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材料:
(1)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
①《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②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③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⑤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
⑥電梯使用單位還需提供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及維修保養單位的資質證明。
(2)鍋爐、壓力容器:
①鍋爐、壓力容器(氧艙)設備登記卡(每台一式3份);
②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含圖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製造、安裝過程監督檢驗證明;
③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④安全閥、壓力表、爆破片和緊急切斷閥等安全附件的質量證明材料和校驗報告;
⑤鍋爐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書;
⑥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⑦鍋爐水處理方法及水質指標;
⑧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
⑨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後30個工作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3份、附電子文檔),攜同以下資料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①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②事故緊急預案(適用於輸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質或者介質溫度大於200°C的壓力管道);
③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名單,列出姓名、身份證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編號及其持證種類、類別和項目(下同);
④安裝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4)場(廠)內機動車輛
①《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②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③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⑤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❷ 正在使用的電梯,現在要填寫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登記類別和檢驗類別該怎樣填寫
如果是安裝投用後
登記類別:填寫首次啟用;
檢驗類別:填寫首次檢驗.
❸ 特種設備普查人員登記表怎麼填寫
特種設備(普查)注冊登記表
登記表編號:
注冊登記機構 注冊登記日期
設備注冊代碼 更 新 日 期
單位內部編號 廠車牌照編號 注冊登記人員
產 權 單 位 產權單位代碼
產權單位地址 郵 政 編 碼
單位法人代表 管理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使 用 單 位 使用單位代碼
使用單位地址 郵 政 編 碼
安全管理部門 安全管理人員 聯 系 電 話
設備使用地點 操 作 人 員
設 備 類 別 設 備 名 稱 設 備 型 號
設 計 單 位 設計單位代碼
制 造 單 位 製造單位代碼
資格證書名稱 資格證書號 聯 系 電 話
制 造 年 月 出 廠 編 號 適 用 場 合
安 裝 單 位 安裝單位代碼
資格證書編號 項目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土建施工單位 開始施工日期
土建驗收單位 竣工驗收日期
驗收檢驗機構 驗收報告編號
投 用 日 期 維 保 周 期 周 大 修 周 期 月
維修保養單位 維保單位代碼
資格證書號 維保責任人 聯 系 電 話
設 備 主 要 性 能 參 數
檢 驗 單 位 檢驗單位代碼
檢 驗 日 期 檢 驗 類 別 主 要 問 題
檢 驗 結 論 檢驗報告編號 下次檢驗日期
事 故 類 別 事故發生日期 事 故 處 理
設備變動方式 變動主要項目 設備變動日期
變動承擔單位 承擔單位代碼
使用單位:(蓋章) 注冊機構:(蓋章)
《特種設備(普查)注冊登記表》填寫說明
此表為普查和注冊登記共用,做普查表使用時,與普查無關的項目可以不填。所有填寫的數據應代表設備現時的狀態,登記時應由使用單位在表尾蓋公章,同意注冊後,應蓋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的公章。
1、登記表編號:可採用設備類別(T)加年代(四位)和順序號(四位)表示,如2001年所登記的順序為1200台,可編為T20011200。
2、注冊登記機構:填寫負責注冊登記的安全監察機構全稱。
3、注冊登記日期:填寫注冊登記的日期。
4、設備注冊代碼: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代碼編制規則》填寫。
5、單位內部編號:填寫使用單位內部的特種設備編號。
6、廠車牌照編號:填寫廠內機動車輛牌號,其他設備可不填該內容,填寫"-"。
7、注冊登記人員:填寫負責進行注冊登記的人員。
8、使用單位:填寫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名稱或業主姓名。
9、使用、設計、製造、安裝、產權、檢驗單位、承擔單位機構代碼:填寫由有關機構按規定發放的組織機構代碼。
10、使用單位地址:填寫使用單位的縣、鎮(鄉)、街(村)、號(組)等。
11、安全管理部門:填寫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管理的內部機構,如動力處(科)。
12、安全管理人員:填寫負責特種設備管理的人員姓名。
13、設備類別:按電梯、起重機械、游藝機及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廠內機動車輛等填寫。
14、設備名稱:首先按設備代碼所列舉的名稱填寫。
15、資格證書名稱:填寫製造等單位取得資格的證書名稱,如沒有取得證書,可填"無"。
16、設備主要性能:按照設備類別,填寫相應的性能參數。按項目(如運行速度)、參數(如1m/s)橫向填寫。
16-1、電梯:運行速度(m/s)、額定載荷(kg)、層站(單位為個)、提升高度(m)等。
16-2、起重機械:起重載荷(kg)、起重力矩(kg·m)、提升高度(m)、工作半徑(m)。
16-3、廠內機動車輛:運行速度(km/h)、額定載荷(kg)、動力方式(分為電動、內燃填寫)、。
16-4、客運索道:運行速度(m/s)、索道長度(m)、輸送能力(人/小時)、運載車輛形式(分為吊廂式、吊藍式、吊椅式、拖牽式)。
16-5、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線速度(m/min)、高度(m)、額定乘客人數。
17、檢驗單位:填寫進行設備驗收檢驗、定期檢驗、事故檢驗等檢驗單位。
18、檢驗日期:填寫檢驗工作完成,正式出示報告的日期。
19、檢驗類別:填寫檢驗類別,包括驗收檢驗、定期檢驗、進口檢驗、事故檢驗等。
20、主要問題:按有關規定填寫。
21、檢驗結論:按有關檢驗規程規定的要求填寫,如合格、復檢合格、不合格、復檢不合格等等。
22、事故類別:填寫重大、嚴重、一般等。
23、事故處理:結案、未結案。
24、設備變動方式:填寫設備最近發生的變化,如改造、移裝等。
25、變動主要項目:填寫發生變化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等;移裝可填"無"。
26、變動承擔單位:填寫承擔改造、移裝等變動施工單位。
註:所列欄目,沒有該項目的填寫"無此項",無法填寫內容的填寫"無",不需要填寫的可劃"-",不要空項。
❹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程序包括哪些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審查、頒發使用登記證。
1.申請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特種設備使用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建立必要的制度,並具備一定數量的持證作業人員,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的前提下,在其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的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攜帶有關資料到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登記。
2.受理、審查
安全監察機構對資料齊全,認為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並進行審查。在資料審查中,安全監察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派人進行實物檢查。審查認為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單位進行改正。
3.頒發使用登記證
經審查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頒發使用登記證。因使用單位原因延長的時間,不包括在規定的時間內,但必須向申請單位說明原因。
❺ 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況記錄表怎麼填
主要是使用人,使用日期,使用過程是否出現狀況(是否正常),如果有維修,就寫下維修內容,最好寫下維修人(是內修還是外修),最後別忘記交領導簽字確認,當然,可以一個月或一周確認一次。
❻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怎樣填寫 給個樣本
一般來說注冊登記機構,注冊登記人員等由質監局人員填寫的地方你空下來,
其餘都按照檢驗報告中的填寫即可。
不知道的就空著,在質監局辦理時問工作人員。
❼ 辦理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證需要哪些資料
各地略有不同。
1、填寫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一式二份,要求加蓋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公章;
2、使用單位營業執照、代碼證(復印件);
3、設備原始資料復印件(合格證和監檢證);
4、使用單位的法人委託書或介紹信(原件);
5、安裝告知書(復印件);
6、安裝驗收(或監檢)報告(復印件);
7、管理制度和運行記錄目錄;
8、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上崗證(要求在復印件上加蓋本單位公章);
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特別說明:電梯要提供電梯維修保養合同。
❽ 特種設備登記表,設備使用單位是填業主單位嗎
使用單位是這樣規定的:
2.1使用單位含義
2.1.1 一般規定
本規則所指的內使用單位,是指具有特種設容備使用管理權的單位(注2—1)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種設備的產權單位(產權所有人,下同),也可以是產權單位通過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關系確立的特種設備實際使用管理者。特種設備屬於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託物業服務單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受託人是使用單位;共有人未委託的,實際管理人是使用單位;沒有實際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單位。
特種設備用於出租的,出租期間,出租單位是使用單位;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合同約定的,從其規定或者約定。
注2-1 單位包括公司、子公司、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和具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個體工商戶等。
2.1.2 特別規定
新安裝未移交業主的電梯,項目建設單位是使用單位;委託物業服務單位管理的電梯,物業服務單位是使用單位;產權單位自行管理的電梯,產權單位是使用單位。
氣瓶的使用單位一般是指充裝單位,車用氣瓶、非重復充裝氣瓶、呼吸器用氣瓶的使用單位是產權單位。
依據:《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 08-2017
❾ 特種設備使用申請登記需交什麼材料
找地級市的質量技術監督局,也有一些省市是讓地級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研究院版(N年前叫鍋檢所)權代為辦理。需要提供的資料至少包括:
1、使用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2、填寫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比如《壓力容器登記卡》)並加蓋使用單位公章
3、特種設備安裝監督檢驗證書和竣工資料
4、特種設備合格證、監督檢驗證書及出廠資料
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一般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名考證)
6、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使用規章制度
❿ 特種設備辦理使用登記證需要哪些材料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車用氣瓶安裝合格證明);
(4)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使用前首次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檢驗報告);
(5)機動車行駛證(適用於與機動車固定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機動車登記證書(適用於與機動車固定的車用氣瓶);
(6)鍋爐能效證明文件。鍋爐房內的分汽(水)缸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鍋爐與用熱設備之間的連接管道總長小於或者等於1000米時,壓力管道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
包含壓力容器的撬裝式承壓設備系統或者機械設備系統中的壓力管道可以隨其壓力容器一同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時另提交分汽(水)缸、壓力管道元件的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但是不需要單獨領取使用登記證。沒有產品數據表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可以參照已有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由使用單位根據產品出廠的相應資料填寫。

(10)上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怎麼填擴展閱讀
一、受理:
登記機關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後,能夠當場辦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申請資料不齊或者不符合規定時,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審查及發證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登記機關應當完成審查、發證或者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對於一次申 請登記數量超過50台或者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不予登記的,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並且書面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登記機關對申請資料有疑問的,可以對特種設備進行現場核查。進行現場核查的,辦理使用登記日期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