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特種作業操作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是什麼這是很多朋友咨詢的問題,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並且在網上是可以查詢的,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是什麼呢?下面就來簡單介紹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的網址為:cx.saws.org.cn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條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審核需具備的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症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就是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介紹,如果大家的證書找不到是可以通過網站查詢到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B. 特種設備 "三證" 是什麼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
1、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
即TS認證。是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等項目)、使用、檢驗檢測相關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經評定合格的單位給予從業許可,授予使用TS認證標志的管理行為。
2、產品合格證
是指生產者為表明出廠的產品經質量檢驗合格,附於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的合格證書、合格標簽或者合格印章。這是生產者對其產品質量作出的明示保證,也是法律規定生產者所承擔的一項產品標識義務。
3、特種作業操作證
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但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格式與此不同)。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根據《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
第十三條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注冊登記後,才可以投入使用。辦理注冊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2份);
二、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三、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
四、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或者是製造企業對新增特種設備提供免費維修保養的證明文件,或者與本單位取得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資格的人員簽訂的維修保養責任書;
五、維修保養單位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保養資格證》,或者本單位維修保養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
六、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當由製造企業提供免費維修保養且其期限達到時,必須向注冊登記機構補報本條第五款規定的維修保養合同或者維修保養責任書。
C. 特種設備作業證種類
法律分析:1、安監局特種作業操作證(代復審):電工、焊工、叉車、鏟車、挖掘機、裝載機、吊車、塔吊、起重機、行車、製冷空調設備與安裝。
2、質監局特種設備作業(代復審):鍋爐作業人員、壓力容器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電梯作業人員。
3、勞動部職業資格證:電工、焊工、機修鉗工、車床工、汽車維修工、人力資源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網路管理師、營銷師、電子商務師、物業管理師。
4、交通部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貨運、客運、危險品、押運證、駕駛證年審、補證、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D. 游樂特種設備操作證Y3,Y4可以通用嗎
Y3是大型游樂設備操作人員證。一般都是公司組織操作人員一起去參加培訓考試。考試之前都有范圍的。用點心。都能考過的。比較好考!
E. 特種設備操作證怎麼分類
1、安監局特種復作業操作證(代復制審):電工、焊工、叉車、鏟車、挖掘機、裝載機、吊車、塔吊、起重機、行車、製冷空調設備與安裝
2、質監局特種設備作業(代復審):鍋爐作業人員、壓力容器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電梯作業人員
3、勞動部職業資格證:電工、焊工、機修鉗工、車床工、汽車維修工、人力資源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網路管理師、營銷師、電子商務師、物業管理師
4、交通部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貨運、客運、危險品、押運證、駕駛證年審.補證.換證
F.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核頒發的上崗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一、申領程序: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包括:考試報名、考試、領證申請、受理、審核、發證。
二、復審: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簽章。對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並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延長復審期限。
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跨地區從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可以向從業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
三、使用: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2、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4、拒絕違章指揮;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6、其他有關規定。

(6)特種設備y4操作證是什麼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
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種作業操作證
G.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稱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特別注意,」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與「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兩種不同的證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兩者沒有共同點,不通用,證書全國有效。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H. 啥是特種作業操作證啥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區別:
基本概念不一樣、主管部門不一樣、從業條件不一樣、證書有效性不一樣、違法處罰不一樣。
一、基本概念不一樣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發布。
二、主管部門不一樣
特種作業人員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由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級負責。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決定具體的發證分級范圍,負責對考核發證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
特種作業由安監部門管理,特種設備作業由質檢部門管理,相應的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都是由對應的部門管理。
三、從業條件不一樣
兩者的從業條件基本相似,只要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都可以申請,但在文化素質方面的要求有明顯的區別。
特種作業人員,最低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這里特別指出的是申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這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沒有特別的規定,相對來說要求比較低。筆者發現在某些地區或企業,部分作業人員只具備小學文化程度,也可以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四、證書有效性不一樣
安監總局第30號令指出:《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8個學時。
質檢總局第140號令指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格式、印製等事項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對持證人員在4年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不間斷作業要求和安全、節能教育培訓要求,且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的,發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準予復審合格,並在證書正本上加蓋發證部門復審合格章。
這里必須注意的是:一是復審年限的不同,二是復審時對於安全培訓的具體要求不同。
五、違法處罰不一樣
當前社會上出現假證現象比較多,為此兩部門規章都對此做了明確的處罰規定。
安監總局第30號令指出: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人員偽造、塗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質檢總局第140號令指出:非法印製、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