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廠房設備抵押怎麼樣
可以通過貸得到辦理
『貳』 設備抵押如何登記
根據《動產抵押登記辦法》:
第四條當事人設立抵押權符合本辦法第二條所規定情形的,應當持下列文件向登記機關辦理設立登記: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動產抵押登記書》;
(二)抵押人、抵押權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雙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動產抵押登記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名稱(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狀況等概況;
(三)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五)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雙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姓名、聯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者蓋章;
(八)抵押人、抵押權人認為其他應當登記的抵押權信息。
第二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廠里設備抵押表明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禁止抵押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一百八十五條 設立抵押權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范圍。
第一百八十六條 禁止流押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條 不動產抵押登記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 動產抵押效力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條 抵押財產范圍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叄』 工廠典當屬於質押還是抵押
您好,如拿廠房典當,屬抵押
如是用機器設備、股權、應收賬款等
屬質押
具體需要您提供什麼資料,視抵押權人、質權人要求
『肆』 大公司為什麼要設備抵押
通過抵押的方式獲取更低利率的融資成本。抵押是融資的擔保方式。企業設備辦理抵押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企業設備使用期限需要在五年以內,而且為價值較高的機械設備。2、企業持續經營三年以上3、企業需具有足夠的還款能力,能夠提供還款能力證明。4、企業業主需具有抵押設備的所屬權,而且同意辦理抵押設備貸款。5、企業及企業業主需要具備良好的信用記錄,不得有信用污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伍』 欠我錢的人廠里的設備都抵債給我了買賣協議都寫了,但是股權轉讓他一直不出來做,我經營下去會遇麻煩嗎
設備抵押給你了,如果你把設備運到你廠里了,那應該問題不大,東西已經在你手上了,你可以處理,如果在他廠里,那就難說了,因為不知道他到底欠了人家多少錢,是否把設備抵押給好幾個人,這個問題不清楚,到時候很可能一夜之間被別人給搶先拿去了,這說不準,或者他半夜處理掉,跑路,到時候找誰去啊
『陸』 工廠老闆把設備抵押給工人又抵押給房東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我覺得這屬於欺詐行為。因為老闆把設備抵押給了工人,那麼這段時間內,設備就是工人的。又抵押給房東,那麼就是欺騙房東。
『柒』 廠被法院封了老闆同意把設備抵押給員工這合法嗎
廠如果被法院封了,說明廠里的設備已經有其他的一些債權債務的關系,所以原職工的債權也應該一起報備給法院,等最後法院的宣判,所以如果老闆同意把設備抵押給員工的話,可能並不合法。
『捌』 機器設備抵押還是質押
法律分析:機器是可以用來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玖』 生產設備可以抵押嗎
現實問題
葉某曾做過個體戶開設過小工廠,因此擁有一批生產設備,後葉某欲向銀行借款,他想知道,生產設備是否可以抵押給銀行呢?
律師解答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因此,生產設備是可以抵押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5)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運輸工具;
(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一百八十一條 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第一百八十二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