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特種作業操作證丟失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補辦。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
申報材料
1. 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及1寸數碼照片;
2.《特種作業操作證補辦申請表》2份;
3.省轄市級媒體遺失聲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② 特種設備使用證件遺失怎麼補辦(急)
補辦特種設備使用證需准備以下材料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補辦手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補辦特種設備使用證所需材料
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補辦申請書》(1份,蓋公章,使用單位與產權單位不一致的,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2:含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復印件(1份,蓋公章);
3: 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復印件(1份,蓋公章);凡電子證照庫已有的電子證照,不需提供紙質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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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辦特種設備使用證件所需材料
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原件2份;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復印件1份;
3:委託書原件1份(委託他人辦理時提交);
4:受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委託他人辦理時提交);
5: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復印件1份;
6: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明復印件1份
a、進行使用前首次檢驗的設備,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檢驗報告;
b、拆卸移裝後的設備,提交移裝後檢驗報告;
c、不需要安裝監督檢驗的壓力容,須提交《特種設備製造監督檢驗證書》;
7: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材料原件1份(需要安裝的壓力容器,須提交);
8:壓力管道元件的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復印件1份(連接有總長小於或者等於1000米管道的鍋爐、撬裝式承壓設備系統或機械設備系統中的壓力容器辦理使用登記時,須提交);
9:與產權所有者簽訂的明確安全責任的租賃或者承包合同復印件1份(使用單位為非產權所有者時,須提交);
參考資料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疫檢驗總局網站-質檢總局辦公廳關於實施《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中若干問題的通知(質檢辦特函〔2017〕1015號)
泉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補證
③ 特種操作證丟失怎麼辦
特種操作證丟失後,可以拿身份證原件和照片到相關部門補辦。
補充: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但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格式與此不同)。
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1、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建設部《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④ 電梯操作證在那裡補辦
電梯操作證屬於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但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格式與此不同)。
如果丟失,可到當地省質監局辦理補領手續。
遺失電梯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請提交以下申請資料到當地省質監局辦理補領: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補領申請表》(一份);
2、在省級主要報刊上(註:如《南方日報》)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一份;遺失聲明內容包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名稱、姓名、證書編號、發證日期、有效期));
3、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一份,本人簽名並提供原件核對);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4、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簽字的書面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一份,需提被委託人交身份證件原件核對)。
⑤ 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在哪個部門補辦
一:安監局特種作業證補辦
1、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
2、特種作業操作證所記載的信息發生變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確認後,予以更換或者更新。
二:安監局特種作業證失效
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一)超過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未延期復審的;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已不適合繼續從事特種作業的;
(三)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四)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
(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前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
⑥ 特種作業車合格證丟了怎麼辦
摘要 依據國家安監總局30號令第20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特種作業證件由市安監局進行辦理及補辦。
⑦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丟失補辦
法律分析:補辦特種設備使用證需准備以下材料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補辦手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補辦特種設備使用證所需材料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補辦申請書》(1份,蓋公章,使用單位與產權單位不一致的,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2:含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復印件(1份,蓋公章);
3: 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復印件(1份,蓋公章);凡電子證照庫已有的電子證照,不需提供紙質證照。
法律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⑧ 特種作業證丟失怎麼補辦
依據國家安監總局30號令第20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特種作業證件由市安監局進行辦理及補辦。
⑨ 叉車證丟失了如何去補辦
叉車證補辦必須原發證機關補辦,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答》先登報作廢處理,然後到當地質監局申請補辦,如果是屬於公司的,先要有公司的證明,然後再到質監局補辦。
補辦程序:
首先看叉車證是哪個部門的,如果是質監局的話,就要去當地報社,登報作報廢處理
其次去當地質監局補辦,大概需要20天左右。
如果證書屬於公司的話,就要你的公司開具相關證明,再次去質監局補辦。
具體收費要看當地的質監部門規定。

(9)特種設備操作證丟失怎麼補辦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遺失、損壞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向發證部門報告,並在當地媒體上刊登。經核查後,由發證部門重新發證。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印製、偽造、塗改、轉售、出租、出借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
第二十五條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第二十六條發證機關應當加強對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及時糾正違法行為,必要時派員到場監督有關考試活動。
第二十七條發證部門應當建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監督管理檔案,記錄審查、復審和監督檢查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發證、復驗和監督檢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