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折舊費怎麼算
折舊費的計算如下:
1、使用年限法:是指按預計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攤固定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若以時間為橫坐標,金額為縱坐標,累計折舊額在圖形上呈現為一條上升的直線,所以稱它為「直線法」;
2、工作量法:折舊費,是指按規定的總工作量(總工作小時、總工作台班、總行駛里程數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應用於某些價值很大,但又不經常使用或生產變化大,磨損又不均勻的生產專用設備和運輸設備等的折舊計算。根據設備的用途和特點又可以分別按工作時間、工作台班或行駛里程等不同的方法計算折舊;
3、加速折舊法:使用年限數字總和法,亦稱年限總數法或年數比例法,是指將應計折舊總額乘以剩餘可用年數(包括計算當年)與可使用年數所有數字總和之比,作為某年的折舊費用額。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根據各年年初固定資產折余價值和雙倍的不考慮殘值的直線法折舊率計提各年折舊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第十三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第三十二條 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⑵ 生產設備折舊費用計入什麼科目
借:製造費用
貸:累計折舊
⑶ 折舊費怎麼算
⑷ 設備沒有使用,折舊費怎麼計提
設備復沒有使用,不需制要計提折舊費。如果發生減值,需要計提減值准備。
擴展閱讀:
對於機器設備,屬於未投入使用的,可以不計提折舊。因為機器設備屬於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概念是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且與生產經營有關,並相關的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對於未投入使用的設備,雖然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但是並沒有為企業創造收益,相關的折舊當然不能計入企業成本費用,這也符合收入配比原則。
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也明確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可見,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即便提取了折舊,也需要年末納稅調整,因此不計提折舊就沒有這樣的問題,但是房屋建築物除外。
⑸ 設備折舊費怎麼算
計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5)專用設備折舊費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⑹ 機械折舊費如何計算
1.首先我們要了解設備折舊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這四種方法
2.年限平均法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為:年折舊額=(資產原值-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假設設備原值1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1萬元,設備預付使用年限5年,則其一年所需的折舊費為:(10-1)/5=1.8萬元
3.工作量法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為:年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總工作量×本年使用量,其中工作量可以是總工時,也可以是預計的總生產量等。假設設備機器原值10萬元,預計凈殘值率為0,總共能生產A零件100萬件,本年生產23萬件,則其一年的折舊費,10/100×23=2.3萬元
4.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
年折舊額=資產凈值*年折舊率
其中最後兩年平攤資產余值
假設設備原值1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1萬元,設備預付使用年限5年,則其一年所需的折舊費為:10×(2/5)=4萬元
5.年數總和法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假設設備原值1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1萬元,設備預付使用年限5年,則其一年所需的折舊費為:(10-1)×5÷(5+4+3+2+1)=3萬元
⑺ 折舊費怎麼算
折舊費的演算法如下:
1、工作量法。該方法應用於某些價值很大,但又不經常使用或生產變化大,磨損又不均勻的生產專用設備和運輸設備等的折舊計算;
2、使用年限法。該方法指按預計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攤固定資產價值;
3、加速折舊法,包括使用年限數字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