。
3、接受貨物時間應明確
為了避免所采購的產品因過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在采購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貨物到交貨地點後采購人的收貨時間。
三、合同必須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
采購合同雙方應就違約事項約定解決方式以及法律責任,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例如約定在違反合同事項時支付違約金。
⑤ 貨物采購質保金是多少
一、正面回答
1、采購合同的質保金沒有明確規定,看所采購產品的性質及金額大小以及公司的資金狀況。一般實踐中,公司規模大,所需產品對自己生產廠家是非常特需的,影響生產計劃及出貨計劃的,那麼質保金比例可高。一般是在5%-20%之間。反之,在5%以下。
2、一般目的是以防供應商的品質不良導致公司財產的損失
3、具體比例每個公司所要求的其實都不一樣。一般來講都是20%。
4、采購此批貨物,采購方將會扣押或少支付20%的金額,直至驗貨保證品質後付齊全款。
二、分析
質量保證金從字面意思來理解,是為了擔保產品的質量,由出賣人向買受人預先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質量保證期間屆滿而產品無質量問題時,買受人應將該金錢退還給出賣人,目的是擔保買賣合同標的物的質量,保障合同的適當履行。
三、在簽訂采購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審查采、供貨雙方的基本情況.在采購談判正式開始之前,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的真實身份。若出面簽約的是某業務人員時要注意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委託證明,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別應注意在涉外商貿談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開,若與子公司談判,不僅要看母公司的資信情況,更要調查子公司的資信情況。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不負連帶責任。
2、嚴格審核采購合同主要條文。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以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談判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
四、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第一百五十五條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⑥ 設備采購合同中,一定要留有質保金嗎比例一般是多少 履約保證金與履約保函不是一回事吧
實務中一般留5%-10%的質保金
履約保證金與履約保函的性質是一樣的。
⑦ 國家規定質保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質保金: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質保金在工程建設中非常常見,一般是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約定,質保金是從應付合同的應付款中扣除的,如果建設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就可以用質保金進行維修。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⑧ 購置設備質保金的比列是多少
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雙方協商決定。
《建設工程質量保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金預留、返喚式;
(二)保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8)購買設備預留的質保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修訂情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切實減輕建築業企業負擔的精神,規范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對原有(建質[2016]295號)進行了修訂,於2017年6月20日下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建質[2017]138號。
第七條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⑨ 電氣設備關於質保金國家有規定嗎
目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准等沒有針對電氣設備的明確規定。
其他一般設備的質保金比例還是要靠商業合同來達成一致; 一般情況下,設備質保金比例在5%~10%之間。
一、 質保金
「質保金」是信譽錄會員對自己企業信譽的質量保證金。信譽錄會員不僅要接受信譽評分、交易評價的監督,同時要接受質量保證金的監督。如果信譽錄會員在合作的過程中違反了規則,則需要扣除其相應的質保金作為處罰。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質保金」,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質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質量保證金。
質保金,也就是品質保證金,此項目一般用於現金交易或大額交易,或者是一些短期內無法進行品質確認的材料。一些正規公司也經常會用到。
一般目的是以防供應商的品質不良導致公司財產的損失,具體比例每個公司所要求的其實都不—樣。一般來講都是20%。也就是采購此批貨物,采購方將會扣押或少支付20%的金額,直至驗貨保證品質OK後付齊全款。
二、 質保金收取規定
質保金的收取辦法一般在招標文件中約定,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規定,其比例一般為標的預算金額的2%以內。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1%以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2%以內)。
三、 設備質保金支付管理流程
1、 設備使用部門填寫「設備質保期運行確認單」,經基地設備管理部門確認後,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確認
2、 設備采購部門依據公司設備管理部門主任簽字的「設備質保期運行確認單」到財務進行供應商欠款余額查詢,財務人員簽字確認。
3、 設備采購部門進行設備尾款的支付審批時必須附有經各級設備管理部門簽字的「設備質保期運行確認單」,經公司設備管理部門主任、主管總經理、公司總經理等簽字。
4、 財務部依據「設備質保期運行確認單」、支付審批單等進行付款。5、附表:設備質保期運行確認單。
⑩ 質保金比例
法律分析:質保金比例:一般為5%。
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5%)由建設單位(業主)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計算利息。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十二個月)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建設單位(業主)應及時向施工企業退還工程質保金(若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則扣除相應的缺陷維修費用)。
質保金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質保金」,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質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質量保證金。質量保修金,是由合同雙方約定從應付合同價款中預留的,當標的物出現質量問題,需要進行修理時,用於支付修理費用的資金。質量保證金,是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前,預先交付給建設單位,用以保證施工質量的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