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間設施設備有哪些
根據你單位生產情況,需要購置的機械設備,輔助生產設備、周轉材料,備件配件等。
B.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危險性較大的行業有哪些
安全生產法沒有「安全生產法危險性較大的行業」這個字啊。
我想它說的是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之類的行業。
C. 本單位的作業現場設備設施有哪些危險性因素
D. 車間危險源有哪些
1、火災危險
化工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基體樹脂是易燃物品,是化工生產企業主要的危險源。
2、設備運行危險
預浸帶生產機組和冷熱壓機組等機械設備運轉溫度高,某些設備有開放工作面(輥筒,模頭等),違規操作極易對肢體造成傷害(高溫燙傷、輥筒擠傷等)。
3、電危險
靜電:預浸帶生產機組在連續運轉中會產生強靜電,嚴重時可能導致空氣放電,造成電擊或起火。
導線電纜漏電:絕緣層老化或破損失去絕緣作用,會使設備或其他接觸導體帶電,人體接觸時觸電受傷。
4、雜訊危害
生產車間中機械設備運行雜訊大,在70~100dB(A),主要是切割機雜訊。
5、其他環境隱患
工作通道被佔用、安全標志不清晰或丟失的不安全工作環境,也是造成化工生產企業安全事故不容忽視的因素。

安全措施
1、防火
廠房建築符合防火標准:化工生產企業房建築應符合防火標准,用科學的性能評估方法對廠房建築進行消防安全特徵分析,使廠房在滿足生產需求的同時必須滿足消防安全最低要求。
導線電
符合防火要求:應採用標準的耐火電纜和阻燃電纜,禁止超負荷用電,禁止私自、不安全接電、用電等。
建立火災報警、監控系統:建立火災報警、監控系統,當監控參數超標時,自動報警,並啟動相應設施,降低火險等級。
2、防止設備運行危險
嚴格操作規程:選用符合安全標準的印刷機及其他設備,確保設備的防護裝置工作狀態良好,運行不正常的設備應停產檢修。
嚴肅勞動紀律: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生產安全法規。同時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3、防觸電措施
防靜電:易產生靜電的設備應加裝靜電消除配套設施,嚴格控制印刷車間的環境溫度和濕度,定期為車間、設備消除靜電。靜電易發工段的操作工人要穿專門的防靜電服裝。
防止導線電纜漏電:設備應有正確的接地保護,導線電纜應避開人員必經之路,老化、破損電纜要及時更換,帶電維修要遵守操作規范。
4、防治雜訊
為主要雜訊設備加裝隔音降噪設施,車間牆壁採用吸聲材料,減少反射產生的混響聲,採取相應的個體防護措施。
5、消除環境隱患
企業環境應當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實現人與環境的和諧統一。
E. 車間生產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主要有什麼
機械設備設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閉罩;
1、機械或電氣的屏障;
2、機械或電氣的聯鎖裝置;
3、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
4、手限制裝置、手脫開裝置;
5、機械或電氣的雙手脫開裝置;
6、自動或手動緊急停車裝置;
7、限制導致危險行程、給料或進給的裝置;
8、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裝置;警告或警報裝置;
9、除塵設施、通風設施、降雜訊設施和凈化設施等。

(5)車間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
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2、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3、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
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F. 工地現場危險性較大的起重機械設備是哪些
工地現場危險性較大的起重機械設備有:各類塔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
G. 車間的危險源有哪些
.火災危險
生產企業所使用的稀料,油漆是易燃物品,是生產企業主要的危險源。
2.設備運行危險
機械設備可造成碰撞、夾擊、剪切、捲入等多種傷害。其主要危險部位如下:
1、旋轉部件和運行部件間的咬合處、如動力傳輸皮帶和皮帶輪、鏈條和鏈輪、齒條和齒輪等。
2、旋轉的軸,對向旋轉部件的咬合處。
3.電危險
(1)靜電
預浸帶生產機組在連續運轉中會產生強靜電,嚴重時可能導致空氣放電,造成電擊或起火。
(2)導線電纜漏電
絕緣層老化或破損失去絕緣作用,會使設備或其他接觸導體帶電,人體接觸時觸電受傷。
4.雜訊危害
生產車間中機械設備運行雜訊大,一般在70~100dB(A),主要是切割機雜訊,長期在雜訊中工作對操作人員的身心健康不利。
5.其他環境隱患
工作通道被佔用、安全標志不清晰或丟失的不安全工作環境,也是造成生產企業安全事故不容忽視的因素。
安全措施
1.防火
(1)廠房建築符合防火標准
生產企業房建築應符合防火標准,用科學的性能評估方法對廠房建築進行消防安全特徵分析,使廠房在滿足生產需求的同時必須滿足消防安全最低要求。
(2)導線電纜符合防火要求
應採用標準的耐火電纜和阻燃電纜,禁止超負荷用電,禁止私自、不安全接電、用電等。
(3)建立火災報警、監控系統
建立火災報警、監控系統,當監控參數超標時,自動報警,並啟動相應設施,降低火險等級。
2.防止設備運行危險
(1)嚴格操作規程
選用符合安全標準的印刷機及其他設備,確保設備的防護裝置工作狀態良好,運行不正常的設備應停產檢修。
(2)嚴肅勞動紀律
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生產安全法規。
同時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3.防觸電措施
(1)防靜電
易產生靜電的設備應加裝靜電消除配套設施,嚴格控制印刷車間的環境溫度和濕度,定期為車間、設備消除靜電。靜電易發工段的操作工人要穿專門的防靜電服裝。
(2)防止導線電纜漏電
設備應有正確的接地保護,導線電纜應避開人員必經之路,老化、破損電纜要及時更換,帶電維修要遵守操作規范。
4.防治雜訊
為主要雜訊設備加裝隔音降噪設施;車間牆壁採用吸聲材料,減少反射產生的混響聲;採取相應的個體防護措施。
5.消除環境隱患
企業環境應當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實現人與環境的和諧統一。
H. 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有哪些
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如下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並採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3、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的等。
6、拆除、爆破工程。採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建築幕牆的安裝施工;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等。

危險性較大工程項目的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並應系牢。
2、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處作業。
3、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須用鏈系掛在身上,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扎腳和空中滑落。
4、高空、復雜結構模板的安裝與拆除,事先應有切實的安全措施。
5、遇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暫停室外的高空作業,雪霜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略干不滑時再進行工作。
I. 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有哪些分類
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
建質[2009]87號
附件一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一、基坑支護、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於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四、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一)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採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三)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五、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四)吊籃腳手架工程。
(五)自製卸料平台、移動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築物、構築物拆除工程。
(二)採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二)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人工挖擴孔樁工程。
(四)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
(五)預應力工程。
(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附件二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一、深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築(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一)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採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築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築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護建築、優秀歷史建築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二)跨度大於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於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
(五)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