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物的防雷等級劃分有哪幾類劃分依據是什麼
分為三類:
一、第一類防雷建築物:製造使用或者存儲火葯、炸葯、起爆物、火工品等大量危險物的建築,遇到火花會爆炸,並且有可能造成巨大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建築物。
二、第二類防雷建築物:
1、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建築;
2、國家級會堂、辦公樓、檔案館、國際機場、大型展覽館、大型候車站、國際港口客運站、國賓館、大型旅遊建築和大型體育場館;
3、國家級計算機中心、通信樞紐、以及對國家意義重大的裝有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築;
4、製造、使用、存儲危險爆炸物、包括露天氣罐和油罐等可能引起爆炸並且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建築物等;
5、預計年雷擊次數大於0.06次的省、部級辦公樓及其它重要的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
6、預計年雷擊次數大於0.3次的住宅及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
以上所列出的建築物都屬於第二類防雷建築,這些地方的防雷級別非常高,需要重點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三、第三類防雷建築物
1、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檔案館;
2、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12次小於0.06次的部、省級辦公樓及其他重要的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
3、預計雷擊次數大於等於0.06次小於0.03次的住宅、公共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
4、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6次的一般性工業建築物;
5、考慮到雷擊後果和周圍條件等因素,確定需要防雷的21區.22區.23區火災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6、年平均雷暴日15天以上的地區,高度15米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建築物。年平均雷暴日15天及以下的地區,高度為20米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建築物。
劃分:
0區:指正常運行時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情況下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而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0區:指正常運行連續成長時間、短時間連續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11區:指正常運行時不出現,僅在不正常運行時偶爾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21區:閃點高於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並在數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22區:具有懸浮、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23區:存在固體可燃物質,並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1)防雷設備屬於什麼類擴展閱讀
防雷工程即指因防雷需要而涉及到的所有工程。防雷工程包括:外部防雷和內部防雷。外部防雷通俗的講,即防直擊雷;內部防雷指防感應雷。外部防雷最直接的目的即保護人身安全,內部防雷則是保護設備不受雷擊。
參考資料網路——防雷工程
㈡ 變電所防雷屬於哪一類防雷
變電所一般劃為第二類防雷建築物。
變電所(substation),顧名思義,就是改變電壓的場所與地方。是電力系統中對電能的電壓和電流進行變換、集中和分配的場所。為保證電能的質量以及設備的安全,在變電所中還需進行電壓調整、潮流(電力系統中各節點和支路中的電壓、電流和功率的流向及分布)控制以及輸配電線路和主要電工設備的保護。按用途可分為電力變電所和牽引變電所(電氣鐵路和電車用)。在國家標准GB 50053-94《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裡面規定的術語定義是「10千伏及以下交流電源經電力變壓器變壓後對用電設備供電」,符合這個的就是變電所。
根據《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第2.0.3條 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劃為第二類防雷建築物:
一、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築物。
二、國家級的會堂、辦公建築物、大型展覽和博覽建築物、大型火車站、國賓館、國家級檔案館、大型城市的重要給水
水泵房等特別重要的建築物。
三、國家級計算中心、國際通訊樞紐等對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且裝有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築物。
四、製造、使用或貯存爆炸物質的建築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五、具有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六、具有2區或1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七、工業企業內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質封閉氣罐。
八、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6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築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
九、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3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
㈢ 防雷類別如何劃分
第一類:製造、儲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具有0區或20爆炸危險場所的建築物;具有1區或21區爆炸危險場所。
第二類:國家重點文物單位;國家級建築及大型建築;國家特級及甲級大型體育館;製造、儲存火炸葯及其製品的危險建築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具有1區或21爆炸危險場所,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具有2區或22區爆炸危險場所;具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制封閉氣罐。
第三類:除開一、二類為第三類。

(3)防雷設備屬於什麼類擴展閱讀
防雷裝置的組成:
1) 雷電接受裝置:直接或間接接受雷電的金屬桿(接閃器),如避雷針、避雷帶(網)、架空地,線及避雷器等。
2) 引下線:用於將雷電流從接閃器傳導至接地裝置的導體。
3) 接地線:電氣設備、桿塔的接地端子與接地體或零線連接用的正常情況下不載流的金屬導體。
4) 接地體(極):埋入土中並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稱為接地體。分為垂直接地體和水平接地體。
5) 接地裝置:接地線和接地體的總稱。
6) 接地網:由垂直和水平接地體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壓作用的網狀接地裝置。
7) 接地電阻:接地體或自然接地體的對地電阻的總和,稱為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其數值等於接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體流入地中電流的比值。
㈣ A/B/C/D級防雷分別是什麼級別
電源防雷器分為B、C、D三級。依據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的分區防雷、多級保護的理論,B級防雷屬於第一級防雷器,可應用於建築物內的主配電櫃上;C級屬第二級防雷器,應用於建築物的分路配電櫃中;D級屬第三級防雷器,應用於重要設備的前端,對設備進行精細保護。電源防雷器沒有A級防雷。
只有一級防雷建築:特別重要的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超高層建築等。

(4)防雷設備屬於什麼類擴展閱讀
一、防雷原理
防雷通過組成攔截、疏導最後泄放入地的一體化系統方式以防止由直擊雷或雷電的電磁脈沖對建築物本身或其內部設備造成損害的防護技術。
二、分類
防雷設備從類型上看大體可以分為:電源防雷器、電源保護插座、天饋線保護器、信號防雷器、防雷測試工具、測量和控制系統防雷器、地極保護器。
㈤ 危化品行業防爆裝置、防雷設施以及監控設備屬於固定資產嗎分別屬於哪種類別
關鍵看這些東西能用幾年,就按幾年攤.只要不低於3年,最好以實際需要為標准.更能反映公司的實際情況.
㈥ 防雷系統計入固定資產什麼類別呢
房屋建築物吧,跟建築物是綁定的
㈦ 避雷設備都包括什麼
避雷設備又稱為防雷設備、防雷裝置,按照建築物防雷技術規范,主要分為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鈞和電子】為您分享如下:
一、外部防雷裝置
外部防雷裝置是用來做直擊雷防護的設施,主要有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組成。其中接閃器是攔截雷電閃擊的導體,通常情況下有接閃桿、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等四種形式,建(構)築物自身的金屬屋面、金屬構件等也是天然的接閃裝置,可以用來接閃,既便捷又經濟。
引下線是用來將雷電流從接閃器傳到至接地裝置的導體,根據被保護設備類別的不同設置數量不同的引下線,所有類別的建築物專設的引下線都不得少於2根,且沿建築物四周均勻對稱布置,並根據被保護對象類別的不同,引下線間距不同。
接地裝置是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合,用來傳到雷電流並將其流散入大地,即將雷電流泄放入地。接地體和接地線之間是合理組合並連接的,形成布局均勻的接地網,所有連接點都要做到防腐、防銹等處理,確保接地裝置的使用年限,從而起到很好的散流作用。
二、內部防雷裝置
內部防雷裝置是用來減小和防止雷電流在需防護的空間內產生的電磁效應,即感應雷防護,主要有等電位連接、共用接地裝置、屏蔽、合理布線、浪涌保護器等組成。
等電位連接是將金屬裝置、外來導電物、電力線路、通信線路及其他電纜連接起來以減小雷電流在他們之間產生的電位差的措施,包括總等電位接地、各樓層等電位接地及局部等,通常會用等電位連接導體將其連接在一個網內。
公用接地系統是將防雷系統的接地裝置、建築物金屬構件、等電位連接端子板、設備保護地、屏蔽體接地、防靜電接地、功能性接地等連接在一起,從而構成了共用的接地系統。
浪涌保護器是限制雷電流瞬態過電壓的保護裝置,主要分為電源浪涌保護器和信號浪涌保護器,安裝在設備前端,保護用電設備和弱電設備。
綜上,防雷裝置是用來保護建(構)築物及其內部設備的措施,綜合防雷系統一定是囊括各個方面的防雷裝置,在建(構)築物做防雷設計時,應根據建築物的特點,全面規劃,協調統一的內部防雷措施和外部防雷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㈧ 防雷檢測什麼是一類,什麼是二類
防雷檢測分為三類:
一、第一類防雷建築物:製造使用或者存儲火葯、炸葯、起爆物、火工品等大量危險物的建築,遇到火花會爆炸,並且有可能造成巨大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建築物。
二、第二類防雷建築物:
1、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建築;
2、國家級會堂、辦公樓、檔案館、國際機場、大型展覽館、大型候車站、國際港口客運站、國賓館、大型旅遊建築和大型體育場館;
3、國家級計算機中心、通信樞紐、以及對國家意義重大的裝有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築;
4、製造、使用、存儲危險爆炸物、包括露天氣罐和油罐等可能引起爆炸並且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建築物等;
5、預計年雷擊次數大於0.06次的省、部級辦公樓及其它重要的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
6、預計年雷擊次數大於0.3次的住宅及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
以上所列出的建築物都屬於第二類防雷建築,這些地方的防雷級別非常高,需要重點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三、第三類防雷建築物
1、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檔案館;
2、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12次小於0.06次的部、省級辦公樓及其他重要的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
3、預計雷擊次數大於等於0.06次小於0.03次的住宅、公共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
4、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6次的一般性工業建築物;
5、考慮到雷擊後果和周圍條件等因素,確定需要防雷的21區.22區.23區火災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6、年平均雷暴日15天以上的地區,高度15米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建築物。年平均雷暴日15天及以下的地區,高度為20米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建築物。
劃分:
0區:指正常運行時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情況下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而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0區:指正常運行連續成長時間、短時間連續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11區:指正常運行時不出現,僅在不正常運行時偶爾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21區:閃點高於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並在數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22區:具有懸浮、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23區:存在固體可燃物質,並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