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防止投標人惡意串標,圍標
一、防止招標人與投標人串標
①招標文件請專家組評標,防止傾向性意見。
②評標標准中盡量以客觀事實為評分標准,防止招標人濫用自由裁量權。
③中標合同做到事後檢查、合同監督。
④招標過程的重大環節請紀檢監察全程介入。
二、防止投標人串標措施:
①邀請長期合作投標人參與投標,他們通常保持端正態度參與競爭;
②引入多家新投標人,提高串標難度。
③設定一定業績、資信、實力等資質要求。對於具有一定資質能力的投標人,他們通常不願參與串標行為。
④加強市場調研,了解市場行情,發現串標行為。
㈡ 招投標中如何發現串標現象
招標工作是一種國際上普遍運用的、有組織的市場交易行為,是貿易中的一種工程、貨物、服務的買賣方式,相對於投標,稱之為招標。
投標單位之間或投標單位與招標單位相互串通騙取中標就是串標,串標是一種投機行為,其根源是工程建設領域乃至整個社會的誠信缺失。由於政府、企業、公眾的誠信問題,工程建設上的種種不良、不法行為屢見不鮮,串標只是其一。
串標是在招標工作中較難發現和鑒別的一種違法違規形式,所以在招標工作中發現串標行為是一件較為艱難的事。
1.串標的主要形式
①招標人在開標前打開招標文件,將招標具體內容告知其他投標人,提前預定好投標人,在招標過程中不斷打壓其他不明真相的投標者,按照內定投標者的條件量身定做一套適合他的招標文件。
②招標機構濫用,人員參差不齊,質量和招標代理市場是買方市場,招標人處於強勢地位。招標代理機構為了自身經濟利益往往會不擇手段,提前買通招標人,給予利益誘惑,使其與自己串通瞞過政府機關的監管,破壞招標市場的規范,於經濟發展有害無利。
③我國《招投標法》第五十三條對串標行為規定了處罰辦法;國家工商總局《關於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定》也對串通投標作出了處罰規定;《刑法》也有「串通投標罪」的相關條款,給串標行為的處置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由於政府機關某些人員敷衍了事的態度,監管過程中,一切從寬,多數以罰款了事,使其現在的招標市場存在慣性串標,存在不公正的現象。
2.串標的危害
①串標傷害了其他投標者的合法權益,打破了政府一直努力建造的公正、透明、蓬勃的經濟社會規范,中標結果往往掌握在少數幾家企業中,而潛在的那些有實力、有創意的新興公司則被拒之門外。市場需要與時俱進,要有實力的新興公司不斷出現壯大中國經濟社會,而不是要「一言堂」「壟斷門閥」。
②參加串標的企業大多數存在信用、實力等方面的欠缺,不務實的心理佔了上風,它們編制的投標文件著眼點僅僅放在價格上,對待後續工程建設則毫無應對措施,大多是敷衍了事,這使許多工程建設的安全打折扣,存在不穩定因素。嚴重的話會危害社會和諧發揮發展。
③無標底或復合標底招標而又不採取量低價中標時,串標常常會導致中標價超出正常范圍,從而加大招標人的成本,破壞正常招標市場價格,使其招標市場雜亂無章,形成不良之風。
以下是本人在招標工作中粗淺總結的一些可能是串標行為的現象。
3.疑似串標現象
3.1 投標文件的密封
投標文件的密封是招標工作的首要要求,要求投標文件必須密封,開標時間未到之前不許拆封。
投標文件的密封形式,可以作為串標行為的一種判斷依據,對投標文件密封形式做出統一要求的情況除外。
在某次招標中,遇到兩家投標單位投標文件從牛皮紙包裹方式到膠粘位置和形式一模一樣的情況。
牛皮紙裁剪大小一樣,牛皮紙折疊方式一樣,膠粘紙均為較罕見的黃色窄條雙面膠,粘貼位置基本一樣,投標文件正副本疊放順序為副正副副副,以上種種可以猜測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3.2 報價明細
大宗設備類和工程類招標,是報價明細扎堆的兩大類招標。由於評標工作量較大,所以大部分評委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各項明細上,而忽略了明細本身。
在某次提供工程量清單的施工招標評標過程中,分項報價明細有十二頁之多,投標單位有六家,六家合計有七十二頁的報價明細,為避免降低非關鍵項單價抬高關鍵項單價的報價策略情況發生,評委們就得仔細核對各項明細,很明顯,這是一項工程量巨大的工作。
在核對的過程中發現,兩家單位有一些巧合現象。例如:裡面的「規格型號」或「單價」或「數量」之類的填寫內容里有莫名的加粗現象,加粗的內容只有四處,但是位置都一樣。
猜測加粗或許是某單位在製作報價過程中著重了某些報價,在報價確定後沒有調整回原狀態,另一單位在此單位的報價基礎上又改了報價而導致的。
鑒於以上現象,可以懷疑兩家投標單位存在串標現象,雖無絕對證據證明其串標,但微小證據足以讓評委們對兩家單位提高警惕,避免串標行為。
4.確定串標現象
投標文件的內容理論上是最重要的部分,評委們都會仔細的去閱讀和評價,但是有一部分內容是極容易被忽略的,這部分內容便是繁多的公司介紹和煩瑣的工藝處理程序。
在某次評標過程中,隨手拿起了A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來看,對該家單位比較生疏,所以看了看公司介紹,投標文件里的公司介紹從公司歷史到公司口號等等內容密密麻麻足足有六七頁之多,耐著性子看了三頁之後發現了情況。
第三頁裡面的公司名稱是本次投標的B單位的公司名稱,報價上A單位要比B單位高一些,所以懷疑是B單位邀請了A單位來串標,A單位只是在B單位製作的投標文件的基礎上進行了簡單修改。
此項發現,可以斷定兩個單位存在串標現象,當場宣布了兩家單位廢標。
以上幾種情況是在現實中經歷過的具有典型性的幾個案例,漏洞大部分出現在投標文件的細節上。串標現象是投標單位暗箱操作的結果,沒有參與其中的其他人很難知道其中的原委,只能在現實中去感覺去摸索,對串標現象多給予關注,對串標單位多給予關注,盡量在招標過程中避免串標情況的發生,維護招標方的利益。
㈢ 如何防止串標
要想完全防止串標是很困難的,招標人可以試試以下辦法:
第一:規定一個避免串標的評標辦法,建議採取合理低價中標法.
第二:投標保證金設高一點,建議取總造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
第三:在招標文件中將結算辦法規定得詳細一點,完善一點.
第四:在招標文件中將工程質量合格標準定得詳細一點,完善一點.建議向當地 工程質量監督站專家請教一下.
第五:評標前評委的資料要保密,建議評標前臨時抽取評委,避免投標人和評委接觸.評標時將評委和現場工作人員的通信工具暫時保管.
㈣ 串標的預防對策
競爭對象越多,串標難度越大。因此,應首先從完善資格審查制度著手,不給串標行為提供方便。從賀州市招投標實踐看,以下幾條方法較為奏效:
(1)將資格預審改為資格後審。
(2)不得提出高於招標工程標准所需要的資格等要求。
(3)招標人必須邀請所有合格申請人參加投標,不得對投標人的數量進行限制。這樣大大加大了串標者的行為成本,或使串標成為不可能。 (1)簡易工程,可實行固定低價評標法進行招標、評標。
(2)對非簡易工程,可實行組合低價中標法進行招標、評標。
(3)貨物、服務采購類,可根據采購的標的物,判斷潛在供應商的范圍,若潛在供應商僅幾家或集中於某一地區,則比較容易出現串標,可及早採取相應的對策,包括選擇恰當的采購方式。及早發布招標信息,同時嚴格保密投標人的名單。供應商的范圍越大,越不容易串標。 供應商信息供應商登記時應一人一份表格,工作人員要對報名情況嚴格保密,不能向任何供應商泄露報名信息,包括法人姓名、單位地址、資質高低、聯系電話以及報名供應商總數等。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給不法串標者設置有效的障礙,使他們不能輕易掌握串標范圍,確定串標對象。
資格審查 應採取各種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包括查驗資質原件、實地考察、到當地工商和稅務機關調查了解等等,以確保有關資質的證明文件、證件及資料具有權威性、真實性和合法性。此舉可以預防假資質中標。
登記 法人登記時,必須提供法人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等;法人委託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要有法人的書面委託證明及受託人身份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這樣做的好處是能有效防止借資質串標。 招標工作結束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招標投標管理部門開展必要的監督檢查工作。
查投標書 有關業內專家認為,參與串標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單往往存在某種規律或聯系。有的總額十分相近,多數在一個不大的范圍內波動,一至二個偏高或偏低,只有打算中標的那一家按招標文件正常測算,根據串標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報價;有的不僅總價存在聯系,而且在某些單價上也存在一定的規律性,或尾數相同,或成整數成倍數地增減。當發現這些問題時,應當立案進行調查。
查落選者 除了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快速調查處理來自各個方面的投訴舉報外,還要對投標落選者進行回訪,請他們認真回顧整個招標的程序和過程,看存在什麼問題和不足,有什麼好的意見和建議。要鼓勵他們舉報違法亂紀案件,積極提供有利線索和證據,對舉報有功者在為其保密的基礎上予以重獎。
查串標者 查處串標案,突破違法亂紀者是關鍵。為此,必須在掌握足夠證據的基礎上,請公安機關介入,與監管部門聯合辦案,利用各種科學合法的偵查手段,不放過任何有利線索,查清所有的違法亂紀事實和嫌疑人,將串標案辦成證據確鑿的「鐵案」。 依法招標 串標案查處後,招標工作應當及時啟動,繼續進行。不管是廢標後重新招標還是選擇合法競爭者按順序中標,都應當嚴格依法辦事,確保招投標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繼續進行。
從嚴處理 處理處罰參與串標的違法亂紀者,一定要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按照《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及其它有關法律制度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恰如其分的經濟、行政、法律處分和處罰。
認真反思 政府采購工作者要認真吸取教訓,不斷提高招標文件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減少漏洞,不給或少給串標者鑽「空子」的機會;監管部門要總結查處串標案的經驗,努力增強辦案能力和效率,提升對違法亂紀者的威懾力。供應商應從查處串標的案例中受到警示,進一步提高依法投標公平競爭意識,自覺抵制惡意串標行為。

㈤ 如何識破招投標活動中的串標行為
防止招標人與投標人串標:
①招標文件請專家組評標,防止傾向性意見。
②評標標准中盡量以客觀事實為評分標准,防止招標人濫用自由裁量權。
③中標合同做到事後檢查、合同監督。
④招標過程的重大環節請紀檢監察全程介入。
二、防止投標人串標措施:
①邀請長期合作投標人參與投標,他們通常保持端正態度參與競爭;
②引入多家新投標人,提高串標難度。
③設定一定業績、資信、實力等資質要求。對於具有一定資質能力的投標人,他們通常不願參與串標行為。

(5)設備招標中怎麼防止串標擴展閱讀:
招投標制度是為合理分配招標、投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強招投標制度的建設是市場經濟的要求。招標投標制度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通過招標投標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點是要充分發揮競爭機製作用,使市場主體在平等條 件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招標投標是市場競爭的一種重要方式,最大優點就是能夠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原則。
通過招標采購, 讓眾多投標人進行公平競爭,以最低或較低的價格獲得最優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從而達到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高招標項目的質量、提高國有資金使用效率、推動投融資管理體制和各行業管理體制的改革的目的。
(2) 通過招標投標提升企業競爭力
促進企業轉變經營機制,提高企業的創新活力,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提高企業生產、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企業市場信譽和競爭力。
(3) 通過招標投標健全市場經濟體系
維護和規范市場競爭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市場交易的公平、滿意和可信度,促進社會和企業的法治、信用建設,促進政府轉變職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 現代市場經濟體系。
㈥ 如何有效防止投標人串標
防止投標人串標措施:
①邀請長期合作投標人參與投標,他們通常保持端正態度參與競爭;
②引入多家新投標人,提高串標難度。
③設定一定業績、資信、實力等資質要求。對於具有一定資質能力的投標人,他們通常不願參與串標行為。
④加強市場調研,了解市場行情,發現串標行為。
參考資料:招標投標」專業詞典」:http://wiki.cebpubservice.com/index.php?doc-view-102
㈦ 政府采購「串標」該如何防
近幾年來,隨著政府采購制度的全面推行,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的不斷擴大,政府采購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輝煌成就。但總結政府采購所取得的成功經驗的同時,也發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出現了一些違法違紀的現象,如「串標」現象。 究竟什麼是「串標」呢?串標,是指個別政府當事人之間,即采購人員與供應商之間或是供應商與供應商之間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利用政府采購操作過程中的漏洞,尋找機會,暗中勾結、互相串通、捏造標的、抬高報價,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串標屬於違法行為,因其隱蔽性很強,不易暴露,很難被人發覺,所以也就很難取證,因無充足的證據,懲處很難,因而也就愈演愈烈,社會危害極大,影響十分惡劣。它的存在攪亂了政府采購市場秩序,嚴重挫傷了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積極性,影響了政府采購的良好形象,給國家單位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助長了少數不法分子貪婪的慾望和惡習,阻礙了政府采購事業的健康發展,制約了政府采購制度的全面推進。 政府采購中出現的串標現象,究其原因除少數人受利益驅動,利慾熏心、法制意識淡薄、制度的缺失,運作方式方法的不科學以及監督不力是最根本的原因。 一是宣傳不到位,法制觀念淡漠。由於政府采購機構對政府采購法律知識宣傳力度不夠,很多人對《政府采購法》了解不透、理解不深,認為串標不違法而膽大妄為。 二是制度還不健全,監督處罰措施不到位。到目前為止,《政府采購法》已頒布五年了,而《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仍未出台,各地方自行制定的一些操作辦法還不夠完善,存在漏洞很大,政府采購監督力度不大,對違規行為處罰措施不到位。 三是政府采購方法不恰當、不嚴謹,政府采購工作人員工作經驗不足,考慮不周全,操作過程存在漏洞,給少數不法分子留下了弄虛作假的機會。 四是縣一級政府采購市場狹小、采購信息不暢、采購量小,難以吸引外地供應商的目光,很多采購項目參與的供應商基本上都是本地供應商,而且人數很少,他們彼此非常熟悉,為串標現象創造了條件,製造了溫床。 為了徹底遏制政府采購中的串標行為,樹立政府采購機構良好形象,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節約資金、反腐倡廉,真正體現政府采購的公開、公平、公正,實現政府采購規范化要求,杜絕「暗箱操作」,實施「陽光采購」。我們要積極尋找防範對策,採取有效措施,從根本上杜絕政府采購中的串標現象。 一是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思想覺悟。政府采購機構要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政府采購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使各采購單位、供應商及政府采購工作人員認識串標的違法性、危害性和危險性,用典型案例警示人,以思想教育引導人,讓全社會關注政府采購,支持政府采購,重視政府采購,使大家樹立遵紀守法、正當競爭為榮,違紀違法、貪贓枉法可恥的理念,築牢思想道德防線,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實實幹事,以自己的實力、靠自身的能力、憑借良好的信譽、通過平等公平的競爭去贏得商機,戰勝對手,開創事業新局面。 二是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約束政府采購行為。應針對政府采購中出現的串標現象,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舉報制度、處罰制度。嚴肅采購秩序、嚴肅采購紀律,用制度約束人,用制度規范人的行為,確保政府采購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是不斷擴大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范圍,增強透明度,讓更多的合法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大家知道,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人數越少,串標越容易,人數多了,串標難度就會加大。 按照《政府采購法》和相關法規規定,政府采購信息應及時地在指定的媒體上予以發布,同時,政府采購機構還可以藉助更多的傳媒工具發布政府采購信息,如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各大網站以及張貼公告等形式發布信息,使得更多的供應商及時了解,掌握政府采購活動的信息,積極動員吸引更多的供應商,特別是要吸引更多的外地供應商前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這樣一來,隨著供應商人數增多,特別是外地供應商的進入,使得參與政府采購競爭的供應商之間串標行為,壟斷投標行為難度加大,以遏制串標現象的發生。 四是選擇正確的采購方式,是防範串標的關鍵。《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可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方式,我們在實際工作中,要根據采購項目特性和具體要求,選擇最佳的采購方式。 採用不同的采購方式,串標的可能性大不相同。據筆者工作經驗,採用競爭談判方式的串標可能性最大,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串標可能性最小。對於那些采購數額較大,采購時間寬松的項目盡量採取招標方式采購;對於那些時間要求緊急,采購項目技術復雜,性質特殊的項目可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對於那些采購量不大,采購項目規格標准統一,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項目可採用詢價方式采購。一般情況下,提倡採用招標方式,慎用競爭性談判方式。 五是做好相關信息的保密工作,有助於防範串標現象。《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這里所談的公開透明是指政府采購的信息要公開,政府采購程序要公開、政府采購過程要公開、政府采購結果應當公開,但對於政府采購涉及供應商秘密的信息是必須要保密的。 如報名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名單在政府采購活動沒有開始前就有必要保密。對於供應商來說,他們不知道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的人數有多少,有誰參加,互不知曉,他們就無法相互串通,串標行為就無法進行;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在談判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隨意透露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報價信息和其他信息,在最終報價之前這段時間內特別要做好各個供應商的保密、相互隔離工作,慎防串標。 六是規范政府采購程序,運用科學、合理、恰當的采購方法,把好采購過程的每一個環節。規范是政府采購的靈魂所在,政府采購在不斷提高效率的同時,必須嚴格按程序規范運作,從采購信息發布,采購文件的製作,供應商的確定,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對采購項目的驗收等環節上,把好每道關口,做到操作過程規范,操作方法正確,操作步驟到位。 只有嚴把采購過程的每一個細小環節,從各方面入手,做到操作步驟井然有序,不出漏洞,操作方法巧妙嚴謹,不給那些別有用心、居心叵測之人有可逞之機,才能從根本上徹底杜絕串標現象。 七是政府采購中標(成交)評審原則,評審標准可以採取最高限價,低價中標(成交)法,以防串標給采購人造成經濟損失。最高限價是指采購方按照采購項目標准要求,結合當地市場情況,本著實際、折中的原則,以市場平均價對采購項目作一份預算,將此預算作為參考價,即為最高限價,各參與政府采購供應商所報價格不得高於此參考價,否則為廢標,低於或等於最高限價的報價為有效報價,在有效報價中,以最低報價成為中標(成交)供應商。 採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在談判文件中還要對報價作明確的規定限制,對采購項目無實質性變更的,最終報價不得高於首次報價。這樣一來,即使發現串標,對采購單位也不會造成重大的損失,不會造成嚴重後果,串標也將失去意義。 八是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大對串標行為的查處力度。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監督管理,對有關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政府采購方式,采購程序執行情況經常性的進行監督檢查,以防政府采購活動中出現的各種各樣的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特別是對政府采購中出現的串標現象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購的規定嚴肅查處。如果串標行為涉及政府采購工作人員的,要按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於串標的供應商應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只有不斷加大對串標行為的處罰打擊力度,才能徹底根治政府采購活動中的串標行為的再次發生。以維護政府采購的嚴肅性,推動政府采購事業順利向前發展。
㈧ 如何有效避免招標投標過程中的圍標、串標
為協助和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治理和遏制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和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建立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建築市場健康發展,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建築市場與招標投標研究分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於2007年在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組織開展了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研究活動,並在22個省、區、市和省會城市提交調研報告的基礎上,進行匯總、歸納和梳理。近日,調研成果綜合報告正式發布,這里編發,以饗讀者。
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自2007年年初開始,許多省、區、市結合工作實際,採取個別有針對性的調查和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調研。河北、山東、廣州等省市還以問卷調查的方式掌握了大量的基礎資料。
調查結果綜合如下: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
總的來看,當前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圍標」、「串標」、「陪標」現象依然存在,隱蔽性強。投標人通過建立價格同盟組成「圍標集團」,內部輪流坐莊,相互串通,在投標報價上進行分工,梯次報價,使競爭對手的正常報價失去競爭力,從而騙取中標。據廣州市的調查統計,自2004年以來,「圍標」、「串標」案件占招投標違法違規案件的比例高達69%%。
業主「肢解工程,規避招標」。對外招標的只是土建部分,而工程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裝飾裝修工程或附屬工程則直接發包;或者採取化整為零的手段,將群體項目劃分成幾個小工程,使單項工程規模低於法定招標規模標准,從而直接發包。據山東省招投標監管部門對2007年上半年招投標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統計,規避招標的項目佔全部違法違規行為項目的比例達56%%。
業主(或招標代理機構)搞虛假招標,明招暗定。項目業主在招標前與投標人私下談妥條件,基本內定後,才開始招投標,並拉來其他企業「陪標」;或利用資格預審設置「門檻」,提高投標入圍標准,排斥潛在投標人;或在招標文件上暗做手腳,「量身定做」制定傾向性條款,為「意向」中的投標單位開綠燈。
尋找各種「借口」,規避招標。以招商引資工程,或合資、民間資本比例大為由要求直接發包,或變公開招標為邀請招標,以墊資、帶資或合資聯建為名,要求定向發包。
業主誘導評委,干預評標,左右評標結果。項目業主在資格預審、評標過程中發表傾向性意見,誘導評委,對投標人執行的標准不一,使評委不能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甚至刻意迎合招標人的意願,以傾向性打分影響評標結果。
掛靠、「借照」。一些資質較低的企業,通過掛靠高資質的企業,借取其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參與投標,利用被掛靠、借照企業的良好社會信譽騙取中標。中標後進行施工或轉包,結果使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均無法保證,嚴重影響了建築工程質量,擾亂了建築市場秩序。
工程招投標中違法違規問題產生的原因
調研組認為,當前工程招投標違法違規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現行法律法規存在不配套、不完善的問題,使不法行為有機可乘。我國現行的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在調整招投標過程中各種關系方面還有欠缺。如對「規避招標」、「轉包」等如何限定等都沒有給出詳細具體的規定,執行起來很難把握標准。
二是政出多門,缺乏協調統一。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對各部門招標投標監管職責進行了明確界定,但現實中有的項目出現條塊分割,界限不明,行業內部「近親繁殖」,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難以保證有效競爭,同時容易使招投標活動發生不公正、不公平現象,甚至產生腐敗行為。
三是誠信的缺失。當前存在的「圍標」、「串標」是一種投機行為,其根源在於工程建設領域乃至整個社會的誠信缺失。
四是招投標操作的不規范。招標人在制定招標方案以及整個招標過程中的措施和操作不嚴密,招標方案存在漏洞,資質審查不嚴格,評標辦法沒有有效遏制「圍標」、「串標」行為的辦法等,導致「圍標」、「串標」的產生。法律法規對「分包」規范不到位,對「轉包」現象還沒有嚴格的限制措施,對「勞動用工」與「分包」界定不清。這些問題在招標過程中很難得到徹底解決,為「圍標」、「串標」的產生留下了空間。
五是管理體制方面的問題。我國建築市場一直是個嚴重「供過於求」的市場,這種「僧多粥少」的供求關系,讓某些施工企業變得「飢不擇食」。有的施工企業急於「找米下鍋」,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就可能會搞不正之風,以致出現腐敗現象。
六是業主在招投標過程中干涉過多。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由招標人確定,招標人具有決定投標人入圍權的優勢,凡是參加投標的企業入圍與否也就完全由業主說了算。在這種情況下,工程項目進入有形市場交易實際上已到了後期階段,這就使得監管起來顯得「蒼白無力」了。
七是某些原因使業主具有傾向性。從法律上講,業主有權對投標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投標企業入圍不入圍基本由業主說了算。因此,有的施工企業為了一個工程項目跟蹤發包方多年,先賄賂好發包方,再通過「圍標」或「串標」取得中標。一些工程項目在進入招投標程序甚至在委託招標代理之前,業主已經有了中標意向了。
八是中標後的跟蹤管理跟不上。當前,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投標脫節、相互分離的現象屢見不鮮。業主與投標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串通,搞虛假招標,簽訂「陰陽合同」的問題突出。而中標後的跟蹤管理難度還很大。
遏制工程招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措施和建議
各地通過調查研究,對如何治理和遏制工程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提出了很多好辦法、好措施,並對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7個方面:
一是加大法制建設力度,抓緊修訂與完善相關的工程招標投標法律法規。二是突出工程招投標重點環節,保證招投標活動全過程的公開透明。例如規范資格預審和評標專家行為,積極探索研究科學的評標方法,使評標活動進一步體現公正,以及加強中標後的跟蹤管理都能起到良好的作用。三是強化對國有投資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督,保證國有投資有效使用。四是規范招標代理的中介行為。五是認真抓好招投標的投訴處理工作。必須建立招投標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分析典型案例制度,依法糾正和查處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行政處罰決定及違法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傳遞有關部門,公布處罰信息,提高違法成本,加大失信懲戒和警示力度,維護招投標市場秩序。六是研究制定串通投標行為的具體認定標准。針對當前串通投標行為及由此帶來的懲處難問題,建議政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工程建設招投標實際,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串通投標行為的證據認定條件,改變過去的「口供證據為主定性」為「間接證據綜合定性」,便於行政監督部門有效利用行政手段,及時制裁串通投標行為,最大限度地遏制此類違法現象的發生。七是建立全國范圍內的建築市場誠信機制。全國建築市場誠信信息平台已經啟動了,要利用這一契機,形成一處違紀失信全國受罰的態勢,對投標單位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對於招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除依法追究其責任外,項目審批部門和財政部門可暫停項目執行或暫停資金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