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設備是否需要進行期間核查由什麼規定
標准規定。
為了解儀器狀態,維護儀器設備在兩次校準期間校準狀態的可信度,減少由於儀回器穩定性變化造成的答結果偏差,有必要對其進行檢查,除了在開機前和關機後檢查儀器外,對重要的檢測設備在兩次周期檢定(校準)之間需進行期間核查。最終使其滿足監測工作要求,保證監測結果的質量。
了解儀器的精度、准確度和靈敏度是否有變化,也對從上次檢定到本次核查期間所做的工作作一結論,如以後儀器再發生問題,無需核查本次核查前的結果。

(1)如何做設備期間核查擴展閱讀
並不是對所有的儀器均需期間核查,僅對不太穩定的或使用頻次較高的儀器進行期間核查,期間核查應按規定進行。需要期間核查的儀器設備由儀器設備管理員制定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計劃。
隨著時代的發展,各種高科技產品的不斷更新換代,為了防止不合格的生產產品發行到市場。檢測設備的使用就很有必要了,它能有效減少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流入市場。
為了保證食品、葯品等產品的安全衛生,生產企業需要對生產前、生產中、包裝環節和包裝成品進行相應的檢測,因此必須用到檢測設備。
❷ 什麼是期間核查期間核查與校準,檢定的區別
①期間核查是指為保持對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在兩次檢定之間進行的核查,包括設備的期間核查和參考標准器的期間核查,二者合起來本質上相當於ISO/IEC導則25(1990)中的運行檢查。這種核查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通過期間核查可以增強實驗室的信心,保證檢測數據的准確可靠。
②三者可以從目的,實施主體,方法,對象,周期,范圍幾個方面區別。 期間核查周期是介於相機鄰兩次檢定或校準期間對儀器設備的核查,目的在於解決儀器設備是否穩定,實施主體是檢驗檢測機構,方法是使用參考標准,儀器間的對比、標准物質的驗證、方法對比、加標回收、單點自校、用穩定性好的樣品留樣再測等。對象是某些關鍵性能需要控制、穩定性差、使用頻率高和使用條件惡劣等儀器設備,范圍檢測機構自己規定。校準有自行校準證書或校準標識解決儀器設備是否准確,實施主體是有資格的校準機構,採用經溯源的計量標准依據校準規程。檢定是經授權的法定計量部門,解決儀器設備是否合格,由法規規定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檢定規程規定的各個點。
拓展資料:
1、 怎麼做期間核查
期間核查的方法:
①可以採用自校準的方法進行核查。
②用同准確度等級的測量設備進行比對。
③在測量設備進行檢定或校準之後,選一穩定的被測對象進行測量,記錄下測量結果,核查時的測量結果與之進行比較。
④用一性能穩定的被測對象,用重復性的方法進行核查。
2、 校準
校準指校對機器、儀器等使准確。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准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校準可能包括以下步驟:檢驗、矯正、報告、或透過調整來消除被比較的測量裝置在准確度方面的任何偏差。
3、 校對
校對是書刊出版工作中的一道工序,指依據原稿或定本核對校樣,改正校樣上的差錯。校對工作是按照書刊的出版規則和要求,發現排版和編輯加工中的問題,並及時改正其中的錯誤。新聞出版機構的校對工作有其特殊性和緊迫性,特別需要注意人名、職名、地點、引文、重要事實等方面的校對。
❸ 儀器設備期間核查作業指導書
1、目的
對檢測用設備在兩次檢定之間的技術指標進行期間核查以保持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確保檢測結果准確可靠。
2、適用范圍
本中心主要或重要檢測儀器設備、現場檢測儀器設備的期間核查。
3、職責
3.1質量負責人負責編制年度期間核查計劃。
3.2項目負責人具體實施期間核查,檢測室負責人負責對核查結果進行確認。
3.3質量監督員負責督促完成期間核查計劃。
4、期間核查時機
儀器的期間核查時間間隔一般在儀器的檢定或校準周期內進行1~2次核查為宜,當出現以下情況應考慮實施期間核查。
4.1因使用環境條件發生變化,如溫度、濕度變化較大,有可能影響儀器的准確性;
4.2在檢測過程中,發現可疑數據,對儀器設備提出懷疑時;
4.3遇到重要的檢測,如發生重大水質污染事故或委託用戶對檢測結果有爭議時。
5、期間核查方法
5.1使用有證標准物質進行核查, 標准物質包括各種標准樣品,如pH計、電導率儀等採用定值溶液進行核查。使用標准物質核查時應注意所用的標准物質的量值能夠溯源,並且有效。
5.2使用儀器附帶設備核查,儀器帶有的自動校準系統可以用來核查。如電子天平自帶的標准工作砝碼能夠自動校準。
5.3儀器設備之間的比對,實驗室中有多台相同或類似的儀器設備,可以同另一台相同或更高精度的儀器設備進行比對。
5.4使用不同檢測方法進行比對,如溶解氧儀採用碘量法進行比對。
5.5對保留樣品量值重新測量,只要保留的樣品性能穩定,可以用來作為期間核查的核查標准。如對無校準源的放射性檢測儀器使用特定的樣品。
5.6檢測標准方法、技術規定中有關要求和方法,可以直接作為期間核查的方法。
5.7期間核查可以參照儀器設備檢定規程操作,採用其中需要核查的部分(常用儀器設備檢定規)。如果沒有該類儀器設備的檢定規程,還可以參照類似儀器設備的檢定規程。
5.8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及產品標准或供應商提供的方法。
5.9對於沒有方法來源的儀器設備,可以編制期間核查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方法內容也可以合並在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中。實施細則應包括如下內容:
5.9.1被核查儀器名稱、測量范圍及主要技術參數名稱;
5.9.2所採取核查方法中涉及的核查標准物質的名稱、測量范圍;
5.9.3所採取的期間核查方法、核查測量過程的描述;
5.9.4核查數據記錄的要求、核查結果的判定方法。
6、期間核查記錄
期間核查應有記錄,根據期間核查內容可以採用不同的記錄方式:
6.1核查記錄在檢測原始記錄上:對於每次檢測都要進行的期間核查,記錄簡單化。
6.2核查記錄在儀器設備維護記錄上:適合於較頻繁的期間核查,記錄較簡單,如天平的校準核查。
6.3採用專門的核查記錄,對於比較復雜的期間核查,可編制相應的記錄表格。
7、期間核查結果的判定
實驗室儀器設備期間核查結論依據的標准方法要求、技術規定要求、檢定規程和核查實施細則等,對核查結果進行判定。若在實施期間核查過程中,發現被核查檢測設備技術狀態異常,應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可更換核查方法,必要時應提前進行檢定或校準。
8、相關文件
8.1儀器設備管理程序ZW-LM-P-24
9、相關記錄
9.1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記錄ZW-LM-W-24-11答案來自
❹ 期間核查方案應該包含哪些方面的內容
儀器設備期間核查,應考慮6個方面的內容:
1、儀器設備的穩定性:對於穩定性好的儀器設備可不考慮進行期間核查,對於穩定性較差的儀器設備,在適當時間安排期間核查;
2、儀器設備的校準周期及上次校準的結果:對於實驗室識別出校準周期可以較長的儀器設備或上次校準結果不是很理想的儀器設備在適當時間安排期間核查,對於校準周期短的設備,正常情況下,可不考慮安排期間核查;
3、儀器設備的使用狀態和頻次:在儀器設備易發生故障或排除故障後,不需進行校準時,應考慮安排期間核查,當儀器設備使用頻次較高時,應考慮安排期間核查;
4、儀器設備的使用:經常拆卸、搬運、攜帶到現場進行檢測、校準的設備應在適當時考慮安排期間核查;
5、儀器設備操作人員的熟練程序:人員熟練程度不高,引發儀器設備故障的概率增高,甚至影響到儀器設備的穩定性。應考慮安排期間核查,並縮小期間核查的間隔;
6、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當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較為惡劣時,影響設備的使用狀況,應考慮安排期間核查。
❺ 什麼是期間核查
期間核查不是一般的功能檢查,更不是縮短檢定校準周期,其目的是在兩次正式校準/檢定的間隔期間,防止使用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設備。
期間核查(intermediate checks)是指為保持對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在兩次檢定之間進行的核查,包括設備的期間核查和參考標准器的期間核查,二者合起來本質上相當於ISO/IEC導則25(1990)中的運行檢查。
這種核查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通過期間核查可以增強實驗室的信心,保證檢測數據的准確可靠。

目的
為了解儀器狀態,維護儀器設備在兩次校準期間校準狀態的可信度,減少由於儀器穩定性變化造成的結果偏差,有必要對其進行檢查,除了在開機前和關機後檢查儀器外,對重要的檢測設備在兩次周期檢定(校準)之間需進行期間核查。最終使其滿足監測工作要求,保證監測結果的質量。
了解儀器的精度、准確度和靈敏度是否有變化,也對從上次檢定到本次核查期間所做的工作作一結論,如以後儀器再發生問題,無需核查本次核查前的結果。
計劃制定
並不是對所有的儀器均需期間核查,僅對不太穩定的或使用頻次較高的儀器進行期間核查,期間核查應按規定進行。需要期間核查的儀器設備由儀器設備管理員制定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計劃。
❻ 什麼是期間核查期間核查與校準,檢定的區別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9
❼ 實驗室如何進行期間核查
什麼是期間核查?
雖然檢定規程中給出了檢定周期,但人們無法保證在有效期內測量設備的技術性能夠始終保持。為此,實驗室認可准則中提出了期間核查(intermediate
checks)的要求期間核查在指南25中又稱運行檢查(in-serve
check),期間核查是指使用簡單實用並具相當可信度的方法,對可能造成不合格的測量設備或參考標准、基準、傳遞標准或工作標准以及標准物質(參考物質)的某些參數,在兩次相鄰的校準時間間隔內進行檢查,以維持設備狀態的可信度,即確認上次校準時的特性不變。
期間核查的目的,在於及時發現測量設備和參考標准出現的量值失准及縮短失准後的追溯時間,當核查發現不能允許的偏移時,實驗可以採取適當的方法或措施,盡可能減少和降低由於設備校準狀態失效而產生的成本和風險,有效地維護實驗室和顧客的利益。
一般根據實驗室實際情況來定
首先按照準則要求去做如上面朋友所說
1、使用頻率高、漂移性較大的儀器設備;
2、儀器設備在使用中,有可疑現象出現;
3、當對數據進行統計發現不利趨勢時,其設備應列入核查范圍
如果實驗室方便
針對所使用的設備都可以進行期間核查。並不是一定要程序文件要求的就做不要求就不做。
❽ 儀器設備期間核查作業指導書
1、目的
對檢測用設備在兩次檢定之間的技術指標進行期間核查以保持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確保檢測結果准確可靠。
2、適用范圍
本中心主要或重要檢測儀器設備、現場檢測儀器設備的期間核查。
3、職責
3.1質量負責人負責編制年度期間核查計劃。
3.2項目負責人具體實施期間核查,檢測室負責人負責對核查結果進行確認。
3.3質量監督員負責督促完成期間核查計劃。
4、期間核查時機
儀器的期間核查時間間隔一般在儀器的檢定或校準周期內進行1~2次核查為宜,當出現以下情況應考慮實施期間核查。
4.1因使用環境條件發生變化,如溫度、濕度變化較大,有可能影響儀器的准確性;
4.2在檢測過程中,發現可疑數據,對儀器設備提出懷疑時;
4.3遇到重要的檢測,如發生重大水質污染事故或委託用戶對檢測結果有爭議時。
5、期間核查方法
5.1使用有證標准物質進行核查, 標准物質包括各種標准樣品,如pH計、電導率儀等採用定值溶液進行核查。使用標准物質核查時應注意所用的標准物質的量值能夠溯源,並且有效。
5.2使用儀器附帶設備核查,儀器帶有的自動校準系統可以用來核查。如電子天平自帶的標准工作砝碼能夠自動校準。
5.3儀器設備之間的比對,實驗室中有多台相同或類似的儀器設備,可以同另一台相同或更高精度的儀器設備進行比對。
5.4使用不同檢測方法進行比對,如溶解氧儀採用碘量法進行比對。
5.5對保留樣品量值重新測量,只要保留的樣品性能穩定,可以用來作為期間核查的核查標准。如對無校準源的放射性檢測儀器使用特定的樣品。
5.6檢測標准方法、技術規定中有關要求和方法,可以直接作為期間核查的方法。
5.7期間核查可以參照儀器設備檢定規程操作,採用其中需要核查的部分。如果沒有該類儀器設備的檢定規程,還可以參照類似儀器設備的檢定規程。
5.8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及產品標准或供應商提供的方法。
5.9對於沒有方法來源的儀器設備,可以編制期間核查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方法內容也可以合並在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中。實施細則應包括如下內容:
5.9.1被核查儀器名稱、測量范圍及主要技術參數名稱;
5.9.2所採取核查方法中涉及的核查標准物質的名稱、測量范圍;
5.9.3所採取的期間核查方法、核查測量過程的描述;
5.9.4核查數據記錄的要求、核查結果的判定方法。
6、期間核查記錄
期間核查應有記錄,根據期間核查內容可以採用不同的記錄方式:
6.1核查記錄在檢測原始記錄上:對於每次檢測都要進行的期間核查,記錄簡單化。
6.2核查記錄在儀器設備維護記錄上:適合於較頻繁的期間核查,記錄較簡單,如天平的校準核查。
6.3採用專門的核查記錄,對於比較復雜的期間核查,可編制相應的記錄表格。
7、期間核查結果的判定
實驗室儀器設備期間核查結論依據的標准方法要求、技術規定要求、檢定規程和核查實施細則等,對核查結果進行判定。若在實施期間核查過程中,發現被核查檢測設備技術狀態異常,應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可更換核查方法,必要時應提前進行檢定或校準。
8、相關文件
8.1儀器設備管理程序 ZW-LM-P-24
9、相關記錄
9.1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記錄 ZW-LM-W-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