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的叉車證快到期了,復審需要些什麼材料
提交下列資料: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復審申請表》;
(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原件)。

『貳』 叉車證復審要帶什麼資料嗎
叉車證復審要帶的資料有: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原件;
2、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3、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叄』 特種設備作業證書怎麼復審
准備以下材料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現在特種設備作業證書復審應該是免費的。
1、年齡60周歲以下。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一份:請填寫完整,真實有效,須單位蓋章。(所提交二張照片中的一張貼到表上)
3、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二張。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①原件:須蓋有聘用單位公章、法定代表簽字。②復印件一份:包括姓名頁、考試合格項目頁和聘用記錄頁。
5、持證期間安全教育和培訓證明:證件有效期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記錄,要求原件,須單位蓋章。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組織培訓單位和培訓授課人。
6、持證期間從事該持證項目的證明:在復審期內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不超過12個月。每12個月出具一份證明,須單位蓋章。
7、沒有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的證明:無違法、違規、違章操作等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的。須單位蓋章。
『肆』 特種設備製作許可證復審需要什麼資料
你好,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向所在地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具體
承辦特種設備版安全監察處)。權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程序:
申請
受理
約請評審機構
試安裝或維修
評審
審核發證
1).提
交申請
申請單位提出
受理機構審查回復
2)發出受理結果
3)工程試安裝(委託監檢)工程監檢單位.出具
監檢報告
4)約請
並接受評審、整改確認、出具評審報告
5)報.審.批(鑒定評審機構)
6)審批結果.發出證書
並公告(受理機構30天發證)
。
企業申請需要提交的資料:
1)《特設設備許可××申請書》一式四份,其他資料只要一份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
4)申請單位安裝、維修質量保證手冊;
5)企業其它資質書(復印件);
6)技術人員的三證兩件(復印件);
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二證二件(復印件);
8)質量保證體系責任人員任命書;
9)外委分包的協議文件及相關資料;
10)其它資料等。
詳細的請看你所申請類別的許可規則。
『伍』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年審需要什麼資料
你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不是年審,是復審。
是這樣規定的: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3
第三條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以下簡稱《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先經考試合格,憑考試合格證明向負責發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辦理《作業人員證》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
《作業人員證》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從事其作業工作的,應當按照本規則規定及時辦理證件延續(本規則簡稱復審)。
…………
第四章 復 審
第二十四條 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的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自行或委託考試機構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
申請復審時,持證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見附件B,1份);
(二)《作業人員證》(原件);
(三)持證期間用人單位或者專業培訓等機構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證明(內容和學時要求符合安全技術規范,1份);
(四)醫院出具的本年度的體檢報告(考核大綱對身體狀況有特殊要求時,1份);
(五)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未超過1年的證明(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沒有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證明(1份);
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復審必須參加考試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考試合格證明。
『陸』 特種作業操作證怎麼復審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由特種作業人員本人或用人單位在有效期內提出申請,由當地的考核、發證單位負責審驗。
復審內容包括:
(一)健康檢查;
(二)違章作業記錄檢查;
(三)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種安全知識考試。
復審合格的,由復審單位簽章、登記,予以確認。復審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原復審單位申請再次復審。復審單位可根據申請,再復審1次。再復審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但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格式與此不同)。
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注意事項:
1、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並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柒』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復審需什麼材料
復審時要提供以下材料: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見附件B,1份);
《作業人員證》(原件);
持證期間用人單位或者專業培訓等機構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證明(內容和學時要求符合安全技術規范,1份);
醫院出具的本年度的體檢報告(考核大綱對身體狀況有特殊要求時,1份);
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未超過1年的證明(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沒有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證明(1份);
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復審必須參加考試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考試合格證明。
依據: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3
第四章 復 審
第二十四條 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的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自行或委託考試機構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
申請復審時,持證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見附件B,1份);
( 二)《作業人員證》(原件);
( 三)持證期間用人單位或者專業培訓等機構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證明(內容和學時要求符合安全技術規范,1份);
( 四)醫院出具的本年度的體檢報告(考核大綱對身體狀況有特殊要求時,1份);
( 五)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未超過1年的證明(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六)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沒有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證明(1份);
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復審必須參加考試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考試合格證明。
第二十五條 滿足下列所有要求的,准予復審合格:
( 一)復審申請提交的資料齊全、真實的;
( 二)年齡60周歲以下(含60周歲);
( 三)在持證期間內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未超過1年的(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四)無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的;
( 五)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條件的;
( 六)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合格的。
第二十六條 跨發證部門地區從業的作業人員,可向原發證部門申請復審,也可向其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發證部門在辦理復審時,應當登錄「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系統」進行查詢,確定原證件的有效性;在此信息查詢系統未查詢到的,要求回原發證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發證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復審資料進行審核,或者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資料,並且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受理的,應當場辦理。
對同意受理的復審申請,發證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復審。合格的在《作業人員證》上簽章;不合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發證部門應當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及相關復審資料存檔,保存期至少5年。
第二十八條 復審不合格的持證人員可以重新申請取證。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者復審不合格的,其《作業人員證》中的該項目失效,不得繼續從事該項目作業。
『捌』 特種設備證怎樣年審需要什麼證明
是復審不是年審。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為4年。
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的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自行或委託考試機構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3
第四章 復 審
第二十四條 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的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自行或委託考試機構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
申請復審時,持證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見附件B,1份);
(二)《作業人員證》(原件);
(三)持證期間用人單位或者專業培訓等機構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證明(內容和學時要求符合安全技術規范,1份);
(四)醫院出具的本年度的體檢報告(考核大綱對身體狀況有特殊要求時,1份);
(五)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未超過1年的證明(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沒有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證明(1份);
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復審必須參加考試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考試合格證明。
第二十五條 滿足下列所有要求的,准予復審合格:
(一)復審申請提交的資料齊全、真實的;
(二)年齡60周歲以下(含60周歲);
(三)在持證期間內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未超過1年的(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無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的;
(五)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條件的;
(六)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合格的。
第二十六條 跨發證部門地區從業的作業人員,可向原發證部門申請復審,也可向其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發證部門在辦理復審時,應當登錄「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系統」進行查詢,確定原證件的有效性;在此信息查詢系統未查詢到的,要求回原發證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發證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復審資料進行審核,或者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資料,並且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受理的,應當場辦理。
對同意受理的復審申請,發證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復審。合格的在《作業人員證》上簽章;不合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發證部門應當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及相關復審資料存檔,保存期至少5年。
『玖』 特種設備作業證書怎麼復審
第二十五條?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的有效期屆滿1個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戶口或者居住證)所在地的發證機關提出復審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