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器材知識 > 設備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設備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發布時間:2022-05-26 12:54:07

『壹』 生產安全事故性質認定時,如何認定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

直接責任者:指其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關系的人員。主要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由肇事者或有關人員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

2、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造成傷亡事故的;

3、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開動機械設備或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造成事故的。

領導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有關領導應負領導責任:

1、由於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傷亡事故的;

2、未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職工末經考試合格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3、機械設備超過檢修期限或超負荷運行,或因設備有缺陷又不採取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

4、作業環境不安全,又未採取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塵毒治理和安全設施不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造成傷亡事故的。

『貳』 設備事故怎麼處理,如何計算損失

設備事故的處理:
設備事故發生後,對事故責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地給予適當的處理,以教育事故本人和其他職工,各級領導也應從中找出企業管理的不足之處,主動承擔領導應承擔的責任。
設備事故按其發生的性質可分為以下三類:
1、責任事故。凡屬人為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擅離工作崗位、超負荷運轉、加工工藝不合理及維護修理不當等,致使設備損壞或效能降低者,稱為責任事故。
2、質量事故。凡因設備原設計、製造、安裝等原因,致使設備損壞或效能降低者,稱為質量事故。
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災害,致使設備損壞或效能降低者,稱為自然事故。任何責任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應按情節輕重、責任大小、認錯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觸犯刑律者要依法制裁。
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並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定統計,按期上報。
設備事故的損失計算:
1、停產和修理時間的計算
停產時間:從設備損壞停產時起到修復投入使用時止。
修理時間:從動工修理起到全部修理完交付使用時止。
2、修理費用的計算
修理費用系指設備事故修理所花的費用,其計算方法為:
修理費(元)=修理材料費(元)+備件費(元)+工具輔材費(元)+工時費(元)
3、停產損失費用的計算
設備因事故停機,造成工廠生產損失,其計算方法為:
停產損失費(元)=停機時間(小時)×每小時生產成本費用×成本利潤率
4、事故損失費用的計算
由於發生事故,迫使設備停產和修理而造成的費用損失,其計算方法如下:
事故損失費(元)=停產損失費(元)+修理費(元)
設備事故是指工業企業設備(包括各類生產設備、管道、廠房、建築物、構築物、儀器、電訊、動力、運輸等設備或設施)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產或效能降低,直接經濟損失超過規定限額的行為或事件。加強設備事故的管理,其目的是對所發生的設備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再度發生。並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演,達到消滅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叄』 電梯安裝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如何劃分

電梯安裝期間出現安全事故一般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負責,承擔連帶責任,但如果有其他有過錯的責任人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可以在承擔賠償責任後,向該過錯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肆』 特種設備事故分為幾類

特種設備事故分為四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並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並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 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法律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八條 國家鼓勵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採用先進技術,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強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防範事故的能力,對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國家鼓勵特種設備節能技術的研究、開發、示範和推廣,促進特種設備節能技術創新和應用。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保證必要的安全和節能投入。
國家鼓勵實行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制度,提高事故賠付能力。

『伍』 特種設備事故的責任怎麼劃分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可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具體的劃分情況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一條到六十四條有明確的規定。希望對你有幫助!

『陸』 設備吊裝轉移過程中出現重大安全事故責任認定

摘要 由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負責。

『柒』 電梯出事故產權人和使用人的責任劃分

根據規定,電梯如果出了事故,第一責任主體是使用單位,電梯使用單位履行電梯安全管理責任。電梯未明確使用單位的,不得投入使用。
法律分析
電梯安裝後,建設單位尚未移交給電梯所有權人的,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委託物業企業管理的電梯,受委託的物業為電梯使用單位。將此事件定性為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可依照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找出責任主體,進行責任劃分,並確定對責任主體的相關處罰措施。其次,如此定性後,部分主要責任人將面臨按照規定的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的可能,即: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電梯屬於特種設備,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電梯的生產者即廠商在製造、安裝、改造等過程中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調試。在對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並向負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在知曉產品存在同一性缺陷的情況下,應立即停止生產並召回。廠商如果違反上述義務有可能會被處以罰款、責令停產,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被吊銷生產許可證。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處罰,觸犯刑法的,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商場作為電梯的使用單位,應當對電梯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有義務制定電梯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當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對電梯停止使用,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二)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使用的;(三)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未依法履行報廢義務,並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的。

『捌』 吊車施工過程中出現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首先,由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負責。

其次,如果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各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如果不服從導致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最後,根據誠實信用和公平原則,在施工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應當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對於這一點,承包方在承包工程時有必要在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約定註明。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

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8)設備事故責任如何劃分擴展閱讀

吊車使用單位要經常對在用的吊車械進行檢查維保, 並制訂一項 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年檢,對吊車進行動態 監測,有異常情況隨時發現,及時處理,從而保障吊車械安全運行。

(1)日檢。

由司機負責作業的例行保養項目,主要內容為清潔衛生,潤滑傳 動部位,調整和緊固工作。通過運行測試安全裝置靈敏可靠性,監聽運行中有無異常聲音。

(2)周檢。

由維修工和司機共同進行, 除日檢項目外, 主要內容是外觀檢查, 檢查吊鉤、取物裝置、鋼絲繩等使用的安全狀態、制動器、離合器、 緊急報警裝置的靈敏、 可靠性, 通過運行觀測傳動部件有無異常響聲, 及過熱現象。

(3)月檢。

由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檢查、同使用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進行, 除周檢內容外,主要對吊車械的動力系統、起升機構、回轉機構、運 行機構、液壓系統進行狀態檢測,更換磨損、變形、裂紋、腐蝕的零 部件,對電氣控制系統,檢查饋電裝置、控制器、過載保護、安全保 護裝置是否可靠。

(4) 年檢。

由單位領導組織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挑頭,同有關部門共同進行, 除月檢項目外,主要對吊車械進行技術參數檢測,可靠性試驗。

『玖』 求助大家,在廠區行走被叉車撞傷了怎麼劃分責任

在廠區里行走被叉車撞傷,如果行人沒有經過不被容許行走的路段,則叉車負有主要責任或者是全部責任。如果經營單位存在過錯,單位就負有責任。如果行人是工廠的職工,則可能會啟動工傷保險的理賠。如果不是單位職工,且無法認定事故責任的情形,則可以申請交通部門警察認定。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廠區里行走被叉車撞傷,如果行人沒有經過不被容許行走的路段,則叉車負有主要責任或者是全部責任。因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應該負有安全生產的設施設備及配套管理制度,如果缺少相應的設施或管理,就容易發生安全傷害事故,因此,如果經營單位存在過錯,單位就負有責任。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其次,如果行人是工廠的職工,則可能會啟動工傷保險的理賠,具體見法律依據,單位負有責任為職工提供相應證明以便於理賠。如果不是單位職工,且無法認定事故責任的情形,則可以申請交通部門警察認定,交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一系列過程來判斷並制定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會把責任認定情況予以書面告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拾』 安全責任事故等級劃分及處理

事故等級: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處罰標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法》 第一百零九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閱讀全文

與設備事故責任如何劃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steam令牌換設備了怎麼辦 瀏覽:246
新生測聽力儀器怎麼看結果 瀏覽:224
化學試驗排水集氣法的實驗裝置 瀏覽:156
家用水泵軸承位置漏水怎麼回事 瀏覽:131
羊水鏡設備多少錢一台 瀏覽:125
機械制圖里型鋼如何表示 瀏覽:19
測定空氣中氧氣含量實驗裝置如圖所示 瀏覽:718
超聲波換能器等級怎麼分 瀏覽:800
3萬軸承是什麼意思 瀏覽:110
鑫旺五金製品廠 瀏覽:861
蘇州四通閥製冷配件一般加多少 瀏覽:153
江北全套健身器材哪裡有 瀏覽:106
水表閥門不開怎麼辦 瀏覽:109
花冠儀表盤怎麼顯示時速 瀏覽:106
洗砂機多少錢一台18沃力機械 瀏覽:489
超聲波碎石用什麼材料 瀏覽:607
組裝實驗室製取二氧化碳的簡易裝置的方法 瀏覽:165
怎麼知道天然氣充不了閥門關閉 瀏覽:902
公司賣舊設備掛什麼科目 瀏覽:544
尚葉五金機電 瀏覽: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