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有企業采購貨物需要招標嗎
法律分析:國有企業采購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除上述項目外,其他項目的采購可以由企業自主決定,無需進行招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B. 國有企業生產經營性質的產房建設、設備與原材料采購均屬依法必須招標范圍
摘要 實際上並不矛盾。根據相關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總投資額」和「必須進行招標的限額標准」只要滿足其中之一者,都必須進行招標。
C. 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的規定
《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是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2019年3月18日發布、5月1日實施的行業推薦性自律規范,屬於團體標准,適用的主體是國有企業。該標准規定了國有企業的采購流程和通用要求,以及各種采購方式的通用條件和程序規則,適用於國有企業在中國境內開展的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采購活動。
D. 國企采購招標標准規定
法律分析:國家財政部2018年2月5日發布《國有金融企業集中采購管理暫行規定》,適用范圍包括所有獲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國有企業,以及國有金融控股公司、國有擔保公司和其他金融類國有企業。第九條規定,國有金融企業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應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采購項目評審;採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等非招標方式采購的,應參照政府采購的相關要求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成立談判、磋商或詢價小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五條 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准化工作。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分工管理本部門、本行業的標准化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標准化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分工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本部門、本行業的標准化工作。
E. 國有企業在采購貨物和服務時,應該遵守哪些法律法規規定求列明。
企業的服務和一般貨物采購可以不用遵守政府采購法。。而國有企業所以只要是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佔主體的資金來源的就是適用於政府采購法,但是國有企業的裡面還有非政府主導部分采購就屬於一般的采購行為,不用遵守政府采購法。
F. 國有企業采購招標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審批、核准。項目審批、核准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准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條 招標投標法第三條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 前款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第七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審批、核准。項目審批、核准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准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G. 國企辦公設備采購的限額規定
縣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 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納入縣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內、采 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辦公自動化設備(以下簡稱辦公設備), 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辦公設備政府采購協議供貨范圍: (一)辦公設備同一產(商)品本次(年度)批量采購金額在10 萬元以下(含10 萬元)辦公設備(包括計算機、打 印機、掃描儀、膠印機、速印機、傳真機及其零配件); 元以下(含5萬元)的家電設備類(包括空調、電視機、錄 )
H. 國有企業采購設備在什麼情況下必須招標
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②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3號發布施行 2000年5月1日)》: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③根據以上規定,國有企業采購設備時,屬於工程建設項目、且采購設備達到最低限額的,應當納入必須招標范圍。
以上相關法規,可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tpsp_policylaw/jsp/zz/policies_index.jsp)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