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簡易徵收稅率
簡易計稅稅率是3%、5%。
小規模納稅人採用簡易征稅方法,徵收率一般為3%,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5%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
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第十四條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乘稅率第十五條 有哪些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綜上所述,要了解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徵收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十三條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具體認定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② 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共有幾種稅率各種稅率分為哪種行業才能使用17%3%14%13%怎麼有這么多種呢,謝謝指教!
現行增值稅實行產品比例稅率,分為
1、8%;
2、12%;
3、14%;
4、16%;
5、18%;
6、20%;
7、21%;
8、23%;
9、26%;
10、30%;
11、43%;
12、45%;
12個檔次。多數產品的稅率是在原工商稅、產品稅稅負基礎上換算確定的,部分產品的稅率,在原稅負的基礎上作了適當調整。
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分類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6%。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6%。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教學設備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確定增值稅稅率的基本原則,我國增值稅設置了一檔基本稅率和一檔低稅率,此外還有對出口貨物實施的零稅率。
(一)基本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列舉的外,稅率均為13%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也為13% , 這一稅率就是通常所說的基本稅率。
(二)低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的,稅率為9%。這一稅率即是通常所說的低稅率。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水、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農業產品。
6、金屬礦采選產品。
7、非金屬礦采選產品。
8、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鹽(自2007年9月1日起)。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零稅率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其他規定
1、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2、納稅人銷售不同稅率貨物或應稅勞務,並兼營應屬一並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的,其非應稅勞務應從高適用稅率。
③ 設備租賃增值稅稅率
設備租賃增值稅稅率有以下幾種:
1、出租固定資產如果是動產租賃13%,小規模徵收率3%;
2、不動產是營改增之前取得的,可以選擇5%的簡易徵收;
3、出租動產是帶人操作的,建築機械按建築業開9%,運輸工具按運輸業開9%(車船飛機)。
為使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改革試點選擇了11%和6%兩檔低稅率,分別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④ 舊設備出售增值稅發票稅率是多少
舊設備出售稅率按照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分別闡述: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發票抵扣增值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廢舊物資,不得開具印有「廢舊物資」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廢舊物資專用發票)。
納稅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二、納稅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90天內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核算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申報抵扣。

一、出售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將賣出的固定資產轉出
2、出售取得的收入
3、如果出售時涉及稅金
4、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注意是個人)
⑤ 營改增後非學歷培訓機構如何繳稅
1、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培訓行業認定一般納稅人的標準是年應稅服務銷售額510萬元。營改增之前,教育培訓機構納稅是地稅營業稅,繳稅稅率是6%左右。
3、營改增這項條款有3個關鍵因素,分別是:一般納稅人,非學歷教育,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稅率。
4、綜合這三項因素來看,能夠享受這個利好條款的前提是一個企業,不是一個學校。並且這個企業一定有合法的教育資質,在營業執照或經營范圍中有培訓服務這個經營內容,發票可以開出「培訓費」三個關鍵字。

(5)教學設備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新增四大行業營改增的實施:
1)建築業:一般納稅人徵收10%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徵收3%的增值稅。
2)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徵收10%的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3)生活服務業:6%。免稅項目: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
4)金融業:6%。免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國債地方政府債、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資料來源來源:
網路—營改增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稅務局-【熱點回應】學歷教育、教育培訓,營改增後會增加稅負嗎?
⑥ 各行業的稅率是多少
各行業的稅率分別為17%、11%、6%、3%。具體由企業性質和經營的項目來確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6)教學設備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⑦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別有:17%、11%、6%、3%稅率分別適用哪些行業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當前,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6%、10% 、6%、0%等。
1.適用16%稅率: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2.適用10%稅率:
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3.適用6%稅率:
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
4.適用0%稅率:
出口貨物等特殊業務。

(7)教學設備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增值稅分為以下兩種:
1.一般納稅人,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萬的。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經營,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的。
2.小規模納稅人,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⑧ 各個行業發票的稅率是多少
各行業的稅率分別為17%、11%、6%、3%。具體由企業性質和經營的項目來確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8)教學設備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⑨ 公司銷售給學校教學設備稅率是多少
公司銷售給學校教學設備稅率是百分之3
⑩ 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是多少
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如下:一般納稅人17%和13%,小規模納稅人工業一般6%,商業一般4%,小規模納稅人如果給一般納稅人,開普通發票還是申購專用發票;稅率是4%、6%,一般納稅人對一般納稅人稅率還是17%。營業稅項目,稅率是可能是3%、5%、20%。農業行業的屬於免稅項目的,稅率是0 %。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第十七條 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