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購入未安裝的車床是計入工程物資還是在建工程還是固定資產呢
購入未安裝的車床,計入「在建工程」科目,賬務處理為,
1、購入車床時,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發生的安裝費用等,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3、安裝完畢交付驗收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 號)
「1601 固定資產」科目:固定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轉入本科目。
購入固定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按應付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二)自行建造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應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成本後再進行調整。
❷ 請問企業買入未安裝的設備屬於什麼科目
在建工程!等安裝好投入使用了就記固定資產,中間的安裝等費用都算作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
❸ 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先在「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成本,待完工驗收後轉固定資產。
發生各項相關買價、安裝費、吊裝費、運輸費、保險費等
借:在建工程
貸:現金
/
銀行存款
/
應付賬款
完工驗收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❹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增值稅計入到固定資產科目嗎2.購入需安裝的機器,增值稅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嗎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計入到固定資產科目;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計入到固定資產科目。
2、購入需安裝的機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計入到在建工程科目;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計入到在建工程科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以下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❺ 未安裝的設備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未安裝的設備說明是需要安裝才能正常使用的,首先我們可以先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裝完成後在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❻ 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做會計分錄計入什麼科目
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先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裝過程中發生各項相關回買價、安裝費、答吊裝費、運輸費、保險費等也計入「在建工程」科目,然後待完工驗收後轉固定資產。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時:
借:在建工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安裝過程中支付安裝費等: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3、安裝完工,驗收並交付把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6)未安裝的設備入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需要通過在建工程核算的項目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基建工程、技術改造工程、改建、擴建、改良工程等發生的實際支出。
2、需要安裝的設備應先通過本科目核算,待達到使用狀態後轉入固定資產。企業購置的不需要安裝可直接使用的設備,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3、固定資產發生符合資本化條件後續支出時由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核算。
❼ 購買一台設備,不需要安裝或者需要安裝 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如果是需要安裝的話 記在建工程
購買一台設備,不需要安裝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需要安裝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7)未安裝的設備入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變化盤點
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11.新准則增設了「商譽」科目,從「無形資產」科目分離出來,產生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
12.原制度要求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企業設置「遞延稅款」科目,而新准則設置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其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率
13.新准則取消了「應付短期債券」科目,而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14.「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合並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15.「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並為「應交稅費」科目。
16.新准則中設置的「預計負債」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7.「盈餘公積」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關的核算。
18.新准則增設了「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本公司股份金額。
19.新准則增設了「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和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20.新准則增設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21.「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變為「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22.「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變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3.「營業費用」科目變為「銷售費用」科目。
24.新准則增設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25.「所得稅」科目變為「所得稅費用」科目。
26.新准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
❽ 在建工程下領用不需要安裝設備,入「在建工程」下哪一科目
建工程下只設置「在安裝設備」科目,沒有「不需要安裝設備」和「工具及器具」科目
❾ 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屬於會計科目的哪一類
不需要安裝的來設備應屬於固自定資產科目,購買時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
屬於產品生產過程中用來改變或者影響勞動對象的勞動資料,是固定資本的實物形態。固定資產在生產過程中可以長期發揮作用,長期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但其價值則隨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而逐漸地轉移到產品成本中去,並構成產品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根據重要原則,一個企業把勞動資料按照使用年限和原始價值劃分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對於原始價值較大、使用年限較長的勞動資料,按照固定資產來進行核算;而對於原始價值較小、使用年限較短的勞動資料,按照低值易耗品來進行核算。在中國的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和工具等。
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❿ 出售未安裝好的設備,如何入賬
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先在「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成本,待完工驗收後轉固定資產。
發生各項相關買價、安裝費、吊裝費、運輸費、保險費等
借:在建工程
貸:現金 / 銀行存款 / 應付賬款
完工驗收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