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采購進口設備需要哪些步驟
一、進口設備采購准備
企業要采購價格適當,質量和售後服務好的設備,必須重視事先的調查研究工作。
1.采購情報的收集
情報收集來自:供應商的情報、同行業的情報、市場情報
(廣告、展銷會、雜志、經濟
新聞、技術通訊)。
2.信用度的調查
調查方法有通過國內外銀行及金融機構調查
;
向國內與國外廠商及企業了解
;
委託國外咨
詢機構或國外同行業企業和協會、
工商業公會代為調查
;
委託政府駐國外領使館及商務人員代
為調查。
3.訂購基本條件的研究
信用調查後,如確認對方信用良好可以與其交易時,則需進行訂購條件的研究。為了使這項工作順利進行,采購部門必須與其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與聯系:設計工藝部門,應提出為達到產品質量,
滿足生產的工藝要求的精度、
性能、
功能和效率
;
生產部門提出為完成計劃
要求,
設備必須到貨和投入生產的時間
;
設備部門配合設計工藝部門共同進行設備的選型,
以
及提出可靠
,
勝、
維修性和安全環保的要求,
並提出設備試車驗收質量標准和售後維修、
備品
配件的要求。采購部門在各部門配合下,通常應注意的基本事項如下。
(1)
名稱採用國際通用標准名稱,用中文與英文對照書寫。
(2)
質量條件採用國際通用質量驗收標准,
如用不同國家的質量標准和技術條件,
應註明。
(3)
價格條件包括
fas
船邊交貨的價格,
fob
船上交貨的價格
;c&f
包括運費在內的價格,
cif
包括保險費及運費在內的價格。
(4)
包裝條件設備包裝應註明木箱、集裝箱、貨櫃,精密設備和儀器應有特殊要求,並規定包裝標准。
(5)
付款條件國際上常用的有:信用證
(l/c)
、付款交單
(d/p)
、承款交單
(d/a)
,由於付款
條件復雜,可具體議定。注意開出信用證的日期需配合裝船期限。
(6)
索賠檢驗發生索賠事件,必須經國際商檢機構獨立公證。
(7)
保險
cif
條件保險由賣方負責,
c&f
、
fob
、
fas
條件則需由買方自行投保。
4.
詢價與市場調查
所謂詢價,即將需要進口的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包裝及交貨期等條件開列向供應廠商詢價。詢價的對象應不限於一家,等各處的價格及其有關條件都收齊後,再詳加分析比較,從中選擇最適當的訂貨條件,作為進一步談判的基礎。
二、進口設備采購
1.
報價
通常報價方式有:穩固報價、賣方確認後有效的報價、有權先售的報價、還報價(
即買
方認為賣方報價過高,因此要求減價的一種方式
)
。現在國際貿易中對設備采購通常用穩固
報價或稱確定報價,即報價人在一定時間內不可變更或撤回的報價,這種報價除規定有效期外,對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裝船時間等條件通常都於報價時加以規定。
2.
合同
訂貨合同由賣買雙方或經其授權代理人簽訂。
合同必須經過詢價、
報價和接受這一過程,
由賣買雙方磋商達成協議才有效。
如果買方只是依照賣方的報價發出訂單,
並不能成立合同,
需經雙方接受後,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才能成立,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對賣買雙方起約束作用。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的內容包括:
(1)
前文記載簽訂合同雙方單位的名稱、地址,簽訂合同的日期、合同的編號等。
(2)
基本條件包括設備名稱、
數量、
單價及總價、
目的地、
製造廠商及品牌、
包裝、
保險、
檢驗、交貨期、仲裁、付款方式、裝船期限及嘖頭,以及報價單上其他基本條件。
(3)
特殊條件補充基本條款以外的特別條款,例如:檢驗方法,付款說明及期限,交貨延
遲和品質不良的罰款,裝船前的預先通知,仲裁方式及地點,按各國出口有關貿易法和規定的輸出許可證,與設備有關的圖樣資料、軟體、備品配件、附件、專用工具、潤滑和冷卻油料,以及聘請賣方專家指導,委託賣方培訓人員和其他售後技術服務事項,均應在合同上註明,不得遺漏。
設備采購合同管理的基本要素
設備采購合同由設備訂購方與供應方商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
采購方與供應方的名稱與地址、聯系方式、賬號、簽約代表、一般納稅人號碼。
(2)
設備的型號、規格和數量。
(3)
設備質量技術要求和驗收標准。
(4)
設備價款及運輸、包裝、保險等費用及結算方式。
(5)
設備交貨期、交貨地點與交貨方式。
(6)
違約責任和違約處罰辦法。
(7)
合同的簽訂日期和履行有效期。
(8)
合同糾紛解決爭議的途徑和方法。
❷ 進出口商品的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通常情況下,貨物進口至深圳以後,通知客人現場驗貨後再結算運費;
如果客戶在異地,不方便來我司倉庫現場驗貨,我司可委託國內物流公司將貨物發運至客戶指定地點,客戶到其所在地物流公司驗貨付款再提貨。
❸ 從國外采購機械設備應該注意哪些,如何付款
根據進口合同的付款方式,憑進口合同、進口報關單、提單等文件導銀行辦理對外付匯。
❹ 我司進口一批設備,國外賣方的合同的付款方式是:100%L/C at sight。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你們是買方,應該由你們向銀行申請,給賣方出具信用證,也就是即期的信用證全額付款,即100%L/C at sight。
是否能保障你們的權益,要看你們如何規定具體條款。如果是經驗豐富的人來操作開證,就可以保障你們的權益。完全不懂信用證的人,恐怕就很難說了,有可能造成不良的後果。
❺ 進口付款,如果用信用證操作,付款條件如何寫
付款條件:即期信用證付款payment by L/C AT SIGHT.
進口信用證的具體操作比出口簡單,你只要開出信用證之後,等開證行通知就可以啦。 然後就是等貨物到港通知,到港後,持提單,發票,裝箱單等去海關報關,然後繳稅,就可以提貨啦。
❻ 國際貿易主要付款方式有哪些
電匯(T/T)。T/T分為前T/T和後T/T,都是商業信用,過程簡單,沒有其他費用!T/T就像國內的銀行匯款一樣,手機上輸入賬號和金額,點擊轉賬就完成了!只不過國內手機轉賬是即時到賬,國際貿易中基本上全球三天到帳!

❼ 國際貿易合同中有幾種付款條件
國際貿易合同中主要的付款方式分為三種,信用證L/C(Letter of Credit),電匯 T/T(Telegraphic
Transfer),付款交單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較少。
一、信用證L/C(Letter of Credit)
信用證是目前國際貿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種付款方式,每個做外貿的人早晚都將會接觸到它。對不少人來說,一提起信用證,就會聯想到密密麻麻充滿術語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天書。其實信用證可以說是一份由銀行擔保付款的S/C.只要你照著這份合同的事項一一遵照著去做,提供相應的單據給銀行就必須把錢付給你。所以應該說信用證從理論上來說是非常保險的付款方式。信用證一旦開具,他就是真金白銀。也正因為如此,一份可靠的信用證甚至可以作為擔保物,拿到銀行去貸款,為賣方資金周轉提供便利,也就是「信用證打包貸款」。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信用證有的時候也不是那麼保險。原因是信用證中可能會存在很難做到的軟條款,造成人為的不符點。
二、電匯 T/T(Telegraphic Transfer)
這種方式操作非常簡單,可以分為前T/T和後T/T,前T/T就是合同簽訂後,先付一部分訂金,一般都是30%,生產完畢,通知付款,付清餘款,然後發貨,交付全套單證。不過前T/T比較少見一點,在歐美國家出現的比較多。因為歐美國家的客戶處在信譽很好的環境,他自己也就非常信任別人。最為多見的是後T/T,
收到訂金,安排生產,出貨,客戶收到單證拷貝件後,付餘款;賣家收到餘款後,寄送全套單證。T/T訂金的比率,是談判和簽訂合同的重要內容。訂金的比率最低應該是夠你把貨發出去和拖回來。萬一客戶拒付,也就沒有什麼多大損失。T/T與L/C比較,就是操作非常簡單,靈活性比較大,比如交期吃緊,更改包裝,等等,只要客戶同意,沒有什麼關系。如果是信用證,就相當麻煩,必須的修改信用證,否則造成不符點(discrepancy),客戶就可以拒付。T/T的另外一個特點是成本比L/C要低。銀行扣費比較少,一般都是幾十美金。而信用證有時會多達幾百美金。所以有的工廠做T/T報價比L/C要低一點。不過一般而言,信用證如果單證做得好,比T/T要可靠,收款有銀行擔保,憑著信用證,就可以去銀行打包貸款,資金壓力很小。但是銀行信用不好,或者外匯管制很嚴格的國家,信用證風險很大,如印度。T/T和L/C各有優缺點,T/T和L/C如果結合起來做,那就相當保險,30%T/T,The
balance L/C.
三、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是跟單托收方式下的一種交付單據的辦法,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付款後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分為即期交單(D/P at
Sight)指出口方開具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後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得貨運單據。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開具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經進口方承兌後,於匯票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單據的一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