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教一個問題,已經進口到本國的進口設備,在招標時是不是還要招國際標,還是直接國內招標就行了
是否國際招標的決定因素是:是否需要通過國際招標主管部門(國家商務部或地方商務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不需要,一般情況下,可通過組織國內招標,與中標人簽訂內貿合同、支付人民幣完成招標采購活動。
但,主管部門另有要求,或采購方內部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除外。
2. 進口設備招標必須採用國際招標
根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
「第二章招標范圍
第八條下列機電產品的采購必須進行國際招標:
(一)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具體范圍見附件1;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家融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四)使用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以下簡稱國外貸款)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五)政府采購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六)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第九條第八條所列招標范圍中,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不進行國際招標:
(一)國(境)外贈送或無償援助的機電產品;
(二)供生產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
(三)舊機電產品;
(四)1次采購產品合同估算價格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
(五)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電產品;
(六)供生產企業及科研機構研究開發用的樣品樣機;
(七)國務院確定的特殊產品或者特定行業以及為應對國家重大突發事件需要的機電產品;
(八)產品生產商優惠供貨時,優惠金額超過產品合同估算價格50%的機電產品;
(九)供生產企業生產需要的專用模具;
(十)供產品維修用的零件及部件;
(十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不適宜進行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具體情況請查閱該法規。
3. 采購進口設備需要哪些步驟
您指的是從國外進口設備到中國嗎?
如果是大概會程序會是這樣:
1、與國外簽定相應采購合同;專
2、確認所進口設備的屬類別以便確認要辦理哪些進口相關的單證;
3、如您不具備自營外貿的經營權,則需要與相應進出口公司簽約確定代理進口關系;
4、提供與進口相關的Commercial Invoice, Packing List,等文件
5、接下SHIPPING ADVICE時開始申辦清關手續;
6、按章繳關稅、增值稅後完成。
4. 國家對進口設備如何進行招標是怎麼規定的
一般進口設備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需要進行招標。但是也有不需招標的例外,請參閱《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
5. 進口設備為什麼要招標
辦理新設備找程序如下:
一、招標申請。即由需要進口設備的企業、部門(以下簡稱「進口單位」)向承辦招標業務的我國內機構提出委託招標申請。在提出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進口設備清單;
(2)進口設備型號、規格、技術參數;
(3)成套設備的工藝流程與要求;
(4)銀行貸款或其他落實資金的批准文件。
二、刊登招標通告。我國內承辦招標業務的機構,接受進口單位的招標申請後,經過選擇,在報上(一般為中國日報(英文版)和人民日報或人民日報海外版)公開刊登招標通告,說明招標的項目、要求、條件和招標須知。如屬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招標通告,還要在指定的國外報刊上刊登(如世界銀行貨款項目的招標通告,需刊登在「聯合國開發論壇報」的商業版上)。刊出的「招標通告」可轉發給能提供貨物的外國駐華機構。
三、投標申請。國外投標人根據「招標通告」決定投標後,向我國內招標機構提出投標申請,填寫「資格預選登記表」和「供貨一覽表」(表格向我國內機構聯系提供)。
四、資格預審。我國內招標機構收到國外投標人遞交的上述表格後,即可對投標者的基本情況、供應與生產能力、履行合同的信譽和財務等情況進行預審。審查合格後,向國外投標人發出准予參加投標的資格通知書。
五、遞交投標文件。取得投標資格的投標者,在投標截止日前,向我國內招標機構正式遞交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包括供應商品、交易條件,技術標准、驗收方式,保證條件等。
六、開標。招標機構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在評標小組成員、設備需方、投標單位代表參加及法律公證監督下,拆開所有密封投標標單,宣讀內容。
七、評標。即由我國內招標機構對各投標人提交的標書進行比較,從技術要求和交易條件等方面進行審查和評定,從中選定中標人。
八、簽訂供貨合同。投標人中標後,與我國內招標機構簽訂供貨合同。從而完成整個招標工作(註:簽訂供貨合同後的手續和正常引進設備的手續相同)。
6. 采購進口設備需要哪些步驟
一、進口設備采購准備
企業要采購價格適當,質量和售後服務好的設備,必須重視事先的調查研究工作。
1.采購情報的收集
情報收集來自:供應商的情報、同行業的情報、市場情報
(廣告、展銷會、雜志、經濟
新聞、技術通訊)。
2.信用度的調查
調查方法有通過國內外銀行及金融機構調查
;
向國內與國外廠商及企業了解
;
委託國外咨
詢機構或國外同行業企業和協會、
工商業公會代為調查
;
委託政府駐國外領使館及商務人員代
為調查。
3.訂購基本條件的研究
信用調查後,如確認對方信用良好可以與其交易時,則需進行訂購條件的研究。為了使這項工作順利進行,采購部門必須與其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與聯系:設計工藝部門,應提出為達到產品質量,
滿足生產的工藝要求的精度、
性能、
功能和效率
;
生產部門提出為完成計劃
要求,
設備必須到貨和投入生產的時間
;
設備部門配合設計工藝部門共同進行設備的選型,
以
及提出可靠
,
勝、
維修性和安全環保的要求,
並提出設備試車驗收質量標准和售後維修、
備品
配件的要求。采購部門在各部門配合下,通常應注意的基本事項如下。
(1)
名稱採用國際通用標准名稱,用中文與英文對照書寫。
(2)
質量條件採用國際通用質量驗收標准,
如用不同國家的質量標准和技術條件,
應註明。
(3)
價格條件包括
fas
船邊交貨的價格,
fob
船上交貨的價格
;c&f
包括運費在內的價格,
cif
包括保險費及運費在內的價格。
(4)
包裝條件設備包裝應註明木箱、集裝箱、貨櫃,精密設備和儀器應有特殊要求,並規定包裝標准。
(5)
付款條件國際上常用的有:信用證
(l/c)
、付款交單
(d/p)
、承款交單
(d/a)
,由於付款
條件復雜,可具體議定。注意開出信用證的日期需配合裝船期限。
(6)
索賠檢驗發生索賠事件,必須經國際商檢機構獨立公證。
(7)
保險
cif
條件保險由賣方負責,
c&f
、
fob
、
fas
條件則需由買方自行投保。
4.
詢價與市場調查
所謂詢價,即將需要進口的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包裝及交貨期等條件開列向供應廠商詢價。詢價的對象應不限於一家,等各處的價格及其有關條件都收齊後,再詳加分析比較,從中選擇最適當的訂貨條件,作為進一步談判的基礎。
二、進口設備采購
1.
報價
通常報價方式有:穩固報價、賣方確認後有效的報價、有權先售的報價、還報價(
即買
方認為賣方報價過高,因此要求減價的一種方式
)
。現在國際貿易中對設備采購通常用穩固
報價或稱確定報價,即報價人在一定時間內不可變更或撤回的報價,這種報價除規定有效期外,對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裝船時間等條件通常都於報價時加以規定。
2.
合同
訂貨合同由賣買雙方或經其授權代理人簽訂。
合同必須經過詢價、
報價和接受這一過程,
由賣買雙方磋商達成協議才有效。
如果買方只是依照賣方的報價發出訂單,
並不能成立合同,
需經雙方接受後,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才能成立,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對賣買雙方起約束作用。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的內容包括:
(1)
前文記載簽訂合同雙方單位的名稱、地址,簽訂合同的日期、合同的編號等。
(2)
基本條件包括設備名稱、
數量、
單價及總價、
目的地、
製造廠商及品牌、
包裝、
保險、
檢驗、交貨期、仲裁、付款方式、裝船期限及嘖頭,以及報價單上其他基本條件。
(3)
特殊條件補充基本條款以外的特別條款,例如:檢驗方法,付款說明及期限,交貨延
遲和品質不良的罰款,裝船前的預先通知,仲裁方式及地點,按各國出口有關貿易法和規定的輸出許可證,與設備有關的圖樣資料、軟體、備品配件、附件、專用工具、潤滑和冷卻油料,以及聘請賣方專家指導,委託賣方培訓人員和其他售後技術服務事項,均應在合同上註明,不得遺漏。
設備采購合同管理的基本要素
設備采購合同由設備訂購方與供應方商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
采購方與供應方的名稱與地址、聯系方式、賬號、簽約代表、一般納稅人號碼。
(2)
設備的型號、規格和數量。
(3)
設備質量技術要求和驗收標准。
(4)
設備價款及運輸、包裝、保險等費用及結算方式。
(5)
設備交貨期、交貨地點與交貨方式。
(6)
違約責任和違約處罰辦法。
(7)
合同的簽訂日期和履行有效期。
(8)
合同糾紛解決爭議的途徑和方法。
7. 行政事業單位如想采購進口設備,具體流程怎麼操作
找進出口公司肯定是進出口公司開具代理發票 由境內公司出具發票做國內采購用
8. 采購進口機械設備怎麼區別是否需要國際招標/免招標
根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第六條 通過招標方式采購原產地為中國關境外的機電產品,屬於下列情形的必須進行國際招標:(一)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家融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四)使用國外貸款、援助資金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五)政府采購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六)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已經明確采購產品的原產地在中國關境內的,可以不進行國際招標。必須通過國際招標方式采購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前款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國內招標等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國際招標。 商務部制定、調整並公布本條第一項所列項目包含主要產品的國際招標范圍。 」
9. 采購進口機械設備怎麼區別是否需要國際招標
根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第六條 通過招標方式采購原產地為中國關境外的機電產品,屬於下列情形的必須進行國際招標:
(一)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家融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四)使用國外貸款、援助資金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五)政府采購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六)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已經明確采購產品的原產地在中國關境內的,可以不進行國際招標。必須通過國際招標方式采購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前款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國內招標等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國際招標。
商務部制定、調整並公布本條第一項所列項目包含主要產品的國際招標范圍。 」
10. 進口新設備招標進口設備要招標嗎
這就要看是否需要招標了,如果是必須招標項目的話,一定要招標的。
必須招標和可以不招標的項目
(一)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 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准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
(2)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
(3)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
(4)國家融資項目;
(5)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