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部門負責監管危險化學品
國務院2011年施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確定、公布、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並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
(四)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確定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五)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資格認定。鐵路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八)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寄遞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⑵ 危險化學品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負責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沒有設立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經營許可證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負責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一)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二)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三)經營汽油加油站的企業;(四)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企業;(五)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中央企業所屬省級、設區的市級公司(分公司)。(六)帶有儲存設施經營除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沒有設立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經營許可證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
⑶ 化工設備的拆除需要什麼資質
很多人問這個問題,一般情況需要看甲方招標文件,一般資質應該就可內以滿足,公司自有石容油化工壹級資質/機電總承包壹級資質/化工裝置拆除甲級資質(全國僅5家)/市政壹級壹級資質,防腐保溫壹級資質,如果需要用到可以提供資質支持
⑷ 危險化學品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危險化學品屬於安監局部門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⑸ 化工廠拆除的高危證、化學品安裝證、化學品拆除證。
搬遷拆除工程,總造價五個億左右,西葯耳機拆遷以上的資質,必須有高危證,化學品安裝證,指標,現定現入場每月按進度95%給撥款。具備3證:高危證 化學品安裝證 化學品拆除證。
⑹ 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 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哪個部門
安全管理部門,單位的領導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部門是負責安全監督和檢查的,其他部門要負責各部門的責任。
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6)化學品設備拆除證歸什麼部門管擴展閱讀:
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1、部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和管理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策劃並參與宣貫和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和消防的法律、法規、標准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負責及時傳達上級頒發的安全、環保和消防文件,通知和指示精神,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負責對公司所屬各部門的安全考核及獎懲。
4、負責公司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指標的提出和方針、方策的制定;負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保專項計劃、防火工作規劃的編制。
5、負責安全管理標准,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獎懲考核辦法等公司內部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防火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改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執行。
⑺ 化工廠拆除需要什麼資質
化工廠拆除需要房屋拆遷資格證和設備安裝資格證。
按照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設立房屋拆遷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組建的批准文件;
2 、有明確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3 、有與承擔拆遷業務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和技術、經濟、財務管理人員。
備安裝資格證申報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助理設備安裝工程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設備安裝工程師:
1、已通過助理設備安裝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設備安裝工程師:
1、已通過設備安裝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7)化學品設備拆除證歸什麼部門管擴展閱讀:
設備安裝資格證考試時間:
每年統考五次,時間為4月、6月、8月、10月和12月。
具體考試日期、地點、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
考試科目:
1、《設備安裝工程師》必考科目;
2、《 職業素養 》必考科目;
3、《英語》 或 《計算機基礎》 兩科選一。
⑻ 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管理的部門是
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管理的部門是公安機關。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1、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
2、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3、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設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4、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設備、運輸工具;
5、發現影響危險化學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