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出售舊的固定資產要交什麼稅
新稅法對屬於動產的固定資產銷售:不再以銷售價是否高於賬面價作為專是否納稅的標准,屬
要納增值稅,城建稅和教附。銷售動產不納營業稅。
1增值稅,企業稅法規定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無論是否超過原值按4%的徵收率減半繳納增值稅,未超過原值的免交增值稅,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營業稅,企業銷售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根據營業稅法規定應按銷售額計算繳納營業稅,使用營業稅率5%。
3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如果繳納了增值稅或營業稅就得交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繳納增值稅就不繳納營業稅,兩稅只征其一如果你把出售的固定資產一並納入營業收入算的話就按營業額稅率的5%繳納營業稅。不過從企業角度來說繳納增值稅還劃算
Ⅱ 銷售廢舊物資與舊機器設備如何繳稅,會計分錄怎樣做
銷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先將固定資產轉入固定資產清理,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繳納相關稅金: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
收取銷售固定資產款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最後將固定資產清理轉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若是銷售非固定資產物資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按企業的增值稅稅率徵收計算。
財稅[2008]170號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Ⅲ 舊設備出售增值稅發票稅率是多少
舊設備出售稅率按照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分別闡述: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發票抵扣增值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廢舊物資,不得開具印有「廢舊物資」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廢舊物資專用發票)。
納稅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二、納稅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90天內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核算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申報抵扣。

一、出售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將賣出的固定資產轉出
2、出售取得的收入
3、如果出售時涉及稅金
4、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注意是個人)
Ⅳ 銷售舊生產設備,如何徵收增值稅
根據財稅(抄2002)2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銷售舊貨(包括舊貨經營單位銷售舊貨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br>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解釋,「應稅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時不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br>第一、屬於企業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br>第二、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並確以使用過的貨物;
<br>第三、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
<br>
<br>根據上面規定你企業銷售舊設備,如果同時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就免徵增值稅,如果有一個條件不具備就按照銷售額依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Ⅳ 銷售已使用過的設備如何計算增值稅
企業出售已使用過的設備,應區分以下情況計算繳納增值稅: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 )的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計算公式為:應繳增值稅=售價÷(1+3%)×2%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
①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3%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③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Ⅵ 企業出售舊設備需要交所得稅嗎
出售舊設備要不要交所得稅得看你單位是什麼樣性質繳納所得稅的。
一、如是核定核率的,那你出售時有了營業外收入就要交所得稅的,如產生營業外支出就不要交的。
二、如是查賬徵收的,那如你單位年報時有利潤的就得加上出售舊設備產生的營業外收入合並繳納所得稅;如出售舊設備產生營業
外支出時,則要扣除之後繳納所得稅。
Ⅶ 銷售舊固定資產怎麼申報納稅
納稅人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應當區分不同情況,繳納增值稅。
首先, 納稅人出售其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在購買時 (2 0 0 9年1月1日以後購買) 投入稅的瓦卡哈拉,應當按照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繳納銷售時繳納增值稅, 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次納稅人出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瓦卡哈拉購買沒有進行投入減稅 (2008年12月31日之前) 出售時或按照原規定將增值稅支付減半,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文的規定,對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上述規定外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上述規定外在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Ⅷ 銷售廢舊物資是否繳稅 如何賬務處理
問:企業銷售已報廢無法使用的設備和材料時,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其稅務處理和賬務處理怎麼做?1、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註: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文件規定,該條款中“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自2014.07.01日起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簡易辦法繳納增值稅,否則應當按照適用稅率繳稅;材料應當按照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2、稅務處理除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和相關的附加外,還需要按照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並將相關的處置損益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3、賬務處理(1)銷售舊設備借: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貸:固定資產借:銀行存款營業外支出——處置固定資產損失貸:固定資產清理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適用稅率情形】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簡易徵收情形】或營業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收益(2)銷售材料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借:其他業務成本貸:原材料
Ⅸ 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怎麼做賬怎麼繳稅
企業處置已使用過的設備,應分三類情況判斷是否繳納增值稅:
1、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遊艇、摩托車,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徵增值稅。
2、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於貨物(除遊艇、摩托車和應征消費稅的汽車外)的固定資產,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免徵增值稅;屬於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並確已使用過的貨物;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
3、除以上兩種情況外,企業銷售其他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包括舊貨經營單位銷售舊貨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無論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也無論其是否為批准認定的舊貨調劑試點單位,一律按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答時間:2020-12-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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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固定資產怎麼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固定資產按4%並減按2%實際徵收增值稅。
例:出售舊設備一回台,收到款項答10000元。
應交增值稅=10000/1.04*4%=384.62元
實際減按2%徵收=10000/1.04*2%=192.31元。
意思就是,理論上計算應交增值稅384.62元,但實際只需繳納192.31元(因為國家減免了2%的稅金)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