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營改增後選擇按簡易辦法徵收的建築業老項目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進項抵扣
對於接受方或購買方來說,無論開票方或銷售方是如何徵收方式,只要是取得的是專票,經認證後都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1)老項目設備發票的怎麼抵營業稅擴展閱讀:
增值稅轉型範圍內的固定資產發生了視同銷售行為,應將這部分增值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銷項稅額)」的貸方;
發生中途轉讓行為,應作銷售計算銷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銷項稅額)」的貸方,如果「待抵扣稅額——待抵扣增值稅(增值稅轉型)」有餘額,也應等量將這部分進項稅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銷項稅額)」。
增值稅轉型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及處理
納稅人發生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進行抵扣: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下同)固定資產;用於自製(含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凡出租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的;為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
增值稅轉型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及會計處理
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發生下列情形的,進項稅額不得按156號文件規定進行抵扣:將固定資產專用於非應稅項目(不含156號文件所稱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下同);將固定資產專用於免稅項目;將固定資產專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固定資產為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將固定資產供未納入156號文件適用范圍的機構使用。
已抵扣或已記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上述情形的,納稅人應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可先抵減待抵扣進項稅額余額,無余額的,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
2. 營改增老項目簡易徵收收到的稅票可以可以抵扣嗎
不能抵扣,簡易方法相當於小規模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財稅[2011]111號文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業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四)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五)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但作為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運輸工具和租賃服務標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發生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免徵增值稅項目除外)的,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為什麼單單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免徵增值稅項目,進項稅額可以不轉出呢?不知這出於什麼考慮。
3. 如果購買舊設備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
如果是銷售方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的設備,在發票抵扣方面的規定與一般的貨物購銷已無太大差別。只要業務真實發生,符合規定的,購貨方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1、按規定,企業銷售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只要不是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的不得抵扣的項目(如舊摩托、舊汽車、舊遊艇等應稅消費品),因為購進時已獲抵扣進項稅額,銷售時按適用稅率征稅,可以給購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也可以憑取得的該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2、詳細請參閱財稅[2008]170號、財稅[2009]9號以及國稅函[2009]90號等三個文件。
4. 營改增前的老項目營改增後完工,進項稅額能抵扣嗎
營改增前的老項目營改增以後完工進項稅額是否能抵扣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稅的,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如果採用一般計稅方法按照適用稅率11%計稅的,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法律規定,准予從銷項稅額當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限於下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和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從銷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
2、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所支付給農業生產者或小規模納稅人的價款,取得經稅務機關批准使用的收購憑證上註明的價款按10%抵扣進項稅額;
3、購進中國糧食購銷企業的免稅糧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發票金額按10%抵扣進項稅額;
4、納稅人外購貨物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按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所列運費和基金金額按7%抵扣進項稅額;
5、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免稅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有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6、企業購置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可憑借購貨所取得的專用發票所註明的稅額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5. 設備怎麼抵稅
其實這個是稅務部門對企業的一種優惠政策,每個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樣的!但總的來說是這樣的!
首先,你必須是一般納稅人(擁有開增值稅票得資格)。同時,機床銷售方必須開給你的是增值稅發票的專用發票(區別增值稅普通發票),這樣,如果你們所在地的稅務局有優惠政策的話。你在近期所銷售的貨物基本可以免稅銷售,但所免金額就是機床發票中的稅額。
比如,你買這台機床是100萬。你的納稅稅率為17%的話,大約你可以免掉14.5的稅。即在以後的一段時期內,你所銷售的產品本該繳納的14.5萬稅額,就由機床的稅款里抵扣掉了,從而不必再繳納。
出了增值稅外,其他稅種還是要繳納的。
具體,你要你的會計去和你的國稅專管員落實下!
6. 老項目現在開專票能否抵扣
法律分析:1、老項目採用簡易計稅方法,所發生的費用建議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理由是:雖然此種情形不屬於不能開具專票的情形,但取得專票後如果不認證會形成滯留票,滯留票問題曾一度成為稅務機關監管的重點。2、認證後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五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 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二) 適用免徵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7. 我公司想銷售2009年以前購入的舊設備,然後對方單位也是一般納稅人,所以想要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以抵扣,
可以。假如該設備未抵扣增值稅,應該採用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假如你公司按17%開發票給對方,必須按17%稅率交稅。
依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一)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規定:「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定:「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公司銷售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的固定資產,如果該固定資產不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那麼應按規定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否則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8. 機械購買發票怎麼抵稅
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購買生產經營或者辦公用的機械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按照發票抵扣聯上註明的稅額抵扣。金額可以計入企業成本,在計算所得稅時稅前扣除。
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但是可以按照價稅合計記入成本,在計算所得稅時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