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變電運行安規中規定工作地點哪些設備必須停電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1)檢修的設備。
(2)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於以下數值的設備。
10KV及以下(13.8) 0.4m 20KV—35KV 0.6m
44KV 0.9m 60KV—110KV 1.5m
154KV 2.0m 220KV 3.00m
330KV 4.0m 500KV 5.00m
(3) 在44KV以下設備上進行工作,安全距離雖大於上述數值,但小於下述數值,同時又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10KV及以下(13.8) 0.7m 20—35KV 1m
44KV 1.2m 60—110KV 1.5m
154KV 2.00m 220KV 3.00m
330KV 4.00m 500KV 5.00m
(4)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後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變電運行職責:
在值班長的領導下,進行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負責按時巡視設備、抄表並計算有功、無功電量;核算母線電量不平衡率和電壓合格率;進行無功、電壓調正,做到設備經濟運行;負責填寫各種記錄;保管各種工具、儀表、鑰匙、備件等;做好設備維護。
2. 什麼是高壓設備上全部停電工作和不停電工作
不停電作業是指以實現客戶不停電或者短時停電為目的,採用短時停電、帶電、負荷轉移等多種方式配合對設備進行檢修的作業,核心技術為帶電作業。
全部停電的工作指: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 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線上的工作, 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的。

發展不停電作業技術
企業對電能的需求,不僅要「多」,更要「快」。近幾年,國家電網公司一直積極探索不停電作業技術,並大量應用於到企業報裝接電,得到用戶一致好評。
2018年,公司進一步強化不停電作業體系建設,深化供電服務指揮中心業擴和不停電管控職能,持續提升不停電作業能力,不斷提高業擴工程不停電作業接電率,縮短用戶接電時長,取得顯著成效。
據統計,2018年上半年,因採取不停電作業接電,在公司供區內,用戶接電時長平均減少了4個工作日。不停電作業為公司全面完成報裝接電專項治理行動、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提供了堅強支撐。
以上內容參考:西部網-「不停電作業」助力企業擴容增產、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操作票
以上內容參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電網公司轉變檢修模式大力推進不停電作業
3. 配電線路開關類設備有哪些各有什麼技術特點
在配電線路和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有:
1、現場勘察制度
2、工作票制度
3、工作許可證制度
4、工作監護制度
5、工作間斷、轉移制度
6、工作終結制度
一.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一般包括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以及恢復送電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是准許在電氣設備,熱力和機械設備以及電力線路上工作的書面命令書。也是明確安全職責,向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手續,並實施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等的書面依據。對於發電廠、變電所來說,由於各種工作條件下對安全工作的要求不同,採取的安全措施也不一致,工作票的形式也有所區別。工作票的形式主要有七種:發電廠(變電所)第一種工作票,發電廠(變電所)第二種工作票,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熱力機械工作票及一級、二級動火工作票。
對於各種工作票的填用范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上都有明確的規定:在發電廠或變電所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在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迴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應填用發電廠(變電所)第一種工作票。
在發電廠或變電所的電氣設備上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作業,在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二次接線迴路上工作而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迴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迴路上的工作;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等,應填用發電廠(變電所)第二種工作票。
在停電線路(或在雙回線路中的一回停電線路)上的工作;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變壓器台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應填用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在電力線路上帶電作業;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在運行中的配電變壓器台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應填用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
在熱力機械生產現場檢修、試驗或安裝工作時,為了能有安全的工作條件和設備的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生,必須填用熱力機械工作票。它適用的范圍有:需要將生產設備、系統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由運行值班人員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規定採取斷開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系的熱力系統,對檢修設備進行消壓、吹掃等任何一項安全措施的檢修工作,以及需要運行值班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採取保障人身、設備運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在電力生產區域的易燃易爆部位動火時,必須按照《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的要求,填寫動火工作票。
各種工作票的格式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熱力和機械部分以及動火部分都相應作了規定。工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工作票一份交給工作負責人,另一份留存簽發人或工作許可人處。
工作票所列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同時負有相應的安全責任,工作票簽發人要對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負責。工作負責人(監護人)要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前要對工作班成員交侍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嚴格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要時還應加以補充,同時要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工作許可人要認真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等內容,工作班成員應認真執行安規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2.工作許可制度
工作許可制度,是在完成安全措施之後,為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感,確保工作安全所採取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在完成各項安全措施之後,必須再履行工作許可手續,方可開始工作。工作許可制度的主要內容有:對於發電廠和變電所第一、二種工作票的許可工作,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後還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對工作負責人應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並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
對從事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工作負責人必須在得到值班調度員或工區值班員的許可後,方可開始工作,線路停電檢修時,值班調度員必須在發電廠、變電所將線路可能受電的各方面都拉閘停電,並掛好接地線後,將工作班、組數目,工作負責人的姓名,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記人記錄簿內,才能發出許可工作的命令。
執行熱力和機械工作票的許可工作,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共同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由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工作負責人對照工作票檢查安全措施無誤後,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字並記上開工時間,作為工作許可的憑證。
3.工作監護制度
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後,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向工作班人員交待現場安全措施,帶電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項,正確和安全地組織工作,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隨時檢查、及時糾正工作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的違反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的行為。特別當工作者在工作中,人體某部位移近帶電部分或工作班人員轉移工作地點、部位、姿勢、角度時,更應重點加強監護,以免發生危險。
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如碰到現場安全條件差,或施工范圍廣等情況時,應增設專人監護,專責監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若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因故必須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將工作現場交待清楚,並設法告知工作班人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後也應履行同樣的手續。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以及恢復送電制度
工作間斷時,所有安全措施應保持不動,電力線路上的工作如果工作班須暫時離開工作地點,則必須採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讓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接近未豎立穩固的桿塔以及負載的起重和牽引機械裝置等,恢復工作前,應檢查接地線等各項安全措施的完整性。當天不能完成的工作,每日收工應清掃工作地點,開放已封閉的道路,並將工作票交回值班員,次日復工時,應得到值班員許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必須事前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後方可工作。在電力線路上工作,如果每日收工時需要將工作地點所裝的接地線拆除,次日重新驗電裝接地線恢復工作的,均須得到工作許可人許可後方可進行。
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帶電范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全部工作完畢後,工作班應清掃、整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先周密檢查,確認無問題後帶領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再向值班人員講清所修項目發現的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並與值班人員共同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後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經雙方簽名後,工作票方告終結。電力線路上工作終結前工作負責人必須認真檢查線路檢修地段以及桿塔上、導線上及絕緣子上有無遺留的工具、材料等,確認全部工作人員已由桿塔上撤下,再拆除接地線。
恢復送電必須在工作許可人接到所有工作負責人的完工報告後,並確知工作已經完畢,所有工作人員已由線路上撤離,接地線已拆除,並與記錄簿核對無誤後方可下令拆除發電廠、變電所線路側的安全措施,向線路恢復送電。
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在電力線路上工作或進行電氣設備檢修時,為了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一般都是在停電狀態下進行,停電分為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不管是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工作或電力線路上工作,都必須採取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以及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四項基本措施,這是保證發電廠、變電所、電力線路工作人員安全的重要技術措施。
1.發電廠、變電所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上規定必須停電的設備有:檢修的設備;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於表2-1規定的設備;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雖大於表5-1規定,但小於表5-1規定,同時又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後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將工作現場附近不滿足安全距離的設備停電,主要是考慮到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一些意外情況而採取的措施。
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行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必須拉開隔離開關,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
禁止在只經斷路器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為了防止在檢修斷路器或遠方控制的隔離開關可能因誤操作或因試驗等引起的保護誤動作而使斷路器或隔離開關突然跳合閘而發生意外,必須斷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電源,隔離開關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2)驗電。通過驗電可以驗證停電設備是否確無電壓,可以防止出現帶電裝設接地線或帶電合接地開關事故的發生。驗電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驗電前,驗電器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方可使用;如果在木桿、木梯或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有無電壓時,經值班負責人許可,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為了防止某些意外情況發生,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應分別驗電;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330k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在沒有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的情況下,可使用絕緣棒代替驗電器,根據絕緣棒端有無火花和放電闢辟聲來判斷有無電壓。
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常接人的電壓表等,因為有可能失靈而錯誤指示,所以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3)裝設接地線。裝設接地線是保護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接地線也可將設備斷開部分的剩餘電荷放盡。裝設接地線應符合安規的有關規定,在用驗電器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並三相短路,防止在較長時間間隔中,可能會發生停電設備突然來電的意外情況,對於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定,這樣對來電而言,可以做到始終保證工作人員在接地線的後側,因而可確保安全。當停電設備有可能產生危險感應電壓時,應視情況適當增掛接地線。
檢修母線時,應根據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於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或斷路器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餘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為了防止因通過短路電流時斷路器跳閘或熔斷器迅速熔斷而使工作地點失去接地保護,所以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準連有斷路器或熔斷器。
在室內配電裝置上工作,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颳去,並劃下黑色記號,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地點,均應設有接地網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這主要是為了保證接地線和設備之間的接觸良好,因為若接觸不良,則當流過短路電流時,在接觸電阻上產生的電壓降施加於被檢修的設備上,這是不允許的,所以,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開關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避免發生萬一設備帶電危及人身安全而無人救護的嚴重後果;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這是為了在裝拆接地線的過程中始終保證接地線處於良好的接地狀態。
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積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這主要是為了防止發生短路時,在斷路器跳閘前接地線過早地燒斷,使工作地點失去保護,故其截面應滿足短路時的熱穩定要求。
高壓迴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後方能進行的工作,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時,必須徵得值班員或調度員的許可,方可臨時拆除接地線,但在工作完畢後應立即恢復。
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並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這樣便於檢查和核定,掌握接地線的使用情況,以防止發生帶接地線送電事故。
(4)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在工作現場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可以提醒工作人員減少差錯,限制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防止接近運行設備,它是保證安全的重要技術措施之一。應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地點主要有以下幾處。
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該處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進行。
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於表5-2規定距離以內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於表5-1的規定數值。臨時遮欄可用乾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製成,裝設應牢固,並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需要,可用絕緣檔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檔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
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以防止工作人員誤人有電設備間隔及其附近。
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裡面。
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附近帶電部分的橫樑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的鐵架和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以上按要求懸掛的標示牌和裝設的遮欄,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和拆除。
2.電力線路上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在電力線路上工作前,應做好的停電措施有:斷開發電廠、變電所(含用戶)線路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斷開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線路各端斷路器、隔離開關和熔斷器;斷開危及該線路停電作業,且不能採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桿線路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斷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要檢查斷開後的斷路器、隔離開關是否在斷開位置;斷路器、隔離開關的操作應加鎖;跌落熔斷器的熔斷管應摘下;並應在斷路器或隔離開關操作上懸掛「線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
(2)驗電。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無電壓。驗電要用合格的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330kV及以上的線路,在沒有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電器的情況下,可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的絕緣繩驗電,驗電時,絕緣棒的驗電部分應逐漸接近導線,聽其有無放電聲,確定線路是否確無電壓。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並有專人監護,線路的驗電應逐相進行。檢修聯絡用的斷路器或隔離開關,應在其兩側驗電。對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進行驗電時,先驗低壓,後驗高壓,先驗下層,後驗上層。
(3)掛接地線。線路經過驗明確無電壓後,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若有感應電壓反映在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同時,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線時,防止感應電觸電。
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掛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後掛高壓,先掛下層,後掛上層。
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採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於0.6m。
接地線應由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積不得小於25mm2。如利用鐵塔接地時,允許每相個別接地,但鐵塔與接地線連接部分應清除油漆,接觸良好。嚴禁使用其他導線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4. 電氣的工作地點應停電的線路和設備有哪些
在35kV及以下設備處工作,安全距離雖大於「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但小於「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規定,同時又無絕緣擋板、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後面、兩側、上下,且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其他需要停電的設備。

注意:
在電力線路上工作, 為了保障安全,應斷開該線路兩側的斷路器並拉開兩側的隔離開關。應合上線路兩側的接地刀閘。
除此之外,根據《安規》要求,檢修工作人員必須要能看到接地線,所以工作人員在工作之前,還應在工作地點兩側有可能來電方向加裝短路接地線。
為了防止感應電傷人,應將同桿架設的線路同時停電,必要時也加裝短路接地線。
5.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停電的設備有哪些檢修設備停電有何具體規定
停電,掛牌,配電箱上鎖,確保電器設備檢修人員安全。
6. 電力安全生產現場作業\"十個規定動作\"是什麼
電力安全生產現場作業"十個規定動作"是:
1、憑票工作;
2、憑票操作;
3、戴安全帽;
4、穿工作服;
5、系安全帶;
6、停電;
7、驗電;
8、接地;
9、掛牌裝遮攔;
10、現場交底。
南網這十個規定動作總結為:兩票、三保(保護用具)、四措施(技術措施)、一交底。

(6)電力線路作業時必須停電的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第四十七條 在全部和部分停電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電;
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懸掛標示牌,裝設遮欄。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行並應有監視人.
第一節 停 電
第四十八條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1、檢修的設備;
2、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於35厘米的設備;
3、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後面或兩側;
4、無法製作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而又影響工作的帶電設備.
第四十九條 在停電時,必須斷開各方面有關的電源, 停電必須有明顯可見到的斷開點,嚴禁帶負荷切合隔離刀開關。
第五十條 停電范圍以滿足安全工作為限,不能隨意擴大停電范圍, 在停電前應與水泵站,醫務室,鍋爐房等重要供電單位聯系,防止突然斷電造成不良的後果。
第二節 驗 電
第五十一條 驗電筆必須符合所驗設備的電壓等級, 使用驗電筆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驗電,(對6千伏以上帶電體驗電時,禁止驗電筆接觸帶電體)確認驗電筆良好,方可進行.驗電時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不許以電壓表和信號燈有無指示作為判斷有無電的依據.
第三節 裝設接地線(包括短路線)
第五十二條 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後,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放電, 並將三相接地短路,當工作設備有幾個方面可能來電,就掛設幾組接地線.接地線應掛在工作人員看得見的地方,但不得掛設在工作人員的跟前,以防突然來電時燒傷工作人員.
第五十三條 裝設接地線必須兩人進行.裝設時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 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上述規定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第五十四條 接地線應符合短路電流要求, 使用截面不得小於25平方毫米的股軟裸銅線製作.接地線應有編號,並存放在固定地點.
第四節 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五十五條 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 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操作票或工作票中所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 "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表示有人在設備上工作,不許送電;"禁止合閘"標示牌表示運行中設備不許合閘,兩種不能混同使用.
第五十七條 在高壓設備內工作,安全距離不夠時,應設臨時遮欄; 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五十八條 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取掉已掛的各類標示牌,裝設的遮欄, 接地線等安全設施,若上述安全設施影響工作時,需取得工作負責人和值班人員同意後,方可更改。
參考資料:網路-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7. 全部停電的工作是指哪些
全部停電的工作指:
1、室內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
2、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全部閉鎖。
國家電網供電節能管理系統按照分區、分壓、分線進行分級有效管理,使線損管理者能夠從各個方面了解線損情況,方便制定進一步的線損管理工作計劃。

(7)電力線路作業時必須停電的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無功電壓管理:
1、獨立開發MS-EXCEL介面,軟體可以通過EXCEL靈活導入所需數據。
2、本系統根據國網公司標准制定了電壓監測、功率因數、無功設備和綜合分析等報表,並能夠讓客戶根據系統數據按照自己的要求設計報表。
8. 電氣工作時符合什麼情況的設備應停電
電氣工作設備須停電有以下情況:1,有人觸電,2,該設備到檢修時限,3,該設備發現故障必須停下檢修,4,檢修旁路設備時存在安全隱患必須停電,5,系統檢修。
9. 全部停電的工作指哪些
全部停電的工作指:
1、室內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
2、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全部閉鎖。
3、以及室外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
在停電電氣設備上作業前,應做到:
(1)運行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
(2)嚴禁在只經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作業;必須拉開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
(3)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將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設備倒送電。

(9)電力線路作業時必須停電的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第四章 保證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
第四十七條在全部和部分停電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電;
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懸掛標示牌,裝設遮欄。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行並應有監視人。
第四十八條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1、檢修的設備;
2、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於35厘米的設備;
3、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後面或兩側;
4、無法製作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而又影響工作的帶電設備.
第四十九條 在停電時,必須斷開各方面有關的電源, 停電必須有明顯可見到的斷開點,嚴禁帶負荷切合隔離刀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