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種設備需要做那些資料
成都華標企管 蔣良君 回復:
【特種設備資料通用包括】:
1.檔案目錄;
2.使用證復印件;
3.特種設備技術卡片;
4.操作人員和年度檢驗登記表;
5.購銷合同;
6.出廠隨機技術資料;
7.安裝驗收技術資料;
8.全面和年度檢驗報告;
9.安全附件定期校驗記錄;
10.月度檢查記錄。
11.重大修理改造記錄
【參考資料】:
你若需要管理更細,則可以根據不同的特種設備,做出更細的規定,如:
5.1鍋爐檔案內容:
5.1.1購銷合同(復印件)、監造總結
5.1.2出廠驗收隨機技術資料
5.1.2.1蒸汽鍋爐
1)鍋爐圖樣(包括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圖);
2)受壓元件的強度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3)安全閥排放量的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4)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主要受壓部件材質證明書、無損檢測報告、焊後熱處理報告和水壓試驗報告等);
5)鍋爐安裝說明書和使用說明書;
6)受壓元件重大設計更改資料。
7)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等於3.8MPa的鍋爐,至少還應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a鍋爐熱力計算書或熱力計算結果匯總表;
b過熱器壁溫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c煙道阻力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d熱膨脹系統圖。
8)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等於9.8MPa的鍋爐,還應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a再熱器壁溫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b鍋爐水循環(包括汽水阻力,)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c 汽水系統圖 ;
d各項保護裝置整定值。
5.1.2.2熱水鍋爐
1)鍋爐圖樣(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圖);
2)受壓元件的強度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3)安全閥數量和流道直徑(喉徑)的計算書(對額定出口熱水溫度高於或等於100℃的鍋爐);
4)水流程圖及水動力計算書(自然循環的鍋殼式鍋爐除外);
5)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主要受壓部件材質證明書、無損檢測報告、焊後熱處理報告和水壓試驗報告等);
6)鍋爐安裝說明書和使用說明書;
7)受壓元件設計更改通知書。
5.1.3投產驗收前提供的資料
5.1.3.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5.1.3.2鍋爐基礎檢查驗收合格證書
5.1.3.3鍋爐本體安裝質量檢查記錄,包括鋼架、鍋筒、集箱、對流管、水冷箱、爐排、省煤器、過熱器、空氣預熱器等記錄;
5.1.3.4鍋爐現場焊接檢查及附屬設施安裝質量檢查記錄;
5.1.3.5鍋爐安裝質量監檢書;
5.1.3.6鍋爐安裝水壓試驗及總體驗收報告;
5.1.3.7鍋爐水質化驗報告;
5.1.3.8鍋爐安裝質量證明書;
5.1.4鍋爐使用技術資料
5.1.4.1鍋爐及附屬設備運行記錄;
5.1.4.2鍋爐檢修保養記錄;
5.1.4.3安全附件定期校驗記錄;
5.1.4.4水處理設備及水質化驗記錄;
5.1.4.5安全監察部門檢驗報告;
5.1.4.6鍋爐月度檢查表;
5.1.5有機熱載體爐按以上相關內容建檔。
2. 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隨附哪些技術資料和文件
應當隨附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內明、監督容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
2013年6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

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4號《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質量鑒定、質量事故鑒定、產品損失鑒定、災後評估等的檢驗、鑒定工作。
當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獲得省級以上質監局頒發特種設備全領域質量鑒定資質證書並獲得省級以上高法院入冊的特種設備司法鑒定機構有浙江聯合應用科學研究院。
3.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材料:
(1)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
①《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②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③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⑤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
⑥電梯使用單位還需提供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及維修保養單位的資質證明。
(2)鍋爐、壓力容器:
①鍋爐、壓力容器(氧艙)設備登記卡(每台一式3份);
②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含圖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製造、安裝過程監督檢驗證明;
③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④安全閥、壓力表、爆破片和緊急切斷閥等安全附件的質量證明材料和校驗報告;
⑤鍋爐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書;
⑥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⑦鍋爐水處理方法及水質指標;
⑧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
⑨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後30個工作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3份、附電子文檔),攜同以下資料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①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②事故緊急預案(適用於輸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質或者介質溫度大於200°C的壓力管道);
③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名單,列出姓名、身份證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編號及其持證種類、類別和項目(下同);
④安裝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4)場(廠)內機動車輛
①《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②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③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⑤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4. 特種設備從購買到使用應履行哪些手續
你好,購買回來後有以下幾步程序:
1、購買回來後找有資格的安裝單位進行安裝。
2、安裝單位向當地特種設備監察部門遞交特種設備安裝告知單。
3、安裝單位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聯系安裝監督檢驗(壓力容器除外,壓力容器不進行安裝監督檢驗)。
4、安裝完工後約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進行監督檢驗,並出具安裝監督檢驗證書。
5、使用單位帶齊相關技術文件到特種設備監察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
全過程基本就這些,各地管理方式略有差別。
5. 特種設備辦理使用登記證需要哪些材料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車用氣瓶安裝合格證明);
(4)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使用前首次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檢驗報告);
(5)機動車行駛證(適用於與機動車固定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機動車登記證書(適用於與機動車固定的車用氣瓶);
(6)鍋爐能效證明文件。鍋爐房內的分汽(水)缸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鍋爐與用熱設備之間的連接管道總長小於或者等於1000米時,壓力管道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
包含壓力容器的撬裝式承壓設備系統或者機械設備系統中的壓力管道可以隨其壓力容器一同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時另提交分汽(水)缸、壓力管道元件的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但是不需要單獨領取使用登記證。沒有產品數據表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可以參照已有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由使用單位根據產品出廠的相應資料填寫。

(5)特種設備新買來要做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一、受理:
登記機關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後,能夠當場辦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申請資料不齊或者不符合規定時,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審查及發證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登記機關應當完成審查、發證或者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對於一次申 請登記數量超過50台或者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不予登記的,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並且書面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登記機關對申請資料有疑問的,可以對特種設備進行現場核查。進行現場核查的,辦理使用登記日期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6.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都需要那些資料
你好,第三十五條說得很清楚,請看:
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特種回設備使用單答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7. 辦理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證需要哪些資料
各地略有不同。
1、填寫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一式二份,要求加蓋使用單位和專產權單位公章;屬
2、使用單位營業執照、代碼證(復印件);
3、設備原始資料復印件(合格證和監檢證);
4、使用單位的法人委託書或介紹信(原件);
5、安裝告知書(復印件);
6、安裝驗收(或監檢)報告(復印件);
7、管理制度和運行記錄目錄;
8、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上崗證(要求在復印件上加蓋本單位公章);
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特別說明:電梯要提供電梯維修保養合同。
8. 特種設備需具備哪些證件
機電類特種設備需具備下列證件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3、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4、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
5、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6、鍋爐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書。

操作安全
1、注意通風和監護進入設備前,打開鍋筒、容器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充分通風;進入設備內檢修時,應保持通風,且設備外必須有人監護。
2、注意用電安全狹窄、潮濕的設備內檢修時,照明應使用電壓不超過12V或24V的低壓防爆燈,嚴禁採用明火照明。
3、不得帶壓拆裝連接部件檢驗時,如需要卸下或上緊承壓部件的緊固件,必須將壓力全部泄放以後才能進行,以防發生意外。
4、應按照每種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規范使用。在使用時,必須在整個接觸時間內認真充分佩戴。勞動者應充分利用個人防護用品做的自我保護,以減少檢修過程中帶來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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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特種設備注冊,備案在那個部門需要什麼資料
特種設備注冊,備案需要在當地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
需要提交材料分類:
一、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2、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3、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4、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5、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
6、電梯使用單位還需提供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及維修保養單位的資質證明。

四、場(廠)內機動車輛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2、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3、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4、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5、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9)特種設備新買來要做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的使用與管理:
1、公司安全部門必須做出一些制度嚴格要求使用單位嚴厲操作,不得馬虎,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性。
2、特種設備遇到可能的事故或滿一年沒有操作使用時,應請求特種設備機構重新申請檢測使用。
3、特種設備工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並且拿到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4、各使用單位必須對設備做每日點檢,安全部門不定期嚴格監督。
5、嚴禁特種設備帶故障操作。
6、安全部門必須嚴格的按要求給特種設備要定期的檢查。
7、特種設備報廢時,安部門須向特種設備管理機構報備。
8、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應採取緊急救援措施,為防止災害擴大,應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單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