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海關進口增值稅)稅金可退嗎進口了一部發電機,已付了關稅和增值稅,聽說增值稅稅金可退,怎樣退
前提是你必需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發電機如果是自用的話增值稅 關稅都是不能抵扣或者退還的,如果是用於銷售(如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都視同銷售) 那麼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以及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可以用來低扣銷項稅,不足抵扣的部分可轉至下期繼續抵扣.但是你必須在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天內到稅務機關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核算當期進項稅額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
關稅這部分不同地區也有不同的規定,比如保稅區進口貨物,出口加工區進口貨物,進口設備,或者是其他特殊行業或用途的話有不同程度的政策性減免.
你反正要去稅務機關 那就問問負責你們的稅務人員.
2. 進出口退稅流程有哪些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概念
出口貨物退(免)稅,是指在國際貿易中貨物輸出國對輸出境外的貨物免徵其在本國境內消費時應繳納的稅金或退還其按本國稅法規定已繳納的稅金(增值稅、消費稅)。
這是國際貿易中通常採用的、並為各國所接受的一種稅收措施,目的在於鼓勵各國出口貨物進行公平競爭。
根據國際社會通行的慣例和我國現階段的國情,並參考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我國制定並實施了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以及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可在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憑有關憑證按月報送稅務機關批准退還或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出口退稅的基本制度
我國的出口貨物退稅制度是根據我國國情建立起來的、相對獨立於其他因內稅收管理的一種專項稅收制度。1994年我國對工商稅制進行了全面改革。根據改革的指導思想,國家稅務總局先後制定並頒布了《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辦法》等規定,對退稅范圍、計算辦法、常規管理、清算檢查等作了具體規定。近年來。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國出口退稅制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享有出口退稅權的企業,是指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主要是外貿公司和有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另外還有出口量較小的一些特殊企業,如外輪供應公司、免稅品公司等等。目前這類企業約為10萬戶。今後隨著出口經營權的放開,辦理出口退稅的企業戶數將逐漸增加。
享受退稅的出口貨物,除免稅貨物、禁止出口貨物和明文規定不予退稅貨物外、其他貨物都可享受退稅政策。退稅的稅種為增值稅和消費稅。從2004年起,增值稅的退稅率共有5檔,分別是17%、13%、11%、8%、5%,平均退稅率為12%左右。消費稅的退稅率按法定的征稅率執行。
出口退稅主要實行兩種辦法:一是對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稅和退稅的辦法,即對出口貨物銷售環節免徵增值稅,對出口貨物在前各個生產流通環節已繳納增值稅予以退稅;二是對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對出口貨物本道環節免徵增值稅,對出口貨物所采購的原材料、包裝物等所含的增值稅允許抵減其內銷貨物的應繳稅款,對未抵減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稅。
出口退稅的稅款實行計劃管理。財政部每年在中央財政預算中安排出口退稅計劃,同國家稅務總局分配下達給各省(區、市)執行。不允許超計劃退稅,當年的計劃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全部實行計算機電子化管理。通過計算機申報、審核、審批,從2003年起啟用了「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退稅子系統。對企業申報退稅的報關單、外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實現了與簽發單證的政府機關信息對審的辦法,確保了申報單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種分類
根據現行稅制規定,我國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種是流轉稅(又稱間接稅)范圍內的增值稅、消費稅兩個稅種。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款是出口貨物在國內生產、流通各個環節已繳納的增值稅和應繳納的消費稅。
關鍵詞:流轉稅
是泛指所謂以商品為特徵對象的稅種。就我國現行的稅制而言,流轉稅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土地增值稅、關稅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稅種。
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登記的條件
1. 必須經營出口產品業務,這是企業申辦出口退稅登記最基本的條件。
2. 必須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企業得以從事合法經營,其經營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證明。
3. 必須是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單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會計工作體系,獨立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資金平衡表,並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可以對外辦理購銷業務和貨款結算。
凡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企業單位,一般不予以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必須了解出口退稅的4個時限
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要特別注意申報程序,注意時間觀念,以免造成損失。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應注意四個時限規定:
一是「30天」。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後,應及時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屬於防偽稅稅控增值稅發票,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二是「90天」。外貿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產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後免抵退稅申報期內辦理免抵稅申報手續。
三是「180天」。出口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
四是「3個月」。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出口企業可在申報期限內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經批准後,可延期3個月申報。
出口退稅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資料
出口退稅登記的一般程序:
1. 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 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 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4. 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二.出口退稅附送材料
1. 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 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 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 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 屬於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託出口自製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 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 產品征稅證明。
8. 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9. 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什麼情況可以申請出口退稅?
一、出口退稅的范圍
我國出口的產品,凡屬於已征或應征產品稅、增值稅和特別消費稅的產品,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還已征稅款或免徵應征稅款。
出口產品,一般應具備以下的3個條件:
1.必須是屬於產品稅、增值稅和特別消費稅范圍的產品。
2.必須報關離境。所謂出口,即是輸出關口。這是區分產品是否屬於應退稅出口產品的主要標准之一,以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和出口銷售發票為准。
3.必須在財務上做出口銷售。
一般的說,出口產品只有在同時具備上述3個條件的情況下才予以退稅。但是國家對退稅的產品也做了特殊規定,特准某些產品視同出口產品予以退稅。
特准退稅的產品主要有:
1.外輪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貨輪和海員的產品;
2.對外修理、修配業務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購買國內企業生產的,專門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機械設備和原材料,在運出境外後,憑承包單位出具的購貨發票、報關單辦理退稅;
4.國際招標、國內中標的機電產品。
國家同時也明確規定了少數出口產品即使具備上述3個條件,也不予以退稅;
國家明確不予退稅的出口產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產品;
3.國家禁止出口的產品;
4.出口企業收購出口外商投資的產品;
5.來料加工、來料裝配的出口產品;
6.軍需工廠銷售給軍隊系統的出口產品;
7.軍工系統出口的企業范圍;
8.對鑽石加工企業用國產或進口原鑽石加工的鑽石直接出口或銷售給外貿企業出口;
9.齊魯、揚子、大慶三大乙烯工程生產的產品;
10.未含稅的產品;
11.個人在國內購買、自帶出境的商品暫不退稅。
二、哪些企業可以出口退稅?
1.具有外貿出口經營權並承擔國家出口創匯任務的企業,經過經貿主管部門批准,享有獨立對外出口經營權的中央和地方外貿企業、工貿公司和部分工業生產企業。
2.委託出口的企業主要指具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出口,承擔出口盈虧的企業。
一般貿易出口貨物退稅計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退稅辦法包括「先征後退」和「免、抵、退」稅。
「先征後退」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征稅率征稅,然後由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在國家出口退稅計劃內按規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
一、計稅依據。
「先征後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
「離岸價」(英文編寫為FOB價)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價,但這個交貨價屬於象徵性交貨,即賣方將必要的裝運單據交給買方按合同規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風險劃分都是以貨物裝上船為界限。因此,FOB價是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保費。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價的換算方法如下:
FOB價=CFR價-運費=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運費
因此,如果企業以到岸價格作為對外出口成交的,在貨物離境後,應扣除發生的由企業負擔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和財務費用;以CFR價成交的,應扣除運費。
二、計算方法
1、一般貿易
(1)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2)以上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但、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額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
舉例說明:
例1、某鞋廠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價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8.2836元;(2)2000打以CIF價格成交,每打240美元,並每打支付運費20元、保險費10元、傭金2元,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8.2836元。當期實現內銷鞋19400打,銷售收入34920000元,銷項稅額為5936400元,當月可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0800000元,鞋的退稅率為13%。用「先征後退」方法計算應交稅額和應退稅額。
計算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到岸價格-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外匯人民幣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3. 進口設備退稅流程
資料:
1、免稅確認申請表;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附總投資構成表);
3、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
4、進口設備清單。
程序:
1、申請單位攜帶審批所需資料交外經處;
2、辦公室批辦(0.5個工作日)
3、外經處提出審查意見(2.5個工作日)。
4、委領導簽發(2個工作日)。
5、轉報省計委,省計委委辦理後由省計委直接通知免稅單位。
4. 進口設備退稅問題
不能,因為這個行為很可能被海關判定為代進口,首先是設備沒有放置在你公司,另外所謂的租賃場地可以視同於你公司先代付了設備款以後,又以場地租金的形式返還給了真實進口方。
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國產設備,明確職責和操作程序,依法規范運作,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國家稅務局按規定負責國產設備的登記、退稅、監管、核銷工作。第二章享受退稅的范圍和條件第三條享受國產設備退稅的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已投入的資本金必須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的25%(含)以上。第四條享受退稅的設備范圍:是指符合《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稅發〔19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以及《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投資項目,在國內采購的設備。
對符合上述規定的項目,購貨合同中列名的隨設備購進的部分塑料件、橡膠件、陶瓷件及石化項目用的管材等,也可以退稅。
對列入國務院《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在國內采購的設備,不能享受退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第五條享受退稅的設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必須是以貨幣購進的未使用過的國產設備,不包括投資方的實物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
(二)必須是在稅務機關核定退稅投資總額內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後購進的國產設備;
國產設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生產的設備。
核定退稅投資總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核定退稅投資總額=投資各方的貨幣投資總額-已購免稅進口設備總值第三章登記管理第六條凡符合退稅范圍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履行每份國產設備采購合同第一次購買國產設備前,應持《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登記手冊》(格式附後,以下簡稱「登記手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印製),並附以下資料,到其主管退稅稅務機構申請辦理購進國產設備的登記備案手續: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三)出口退稅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四)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章程協議復印件;
(五)外經貿部項目批准書復印件;
(六)進口設備清單;
(七)投資方實物投資原始憑證復印件;
(八)國產設備供貨合同復印件;
(九)驗資報告。第七條主管退稅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申請後,根據企業申請情況,如實填寫登記手冊,並加蓋公章後交外商投資企業。第八條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應建立台帳,將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擬購進國產設備名稱、數量、金額等有關情況登記造冊,並輸入計算機。第九條外商投資企業因故未能執行購銷合同的,應持原登記手冊到主管退稅稅務機關辦理注銷手續。稅務機關應注銷相應的台帳記錄。第四章購銷管理第十條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時,供貨企業根據購貨企業提供的登記手冊第1頁復印件和供貨合同,准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第十一條供貨企業主管征稅稅務機關根據供貨企業提供的登記手冊第1頁復印件、供貨合同復印件及有關資料,審核無誤後,按規定開具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的開具,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購貨企業與供貨企業結算國產設備貨款時,可以外匯或人民幣結算,以外匯結算的,按照外匯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第五章退稅、監管第十三條外商投資企業購進國產設備後,按每份合同所采購的國產設備,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同時附送以下資料向其主管退稅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國產設備的退稅手續: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三)付款憑證;
(四)登記手冊;
(五)國產設備供貨合同復印件。第十四條主管退稅稅務機關在辦理完國產設備的退稅後,將登記手冊留存備查。第十五條購進國產設備的應退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金額×適用增值稅稅率第十六條對外商投資企業購進的國產設備,由其主管退稅稅務機關負責監管,監管期為五年。在監管期內發生轉讓、贈送等設備所有權轉移行為,或者發生出租、再投資行為的,應按以下計算公式,由主管退稅(稅務機關)補征其已退稅入中央庫:
應補稅款=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適用增值稅稅率。
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累計已提折舊
設備原值和已提折舊按企業會計核算數據計算。
6. 進口貨物怎樣退稅
進口貨物是沒有退稅的,進口要繳關稅和增值稅,而且增值稅可以抵扣。
但是並不是完全不可以退稅,據《財預字[1994]第42號》的通知,對部分進口商品予以退稅。
進口貨物准預退稅的受理范圍:經國家批准計劃內進口的小麥、棉花、鉀肥、磷肥、尿素、復合比肥、農葯及農葯中間體和農膜原料,以及去年計劃內進口結轉今年到貨的糧食。
申請步驟如下:
進口貨物退稅的申報審批程序:
(一)進口上述貨物的企業應在貨物報關進口並且已經繳納進口增值稅後,如實填寫「進口貨物退稅申請表」(格式附後),經納稅地海關審核後。由海關上報財政部並抄報海關總署。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審核確認無誤後,由財政部批復有關海關,並抄送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中央總金庫和當地中央金庫。
有關海關根據財政部的批復,開具《收入退還書》並註明財政部的批件文號,從當地中央金庫中退付。無財政部批件的,金庫有權拒絕辦理退稅。
(二)進口上述貨物的企業在申請辦理退稅時,必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經海關、國庫(銀行)蓋章齊全的「海關專用繳款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當地中央金庫根據財政部批復退稅後,在「海關專用繳款書」原件上蓋「已退稅」章,並退還給申請退稅的企業,復印件留存備查。
2、進口合同復印件。
3、進口配額證明或登記證明(復印件)。
4、進口貨物單位提出申請退稅的書面報告。
上述證明材料,經有關海關審核後一並上報財政部。
參考:http://china.trade2cn.com/news1/news1!policyDetail.action?city=hebei&newsId=cmnews112154
7. 進口設備退稅
1.外商投資企業向國稅提出書面申請,申購《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登記手冊》,並附送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復印件、外資委《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復印件,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證明》復印件。
2.外商投資企業履行每份國產設備采購合同第一次購買國產設備前,應持《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登記手冊》,並附送以下資料,到國稅局申請辦理購進國產設備的登記備案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製造副本復印件
(2)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出口退稅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章程協議復印件
(5)外資委《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復印件
(6)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證明》復印件
(7)投資方實物投資原始憑證復印件
(8)國產設備供貨合同復印件
(9)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復印件
3.外商投資企業購進國產設備、合同履行完畢後,按每份合同所采購的國產設備,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同時附送以下資料向國稅局申請辦理國產設備的退稅手續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3)付款憑證、記賬憑證
(4)《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登記手冊》
(5)國產設備供貨合同復印件
退稅的金額:就是增值稅發票上的增值稅額
http://..com/question/32035475.html
8. 進口設備增值稅 能否退稅
不能直接對進口設備進行退稅,但是進口繳納的增值稅可以作為進項稅進入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如果你們企業的產品全部出口,在實行免抵退稅的情況下,抵不完的進項可以退稅。
9. 國稅局進口設備是如何退稅的
1.進口不退稅,只有出口才退稅。
2.你問的大概是最近增值稅新條例的固定資產可以抵扣的問題
如果是進口的話,需要有外經貿局出具的證明材料,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抵扣進項稅。如果是環保設備的,還可以享受一定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即該設備的10%可以在當年的稅前利潤中扣除,如果不夠扣除的話,可以在以後5年內結轉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