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衛生資格考試的考試時間
全國衛生資格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試。
2015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5月16日、17日、23日、24日。
2015年衛生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採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和時間基礎知識5月16日、17日、23日、24日 8:30—10:00相關專業知識11:00—12:30專業知識14:00—15:30專業知識16:30—18:00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和時間基礎知識5月16日 9:00—11:00相關專業知識14:00—16:00專業知識5月17日 9:00—11:00專業實踐能力14:00—16:00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2012]110號)。2013年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葯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的各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知識」4個科目的考試,均採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負責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附件: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和《臨床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精神,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臨床醫學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能力,完善評價機制,提高臨床醫學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內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包括初級資格(醫士、醫師),中級資格(主治醫師),高級資格(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
第四條臨床醫學專業初、中級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全國實行統一考試後,各地、各部門不再進行相應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
高級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評結合的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條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它表明持有人具有相應的學術技術水平,是受聘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
第六條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第八條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由衛生部、人事部共同負責。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衛生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確定合格標准。
衛生部、人事部成立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部人事司,負責資格考試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通過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第十條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十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 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 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條取得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醫學教育。
第十四條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由衛生部、人事部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衛生部、人事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號)的精神,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價衛生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能力,完善評價機制,提高衛生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現將衛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2、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附件1: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號)精神,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第四條 本規定下發之日前,已按國家規定取得衛生系列初、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其資格繼續有效。本規定下發後,各地、各部門不再進行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試和評審。通過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已具備擔任衛生系列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第五條 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分為中級資格、高級資格。
(一)取得初級資格,根據有關規定,並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葯、護、技師:取得中專學歷,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5年;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葯、護、技士職務。
(二)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有關規定,可聘任主治(管)醫師,主管葯、護、技師職務。
(三)高級資格的取得均實行考評結合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第七條 人事部和衛生部共同負責國家預防醫學、全科醫學、 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等工作。
衛生部負責擬定考試大綱和命題,組建國家級題庫,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管理考試用書,規劃考前培訓,研究考試辦法,擬定合格標准等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衛生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確定合格標准。
第八條 通過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所需的其他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條 參加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條 取得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醫學教育。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由衛生部、人事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軍隊系統衛生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由總政治部負責。
第十七條 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未明確事項,均按本規定執行。
附件2: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以下均簡稱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衛生部、人事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兩部門成立衛生職稱考試專家委員會(委員會分設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和技術等專業組)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部人事司。具體考務工作委託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施。
各地考試工作由省級人事和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組織實施。
第三條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專業中級資格和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日期定於每年10月。首次考試擬定於2001年10月20-21日。
第四條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專業中級資格和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均分4個半天進行,各級別考試均設置了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考試科目。考試原則上採用人機對話的方式。參加相應專業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第五條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暫行規定》中與報名有關的各項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考試機構報名,經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合格後,領取准考證,憑准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原則。
第六條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第七條 考場原則上設在省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具有計算機教學設備的高考定點學校或高等院校。
第八條 衛生部負責組織或授權組織編寫培訓教材和有關參考資料。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盜用衛生部名義,編寫、發行考試用書和舉辦各種與考試有關的考前培訓,使考生利益受到損害。
第九條 為保證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衛生部制定資格考試培訓管理辦法,各地要按規定認真做好培訓工作。培訓單位必須具備場地、師資、教材等條件,由當地衛生部門會同人事(職改)部門審核批准,報衛生部、人事部備案。
第十條 培訓必須堅持與考試分開的原則,參與培訓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命題及考試組織管理工作。應考人員參加培訓堅持自願原則。
第十一條 考試和培訓等項目的收費標准,須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准。
第十二條 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和紀律,切實做好試卷的命制、印刷、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泄密。
第十三條 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考試迴避制度,嚴肅考場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者,要嚴肅處理,並追究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為促進衛生職稱考試工作順利實施,保證各地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的平穩有序進行,在2005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按國家公布的考試合格標准為考試合格人員頒發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同時,還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會同衛生廳(局)確定本地區考試合格標准,作為本地區范圍內聘任衛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各地確定的地區考試合格標准,報人事部、衛生部備案。
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者,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09年在校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二)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三)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者,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2. 護士如何轉成心電圖技師怎樣申請怎樣考試每年考試時間
護士轉成心電圖技師需要參加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不需要去申請,每年的三月份報名,六月、九月份考試。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臨床、口腔、公衛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2)醫院設備科怎麼考試時間擴展閱讀: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執業醫師考試
3. 2022放射技士考試時間
2022放射技士考試預計在2022年4月25日前後。取得放射醫學技術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都可報名放射技士。
放射科是醫院重要的輔助檢查科室,在現代醫院建設中,放射科是一個集檢查、診斷、治療於一體的科室,臨床各科許多疾病都須通過放射科設備檢查達到明確診斷和輔助診斷。
放射科的設備一般有普通X線拍片機、計算機X線攝影系統(CR)、直接數字化X線攝影系統(DR)、計算機X線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MRI)、數字減影血管造影系統(DSA)等。
放射技師則需根據臨床請檢要求從事透視、造影、CT、MR檢查和介入治療操作,規范地書寫診斷報告。及時報告急診放射檢查診斷,承擔特殊造影和放射檢查中的搶救工作。

醫療放射技師
接受過醫學輻射技術專門教育和培訓,在醫學輻射技術的一個或多個專業中受放射學執業醫生的委派有能力開展各種放射學程序的專業人員。他們的能力通常是按正式的機制由國家對其進行評估,包括在該給定專業領域對其登記、委任或任職資格的認定。
4. 求答:醫療器械工程師的報考單位,報名時間,考試時間,考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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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1日西安醫療設備維修培訓邀請涵
(醫械專業英語、醫用電子、CT、X光機、心電監護、超聲、)維修培訓
註:2015.9月21號西安彩虹第三期醫療器械維修培訓現在開始報名!
培訓完學員均可考核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頒發的醫療醫械維修工程師中級職稱認證證書
1. 西安彩虹醫療器械維修培訓中心,一直針對社會醫療器械維修公司和全國各大醫院設備科的人員進行醫院常見醫療設備的維修培訓,多年來我們的學員遍布全國各地都在從事不同醫療設備的維修工作。
2. 培訓的內容是醫院常見的醫療設備,CT、X光機、心電監護和超聲,另設一個月的醫械專業英語和醫械電子基礎。培訓培訓地點在西安,每門培訓課程我們都有具體的實踐機型。理論實踐相結合的培訓模式,工程師手把手教學員進行,拆裝、測試、安裝軟體、保養和基本的故障診斷等方法。培訓班次每年三期,全年滾動進行。
3.具體培訓內容如下:
2015年09月21長期班(全部設備維修培訓)開課
1. 針對無任何基礎學員 學費 18000(14周)
2. 程針對有基礎的學員 學費 15000(10周):不包含醫械專業英語和 醫械電子線路維修技術課
3.常年開設短期班(單個設備維修培訓):
醫械維修基礎班 (醫療器械專業英語、醫用電子基礎)
CT強化班、 X光機班、 B超班、 心電監護班
具體培訓課程如下:
一:醫械維修技術基礎四周(9月21-10月23)了解2000個醫械專業詞彙和術語,可基本閱讀醫械維修保養手冊;
二:掌握典型醫械電子線路原理,元器件檢測 板件維修6000
三:CR/DR X光機維修技術兩周(10月26-11月6)基本掌握X光機、胃腸機、CR、DR結構、功能、原理及維修保養,高級維修工程師講解維修思路及維修實例3000
四:彩超維修技術一周(11月9-13)基本掌握彩超結構、功能、原理及維修保養技術3000
五:螺旋CT維修技術(基礎班)四周(11月16-12月11)基本掌握普通CT、螺旋CT結構、功能、原理及維修保養8000
六:心電監護維修一周(12月14-18)掌握心電 肌電 腦電 監護儀等原理及維修2500
七:多排螺旋CT維修技術(強化班)一周(12月21-25)高級維修工程師講解維修思路及維修實例、3500
八:激光相機維修技術(強化班)一周(12月28-31激光相機維修技術強化,維修案例,實戰經驗總結2500
3.培訓地點在西安,每門培訓課程我們都有具體的實踐機型。理論實踐相結合的培訓模式,工程師手把手教學員進行,拆裝、測試、安裝軟體、保養和基本的故障診斷等方法。培訓班次每年三期,全年滾動進行。
4. 培訓的學員均可頒發我中心的醫療器械維修工程師結業證書,同時也可以根據需要自願報名參加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頒發的醫療器械維修工程師中級職稱考試。
5. 考試時間:每年統考四次,時間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體考試日期、地點、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
6. 報名事項: 1、報名時繳納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交2寸彩色標准照片4張
5. CDFI技士考試什麼時候報名考試
中華醫學會2007年「大型醫用設備使用人員
上崗資格考試培訓」招生簡章
醫繼教函字〔2007〕第006號
根據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中「大型醫用設備上崗人員(包括醫生、操作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等)要接受崗位培訓,取得上崗資質」的要求,2007年中華醫學會將繼續在全國組織大型醫用設備使用人員上崗資格培訓與考試工作。
一、招生對象及資格:
(一).招生對象:
1、 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CT)醫師、技師;
2、 核磁共振(MRI)醫師、技師;乳腺技師;
3、 眼科準分子激光PRK(Lasik)醫師、技師;
4、 醫用電子迴旋加速治療系統、MM50、質子治療方系統、放射性粒子植入(LA)醫師、技師、物理師;
5、 彩色多普勒(CDFI)醫師、技師;
6、 立體定位治療系統 X(γ)刀 醫師、技師、物理師;
7、 800毫安以上數字減影血管造影X線機(DSA )技師;
8、 核醫學影像專業(NMI)醫師、技師、物理化學師;
9、 檢驗(從事800以上計量數的自動生化儀的操作人員)技師。
備註:乳腺技師;核醫學影像醫師、技師、物理化學師;檢驗技師為今年新開專業考試。
(二).資格:
必須從事本專業工作二年以上;醫師類的考生必須持有《執業醫師證》;技師、物理師必須具有相應專業的技術職稱。
二、報名辦法及費用:
(一)報名辦法
1、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本人所在省(市)醫學會直接報名或網上報名,具體報名辦法依照各省醫學會通知為准。報考醫師的必需提交執業醫師證原件及復印件。當年無故缺考者於次年按補考報名;因特殊原因未參加考試者,須在本省醫學會備案並按相關要求辦理。
2、進修人員必須在原省報名,可在進修所在地參加考試,報考單位一欄內必須填寫原單位。
3、報考專業必須與本人從事的專業一致,考前不得臨時調整專業。X(γ)刀醫師只招收報考頭部的醫生。
4、認真填寫《中華醫學會全國醫用設備上崗資格考試學員登記表》
5、解放軍所屬醫院均到本省(市)醫學會報名,單位名稱應是××市解放軍第××(大寫)醫院。
6、2007年7月15日全國報名截止。各省具體報名截止日期以當地醫學會通知為准。
(二)費用
1、培訓費650元/人。
2、考試不及格及缺考學員,持原准考證(智能卡)到本省(市)醫學會重新報名。補考考務費310元/人。
三、培訓辦法:
中華醫學會按教學大綱指定有關教材,由各地醫學會具體組織考前培訓,學員自報名之日起依大綱,以自學為主,考試前可以參加集中面授輔導、答疑。
為方便考生輔導,對個別人數較少的專業仍採取相對集中的辦法組織,具體考試地點將根據專業及報名人數組織輔導站,詳細地點另見通知。
四、考試及發證
1、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考試專業
8月26日 各省市 醫師:CT、MRI、LA(MM50、質子治療系統、放射性粒子植入)
技師:CT
9月2日 各省市 醫師:CDFI
技師:CDFI
9月9日 各省市 技師:檢驗(每小時800個試驗數據量以上的自動生化分析儀)
11月11日 北 京 技師:LA(質子治療系統、放射性粒子植入)、X(γ)刀
11月17日 北 京 技師:乳腺技師
11月24日 北 京 物理師:LA(質子治療系統、放射性粒子植入)、X(γ)刀
醫師:X(γ)刀
12月1日 北 京 技師:MRI
12月8日 北 京 技師:(800毫安以上數字減影血管造影X線機)DSA
12月15日 北 京 醫師、技師、物理(化學)師:核醫學影像專業(NMI)
12月23日 北 京 醫師:準分子激光
技師:準分子激光
6. 我是機械設計專業的。現在在醫院設備科。想考機械工程師資格證,可以考么要考哪些
你應該缺少相關專業工作一年,不過,可以找個單位開個證明,寫個工作總結就行了。
機械工程師報考條件:
( 1 )大學畢業證書;( 2 )外語證書;( 3 )計算機證書;
備註:是的本科3年以上就可以報考,但是你需要國家認可的學位證書,如果沒有學位證書,只有畢業證書,需要到當地的機械工程學會資格認證中心報名去學英語和計算機,會集中教學,考試,拿到兩個證書,說這個可以一天完成。
( 4 )機械工程師「綜合素質與技能」考試合格證書;
( 5 )參加中國機械工程學會頒布的《機械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科目指南》中所規定的一門課程的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備註:你需要在中心花90元買本書(機械工程師資格認證考試指導書),一般在7月份左右會通知你來參加報名學習考試,一般需要交費1600元左右。後續還會通知你繼續學習。
( 6 )實際工作經歷,專科畢業四年以上(非機械類需六年),本科畢業三年以上(非機械類需五年),同等學歷者十五年以上,申請人必須有一年以上在生產、科研企業工作經歷,並提供工作總結報告(由本人崗位上級寫出工作業績評語並需經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及公章證明)。
考這個機械工程師只是代表你具備了中國機械工程師資格,但是好像不通用,在國企是是認你的職稱,在外企壓根就不要這個,職稱更不管。與注冊監理師,注冊造價師,注冊會計師這樣的具有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根本不能比,不一個性質。如果你想系統再復習下機械相關知識,又比較有閑錢,到時候就可以去當地的分中心報名考試了。
我的建議是:如果你在國企工作,就按時間弄弄職稱。如果你在外企呢,外企根本可以不要這些,但是你想讓自己具有爬這些職稱呢,現在比較認同的是,你定期到你人才中心去評職稱
7. 助理醫師考試都考什麼技能考試考什麼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准。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西醫類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基礎醫學綜合、專業綜合和公共科目三部分,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表:科目類別比例臨床比例口腔比例公共衛生基礎科目17%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葯理學17%生物化學、葯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組織病理學13%生理學、生物化學、葯理學專業科目75%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75%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口腔預防醫學75%衛生統計學、流行病學、環境衛生學、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公共科目8%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8%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12%衛生法規、社會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技能考試一、考試機構或組織
(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基本要求承擔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機構或組織,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1.實踐技能考試機構或組織,應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條件,便於管理;
2.考試機構或組織應設候考室,並必須明示考生須知、考試流程圖和考站分布圖等;
3.考試機構或組織須設考試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和傳遞考生評分冊,保證考試秩序和紀律。
(二)考試機構或組織器材配置
1.臨床類:
(1)一般器械:聽診器、血壓計、手套、叩診錘、手電筒、壓舌板、眼底鏡、皮尺、棉簽、手術衣、隔離衣、消毒器具、換葯包、擴創包、棉墊、綳帶、夾板、縫合用墊枕、三角巾、吸氧設備、導尿管、胃管、擔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內注射器和針頭等;
(2)醫學教學模擬人,需符合體檢、換葯、穿刺、導尿、吸氧、插導管、心肺復甦等操作需要;
(3)簡易呼吸器、電除顫設備、多媒體計算機、耳機、投影儀、分規。
2、口腔類: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鏡、探針、鑷子、器械盤)、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設施(含流動水、肥皂、擦手紙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紗卷)、1%碘酊、3%雙氧水、酒精燈、燈架、注射器、聽診器、血壓計、吸氧設備;
? (2)口腔設備及專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綜合治療台、顱骨/仿生頭模型及下頜骨模型;
?2)鑽針(含裂鑽、球鑽)、15#擴大器/根管銼、金屬口鏡/銀汞充填器、牙膠棒/冰棒、手用潔治器(含直角形、大鐮刀形、彎鐮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針、印模材、托盤、調刀、調碗;?
?3)正常離體磨牙;
?4)牙髓活力測試結果報告單、X線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斷層片)及讀片燈箱、實驗室檢驗結果報告單。
(3)醫學教學模擬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操作需要。
?(4)計算機多媒體演示:計算機、列印機。
3.公共衛生類:
(1)一般器械:聽診器、血壓計、手套、叩診錘、手電筒、皮尺、棉簽、隔離衣;
(2)醫學教學模擬人,需符合體檢、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操作需要;
(3)多媒體計算機;
(4)公共衛生專用配備器材:
1)余氯比色計;
2)微小氣候測定儀;
3)雜訊測定儀;
4)紫外線強度測定儀;
5)一氧化碳測定儀;
6)二氧化碳測定儀;
7)顯微鏡;
8)照度計;
9)噴霧消毒器;
10)X射線測定儀;
11)以上儀器使用時所需條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雜訊源、電源、接線板等;
12)消毒劑配製有關試劑和器材;
13)三角板、圓規、鉛筆、橡皮、半對數紙、坐標紙、草稿紙。
二、考試實施
(一)考試實施的基本要求
1.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考點根據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置規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2.考點在准考證上註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軍官證、護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並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要嚴格把關,考前認真核對考生准考證和身份證明,並對應試者所提交的試用期一年的實踐材料進行審核;
4.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進行測試;
5.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6.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不得對人體進行創傷性操作;
7.在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採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時,要男女考生分開,並至少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擔任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則上不能來自同一單位(醫院)。
(三)臨床類考試實施
1.考試內容與方法:每個考生必須依據《考試大綱》的要求通過以下三個考站的測試,測試時間共60分鍾,每站設考官2-3名。
(1)第一考站:病史採集與病例分析。考試方法主要採取計算機顯示試題,口述回答。
(2)第二考站:基本技能操作與體格檢查10考試方法採用醫學教學模擬人、標准體檢者及考生相互進行操作。考官在考生進行操作時或操作後,提出相關問題。
(3)第三考站:體格檢查2(心臟聽診和肺/腹部聽診)與輔助檢查結果判讀(包括心電圖、X線片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判讀),考試方法採用多媒體,考生據此提出診斷、診斷依據,並回答主考官提出的相關問題。
2.考試項目數量及分值: 考站考試項目分值考試時間(分鍾)考試設備考試方法第一考站病史採集15 分35 分10 21 試題卡筆試病例分析20 分11 第二考站基本操作技能20 分38 分11 21 醫學教學 模擬人
操作口試體格檢查 1 18 分10 體檢模特或考生(男女考生分開進行)
第三考站
體格檢查 2 心臟聽診5 分
27 分4 8
多媒體
多媒體考試肺部聽診5 分4
X 線片小項目3 分2 8 大項目4 分2 心電圖小項目3 分2 大項目4 分2 醫德醫風3 分2 2 合計100 分6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科目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基礎醫學綜合、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表1、2. . 醫學綜合筆試執業醫師考試方案
基礎科目25% 臨床: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葯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
口腔:生物化學、生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口腔解剖生理學、
口腔組織病理學
專業科目70% 臨床:內科學(含傳染病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神經病學、精神病學
口腔: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預防醫學、口腔修復學、臨床綜合
(內科基礎、外科基礎)
公共科目5% 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醫學綜合筆試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
基礎科目20% 臨床: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葯理學
口腔:生物化學、葯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組織病理學
專業科目75% 臨床: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
口腔: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預防醫學、口腔修復學
公共科目5% 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8. 我是學醫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的,在醫院設備科工作,請問要靠什麼職稱
工程系列(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考國家計算機水平資格考試,不過這一般都回是醫院信息中心工作人員考的答,看你的工作內容了,你是否願意考,還要看你們醫院人事科有沒有特殊規定。反正資格水平考試國家是有規定的,計算機相關專業可以參加此考試,職稱以考代評。
9. 為什麼現在,醫院的設備科和財務科,也不願意招第一學歷二本,專升本的研究生博士生
國家教育部規定,普通高校全日制專升本按普通全日制本科來對待。它是在未畢業的專科學生中選擇優秀學生編入本科班繼續深造學習,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按法律規定和普通四年制或五年制本科同等對待。畢業證書上寫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則為第一學歷,標有「成人」或「自學考試」字樣的為第二學歷。國家統招的專升本即選拔優秀專科生到本科學習考試 這類專升本是國家計劃內的統招本科,第一學歷為本科,這點很確定。只是部分用人單位自己都搞不懂第一學歷和第二學歷的區別,所以才會有人爭議。通過現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招考要求來看,一般很少說要第一學的,現在的情況大多是要求本科階段為全日制統招本科,專升本符合這一要求。
10. 醫學檢驗檢驗師考試考哪些科目
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四)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考試內容:臨床檢驗基礎、臨床血液學檢驗、臨床化學、臨床免疫學和免疫檢驗、微生物學檢驗、寄生蟲學及檢驗、醫學倫理學。
(五)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考試內容:臨床檢驗基礎、臨床血液學檢驗、臨床化學、臨床免疫學和免疫檢驗、微生物學檢驗、寄生蟲學及檢驗、醫學倫理學。
(六)臨床醫學檢驗主管技師考試內容:臨床檢驗基礎、臨床血液學檢驗、臨床化學、臨床免疫學和免疫檢驗、微生物學檢驗、臨床實驗室質量管理、醫學倫理學。

(10)醫院設備科怎麼考試時間擴展閱讀
醫學檢驗技術的進步和設備的更新換代,對許多疾病的診斷、治療監測和預後評估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分子生物學的發展,很大程度應用在醫學檢驗上,同時也為檢驗師進行研究提供了廣闊的平台,同時推進醫學的進步。
目前許多大、中型醫院的檢驗科室都已有醫科大學檢驗專業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但一些市級、縣級和縣級以下的醫院,中專,大專學歷的檢驗專業人員,仍然是檢驗科室的主力軍。
此外,疾病控制中心、血站、計劃生育指導站以及相繼成立的各種形式的專科醫院、私立醫院對醫學檢驗人才也有較大的需求。
職業要求
1、教育培訓: 醫學檢驗、免疫學、分子生物學、微生物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工作經驗: 熟悉各類檢驗技術的應用、設備操作及實驗室的質量管理;熟練掌握免疫學實驗技能;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嚴謹的工作態度,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同時要足夠細心,否則有可能帶來難以預料的後果。
3、精神素質: 為病人著想,實行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 尊重病人的人格與權力,不泄露病人的隱私 廉潔奉公 。
薪資行情:醫學檢驗師的工資是參照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標准,根據所在衛生單位級別,勞動性質,技術含量發放。一般月薪在2500元、3500元、4500元和6500元四檔間浮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