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節能檢測需要一些什麼儀器設備
建築節能檢測需要的儀器設備:
室內環境:溫濕度儀,風速計,風量罩
系統性能:超聲波流量計,功率計,皮託管
圍護結構性能:傳熱系數測量以,導熱儀。
建築節能檢測,是用標準的方法、適合的儀器設備和環境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對節能建築中使用原材料、設備、設施和建築物等進行熱工性能及與熱工性能有關的技術操作,它是保證節能建築施工質量的重要手段。與常規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一樣,建築節能工程的質量檢測分實驗室檢測和現場檢測兩大部分。
㈡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檢查設備有哪些
這是《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 你看看就知道檢查的設備有那些了!
3.0.1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表3.0.1)主要內容應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十項。該表所示得分作為對一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評價依據。
3.0.2 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表3.0.2)是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標志十項內容。
3.0.3 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表3.0.3)是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堆放、現場宿舍、現場防火、治安綜合治理、施工現場標牌、生活設施、保健急救、社區服務十一項內容。
3.0.4 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分為落地式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1)、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2)、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3)、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4)、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4-6)等六種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評分表。
3.0.5 基坑支護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5)是對施工現場基坑支護工程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臨邊防護、坑壁支護、排水措施、坑邊荷載、上下通道、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和作業環境九項內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6)是對施工過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支撐系統。立柱穩定、施工荷載、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驗收、混凝土強度、運輸道路和作業環境十項內容。
3.0.7 「三寶」 、「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表3.0.7)是對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使用及防護情況的評價。
3.0.8 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表3.0.8)是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外電防護、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箱、開關箱、現場照明、配電線路、電器裝置、變配電裝置和用電檔案九項內容。
3.0.9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評分表(表3.0.9)是對物料提升機的設計製作、搭設和使用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架體製作、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鋼絲繩、樓層卸料平台防護、吊籃、安裝驗收、架體、傳動系統、聯絡信號、卷揚機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項內容。
3.0.10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 檢查評分表(表3.0.10)是對施工現場外用電梯的安全狀況及使用管理的評價。檢查的內容應包括: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司機、荷載、安裝與拆卸、安裝驗收、架體穩定、聯絡信號、電氣安全和避雷十項內容。
3.0.11 塔吊檢查評分表(表3.0.11)是塔式起重機使用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險裝置、附牆裝置與夾軌鉗、安裝與拆卸、塔吊指揮、路基與軌道、電氣安全、多塔作業和安裝驗收十項內容。
3.0.12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12)是對施工現場起重吊裝作業和起重吊裝機械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機械、鋼絲繩與地錨、吊點、司機、指揮、地耐力、起重作業、高處作業、作業平台、構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項內容。
3.0.13 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表3.0.13)是對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和打樁機械十種施工機具安全狀況的評價。
1 總則
1.0.1 本標准編制的目的。
1.0.2 規定了本標準的用途和適用范圍。主管部門在考核工程項目和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情況、評選先進、企業升級、項目經理資質時,都必須依本標准為考核依據。
1.0.3 說明本標准編制時採用的方法和依據。
1.0.4 說明本標准與相關標準的關系。
2 檢查分類及評分方法
2.0.1 本標准採用系統工程學的原理,將施工現場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利用數理統計的方法,對五年來發生的職工因工死亡的810起事故的類別、原因、發生的部位等進行了統計分析,得到主要發生在高處墜落(佔44.8%)、觸電(佔16.6%)、物體打擊(佔12%)、機械傷害(佔7.2%)、坍塌事故(佔6%)這五類事故占總數的86.6%。為此,根據統計分析的結果,將消除以上事故確定為整體系統的安全目標。這些事故集中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利用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等十個方面。列為十七張檢查表(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落地式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附著式腳手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或爬架)、基坑支護檢查評分表、模板工程檢查評分表、「三寶」、「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評分表、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檢查評分表、塔吊檢查評分表、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因此,把這十個部分列為本標準的檢查評分內容,以檢查表的形式用定量的方法,為安全評價提供了直觀數字和綜合評價標准。
2.0.2 分項檢查評分表的結構形式分為兩類,一類是自成整體的系統,如腳手架、施工用電等,列出的各檢查項目間有內在的聯系。按其結構重要程度的大小,對其系統的安全檢查情況起到制約的作用,在這類檢查評分表中,影響安全的關鍵項目列為保證項目,其他的項目列為一般檢查項目。另一類是各檢查項目之間無相互聯系的邏輯關系,因此,沒有列出保證項目,如「三寶」、「四口」防護和施工機具。
2.0.3、2.0.4、2.0.5 是說明分項檢查評分表中的評分
2.0.6 在分項檢查評分表中,列在保證項目中的項目對系統的安全情況,起著關鍵的作用,為了突出這些項目的地位,而制定了保證項目的評分原則。
2.0.7 匯總表也採用百分制。各分項內容在匯總表中所佔分值,依據對因工傷亡事故類型的統計分析結果而確定。且考慮了計算簡便,將除文明施工分表(20分)起重吊裝分表(5分)施工機具分表(5分)外,其它各分表分值都確定為10分。由於起重吊裝只是施工中的一個工序過程,在組織檢查中遇到機會較少;施工機具近些年有較大改觀,防護裝置日趨完善,所以各確定為5分;而文明施工是獨立的一個方面,也是施工現場整體面貌的體現和樹立建築業現象綜合反映,所以確定為20分。
2.0.8 分項檢查表共有十六張,歸納為十項內容,每次在工地檢查使用時,不一定都能遇到,如有的工地無塔吊等,在匯總表中就要進行換算,計算出這個工地的總得分。在無保證項目的分項檢查表中,遇有缺項時如表3.0.13中,無平刨等機具時,也要利用這個公式算出分項表的得分。
2.0.9 在組織檢查時,遇到意見不統一的情況,為了突出安全專職人員的作用,採用加權評分的方法。
2.0.10 根據檢查評分匯總表實得分數,確定了整體系統(即一個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等三個等級。等級劃分的原則是:優良的標准為在施工現場內無重大事故的隱患,各項工作達到行業平均先進水平。合格的標准為達到施工現場保證安全的基本要求。對於有一分項檢查表不得分的,匯總表總得分為75分以上的,也定為合格,是考慮有一項工作存在隱患,其他工作都比較好。本著幫助和督促企業做好安全工作的精神,也定為合格。不合格的標准為施工現場隱患多,出現重大傷亡事故的幾率比較大。如匯總表得分不足70分,就說明施工現場重大事故隱患較多,隨時可能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因此定為不合格。考慮到起重吊裝與施工機具檢查評分值僅為5分,因此確定為這兩項檢查表未得分,匯總表得分值必須在80分以上時為合格。
3 檢查評分表
3.0.1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是對十個分項檢查結果的匯總,利用匯總表得分,來確定總體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各分項檢查表具體的得分分值在2.0.7中說明。
3.0.2 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是考核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在事故類別分析中沒有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但管理不善是造成傷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們分析的事故中有89%都不是因技術解決不了造成的,都是因違章所致。其中由於沒有安全技術措施、缺乏安全技術知識、不作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因此,把管理工作中的關鍵部分列為保證項目,保證項目能夠做好,整體的安全工作也就有保證了。一般在較大的工地應該設安全人員,主要任務是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應實行目標管理,制定總的安全目標(如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制定達標計劃,進行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表中專業性較強的項目要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主要指: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起重吊裝作業、塔吊、物料提升機及其它垂直運輸設備。專職安全員應按建設部的規定,每年集中培訓40學時,經考試合格才能上崗。施工管理人員按建設部規定每年也要進行安全培訓。
3.0.3 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表。按照167號國際勞工公約《施工安全與衛生公約》的要求,施工現場不但應該做到安全生產不發生事故,同時還應做到文明施工,整齊有序,把過去建築施工以「臟、亂、差」為主要特徵的工地,改變為城市文明的「窗口」。針對我們建築工地存在的管理問題,諸如工地不圍檔、現場布局不執行總平面布置、垃圾亂堆亂倒、污水橫流、施工人員住宿在正在施工的建築物內,既混亂又不安全以及高層建築施工中的消防問題等,為此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中將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堆放、現場住宿、現場防火、列為保證項目作為檢查重點。對必要的生活衛生設施如食堂、廁所、飲水、保健急救和施工現場標牌,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等五牌一圖治安綜合治理、社區服務等項也是施工現場做到文明工地的重要工作,列為檢查表的一般項目。表中凡是「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條款均以國家及當地衛生部門頒發的有關規定、標准為依據。高層建築是指30m以上的建築物,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介面。
3.0.4 腳手架是建築施工的主要設施,從腳手架上墜落的事故占高處墜落事故的5%,腳手架上的事故如能得到控制,則高處墜落事故可以大量下降。按照安全系統工程學的原理,將近年來發生的事故用事故樹的方法進行分析,得到的主要方面有兩種,一種是腳手架倒塌,一種是腳手架上缺少防護設施。從這兩方面考慮,找到引起倒塌和缺少防護的基本原因。因而確定了檢查項目,按每項在總體結構中的重要程序及由它的缺陷而引起的傷亡事故的幾率,確定了它的分值。由於建築類型比較復雜,不同的施工條件及施工工藝,所採用的腳手架形式也不同,應按其腳手架形式選用檢查評分表。遇有鋼木混用或鋼竹混用者都應視為不得分。腳手架的荷載:結構架3000N/m2,裝修架2000N/m2,工具式腳手架1000N/m2。斜道的坡度為1:3,每30cm設一防滑條、臨邊要做防護等。
1. 落地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主要指從地面塔起的木、鋼腳手架,包括各種高度的腳手架、應該按照搭設技術規范進行檢驗。一般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應有搭設方案,繪制架體與建築物拉結作法詳圖;搭設高度超過25m時,不允許使用木腳手架。使用鋼管腳手架應採用雙立桿及縮小間距等加強措施,並繪制搭設圖紙及說明腳手架基礎作法;搭設高度超過50m時,應有設計計算書及卸荷方法詳圖並說明腳手架基礎施工方法。
由於竹材滿足不了四年生長期的材質要求,因此竹腳手架從安全形度考慮應該逐步淘汰,如若使用竹腳手架應進行特殊計算。
2. 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包括從地面、樓板或牆體上用立桿斜挑的腳手架,提供一個層高的使用高度的外挑式腳手架和高層建築施工分段塔設的懸挑腳手架。外挑式腳手架應有搭設方案,標明立桿與建築結構的連接方法,不能將外挑立桿與建築結構以外的不穩定的物體連接。外挑立桿除必須滿足間距要求外,還應按規定設置大橫桿以增加立桿的剛度。高層建築施工分段搭設的懸挑腳手架必須有設計計算書,設計計算書要經上級審批。懸挑梁或懸挑架應為型鋼或定型桁架,安裝時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腳手架必須按設計規定與建築結構進行拉結。
3. 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表主要指定型的門型框架為基本構件的腳手架,由門型櫃架、水平梁(腳手板)及剪刀撐組合成基本單元。腳手架之間除按規定設置連接件外,還應用大橫桿和剪刀撐加強整片腳手架的穩定性。腳手架應有搭設方案,一般搭設高度為45m以下,搭設時要及時裝設連牆桿與建築結構拉牢防止架體變形。嚴格控制首層門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立桿在兩個方面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內,頂部水平偏差在5mm以內,上下門架立桿對中偏差不大於3mm。
4. 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主要指懸掛在建築結構預埋件上的鋼架,並在兩片鋼架之間鋪設腳手板的腳手架。此種腳手架的跨度不能大於2m,使用中除去對埋件的設計製作與埋設應確保牢固外,還應對鋼架進行認真檢查和荷載試驗。由於腳手板的跨度較大,所以特別注意腳手板的選材、固定和嚴格控制施工荷載。
5. 吊籃腳手架檢查表。吊籃腳手架是將預制組裝的腳手架懸掛在挑樑上,挑梁與建築結構固定,腳手架的升降用手(電)動葫蘆和鋼絲繩來帶動。施工方案中必須有吊籃和挑梁的設計及挑梁的固定方法。吊籃在使用前應做荷載試驗,使用中必須有2根直徑為12.5mm的鋼絲繩做保險繩,葫蘆必須有保險卡,在吊籃提升(或下降前)必須先把保險繩固定好,待提升(或下降)到一定距離(小於1m),再重新固定好保險繩,然後再繼續提升(或下降),反復進行,一直到需要的高度。嚴禁在保險繩不起作用的情況下就提升(或下降)。
6. 附著式腳手架,是將腳手架架體附著於建築結構上,並能自行升降,可單跨升降,多跨升降,也可整體升降,因此,也稱整體提升腳手架或爬架,因其使用方便、經濟,自1993年以來,在全國各地普遍使用。但由於在架體構造、附著支撐、升降方式和使用管理中均存在著一些問題和隱患,因此,使用中墜落傷人事故不斷發生。為推進腳手架技術進步,完善這類腳手架的使用和管理。自1993年以來,建設部利用兩年多的時間,在全國進行了調研,召開各方面的專家研討會,多次在全國范圍內徵求意見,確定了這類腳手架的構造、設計和管理等規定。為了強化對這項工作的管理,表裡提出了由建設部組織鑒定等要求,這主要是指由廠家生產並在各地使用的產品,要由建設部建築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鑒定,並發放使用證,其他的可由建設部認可的單位鑒定或派人參加鑒定。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由落地式的雙排立桿外腳手架發展而來的,它應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架體應是鋼性較強的整體,因此,要求有定期的主框架和相鄰兩主框架中間的架體的定型的支撐框架,支撐框架還必須以主框架做為支座;二是架體上的荷載應通過主框架均勻、合理地傳遞到建築結構上去,也就是說架體要在結構上生根;三是升降時不墜落、不傾斜。因此,本著這個要求,列出了保證項目。主框架可固定在導軌上,導軌再與每一樓層固定。
3.0.5 基坑支護及模板工程。近年來建築施工傷亡事故中坍塌事故比例增大,主要原因是:開挖基坑、基槽時未按土質情況設置安全邊坡和做好固壁支撐;樓板拆模後,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在樓板上堆物過多,使樓板超過允許荷載;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沒有經過設計計算,支撐系統強度不足,在澆注混凝土過程中,造成整體失穩坍塌等。坍塌事故已列入建設部多發性事故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要求各施工現場必須認真做好。基坑支護及模板工程在總表中作為一個項目考核,在檢查評分時如二者同時出現,則該項目得分為各自實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基坑支護安全檢查評分表主要檢查施工現場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勘察,摸清地下情況,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質情況和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對於較深的溝坑,必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對於邊坡和支護應隨時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按照規定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確保邊坡的穩定,如施工機械確需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採取加固措施。
3.0.6 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針對模板施工管理的主要問題列入檢查項目。要求模板施工前,要進行模板支撐設計、編制施工方案,並經上一級技術部門批准。設計不僅有計算書而且還要有細部構造的大樣圖,對材料規格尺寸、接頭方法、間距及剪刀撐設置等均應詳細註明。方案應包括模板的製作、安裝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裝完畢,必須由技術負責人按照設計要求檢查驗收後,才能澆築混凝土。模板支撐的拆除,必須確認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時經申報批准後才能進行。模板堆放高度一般不超過2m。大模板存放必須有穩固措施。
3.0.7 「三寶」及「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三寶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使用;四口主要指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各種洞口的防護,兩者之間無有機的聯系,但這兩部分引起的傷亡事故卻是相互交叉,既有高處墜落又有物體打擊,因此,將這兩部分放在一張表內,但不設保證項目。其中,由於「三寶」利用不好發生事故較為普遍。為突出重點。將其分值定為55分。在發生的物體打擊的事故分析中,由於不戴安全帽的受傷者占事故總數的90%,而不戴安全帽都是由於怕麻煩圖省事造成的。無論工地有多少人,只要一人不戴安全帽,就存在被打擊造成傷亡的隱患,同樣,有一人不戴安全帶的,就存在高處墜落傷亡一人的危險,因此,在評分中突出了這個重點。這次在修訂中取消了平網在建築的外圍的使用,改為立網全封閉,立網應該使用密目式安全網,其標准:1.每10cm×10cm=100cm2的面積上,有2000個以上網目;2.做耐貫穿試驗(將網與地面成30°夾角,在其中心上方3m處,用5kg重的鋼管(管徑48~51mm)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這次標準的修訂提高了對「四口」防護的要求,經過多年的實踐各地已有許多好的辦法,考慮了各地施工條件沒有對防護方法和設施做統一要求,但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並按照施工方案進行驗收。臨邊及洞口防護的具體做法應該符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3.0.8 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檢查標准,臨時用電也是一個獨立的子系統,各部位有相互聯系和制約的關系,但從事故樹的分析來看,發生傷亡事故的原因不完全是相互制約的,而是哪裡有隱患,哪裡就存在著觸電的危險,根據發生傷亡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確定了檢查項目。其中由於施工碰觸電力線路造成的傷亡事故佔30%;由於工地隨意拖拉電線造成觸電事故的佔16%;現場照明不使用安全電壓造成事故的佔15%,以上三類事故占觸電事故的61%。為消除觸電事故隱患,《規范》規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必須採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要求使用五芯電纜配電系統採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同時規定開關箱(末級)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30mA或15mA,0.1S)實行「一機一閘」每台設備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的規定,從而提高了臨時用電的本質安全。由於現場住宿工棚高度較低,所以照明一般應使用安全電壓供電。為此,安全檢查評分表把以上內容列為保證項目。另外《規范》還規定凡用電設備在5台以上或總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都要單獨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用來指導臨時用電工程的設施布局每路敷設以及所採用的安全措施,並作為工地臨時用電檔案的主要資料之一。
3.0.9 施工現場一般使用的提升機有兩種:一種是專為解決物料的垂直運輸的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另一種是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型式較多,絕大多數不是定型產品,尤其是低架提升機,多為企業自己製作,存在設計不合理,管理責任不明確問題,所以發生事故較多。物料提升機和外用電梯在總表中作為一個項目考核,在檢查評分時如二者同時出現,則該項目得分為各處牽頭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評分表是依據《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編寫的,主要是指經過專門設計後,用型鋼製作成標准節或標准件,運到施工現場進行組裝的升降機,施工現場要杜絕採用腳手架鋼管和扣件,臨時組裝成井字架替代的提升機。物料提升機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自己生產自己使用,設計不合理,產品沒有主管部門認定;二是安全裝置不能滿足規范規定,流於形式;三是纜風繩或與建築物連接不符合要求,使用中架體晃動大、失穩;四是提升機安裝後,不經驗收,給使用帶來隱患。存在以上問題的根本原因是產品沒有定型,企業自己製作不經設計或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工藝落後,沒有檢測手段。運到施工現場沒有作為專用設備納入設備部門管理,形成只使用,無管理,檢查驗收流於形式。因此物料提升機檢查評分表中將架體製作,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提升鋼絲繩,樓層卸料平台防護、吊籃及安裝驗收都列為保證項目作為檢查重點。這次檢查標准針對斷繩保護存在不安全不可靠問題,改為吊盤不能只用斷繩保護裝置,必須使用安全停靠裝置。
3.0.10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檢查評分表。外用電梯一般附著在建築物外側,所以也稱外用電梯。多以齒條傳動,架體與建築結構附著保證架體的穩定,載重量一般為1000kg,可以乘載施工人員或物料上下,是由專用廠家生產的定型產品。人貨兩用電梯也是施工現場的大型設備並有一定的危險性,尤其梯籠上下運行中常常載人,如果發生事故將會造成事故損失,所以必須在每班使用前按規定檢查制動、各限位裝置、梯籠門和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鎖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司機經過專門培訓,不準超載使用。不裝配重時不準載人。為保證安裝拆卸過程中的安全,必須先制定方案,作業隊伍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安裝後經主管部門驗收。架體與建築物的附著,必須在施工過程中按說明書要求預先設計連接方式和垂直間距,並在施工方案中確定各層卸料口的防護門製作與管理問題。
3.0.11 塔吊檢查評分表包括了各種類型的塔吊,在使用中常常因安全限位裝置(四限位、兩保險)不齊全或不可靠造成事故。「四限位」主要指力矩、超高、變幅、行走限位裝置,「兩保險」主要指吊鉤保險和捲筒保險裝置,這是一般的塔吊應該具有的安全裝置,還有一些塔吊在說明書中有其他的安全裝置要求時,應該按照其說明書規定進行檢查。夾軌鉗是軌道運行式塔吊的安全裝置,在下班、吃飯及較長時間的臨時停車時,必須將四個軌鉗同時卡緊,防止大風突然來臨造成事故。高塔的附牆裝置必須按說明書要求,不能隨意變動或中途拆除。塔吊在安裝拆除中也發生過多起傾翻事故,主要是沒有預先制定作業方案和施工隊伍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沒有安裝拆除的資質,沒按說明書要求作業造成的。
3.0.12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主要指建築施工中的結構安裝和設備安裝工程,起重吊裝是專業性較強且危險性較大的工作,一些事故的發生其主要原因是:一、沒有直對作業條件和工程情況編製作業方案,或方案過於簡單不能具體指導施工;二、對選用的起重機械或起重扒桿沒有進行檢查和試吊,使用中不能滿足要求;三、鋼絲繩選用不當或地錨埋設不合設計要求;四、司機、指揮、起重工未經培訓,不懂專業知識;五、高處作業無防護措施造成的。為此,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中,將制定施工方案,起重機起重扒桿、鋼絲繩、地錨、構件吊點以及司機,指揮列為保證項目作為檢查重點。
3.0.13 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表3.0.13中列出了施工常用的和發生傷亡事故較多的十種機具,這些機具設備雖然與大型設備相比較其危險性較小,但由於它數量多,使用廣泛,所以發生事故的幾率大,又因其設備較小,所以往往在管理上被忽視。在進行安全檢查時,要求也與大型設備一樣,進入施工現場的,必須是經過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時,發給准用證或有驗收手續方能使用,不能把不合格的機具運進現場使用。施工機具都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平刨、電鋸、電鑽等多用聯合機械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
㈢ 房屋建設放線之前應該對設備做哪些的檢查
施工放線是從建築物定位開始的,一直到主體工程封頂都離不開施工放線。
大致分三個階段:建築物定位(放線)、基礎施工(放線)和主體施工(放線)。
一、建築物定位,是房屋建築工程開工後的第一次放線,建築物定位參加的人員是:城市規劃部門(下屬的測量隊)及施工單位的測量人員(專業的),根據建築規劃定點陣圖進行定位,最後在施工現場形成(至少)4個定位樁。放線工具為「全站儀」或「比較高級的經緯儀」。
二、基礎施工放線,建築物定位樁設定後,由施工單位的專業測量人員、施工現場負責人及監理共同對基礎工程進行放線及測量復核(監理人員主要是旁站監督、驗證),最後放出所有建築物軸線的定位樁(根據建築物大小也可軸線間隔放線),所有軸線定位樁是根據規劃部門的定位樁(至少4個)及建築物底層施工平面圖進行放線的。放線工具為「經緯儀」。
基礎定位放線完成後,由施工現場的測量員及施工員依據定位的軸線放出基礎的邊線,進行基礎開挖。放線工具:經緯儀、龍門板、線繩、線墜子、鋼捲尺等。小工程可能沒有測量員,就是施工員放線。
注意:基礎軸線定位樁在基礎放線的同時須引到擬建建築物周圍的永久建築物或固定物上,防止軸線定位樁破壞了,用來補救。
三、主體施工放線,基礎工程施工出正負零後,緊接著就是主體一層、二層...直至主體封頂的施工及放線工作,放線工具:經緯儀、線墜子、線繩、墨斗、鋼捲尺等。根據軸線定位樁及外引的軸線基準線進行施工放線。用經緯儀將軸線打到建築物上,在建築物的施工層面上彈出軸線,再根據軸線放出柱子、牆體等邊線等,每層如此,直至主體封頂。
我有20多年的施工經驗,由於時間關系說的不是很細(放線有很多技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施工放線有多種方法,條件允許的場地只要釘多一次龍門樁就可以搞定,一般龍門樁主要用於基礎施工放線,基礎完工後再把軸線及水平引測到基礎上部四大角的側面,用墨線彈出垂直、水平線做出三角標記,在引之前需用基準點校驗龍門樁是否准確,這樣不管你放N多次線只要以基礎側面的基點用儀器或鉛垂向上引測軸線,用鋼尺量測標高,這樣就可以到主體封頂。這種方法是最簡單實用的。
說白了就是把圖紙上的形狀按1:1的比例投放到地面上
但要學會看圖紙,學會必要的儀器操作。
線工是個綜合性很強的工種,不僅要掌握各種儀器的操作,而且得能識圖,並且能快速地記憶數值,要求精確的操作等等。首先學會水準儀、經緯儀的操作,然後學習識圖,最好是能畫圖,接著熟悉圖紙,從放大線開始,確定軸線位置,最後放局部軸線,彈出牆體留置洞口等等,只有多練習,勤問人,等你放一兩棟樓的線就會慢慢熟練的。
施工放線現場操作有多種放線方法;一般分有龍門板定位尺量放線和儀器測量放線,前者根據圖紙已知的控制點或現場確定的控制點,在要放線的建築物基礎外四周一定距離打樁、架設龍門板,在龍門板上用施工線拉一個大至的直角線,盡量把線拉緊,然後用勾股定理採用鋼尺合尺,尺寸要大一點,一般6、8、10m,這樣比較准確,首先在兩控制線上量取尺寸用紅鉛筆放點,然後兩人拉尺,一人擺動可以任意那根線與鋼尺的尺寸穩合,然後龍門板上固定施工線,用鋼尺從頭再校對一次,確認無誤後四周掛線、鋼尺校核,根據圖紙上的軸線尺寸用鋼尺量取放點,用鉛垂垂於地面,這樣就可以用石灰粉分別放開挖線了,用水準儀在龍門板上測放控制高程。
後者如果會用經緯儀或全站儀那就簡單多了,只要根據圖紙已知的控制點或現場確定的控制點,圖紙上的距離、角度關系就可測量確定軸線的具體位置。
具體一點:
1、一般情況下是在預先選好的內控點位置上預埋鋼板,用經緯儀在鋼板上找出交點,刻痕,做為豎向投測軸線的基點,然後用大線錘怎樣往上吊比較方便。用線錘尖對准軸線的基點,當線錘對准基準點時,用對講機通知樓層上人員定位。在對准下方吊錘時,對點人員要從兩個相互垂直的方向觀測吊錘尖部與鋼板的點位差值,並通知樓上人員及時調鋼絲線中的位置,當從兩側方向錘尖與十字中都重合時,可通知上層定點。
至於鋼絲線的彈力問題確實是存在的,關鍵是在於樓層上的放鋼絲線的絞線輪要經過特製,可以進行微小高度調整,並能可靠的鎖定,這樣放線時就比較方便了。
2、高層因層高高及有外腳手架,故線錘法及外控法均不適宜,可採用內窺法.即在每個樓層的同一位置留兩個預留孔,通過這兩個孔將下面樓層的軸線引上來,如留3個孔的話,經緯儀都可不用,僅線錘和鋼尺就可完成放線。
3、 +-0.000以下採用外空法,即打好控制樁,用經緯儀投測軸線.+-0.000以上採用內控法,即用經緯儀將控制軸線投測到首層平面上,首層平面在可通視的位置上預埋鋼板,用經緯儀在鋼板上找出交點,刻痕,做為豎向投測軸線的基點,然後用鉛垂儀以此點向上可引測軸線n層. 高層放線普遍用的就是內控法.具體講在建築軸線附近平行與軸線找一合適的距離我一班找1米左右這個位置予埋鋼板,在鋼板上找出交點,刻痕,做為豎向投測軸線的基點,然後用鉛垂儀或激光經緯儀以此點向上可引測軸線n層. 比如你現在從一層向二層引,你對准一層的點用激光經緯儀向上打,在二層用玻璃接住從下面傳來的點就是了.然後從二層這個點往回量1米那就是建築物軸線的位置了.
四、測量工作程序
1、機構設置
針對本工程建築小區內地形復雜、佔地面積大、單位工程多、建築高度大的特點,我公司在本項目技術部下設專職測量小組,測量小組主要由一名測量工程師和各區段兩名技術人員組成,場區導線控制網作業人手不夠時由項目工程部其它人員配合。
2、 職責劃分
2.1測量小組負責從規劃部門接收導線控制點、施工現場控制網的建立、樓層控制線投測、標高引測、沉降觀測及其它重要部位的施工測量;測量工程師還負責對項目計量器具的管理、日常維護及檢測。
2.2施工員根據測量小組給定的樓層控制軸線放出柱、牆體的控制線,梁的位置線和預留、預埋位置線。
2.3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對軸線控制網進行復核,項目質量員負責對施工員所施測的樑柱邊線、控制線進行詳細復核。
2.4每樓層施工測量放線完畢,項目內部復核完成後,由項目測量工程師對施工測量結果向監理工程師進行報驗,經監理工程師復核認可後才能進行上部結構施工。
五、基礎施工測量
5.1控制網的建立
5.1.1場區控制網
因基礎施工階段地形變化大、地勢錯階起伏,單位工程數量多,為實施有效測量控制,開工初在場區內設置由二~四個樁位形成的導線控制網(場區四周邊及中間高處各布一點,保證通視即可),場區控制網是單位工程軸網設置的依據,控制網用全站儀進行投測。
5.1.2單位工程軸線控制網
單位工程軸線多且密集,根據建築物特點選擇有代表性的軸線設置軸線控制網。
控制樁盡量設在開挖區外原始地坪上;另外在基坑底部及長軸線中部加密設置輔助性控制樁,以便於基礎施工測量。
工程開工後,測量小組根據規劃局給定的坐標點以及總平面布置圖中建築物角點標注坐標作為放線依據。由於兩幢住宅樓及車庫軸線關系較復雜,根據施工圖設計的主軸線,對B車庫的樁基礎,採用極坐標法放樁位,方法是,先按總圖坐標,計算出各樁位在總圖上的坐標,再跟據點出的坐標和測設的場地控制網,將全站儀架在靠B車庫的場地控制點上,定出各樁位的坐標,同時建好控制軸線。在建築物外圍將控制軸線引出。利用放出的控制軸線對各樁位進行復核。對於A車庫,先用全站儀定出事先在總圖上點出的Qa軸上的兩個軸線交點,再用DJD2-1GJ激光經緯儀配合50鋼捲尺定出各主控制線,並以主控制線為中心線,用50m鋼捲尺分出其它各條軸線,作為下一步柱基開挖線的放線依據。基礎施工軸網設置詳見附圖。
5.2控制樁的設置方式
所有位於土層上的控制樁點(含軸網控制點及高程式控制制點)均為砼墩埋地設置,砼墩截面為300×300,深度不小於500,做法如右圖;樁面上用紅油漆對樁號、軸線及高程等進行標示。若控制樁位於完整的基岩上,則可直接將控制點設在基岩面上。控制樁點設置完成後必須在樁的周圍設置可靠、醒目的圍護設施,對控制樁進行保護。
5.3基礎施工測量
基礎施工階段,用經緯儀結合50m鋼捲尺根據控制樁直接對各軸線進行投測,然後根據設計截面對各構件進行放線;用S3水準儀結合五米塔尺直接進行高程引測。因基礎施工階段控制樁往往容易遭碰撞及受地面沉降影響移位,故在每次進行軸線投測前必須先對控制樁有無移位現象進行校核後才能施測。
六、 標准層施工測量
1. 1標准層施工時的控制網設定方式
標准層施工軸線測量主要採取內控法對軸線進行傳遞和引測。在首層地面上設置內控點,並在建築物外圍設置外控點(控制網設定如下圖示)。方法是:精確定出矩形控制網點(位置詳下圖),各點用100×100×10mm預埋鋼板,表面用鋼銃沖上標准點並作點號標記。
2.2控制線的引測
進行上部結構施工時,在內控點位置留設100×100方形觀測孔。在進行上部結構軸線投測時,將北京博飛DJD2-1GJ天頂垂准儀架設在內控點位上向上鉛直投測至各結構施工層,然後用J2經緯儀、鋼尺對所轉點進行復核;經復核閉合後才能進行控制線及軸線的投測。
結構每施工三層,測量小組對控制線必須進行一次校核:復核方式為採用內、外控制線相互比對方式。七、高程測量
基礎施工階段,高程測量直接用S3水準儀由地面上高程式控制制點進行引測。上部結構施工時,在首層施工完後,將高程式控制制點引至外壁無遮擋的柱身上,隨結構上升,測量員用50m鋼捲尺將高程向上傳遞。樓層內用水準儀將標高轉至各相關構件上。
上部結構施工時每個單體建築物高程引測基點設置數目不得少於三個,結構每施工五層,高程點由測量工程師進行一次標定。
結構施工中,應對建築物主體傾斜率進行觀測計算,計算公式為:
i=tgα=ΔD /H
式中:I——主體的傾斜率;
ΔD—建築物項部觀測點相對於底部觀測點的偏移值(m);
H——建築物的高度(m);
α——傾斜角(º)。
八、細部測量
樑柱邊線、控制線的測量:每樓層施工前,測量工程師將控制線、主要軸線施測完成後,施工員著手依據控制線、軸線對樑柱邊線、牆柱控制線進行引測。所有牆柱放出邊線和距邊線200寬的控制線,牆柱邊線作為焊接導牆筋的依據,控制線作為校核模板、驗收模板的依據。
十、沉降觀測
6.1 沉降點的設置
設置沉降觀測點的數目和具體位置根據規范和設計要求確定,在圖紙會審階段,施工單位、監理與設計院進行協商初步確定沉降點設置方案;待基礎施工完成後,根據實際地質情況進一步細化沉降觀測點的設置位置。
為較好地進行沉降觀測,施工現場內埋設的水準基點應有利於直接引測,且數量不少於兩個,每次進行沉降觀測時,事先核查基準水準點是否發生異常變化,正常後才能進行施測。
沉降點的埋設方式為:先將帶錨固腳的鋼板埋入設計觀測點柱身上,並按初步設定高程埋設,待模板拆除後,精確找出高程、焊上帶觀測點的角鋼(如右圖)。
6.2 沉降點的測量
6.2.1測量工具:
本工程沉降測量由測量工程師負責;沉降觀測採用S1水準儀和毫米分劃水準尺進行測量。
6.2.2測量頻次:
正常施工階段應保證每載入一次施測一次(每一結構層施工完畢觀測一次);主體結構竣工後每月觀測一次;暴雨後觀測一次;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前還需與業主共同觀測一次後向業主進行沉降點的移交。
6.2.3觀測方法:
每次觀測按固定後視點、觀測路線進行,前後視距盡量相等,視距大約15m,以減少儀器誤差影響。
觀測時間宜選擇天氣晴好的早晨或傍晚。
6.2.4觀測記錄整理
每次觀測結束後,對觀測成果逐點進行核對,根據本次所測高程與首次所測高程之差計算出沉降量並將每次觀測日期、建築荷載情況標注清楚,畫出時間與沉降量、荷載的關系曲線圖。
測量工程師必須將每次觀測結果及時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進行匯報;若出現明顯沉降量的變化或不均勻沉降時,項目技術負責人還應及時與設計、勘察部門聯系,確定進一步觀測的方案。
十、施工測量的精度要求見下表:
單位工程 測距 測角 豎向傳遞軸線點
1/20000 5″ 4mm
1/10000 10″ 3mm
測量放線是市政道路工程很重要的一項技術工作,貫穿於施工的全過程,從施工前的准備,到施工過程,到施工結束以後的竣工驗收,都離不開測量工作。如何把測量放線做得又快又好,是對技術人員一項基本技能的考驗和基本要求。
一、做好開工前的測量交底
工程開工前,應在全面熟悉設計文件的基礎上,由勘測設計單位進行現場測量交底,按設計圖認清現場水準基點、導線樁、交點樁等,做好樁位交接記錄,對位於施工范圍內的測量標志,必須採取妥善保護措施。關於測量交底方面,需要強調的是樁位的保護,即在設計單位交樁以後,應及時採用砌磚墩或澆築水泥墩等方法予以保護,以免丟失。這些樁一般在於農田或居民區內,很容易被人為破壞,而一旦破壞,再讓勘測設計單位來補測,則既耽誤施工,又要增加一定的費用。
二、中線復測和邊線放樣
中線測量是在定線測量的基礎上,將道路中線的平面位置在地面上詳細地標示出來。它與定線測量的區別在於:定線測量中,只是將道路交點和直線段的必要轉點標示出來,而在中線測量中,要根據交點和轉點用一系列的木樁將道路的直線段和曲線段在地面上詳細標定出來。
定線測量一般由勘測設計單位實施,然後把有關樁位和測量成果交與施工方,由施工單位進行中線及施工測量。
路基開工前應全面恢復中線,根據恢復的路線中樁和有關規定釘出路基邊樁。關於中線復測和邊線放樣,應注意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應注意各交點之間的距離、方向是否與圖紙相符;如一個工程項目有幾個標段,應注意與相鄰標段的中心是否閉合,中線測量應深入相鄰標段50~100 米;應注意與橋涵等結構物的中心是否閉合;應注意與房屋等建築物的相對位置與圖紙是否相符。如果發現問題及時聯系設計單位查明原因。
二是護樁的設置。道路中線樁護樁的設置,是路基施工的重要依據,但是在施工中這些樁又容易被破壞,所以在路基施工過程中經常要進行中線樁的恢復和測設工作。為了能迅速而又准確地把中線樁恢復在原來的位置上,必須在施工前對道路上起控製作用的主要樁點如交點、轉點、曲線控制點等設置護樁。所謂護樁,就是在施工范圍以外不易被破壞的地方釘設的一些木樁。根據這些護樁,用簡單的方法(如交點、量距等),即可迅速地恢復原來的樁點。
設置護樁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在道路的每一直線段上,至少應有三個控制樁要設置護樁,這樣即使有一個控制樁不能恢復時,仍可用其他兩點,把該直線段恢復到原來的位置上;兩方向線的交角盡可能接近90°,不應採用小於30°的交角;護樁應選在施工范圍之外,但不宜太遠;護樁之間距離不能太遠;所設護樁必須牢固可靠,樁位要便於架設測量儀器和觀測。
曲線段邊樁的護樁設置。對於曲線段,由於邊樁的確定較麻煩,重新測設耗費時間較多,因此在一次精確放線以後,對曲線段的邊樁中有代表性的樁位也應設置護樁,這樣可減少重復測量工作,減少測量工作量。
三是里程樁的布設。中線樁定出以後,可以在此基礎上做好里程樁的控制布設。里程樁的布設原則是:在直線段,一般布設在每隔100米的整樁號的橫斷面上,類似於公路施工常見的百米樁的布設;在曲線段樁位要適當加密,在曲線段起訖點、中點的里程樁位必須布設;里程樁可採用大木樁,上面用油漆或墨汁標上里程樁號,打入道路兩側施工范圍以外的地上,最好是每側各打一個。在保證施工中不易被破壞的情況下,離路基邊線應盡量近一些,以方便使用,一般為1~2米。
關於里程樁的布設,在大部分施工手冊的測量放線章節中沒有論述,在許多工地上不太重視。我在某些工地發現,有些施工技術人員在進行施工測量時,里程樁號的確定是從很遠距離一尺一尺排過來,既浪費時間又容易出現累積誤差。如果里程樁號定不準,那麼標高、坡度的質量控制也無從談起。
三、校對及增設水準點
其一,使用設計單位設置的水準點之前應仔細校核,閉合差不得超限,如超出允許偏差應查明原因並及時報有關部門。設計單位交付的水準點一般是幾個月前設置。這些點位處於野外很容易被人為撞動或因地面自然沉陷而發生變化,所以使用之前一定要認真復核;其二,水準點的增設原則:相隔距離一般為150~200 米,以測高不加轉站為原則。增設水準點應與設計單位交的水準點閉合,如一個工程項目分幾個標段,還要與相鄰標段的水準點閉合,閉合差不得超限。
水準點位置,應設於堅實、不下沉、不碰動的地物上或永久性建築物的牢固處。亦可設置於外加保護的深埋木樁或混凝土樁上,並做出明顯標志。水準點應每月復核一次,對懷疑被移動的水準點應在復測校核後方可使用。
四、縱橫斷面測量
通過中線復測、邊樁放線和水準點的布設,就可進行縱橫斷面的測量。縱橫斷面測量的主要目的是進行土方量的計算,所以縱橫斷面測量結束以後,測量結果應與設計圖紙核對。凡是與原來的成果在允許偏差之內時,一律以原有成果為准,只有當與原有成果有較大差異時,才能報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改動。需要說明的是:該項工作,必須在施工前進行。如果實測土方量與設計不符報請監理核准時也應在施工前進行。有些工地路基開挖以後才向監理提出實際土方量與設計不符,要求增加簽證,但最後監理拒簽。所以一定要注意該項工作的時效性。
五、施工測量
做好以上工作以後,就為施工中的測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礎。關於施工測量的具體方法,有關測量的書籍上講得很多,不須我多講。只就此項工作提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第一,應根據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藝的要求及時將中線、邊線撒灰線放出,如果被破壞掉時要及時恢復,應使施工始終能有「線」可依。道路的結構層均為大放腳式,每層結構層的寬度、邊線與中線的距離不同,放出線以後又很容易被施工的材料覆蓋或被施工機械碾壓破壞掉,所以每道工序施工前應放出,如果被破壞應及時恢復。
第二,每層結構層的標高在施工前應根據設計圖紙推算出來,實踐證明:這樣做會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可有效避免測量出現錯誤。看圖紙一定要細致,推算的結果要注意復核。我在某些工地上見到,有些技術人員一邊推算高程一邊進行測量,工地上很多機械、人員、材料都在等著,在這種比較急的情況下,很容易忙中出錯。所以標高應提前推算。要盡量把能夠做的工作在施工前就做好。要勤測、勤量、勤校核,使施工質量得到保證。
㈣ 建築工程送檢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材料檢測
建材、節能材料檢測
(1)建築材料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驗
2、砂、石常規檢驗
3、混凝土強度、抗滲、配合比
4、砂漿強度、配合比檢驗,乾粉砂漿、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水泥基結晶防水塗料檢驗
5、混凝土外加劑、粉煤灰、礦渣粉、硅粉檢驗
6、牆體材料檢驗,包括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燒結空心磚和空心砌塊、混凝土多孔磚、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7、防水材料檢測 (瀝青防水材料、高分子防水材料、防水塗料、建築密封材料)
防水材料的常規檢驗項目瀝青防水材料: 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耐熱度、拉力、最大拉力時延伸率、低溫柔度、撕裂強度;
高分子防水材料:拉伸強度、拉力斷裂伸長率、熱處理尺寸變化率、低溫彎折性、不透水性、尺寸偏差、剪切下的黏合性、硬度(邵爾A);
防水塗料:拉伸強度、斷裂延伸率、低溫柔性、不透水性、固體含量、加熱伸縮率、塗膜表干時間、塗膜實干時間、耐熱性、黏結性;
建築密封材料:密度、耐熱性、低溫柔性、拉伸粘結性、浸水後拉伸粘結性、表干時間、下垂度
工程其他檢測有:水泥、混凝土用水、外加劑、粉煤灰、水玻璃、陶瓷磚、 耐酸磚、礦渣粉、建築用石灰、普通用砂 、建築用砂、膠粘劑等。
(2)節能材料
1、保溫板(EPS板、XPS板、聚氨酯泡沫塑料、泡沫玻璃製品、建築用岩棉礦渣棉絕熱製品、建築絕熱用玻璃棉製品等)檢驗
2、膠粉聚苯顆粒保溫漿料、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檢驗
3、保溫用粘粘劑、抹面膠漿、抗裂砂漿、面磚粘結砂漿等的檢驗
4、增強抗裂膩子、柔性耐水膩子等的檢驗
5、耐鹼網格布的檢驗
6、電線電纜截面積和單位長度電阻值檢驗
7、節能錨栓抗拉拔強度(現場拉拔
土工檢測
簡易土工檢驗,包括密度、無側限抗壓、液塑性試驗、擊實試驗、瀝青路面壓實度(鑽心法)、路面回彈彎沉、
現場檢測
化學錨栓拉拔試驗、機械錨栓拉拔實驗、化學植筋拉拔實驗等等。

(4)住建局檢查的材料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主要檢查下列內容:
(一)是否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資質標准;
(二)是否超出資質范圍從事質量檢測活動;
(三)是否有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的行為;
(四)是否按規定在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檢測報告是否真實;
(五)檢測機構是否按有關技術標准和規定進行檢測;
(六)儀器設備及環境條件是否符合計量認證要求;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檢測機構或者委託方提供相關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檢測機構的工作場地(包括施工現場)進行抽查;
(三)組織進行比對試驗以驗證檢測機構的檢測能力;
(四)發現有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准要求的檢測行為時,責令改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程檢測
㈤ 住建局竣工驗收的審查范圍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
1、因少數非主要設備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內不能解決,雖然工程內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產或使用的工程項目。
2、按規定的內容已建成,但因外部條件的制約。如流動資金不足,生產所需原材料不足等,而使已建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項目。
3、有些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已形成生產能力或實際上生產單位已經使用,但近期內不能按原設計規模續建,應從實際情況出發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縮小規模對已完成的工程和設備組織竣工驗收,移交固定資產。
㈥ 建築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測規定有哪些
建築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測規定如下:
1、材料、設備的進場檢測內容應包括材料性能復試和設備性能測試。
2、進場材料性能復試與設備性能測試的項目和主要檢測參數,應依據國家現行相關標准、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確定。常用建築材料進場復試項目、主要檢測參數和取樣依據可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確定。
3、對不能在施工現場製取試樣或不適於送檢的大型構配件及設備等,可由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等協商在供貨方提供的檢測場所進行檢測。
㈦ 在工程建設中,進場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數量與外觀檢查的要求有哪些
按照現行國家規范、標准規定,建築材料(含構配件、設備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步驟和要求如下:
(1)施工單位應對進場材料的外觀、包裝、規格、尺寸、數量等進行檢查。
(2)施工單位應對進場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進行核查。當質量證明文件為復印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復印件應當由提供單位蓋章。
2)由經手人簽字。
3)註明復印日期。
(3)當有復驗規定時,施工單位應從進場材料中抽樣復驗,復驗項目根據相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確定;按規定需要見證的,監理單位的見證人員應及時到場見證。
(4)對進場材料現場檢查合格、質量證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並經抽樣復驗合格後,施工單位應填寫「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報監理審批。監理人員經現場對實物進行抽查、確認,在「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上簽字後,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7)住建局檢查的材料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分類
工程建設是實現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一種經濟活動。由民用建築和工業
工程兩部分組成:
1.民用建築工程
(1)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築工程的供水、供暖、供電、衛生、通風、煤氣等設備及其安裝工程,以及列入建築工程的各種管道、電力、電信和電纜導線敷設工程。
(2)設備基礎、支柱、工作台、煙囪、水塔、水池等附屬工程。
(3)為施工而進行的場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拆除以及施工臨時用水、電、氣、路和完工後的場地清理、環境綠化、美化等工作。
(4)礦井開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氣鑽井,以及修建鐵路、公路、橋梁、水庫、堤壩、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業工程
(1)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的機械設備的裝配,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等裝設工程以及附設於被安裝設備的管線敷設工程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作。
(2)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行和對系統設備進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轉而進行的調試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工程建設
㈧ 建築材料測試包括哪些需要什麼儀器設備
建築材料中需要強制檢測的有哪些
(一)。建築工程 (11種):
1.鋼材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A:結構用鋼材除檢查出廠合格證外,按規定取樣復試合格以後才准使用。
B:外地鋼筋需有進滬許可證。
C:鋼筋在加工過程中發生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機械性能顯著不正常時,應作化學成份檢驗。
D:進口鋼筋除機械性能復試外,還需作化學成份分析。
E:對於型鋼,一般有出廠證明,材質符合設計要求。
2.焊接試驗報告、焊條(劑)合格證
A: 鋼筋閃光對焊、電阻點焊、電弧焊、電渣壓力焊、氣壓焊、埋弧壓力焊等,都必須合格的焊接試驗報告。
B:焊工必須有考試合格證。
C:焊條(劑)出廠合格證,需經烘焙才能使用的焊條(劑),都必須有烘焙記錄,並符合要求。
3. 水泥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報告
A:工程上使用的水泥都應有出廠合格證,證上應註明品種、標號、工廠名稱、出廠日期、氧化鎂、三氧化硫的含量、燒失量、細度、凝結時間、安定性、強度等指標。
B:水泥的強度試驗報告,除應有3天、7天齡期強度試驗報告外,還必須有28天強度試驗報告。
C:水泥到達工地後,需按規定進行檢驗,復試合格以後方能使用。
D: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日期超過3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為1個月)時,應進行復試檢驗,並按其復試結果使用。
E:外地水泥需有進滬許可證。
F:進口水泥在使用前必須取樣復試其安定性和強度,並按其復試結果使用。
G:水泥包裝標志中水泥品種、標號、工廠名稱和出廠編號不全的屬於不合格品。
4.磚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A:工程上用的磚,應有與設計規定的品種、標號一致的出廠合格證,合格證上應註明廠名、磚的等級、強度試驗依據。
B:應按規定取樣進行抗壓、抗折強度檢驗。
C:砼小型空心砌塊要有產品准用證和合格證。
5.防水材料合格證、試驗報告
A:使用的卷材應有出廠合格證,合格證上應註明生產廠名、產品名稱、標號、品種及耐熱度、拉力、柔度、吸水性、不透水性的試驗數據,並按規定取樣復試合格後使用。
B:瀝青膠結材料應有出廠合格證,並有針入度、軟化度、延度的檢驗報告。
C:瑪蹄脂的配合比應有試驗室通過試驗確定,應有配比試驗報告,現場熬制和使用應有粘結力、柔韌性、耐熱度的取樣試驗報告。
D: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屋面其它防水材料,不僅要有合格證,還必須要有進場試驗報告,在產品使用說明中需有保證10年使用的承諾。
E:防水工程的施工操作人員,需持證上崗。
6.構件合格證
A:鋼筋砼、加氣砼、鋼結構構件及其它重要構配件均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各種構件的合格證其試驗內容符合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
B:鋼筋混凝土構件的合格證上應有砼齡期28天的強度數據。
C:外地構件要有進滬准用證。
7.砼試塊試驗報告
A:澆搗砼前,應有試驗室的砼配比報告。
B:砼試塊製作組數視不同情況按規定製作。有抗滲要求的砼,其抗滲試塊的留置數視結構的規模而定,但每單位工程不少於2組。
C:砼試塊和抗滲砼試塊的製作、養護和送檢要符合上海市「滬建(97)244號」文件的規定。
8.砂漿試塊試驗報告
A:砌築砂漿事前應有經實驗室確定的配比報告。
B:砂漿試塊的製作、養護和送檢要符合上海市「滬建(97)244號」文件的規定。
C:微沫劑砂漿、水泥砂漿、水泥混合砂漿在同標號相互代用時,應考慮砌體強度的降低;微沫劑砂漿代用混合砂漿時降低10%;水泥砂漿代替水泥混合砂漿時降低15%;水泥混合砂漿不得用於地下潮濕環境中。
9.土壤試驗、打(試)樁記錄
A:回填土、回填砂均應做分層土壤試驗,有分層取點平面圖及編號。
B:打樁有送樁前的中間驗收單,硫磺膠泥接樁應有硫磺膠泥抗壓、抗拉強度試驗報告,焊接接樁應有焊縫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樁位驗收竣工圖中應註明樁頂標高及樁軸線偏差的具體數據,對超過規定允許范圍的樁要有設計簽證處理意見。
10.地基驗槽記錄
基礎開挖完成後,應有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進行地基驗槽,如需加固處理者,應有處理記錄及平面圖,註明處理部位,深度及方法,並經復驗簽證。
11.結構吊裝、結構驗收記錄
1)。結構吊裝:吊裝前應有軸線、標高復核記錄,吊裝時應有吊裝記錄,註明吊裝型號、部位、擱置長度,固定方法等檢查記錄,分包吊裝工程應有結構吊裝驗收記錄。
2)、結構驗收記錄: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完畢,在回填土前,以及主體結構施工到頂,在裝飾工程施工前。按上海市「滬建建管(96)第035號」文件進行驗收簽證,並報主管質監站進行分部工程質量檢驗,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回填土,裝飾等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 建築採暖衛生與煤氣工程(5種)
1.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1)、給水、採暖、煤氣管道系統的閥門;採暖鍋爐、交換器、水泵、風機設備;煤氣系統的測壓裝置及附件等應有出廠合格證。
2)、採暖鍋爐和交換器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
3)、水泵及風機應附動平衡檢驗報告。
4)、消防設備及材料應有市消防局頒發的認可證書。
5)、РⅤС管道及配件和衛生潔具配件應有市建管辦頒發的准用證。
2.管道、設備強度、焊縫檢查和嚴密性試驗記錄
1)、強度試驗記錄:包括單項試壓和系統試壓,其結果符合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
2)、焊縫檢查記錄:按設計要求進行觀察檢查、滲透、透視或拍照檢查記錄。
3)、嚴密性試驗記錄:包括煤氣管道設備及附件、給水、採暖、熱水系統主幹管起切斷作用的閥門以及設計有要求的項目,除了嚴密性應符合要求外,尚應檢查其試驗程序、升壓、降壓情況等符合規范規定。
3.系統清洗記錄
管道、設備安裝前應清理除垢,設計要求或規范規定的管道系統,應有竣工後或交用前的沖洗除垢記錄。
4.排水管灌水、通水試驗記錄
1)、排水系統應有按系統或分段做灌水試滲漏試驗記錄,其試驗結果符合設計要求或規范規定。
2)、通水試驗:包括室內給水系統同時開放最大數量配水點的額定流量,消火栓組數的最大消防能力;室內排水系統的排放效果等試驗記錄,其結果符合設計要求。
5.鍋爐烘、煮爐、設備試運轉記錄
1)、烘爐記錄:包括鍋爐本體及熱力交換站的管道和設備、火焰烘爐溫度升、降溫記錄,烘烤時間和效果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
2)、煮爐記錄:煮爐的葯量及成分,加葯程序、蒸氣壓力、升降溫控制、煮爐時間及煮完後的沖洗、除垢,均應有詳細記錄,操作者,施工負責人及質量檢查人員應共同簽證。
3)、設備試運轉記錄:包括鍋爐、水泵、風機和熱交換站煤氣調壓站等設備管道及附件的單機試運轉和有設計要求的聯合整體試運轉記錄,其運轉工作性能(熱工、機械性能、壓力及安全性能等)及水質、煙塵排放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專門規定。
(三)。建築電氣安裝工程(3種)
1.主要電氣設備、材料合格證
1)、主要的設備、材料(如高壓和配電設備中的櫃盤、絕緣子、套管、避雷器、隔離開關、油開關、變壓器、瓦斯繼電器、溫度計、電機等)應有合格證。
2)、其它材料如信材、管材、燈具、開關、絕緣油、插銷、低壓設備及附件等應有出廠合格證書。
2.電氣設備試驗、調整記錄
1)、主要設備使用前,必須開箱檢驗及試驗,各種閥、表的校驗;各種斷路器的外觀檢驗,調整及操作試驗;各類避雷器、電容器、變壓器及附件、互感器、各種電機、盤櫃、低壓電器的檢驗和調整試驗。
2)、有要求進行試運轉檢驗、調整的項目,應有過程記錄,設計有要求的工程應有系統或全負荷試驗。
3.絕緣、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1)、絕緣電阻測試記錄:包括設備絕緣電阻測試,線路導線間、導線對地間的測試記錄。
2)、接地電阻測試記錄:包括設備、系統的保護接地裝置測試記錄,避雷系統及其他地極的測試記錄。
(四)、通風與空調工程 (3種)
1.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1)、材料出廠合格證:包括風管及部件製作或安裝所使用的各種板材、線材及附件;製冷管道系統的管材;防腐、保溫等材料,均應有出廠合格證。
2)、設備出廠合格證:包括空氣處理設備(消聲器、除塵器等)、通風設備(空調機組、熱交換器、風機盤管、誘導器、通風機等)、製冷設備(各種製冷機及其附件等)各系統中的專用設備等,都應有出廠合格證,
3)、通風、空調系統採用的保溫材料,同時還應附消防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4)、防火排煙系統採用的防火、排煙閥、消防風機均應有市消防部門頒發的認可證書。
2.空調試驗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各項設備的單機試運轉(風機、製冷機、水泵、空氣處理器、除塵過濾設備等),無生產負荷聯合試運轉的測定,其測定內容及過程應符合設計要求;對潔凈系統測定靜態室內空氣含塵濃度,室內正壓值等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製冷管道試驗記錄
1)、強度、嚴密性試驗記錄:閥門、設備及系統應有強度、嚴密性試驗記錄,並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2)、工作性能試驗記錄:管件閥門清洗、系統排污、單機試運轉、真空試驗、檢漏試驗及負荷運轉等程序符合設計和使用要求。
(五)、電梯安裝工程(3種)
1.絕緣、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絕緣電阻測試(設備、線間、線地間、接頭及系統)和接地電阻測試(設備及系統保護接地)其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
2.空、滿、超負荷試運轉記錄
按不同負載情況分別記錄,內容應包括啟動、運行和停止時的振動、制動、摩擦及有升溫限值的升溫情況以及有關性能裝置的工作情況,多台程序控制電梯應有聯合試運行記錄。
3.調整、試驗報告
包括各部門、各系統(牽引、運行、安全保護裝置等)的調整、試驗報告和整機與試運行相結合進行的試運行記錄。
㈨ 如何進行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檢查對施工過程中的檢驗有哪些要求
1、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檢查主要是檢查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材料:主要是檢查其出場合格證、檢驗報告以及生產廠家資質,對於涉及節能的材料,如:保溫板、門窗等,一些地區還要求有《節能材料使用備案表》。對於影響工程安全、使用功能的材料還需檢查其復試檢驗報告,如鋼筋、防水材料、保溫板等。
2)工程設備:開箱檢查時的合格證、使用說明、設備清單、使用維護說明等基本材料必須齊全。另外,還需檢查進場的設備型號、性能、數量、規格、安裝要求等是否與圖紙相符。有些設備還需現場進行調試。
2、檢驗的要求:
根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管理規定》:
對於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材料及構配件必須實行見證取樣制度和送檢,其比例不少於有關技術標准中規定應取樣數量的30%。
㈩ 建築工程施工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安全、質量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