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電氣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條件是什麼
電氣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條件實際上指的是停電或不停電,停電或不停電的條件系指工作對象要求的工作條件,即檢修對象需要停電時則填寫「××停電」,不需停電時填寫「不停電」。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2、 二次系統和照明等迴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迴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迴路上的工作。
4、非運行人員用絕緣棒、核相器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型電流表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
5、 大於表2-1距離的相關場所和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以及無可能觸及帶電設備導電部分的工作。
6、高壓電力電纜不需要停電的工作。
7、換流變壓器、直流場設備及閥廳設備上工作,無需將直流單、雙極或直流濾波器停用者。
8、直流保護控制系統的工作,無需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9、換流閥水冷系統、閥廳空調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及圖像監視系統等工作,無需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②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檢修工作終結前,設備若需送電試運,應遵守哪些一般規
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需將設備試加工作電壓,應按下列條件進行:
1.全體作業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2.將該系統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臨時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
3.應在工作負責人和運維人員進行全面檢查無誤後,由運維人員進行加壓試驗。
工作班若需繼續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③ 電氣設備檢修後,送電前必須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電氣設備檢修後,送電前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認真檢查設備確認接地線拆除。
2、測版試絕緣,合格後空載試權驗。動作是否正常。
3、清點各部零件,是否齊全。確認無丟失。
4、清點工具,確認無丟失。
5、確認檢修人員全部撤離現場。
6、正確換牌。送電試車
④ 機械設備試運轉前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一、設備及其附屬裝置、管路等均應全部施工完畢,施工記錄及資料應版齊全。其中,設備的精平權和幾何精度經檢驗合格;潤滑、液壓、冷卻、水、氣(汽)、電氣(儀器)控制等附屬裝置均應按系統檢驗完畢,並應符合試運轉的要求。
二、需要的能源、介質、材料、工機具、檢測儀器、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具等,均應符合試運轉的要求。
三、對大型、復雜和精密設備,應編制試運轉方案或試運轉操作規程。
四、參加試運轉的人員,應熟悉設備的構造、性能、設備技術文件,並應掌握操作規程及試運轉操作。
五、設備及周圍環境應清掃干凈,設備附近不得進行有粉塵的或噪音較大的作業。
⑤ 工作票簽發人應具備什麼條件
應具備以下條件: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本規程,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或經本單位分管生產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工作票簽發人員名單應書面公布。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工作許可人應由有一定工作經驗、熟悉本規程、熟悉工作范圍內的設備情況,並經工區(所、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還應熟悉工作班成員的工作能力。用戶變、配電站的工作許可人應是持有效證書的高壓電氣工作人員。專責監護人應是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設備情況和本規程的人員。

⑥ 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需將設備試加工作電壓,在什麼條件下才能進行
可按下列條件進行:1。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二、將該系統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臨時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三、應在工作負責人和值班員進行全面檢查無誤後,由值班員進行加壓試驗。工作班若需繼續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