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行建造廠房如何計入固定資產
: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價內值達到一定標准容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確定其初始入賬成本時還應考慮棄置費用。棄置費用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國際公約等規定,企業承擔的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等義務所確定的支出,如核電站核設施等的棄置和恢復環境等義務。
對於這些特殊行業的特定固定資產,企業應當按照棄置費用的現值計入相關固定資產成本。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應當按照油氣資產的棄置費用現值計入相關油氣資產成本。
❷ 成套設備如何入固定資產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4
❸ 個人購買的機械,成立公司後怎麼入固定資產
要麼投入做實收資本。要麼公司抬頭。為什麼當初不開公司呢?
❹ 公司自己加工的設備和購入沒有發票的設備怎麼入固定資產
沒有發票的設備肯定入不了賬,自己加工的設備也應該有購入材料發票,然後入在建工程,等加工完畢由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
❺ 自製設備開廠做加工,設備如何轉固定資產
領料時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完工時
借:固定資產
貸 :在建工程
稅法規定,企業購入的內固定資產,無論容是國內購入的,還是進口的或是接受捐贈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這對納稅人來講無疑意味著稅負的加重。為了減輕稅負,企業如需固定資產時,能夠自製的就盡量不外購。自製固定資產所需用料、零部件等購入,可以合法地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從而可以相應減少一部分增值稅。
❻ 自己的設備作為固定資產要怎麼樣入賬
新會計准則規定:
借:固定資產 20000
貸:累計折舊 60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40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35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5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500
但是,我建議你還是先將盤盈資產記入待處理,查清原因再按新會計准則要求做,避免企業多交稅。
因為,企業不會無緣無故多出設備的,如果是前期購入時發票未入賬,找經辦人繼續催要發票入賬。如果是查清非本公司資產(外公司暫存的,借的),妥善管理資產,不做賬務處理。
❼ 急!!!!!!自製設備轉固定資產如何轉
如果你混在一起摘不出來,交稅是從高徵收的。並不合算
你賣給別的公司也是要開票的,有銷項稅啊
不是所有的稅都可以避的。有些就不行。
若是為這點事讓稅務局給盯上,就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了
與老闆曉之以理吧
祝好運
❽ 我公司購買原料,自己做一套生產設備,現在建好了,是要轉為固定資產還是什麼
我這么做對嗎?
分錄基本正確。
只是稅法規定,自製生產設備用料可抵扣進項稅額。所以第一筆分錄應有進項稅。即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現金
❾ 自己生產的產品想變成自己的固定資產需要什麼手續
開個產品出庫單位,跟正常銷售一樣,不必開發票,按無票銷售處理。然後再開個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單位,寫個情況說明更為完善,做固定資產就可以了。
❿ 生產設備如何入賬
如果能請計入固定資產,如果不能請計入在建工程待其他設備等設施完工後轉入固定資產. 2.折舊. 企業會計准則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要求企業結合固定資產實現經濟利益的方式來確定.你單位可以採用直線法或加速折舊法來折舊.不過,我認為採用以下方式比較合適.舉例如下: 比如:該設備的說明書中有說明:該設備工作時間為**小時,你可以採用使用時間來確定折舊. 比如:該設備在生命周期內可以生產若干合格產品,你可以採用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或銷售收入占總數量或銷售收入的比例來確定. 你結合固定資產屬性來確定. 4.稅收規定. 會計處理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進行納稅調整. 不一致的地方主要有: 1.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和後續入賬. 具體請你看以下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的資產的稅務處理.具體見第四節 2.凈殘值的確定: 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3.折舊方法的確定 4.折舊時間的確定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