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營場所條件包括用房性質,設施設備情況等怎麼描述
用房性質是指工業用房、商業用房、住宅,建議不要填寫住宅。一般所說的使用性質是指住宅和商業用房及生產用房。商業用房又分為 、營業商鋪、倉庫等,生產用房包含廠房、倉庫等。
根據企業設施、設備的實際填寫,如無欄目所設項目,應註明「無此項」。所有設備應請詳細註明數量、品牌、型號、功率和容積等,計量器具還應註明檢定或購買的日期。企業如實行遠程審方,遠程審方的設備請列在其它設施設備一欄。
拓展資料
辦理公司設立登記需要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按所提供的使用證明上的地址進行填寫,按市、縣(區)、街道、門牌號的順序填寫。
不同的省市對於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要求略有差異,可參考當地的相關政策辦理。但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提交方式基本如下:
1、使用自有場所的,提交房屋或者土地權屬證明。
2、使用非自有場所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及房屋或者土地權屬證明。
3、尚未取得權屬證明的,可提交房屋購買合同、土地使用權受讓合同、房屋竣工驗收、規劃建設許可等其中一種證明文件;無法提交上述證明的,可提交土地房屋管理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合法使用證明。
企業住所是指企業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企業經營場所是指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企業只能有一個住所,但可以設多個經營場所,並應當與企業經營范圍相適應。業主將住宅登記為企業住所或者經營場所,應當徵得本棟建築物內其他業主同意。沒有辦公實體的企業可以使用所託管商務秘書企業的住所或者辦公區域作為企業住所。
2. 設施與設備的區別
主要區復別是,意思不同、基制本解釋不同、引證解釋不同,具體如下:
一、意思不同
1、設施
意思是規劃施行。
2、設備
指可供企業在生產中長期使用,並在反復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和功能的勞動資料和物質資料的總稱。
二、基本解釋不同
1、設施
①、規劃施行。
②、設備。
2、設備
①、裝備以供應用。
②、設防,設置軍備。
③、指成套的建築或器材。
三、引證解釋不同
1、設施
①、葉聖陶《倪煥之》十二:「如果教育永遠照老樣子辦下去……那豈不是一輩子都不會有健全開明的社會了么?於是對於目前的新設施,竟同愛著生命一樣,非堅決地讓它確立根基不可。
②、《人民文學》1981年第3期:「押車的戰士要求我們讓讓路,說是山內有軍事設施。」
2、設備
①、馮自由《辛亥革命貴州光復紀實》:「百麟曰:『我以至誠待人,人必無危害我者。』泰然不加設備。」
②、葉聖陶《倪煥之》九:「為要實現他那些理論,學校里將陸續增添種種設備:圖書館,療病院,商店,報社,工場,農場,樂院,舞台。」
3. 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需要的場地證明材料包括什麼東西
如果是自己的產權房做經營場地,場地證明就是房產證。
如果是租賃的場地,場地證明就是指的場地租賃合同。辦理時要求出示原件查證,然後只收留復印件。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經營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補充規定的內容如下,
「《條例》第三條所列行業的劃分:
工業、手工業,是指從事自然資源開采和商品的生產、製造、加工,礦產開采,以及生產設備、工具修理等
建築業,是指從事土木建築、設備安裝和建築設計、房屋修繕等
交通運輸業,是指從事公路、水上客貨運輸,裝卸搬運等
商業,是指從事商品收購、銷售、販運、儲存等
飲食業,是指從事飯館、菜館、飯鋪、冷飲館、酒館、茶館、切面鋪等
服務業,是指從事理發、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體育娛樂、信息傳播、科技交流、咨詢服務等
修理業,是指從事鍾表、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電視機、黑白鐵及其他雜品修理等
其他行業,是指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其他行業。」
(3)營業設施設備證明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辦營業執照需要材料
1、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預選的名稱5-10個;
2、全體股東證件原件(自然人出資提供身份證原件、公司出資(即法人股)提供營業執照正本、代碼證正本、國稅證正本、地稅證正本、法人身份證、備案公章、公章准刻證原件);
3、自然人獨資企業須提交一名監事身份證原件;
4、法人股獨資企業須提交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身份證原件;
5、公司辦公場所使用證明:
A、自有房產提交房產證復印件及租賃合同;
B、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合同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
C、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購房合同及現房銷售備案證明;未取得現房銷售備案證明的提交商品房預售證及開發商證明;
D、如房產證用途為住宅或商住的,須提供當地居委會證明或業主委員會證明;
E、租賃單位或村委房產沒有房產證的提交單位或村委證明及土地證復印件和租賃合同;
F、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租賃合同。
6、公司經營范圍中有須報前置審批的,提交相關許可證。
7、公司的經營范圍。
4. 投標時住所和設施、裝備的證明材料是什麼意思
這個還是看招標文件中的具體要求
住所指單位的辦公場所 或者是項目部所在地
設施裝備可能是需要招聘或者是發票什麼的
如果有不清楚的 可以向招標代理詢問確定
5. 設施與設備有什麼區別
1、設備和設施的區別是:是一套裝置與一個系統的不同。
2、設施是為某種需要而建立的一個系統,如:工程設施,軍事設施等等。

設施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shè shī,指安排布置;為某種需要而建立的機構、組織、建築等。語出《淮南子·兵略訓》:"晝則多旌,夜則多火,暝冥多鼓,此善為設施者也。"
設備有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通用設備包括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特種設備、辦公設備、運輸車輛、儀器儀表、計算機及網路設備等,專用設備包括礦山專用設備、化工專用設備、航空航天專用設備、公安消防專用設備等。
設施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shè shī,指安排布置;為某種需要而建立的機構、組織、建築等。語出《淮南子·兵略訓》:"晝則多旌,夜則多火,暝冥多鼓,此善為設施者也。"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鍋爐,是一種能量轉換設備,向鍋爐輸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學能、電能,鍋爐輸出具有一定熱能的蒸汽、高溫水或有機熱載體。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
壓力管道,是指所有承受內壓或外壓的管道,無論其管內介質如何。
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1t,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
6. 如何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
一、辦理時限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符合規定的旅行社設立申請書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並以文件形式書面通知申請者。
二、申辦對象資格
1、有固定營業場所(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設備);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交存旅行社質量保證金20萬元)。
三、申辦材料
1、設立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設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稱及英文縮寫,設立地地址,企業形式、投資人、投資額和出資方式,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書名稱和申請的時間;
2、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明;
3、旅行社企業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營業場所,營業設施、設備的證明或者說明;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7、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設立旅行社的市場條件;設立旅行社的資金條件;設立旅行社的人員條件和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認為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內容。
四、辦理程序
1、申辦單位向擬設地的區、縣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上述有關申報材料。
2、區、縣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發給《上海市旅行社申報技術報告書》,一式三份(可在上海旅遊政務網下載)。
3、區、縣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的20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許可設立該旅行社的應出具書面批復,並由上海市旅遊局核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批復件到所屬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和領取營業執照。
5、旅行社應當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指定銀行開設專門的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或者向作出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依法取得的擔保額度不低於相應質量保證金數額的銀行擔保。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
7. 營業執照需要的營業場所證明材料具體是什麼
租賃協議和房產證明。就是你租賃別人的房子租賃協議,他還要有這房子的房產證明。
8. 辦營業執照要的經營場所證明是什麼
就是你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或者租賃合同。
9. 旅行社辦公設備證明材料指的是什麼
旅行社辦公設備證明材料指的是設立旅行社的條件。
一、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三)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二、旅行社的注冊資本:
(一)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30萬元注冊資金)和質量保證金(20萬元現金)。

(9)營業設施設備證明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
(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六)經營場所證明;
(七)經營設備情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