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大型設備的采購,主要適用的采購方式是
大型設備指體型大且金額高的設備,例如龍門吊、塔吊、施工電梯等等。那麼這種大型設備怎麼采購呢?

數控機床
3、若還有其他采購的問題可私信也可追問,知無不言,以上來自一個采購行業10年的老同志,字字手碼,望採納。
② 私營企業采購過千萬設備必須招標嗎,是否有法律規定
沒有硬性規定,但是沒有招標,相應申請政府的補貼時就比較麻煩,有可能還是障礙。如果單位希望申請政府補貼,最好還是補辦一下招標手續。其實補辦不算作假。
③ 打包招標和單獨議價,區別是什麼
所謂議價采購,是指由買賣雙方直接討價還價實現交易的一種采購行為。議價采購一般不進行開標,僅向固定的供應商直接采購。議價采購分兩步進行,第一步由采購商向供應商分發詢價表.邀請供應商報價;第二步如果供應商報價達到頂期價格標推,即可簽訂采購合同,完成采購活動。議價采購主要適用於需求大、質量穩定、定期供應的大宗物資的采購。
議價采購的優點產要有:①節省采購費用;②節省采購時間;②采購中心靈活性大,可依據環境變化,對采購規格、數量及價格作靈活的調整;④有利於和供應府建立互惠關系,穩定供需關系。
當然,這種議價采購方式也存在一些缺點:一是議價采購往往價格較高;二是缺乏公開性,信息不對稱;三是容易形成不公平競爭等。因而,在議價采購中應盡量掌握供應商的信息。保證企業在采購中處於有利地位。
比價采購
所謂比價采購,是指在買方市場條件,在選定兩家以上供應商的基礎上,由供應商公開報價,最後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作為企業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實質上這是種供應商有限條件下的一種招標采購。這種采購方式優點為:①節省采購的時間和費用;②公開性和透明性較高,能夠防止采購「黑洞」;采購過程有規范的制度。
招標采購
所謂招標采購,是指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物資和服務采購的一種行為。它是政府及企業采購小的基本方法之一。
「公開性」凡是符合資質規定的供應商都打權參加投標。招標采購主要可分為政府招標采購和企業招標采購。在我國關於政府招標采購,應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依法招標采購。
實行招標采購的優點:①有利做到采購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有利形成符合市場的真實價格;②提高采購物品的匝量;有利於采購方建立供應商的信息資源庫,增大選好范圍;有利降低采購成本。但這種采購方式的缺點有;采購費用較高。
④ 如此打包招標,是利還是弊
可以多種設備從一家采購,不需要組織多次招標采購,並且也不需要簽訂多份采購合同,付款時也只需要針對一家,采購部門的工作量大大減輕。
售後服務管理起來比較方便,不需要與多個廠家聯系,只需要聯系一個廠家的售後服務部就可以解決所有設備的維修問題,大大簡化了售後服務的流程,避免和多個廠家溝通帶來的時間耗費,最終影響設備的使用以及醫院器械的周轉效率。
整體打包容易滋生腐敗,不利於市場的正常發展,把設備購買變成了少數人的游戲,大部分廠家都失去了參與的機會,違反了招標公平競爭的原則,從起點開始就是不公平的了。
⑤ 貨值超過100萬的設備都要招標嗎
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國家計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國家計委內令第3號)的規定:容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上述三類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如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①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②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③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④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①、②、③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⑥ 政府采購貨物和工程可以打包采購嗎
政府采購貨物和工程可以打包采購,組織形式改選擇政府集中采購。
政府采購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購對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財政資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財政支出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拓展資料:
具體的政府采購制度是在長期的政府采購實踐中形成的對政府采購行為進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和慣例的總稱。具體來說,政府采購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采購政策,包括采購的目標和原則;
二、政府采購的方式和程序;
三、政府采購的組織管理。
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
根據采購金額和采購對象的不同,政府采購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
(1)公開招標采購:即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邀請所有潛在的投標商參加投標,采購機構根據一定的標准和條件,從所有的投標者中評選出中標者,並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采購方式。這是政府采購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常用的一種采購方式。
(2)兩階段招標采購:該方式是把采購活動分為兩個階段:首先,采購機構就采購事項廣泛徵求建議,並同投標商進行談判以確定擬采購貨物或工程的技術規范;其次,采購機構依據第一階段所確定的技術規范進行正常的公開招標程序。
(3)選擇性招標采購:即采購機構有選擇地邀請有限數目的投標商進行"競爭性招標,從被邀請的投標商中確定中標者,並與之簽訂采購合同。
(4)尋價采購:即通過市場尋價的方式,對幾個供貨商的報價進行比較分析,以此確定需采購商品的供貨單位。
(5)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機構在適當的條件下向單一的供貨商、承包商或服務提供者進行采購的方式。
⑦ 為什麼大型的項目要採用招標程序
首先需要明確,招標的目的是通過一定的程序,選擇施工、服務、貨物的合作方。採用招標程序的目的是采購中能夠科學決策。當然政府采購還涉及一定的社會責任與公眾監督的職能。
大型項目的決策過程比較復雜,通過科學的招標程序能夠一定程度上解決這個問題。
⑧ 電廠所有設備都需要招標嗎10萬左右的設備也需要嗎 不算打包的。
需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組織團體使用財政性資金,超過2萬元以上就需要採用招標。
如果還有什麼其他問題,請隨時追加。
望採納
⑨ EPC中標後是否可以把所以材料設備都打包後招標
需要看與甲方的合同約定。有的不允許,有的需甲方提供短名單,有的需甲方審核同意後進行。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⑩ 央企買設備為什麼不用公開招標
對於企業設備購買,是否需要招標還需要參考國家針對招投標相關的法律規定,央企通常是會執行的。
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843號)對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和規模標准作出了新的調整。
一、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范圍有所減少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界定范圍有大幅減少:新的《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對「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界定范圍由原來的13項調減為5項。
具體保留范圍為:1、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3、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4、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5、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范圍由原來的8項調減為2項。
具體保留范圍為: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 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並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范圍由原來的3項調減為2項。
具體范圍為: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二、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准有新提高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由原來的20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整為4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由原來的10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整為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由原來的5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整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