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防法對屋頂天台的要求
法律分析:能通過天台到另一單元的住宅樓,按照規定,必須保持疏散平台出口暢通,出於消防安全考慮,高層住宅天台的安全出口最好不要上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小區消防通道門的規定是應該開著。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② 高層建築什麼情況下要疏散到屋頂
為了在下部著火以後,安全疏散樓梯和電梯不能滿足疏散要求時作為屋面疏散用。
建築設計防火標准(GBJ50016-2006)中有關安全疏散的規則: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公共建築,當設置不少於2部疏散樓梯且頂層部分拱高部位的層數不超過2層、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每層建築面積小於等於200㎡時,該部分高出部位可設置1部與下部主體建築樓梯間直接連通的疏散樓梯,但至少應另外設置1個直通主體建築上人屋面的安全出口。寓居建築的樓梯間宜通至屋頂,通向平屋面的門或窗應向外開啟。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標准(GB50045-95)2005年版規則:高層建築每座建築通向屋頂的樓梯不宜小於2個,且不應穿越其他房間,門應向屋頂方向開啟。
住宅設計標准(GB50096-2011)規則:10層及10層以上的住宅建築,每個單元的樓梯均應通至屋頂,且不應穿越其他房間。通向平屋面的門應向屋面方向開啟。各住宅單元的樓梯間宜在屋頂相連通。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樓梯可不通至屋頂:(1)18層及18層以下,每層不超過8戶、建築面積不超過650㎡,且設有一座共用的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的住宅;(2)頂層設有外部聯絡廊的住宅。
③ 局部突出設備間疏散出口怎樣設
兩個疏散出口,局部超出屋面的建築面積每層超200平方時該部分應有兩個疏散口,每層不超200平方時可以一個疏散樓梯,到達屋面後需要通過兩個上屋面的疏散樓梯疏散
④ 高層住宅頂層疏散指示指向屋頂還是首層
一般指的是首層。
疏散指示標識指示的方向,以有利於最快疏散到安全場所為目的。火災安全場所也有不同的層次,最安全的一般莫過於空曠地面,其次是屋頂露台、避難露台、避難層(間)等。
疏散到樓頂,要考慮到,屋頂設計安全,消防救援能夠盡量容易。當然這些不容易做到,一般來說,盡可能往下跑,這樣最安全,做不到的話,再選擇樓頂。
⑤ 對封閉丙類建築中安全疏散距離計算是否要考慮其中設備的實際布置後再計算還是只算空屋盡距離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條文說明,要考慮設備的實際布置後再計算疏散距離。
⑥ 關於屋頂設置的消防泵房室內是否需要考慮採暖的設計依據
一、消防水泵房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單獨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2
附設在建築內的消防水泵房,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樓層;
3
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二、消防水泵房的設計應根據具體情況設計相應的採暖、通風和排水設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嚴寒、寒冷等冬季結冰地區採暖溫度不應低於10℃,但當無人值守時不應低於5℃;
2
消防水泵房的通風宜按6次/h設計;
3 消防水泵房應設置排水設施。
三、 消防水泵不宜設在有防振或有安靜要求房間的上一層、下一層和毗鄰位置,當必須時,應採取下列降噪減振措施:
1
消防水泵應採用低雜訊水泵;
2 消防水泵機組應設隔振裝置;
3 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應設隔振裝置;
4
消防水泵房內管道支架和管道穿牆和穿樓板處,應採取防止固體傳聲的措施;
5 在消防水泵房內牆應採取隔聲吸音的技術措施。
⑦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安全疏散
6.1.1高層建築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設一個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下,每層不超過8戶、建築面積不超過650㎡,且設有一座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的塔式住宅。
6.1.1.2 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下每個單元設有一座通向屋頂的疏散樓梯,單元之間的樓梯通過屋頂連通,單元與單元之間設有防火牆,戶門為甲級防火門,超過十八層,每個單元設有一座通向屋頂的疏散樓梯,十八層以上部分每層相鄰單元樓梯通過陽台或凹廊連通(屋頂可以不連通),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下部分單元與單元之間設有防火牆,且戶門為甲級防火門,窗間牆寬度、窗檻牆高度大於1.2m且為不燃燒體牆的單元式住宅。
6.1.1.3除地下室外,相鄰兩個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上有防火門連通時,且相鄰兩個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之和不超過表6.1.1規定的公共建築。
6.1.2 塔式高層建築,兩座疏散樓梯宜獨立設置,當確有困難時,可設置剪刀樓梯,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6.1.2.1 剪刀樓梯間應為防煙樓梯間。
6.1.2.2 剪刀樓梯的梯段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不燃燒體牆分隔。
6.1.2.3 剪刀樓梯應分別設置前室。塔式住宅確有困難時可設置一個前室,但兩座樓梯應分別設加壓送風系統。
6.1.3 高層居住建築的戶門不應直接開向前室,當確有困難時,部分開向前室的戶門均應為乙級防火門。
6.1.3A商住樓中住宅的疏散樓梯應獨立設置。
6.1.4 高層公共建築的大空間設計,必須符合雙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規定。
6.1.5 高層建築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安全疏散距離應符合表6.1.5的規定。
6.1.6 躍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離,應從戶門算起,小樓梯的一段距離按其1.50倍水平投影計算。
6.1.7 高層建築內的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營業廳和閱覽室等,其室內任何一點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30m;其它房間內最遠一點至房門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15m。
6.1.8 公共建築中位於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當其建築面積不超過60㎡時,可設置一個門,門的凈寬不應小於0.90m。公共建築中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當其建築面積不超過75㎡時,可設置一個門,門的凈寬不應小於1.40m。
6.1.9 高層建築內走道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高層建築首層疏散外門的總寬度,應按人數最多的一層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首層疏散外門和走道的凈寬不應小於表6.1.9的規定。
6.1.10 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但最小凈寬不應小於0.90m。單面布置房間的住宅,其走道出垛處的最小凈寬不應小於0.90m。
6.1.11 高層建築內設有固定座位的觀眾廳、會議廳等人員密集場所,其疏散走道、出口等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1.1廳內的疏散走道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0.80m計算,且不宜小於1.00m;邊走道的最小凈寬不宜小於0.80m。
6.1.11.2廳的疏散出口和廳外疏散走道的總寬度,平坡地面應分別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0.65m計算,階梯地面應分別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0.80m計算。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凈寬均不應小於1.40m。
6.1.11.3疏散出口的門內、門外1.40m范圍內不應設踏步,且門必須向外開,並不應設置門檻。
6.1.11.4 廳內座位的布置,橫走道之間的排數不宜超過20排,縱走道之間每排座位不宜超過22個;當前後排座位的排距不小於0.90m時,每排座位可為44個;只一側有縱走道時,其座位數應減半。
6.1.11.5廳內每個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
6.1.11.6廳的疏散門,應採用推閂式外開門。
6.1.12 高層建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2.1 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火分區,且相鄰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上設有防火門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分別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1.12.2 房間面積不超過5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房間,可設一個門。
6.1.12.3 人員密集的廳、室疏散出口總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
6.1.13 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築,應設置避難層(間),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3.1 避難層的設置,自高層建築首層至第一個避難層或兩個避難層之間,不宜超過15層。
6.1.13.2 通向避難層的防煙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但人員均必須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6.1.13.3 避難層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員避難的要求,並宜按5.00人/㎡計算。
6.1.13.4 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但設備管道宜集中布置。
6.1.13.5 避難層應設消防電梯出口。
6.1.13.6 避難層應設消防專線電話,並應設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盤。
6.1.13.7 封閉式避難層應設獨立的防煙設施。
6.1.13.8 避難層應設有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其供電時間不應小於1.00h,照度不應低於1.00lx。
6.1.14 建築高度超過100m,且標准層建築面積超過1000㎡的公共建築,宜設置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4.1 設在屋頂平台上的停機坪,距設備機房、電梯機房、水箱間、共用天線等突出物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
6.1.14.2 出口不應少於兩個,每個出口寬度不宜小於0.90m。
6.1.14.3 在停機坪的適當位置應設置消火栓。
6.1.14.4 停機坪四周應設置航空障礙燈,並應設置應急照明。
6.1.15 除設有排煙設施和應急照明者外,高層建築內的走道長度超過20m時,應設置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的設施。
6.1.16高層建築的公共疏散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不應採用側拉門、吊門和轉門。人員密集場所防止外部人員隨意進入的疏散用門,應設置火災時不需使用鑰匙等任何器具即能迅速開啟的裝置,並應在明顯位置設置使用提示。
6.1.17 建築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於1.00m的防火挑檐。 6.2.1 一類建築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建築以及塔式住宅,均應設防煙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2.1.1 樓梯間入口處應沒前室、陽台或凹廊。
6.2.1.2 前室的面積,公共建築不應小於6.00㎡,居住建築不應小於4.50㎡。
6.2.1.3 前室和樓梯間的門均應為乙級防火門,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6.2.2 裙房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築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建築應設封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2.2.1 樓梯間應靠外牆,並應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當不能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應按防煙樓梯間規定設置。
6.2.2.2 樓梯間應設乙級防火門,並應向疏散方向個啟。
6.2.2.3 樓梯間的首層緊接主要出口時,可將走道和門廳等包括在樓梯間內,形成擴大的封閉樓梯間,但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等防火措施與其它走道和房間隔開。
6.2.3 單元式住宅每個單元的疏散樓梯均應通至屋頂,其疏散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2.3.1 十一層及十一層以下的單元式住宅可不設封閉樓梯間,但開向樓梯間的戶門應為乙級防火門,且樓梯間應靠外牆,並應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
6.2.3.2 十二層及十八層的單元式住宅應設封閉樓梯間。
6.2.3.3 十九層及十九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應設防煙樓梯間。
6.2.4 十一層及十一層以下的通廊式住宅應設封閉樓梯間;超過十一層的通廊式住宅應設防煙樓梯間。
6.2.5 樓梯間及防煙樓梯間前室應符合下列規定:
6.2.5.1 樓梯間及防煙樓梯間前室的內牆上,除開設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門和本規范第6.1.3條規定的戶門外,不應開設其它門、窗、洞口。
6.2.5.2 樓梯間及防煙樓梯間前室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並不應有影響疏散的突出物。
6.2.5.3 居住建築內的煤氣管道不應穿過樓梯間,當必須局部水平穿過樓梯間時,應穿鋼套管保護,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6.2.6 除通向避難層錯位的樓梯外,疏散樓梯間在各層的位置不應改變,首層應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採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過10°,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可不受此限。
6.2.7 除本規范第6.1.1條第6.1.1.1款的規定以及頂層為外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層建築,通向屋頂的疏散樓梯不宜少於兩座,且不應穿越其它房間,通向屋頂的門應向屋頂方向開啟。
6.2.8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樓梯間,在首層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與其它部位隔開並應直通室外,當必須在隔牆上開門時,應採用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出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和乙級的防火門隔開,並應有明顯標志。
6.2.9 每層疏散樓梯總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各層人數不相等時,其總寬度可分段計算,下層疏散樓梯總寬度應按其上層人數最多的一層計算。疏散樓梯的最小凈寬不應小於表6.2.9的規定。
6.2.10 室外樓梯可作為輔助的防煙樓梯,其最小凈寬不應小於0.90m。當傾斜角度不大於45°,欄桿扶手的高度不小於1.10m時,室外樓梯寬度可計入疏散樓梯總寬度內。
室外樓梯和每層出口處平台,應採用不燃材料製作。平台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在樓梯周圍2.00m內的牆面上,除設疏散門外,不應開設其它門、窗、洞口。疏散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且不應正對梯段。
6.2.11 公共建築內袋形走道盡端的陽台、凹廊,宜設上下層連通的輔助疏散設施。 6.3.1 下列高層建築應設消防電梯:
6.3.1.1 一類公共建築。
6.3.1.2 塔式住宅。
6.3.1.3 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6.3.1.4 高度超過32m的其它二類公共建築。
6.3.2 高層建築消防電梯的設置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6.3.2.1 當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1500㎡時,應設1台。
6.3.2.2 當大於1500㎡但不大於4500㎡時,應設2台。
6.3.2.3 當大於4500㎡時,應設3台。
6.3.2.4 消防電梯可與客梯或工作電梯兼用,但應符合消防電梯的要求。
6.3.3 消防電梯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3.3.1 消防電梯宜分別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
6.3.3.2 消防電梯間應設前室,其面積:居住建築不應小於4.50㎡;公共建築不應小於6.00㎡。當與防煙樓梯間合用前室時,其面積: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0㎡;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0㎡。
6.3.3.3 消防電梯間前室宜靠外牆設置,在首層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6.3.3.4 消防電梯間前室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或具有停滯功能的防火卷簾。
6.3.3.5 消防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於800kg。
6.3.3.6 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它電梯井、機房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隔開,當在隔牆上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6.3.3.7 消防電梯的行駛速度,應按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超過60s計算確定。
6.3.3.8 消防電梯轎廂的內裝修應採用不燃燒材料。
6.3.3.9 動力與控制電纜、電線應採取防水措施。
6.3.3.10 消防電梯轎廂內應設專用電話;並應在首層設供消防隊員專用的操作按鈕。
6.3.3.11 消防電梯間前室門口宜設擋水設施。
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排水設施,排水井容量不應小於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於10L/s。

⑧ 住宅高層屋頂疏散面積怎麼算就是屋面用於疏散的面積最少應該多少
並沒有相應的面積要求,一般是寬度要求,以便人員的疏散。
據此按照疏散凈寬度指標公式計算出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的觀眾廳中每100人所需疏散寬度為:
門和平坡地面:B=100×0.55/(2×43)=0.64(m),取0.65m;
階梯地面和樓梯:B=100×0.55/(2×37)=0.74(m),取0.75m。
三級耐火等級建築的觀眾廳中每100人所需要的疏散寬度為:
門和平坡地面:月=100×0.55/(1.5×43)=0.85(m),取0.85m;
階梯地面和樓梯:月=100×0.55/(1.5×37)=0.99(m),取1m。
1)應將安全出口(或疏散門)數目與控制疏散時間密切地聯系起來。
安全出口(或疏散門)數目與控制疏散時間的關系,在疏散設計中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疏散設計確定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總寬度,必須大於根據控制疏散時間而規定出的寬度指標,即計算出來的需要總寬度,這是必要條件。二是設計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門)數量,一定要滿足每個安全出口(或疏散門)平均疏散人數的規定要求,並且根據此疏散人數所計算出來的疏散時間必須小於控制疏散時間(建築火災中可用的疏散時間)的規定要求。在實際工程設計中,這方面往往出現一些設計不合理現象。如有的工程設計雖然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總寬度符合規范要求,但每個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實際疏散時間卻超過了應該控制的疏散時間。
2)應將安全出口(或疏散門)數目與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設計寬度有機協調起來。
在疏散設計中,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數目與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寬度之間有著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的密切關系,並且也是嚴格控制疏散時間、合理執行疏散寬度指標所必須充分注意和精心設計的一個重要環節。這就要求設計者在確定觀眾廳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寬度時,必須考慮通過人流股數的多少,如單股人流的寬度為0.55m,2股人流的寬度為1.1m,3股人流的寬度為1.65m。這就像設計門窗洞口要考慮建築模數一樣,只有合理的設計,才能更好地發揮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疏散功能和經濟效益。
2 在多層民用建築中,各層的使用情況不同,每層上的使用人數也往往有所差異。如果整棟建築物的樓梯按人數最多的一層計算,除非人數最多的一層是在頂層,否則不盡合理,也不經濟。對此,每層樓梯的總寬度可按該層或該層以上人數最多的一層計算,即對樓梯總寬度分段進行計算,下層樓梯總寬度按其上層人數—最多的一層計算。
如:一座二級耐火等級的6層民用建築,第四層的使用人數最多為400人,第五層、第六層每層的人數均為200人。計算該建築的樓梯總寬度時,根據樓梯寬度指標1m/百人的規定,第四層和第四層以下每層樓梯的總寬度為4m;第五層和第六層每層樓梯的總寬度可為2m。
⑨ 高層建築 時常會有設備層,應為設備層只有2米左右,請問疏散樓梯經過設備層是該如何處理
這個應該不成問題啊,把樓梯板做成折板,反正一跑高差一米,不影響疏散的。
⑩ 屋頂停車場有疏散距離要求嗎
首先需要看停車場的具體規定,其次是看停車場的劃線距離,再者是看停車場工作人員是如何指揮的。
首先應該看停車場的具體規定,如果停車場的規定是要有一定的疏散距離那麼就應該保持一定的疏散距離。
其次是看停車場的劃線距離,如果停車場的劃線距離比較近的情況下就應該要有一定的疏散距離,這樣子可以保護好汽車。
再者是看停車場的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如果停車場的工作人員現場指揮是要疏散距離,那麼就應該按照規則辦事。

屋頂停車場的好處:
1、可以提高停車場的利用率。
2、可以降低城市的交通擁堵。
3、可以降低停車費的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