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器設備的折舊殘值一般是多少
機器設備的折舊殘值,是根據設備使用年限而定;
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2. 生產工具用具、傢具等到底屬於其它直接費還是期間費用還是措施費用說什麼的都有!教材上前後說法中也都
你好 教材講的很籠統,我從實際賬務處理考慮說一下見解
生產工具用具、傢具要看是哪個部門使用,如果是車間等生產部門使用,那應該可以直接進入生產成本,應該就是你說的其他直接費用吧
如果是公司辦公添購傢具、工具等,就作為期間費用,計入管理費用-辦公費等。注意如果原值大於5000元的傢具,從稅法角度考慮應該要作為固定資產。
從實際出發,一般都是看使用部門來分情況考慮進哪種費用,所以也有可能是銷售費用、研發支出
3. 設備折舊率是多少
設備年折復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制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固定資產折舊率」的簡稱。計算的是固定資產折舊額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比率。它反應固定資產價值分攤到成本費用中去的程度。
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首先要計算年折舊率,全面兼顧固定資產原值、凈殘值、使用年限等因素,然後在各月平均計提。折舊率包括個別折舊率、分類折舊率和綜合折舊率。年折舊率是「固定資產年折舊率」的簡稱。
固定資產年度應計提折舊額與原始價值的比率,它反映在年度內轉移到產品成本或有關費用中的固定資產價值的程度。年折舊率除以12即為月折舊率。

(3)傢具生產工具設備原值是多少擴展閱讀: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三點: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殘值率一般為5%。(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殘值率是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殘值就是固定資產報廢的時候的價值。
比如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為10000元,殘值率為5%,那麼固定資產報廢時的殘值就是500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折舊率
4. 設備每年的運行費大概是設備原值的多少
你問的是設備的折舊費吧。如果是折舊費的就是如下:
1、按照新所得稅法折舊年限專規定,生產屬設備折舊年限為10年。
2、折舊可以採用「平均年限法」;殘值率為5%。
3、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
5. 汽車美容店生產工具和設備的原值為多少
洗車店需要的設備:循環水設施,環抱設施,營業執照,環保局的許可證,水資源再利用的許可證。 開洗車店需要辦的手續 辦理開洗車店手續的機構是所在市市容環境管理局x中心及所在市機動車沖洗管理處。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申辦所需資料包括:1、書面備案申請書;2、清洗美容站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3、清洗美容站房、地產使用(包括租用)證明材料;4、以單位名義申辦清洗美容站的,單位應出具法人代表委託書;5、洗車污泥清運、處置手續和措施;6、安全生產責任書;7、其他相關資料。 ??開洗車店應具備的具體條件包括:1、作業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場地使用期限三年以上,美容屋的房屋進深不得少於8米,場地操作面積應在200平方米以上;2、有車輛進出口通道,有獨立的管理辦公用房、精品房、機具主房等;3、洗車店設置和運行不應影響市容觀瞻,不幹擾市民正常生活;4、應按規范的設計圖紙進行建設施工;5、具備必要的洗車及車輛美容設備:高壓清洗機、發泡機、吹乾機、打蠟機、拋光機、甩干機、吸塵器等;6、選用環保型專用洗車液、美容護理用品和專用洗車工具等;7、具備完善洗車廢水截流回收設施等,排放的廢水達到國家規定的城市污水排放標准;8、設置規范的店招、提示牌,站內設施、設備x合理,證照齊全,整潔、衛生,置放懸掛規范、美觀;9、總投資金額10萬元以上,其中美容護理用品、機具5萬元以上;10、有各項內部管理制度、車輛清洗美容操作規程、質量標准、服務公約等,經營管理人員素質高,認真負責;工作人員服裝統一,操作熟練,具有相關業務能力資格。
6. 計提本月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用機器設備原值1200000,月折舊率為0.5%;辦公室用設備原值為20000.月折舊率為1%,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7. 機器設備折舊率是多少
年折舊率=(1-殘值率)/1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殘值率你們要自己合理估計,現在沒有硬性規定,通常企業設定為3-5%。
8. 固定資產原值怎麼算
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即: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凈值。殘值是預計的以後可以回收的價值,通常殘值率是5%或10%
題中: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凈值。
固定資產原值是「固定資產原始價值」的簡稱,亦稱「固定資產原始成本」、「原始購置成本」或「歷史成本」。
固定資產原值反映企業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投資和企業的生產規模、裝備水平等。它還是進行固定資產核算、計算折舊的依據。指企業、事業單位建造、購置固定資產時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支出,包括建造費、買價、運雜費、安裝費等。

(8)傢具生產工具設備原值是多少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原值是固定資產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支出,或應當以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計算的價值。
固定資產原值反映企業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投資和企業的生產規模、裝備水平等,它還是進行固定資產核算、計算折舊的依據。
固定資產購置後,以固定資產的買價加上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入固定資產帳戶構成固定資產原值;在固定資產入賬的次月開始,按月進行計提折舊,記入累計折舊帳戶,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的差額構成固定資產余額。
固定資產原值是指帳面固定資產原始購置的金額,固定資產余額是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的結果。用公式表述,前者是被減數,後者是差。
9. 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每年折舊率是多少
所得稅59第59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提的折舊,准予抵扣 根據新的所得稅條例60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最低年限為: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你可以參照企業所得稅條例的規定來確定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10. 本公司購買傢具一套,價值9000多元,是否列入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多少年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釋義」 本條是對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的規定。
雖然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長短,只是涉及繳納稅款的時序問題,但是國家每年財政收入的要求、通貨膨脹或者緊縮等經濟情況的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決定了,若不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一個基本要求,仍然會影響到國家的稅收利益。所以,國家需要根據不同類型的固定資產的共有特性,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一個最基本的強制規定,以避免國家稅收利益受到大的沖擊。原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並未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直接的規定,而是籠統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參照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原外資稅法實施細則則對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作了規定: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本條基本沿用了外資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調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可以作除外規定的權力;其次,將飛機的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10年;再其次,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最後,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
本條的規定,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
(一)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和建築物作為最主要的固定資產,其構造、屬性等方面相對較為特殊,使用壽命相對較長,價值相對較高,其使用價值的體現也是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根據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等要求,其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所以本條規定,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築物的現實使用情況。本條所說的房屋、建築物,是指供生產、經營使用和為職工生活、福利服務的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廠房、營業用房、辦公用房、庫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築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臨時工棚、車棚等簡易設施)、場、路、橋、平台、碼頭、船塢、涵洞、加油站以及獨立於房屋和機器設備之外的管道、煙囪、圍牆等;房屋、建築物的附屬設施,是指同房屋、建築物不可分割的、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包括房屋、建築物內的通氣、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輸電線路,電梯,衛生設備等。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飛機、火車、輪船作為交通工具,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較強,價值較高,使用期限相對較長,折舊年限也相應較長;機器、機械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較長等特性,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所以本條規定,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其中火車,包括各種機車、客車、貨車以及不單獨計算價值的車上配套設施;輪船,包括各種機動船舶以及不單獨計算價值的船上配套設施;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包括各種機器、機械、機組、生產線及其配套設備,各種動力、輸送、傳導設備等。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此類固定資產,是除機械、機器和其他生產設備之外,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即不是直接的生產工具,而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傢具等,它們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其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除了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其他運輸工具,相對而言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其折舊年限也就應相應較短,所以本條規定,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此類固定資產包括汽車、電車、拖拉機、摩托車(艇)、機帆船、帆船以及其他運輸工具。
(五)電子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
原外資稅法實施細則規定,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考慮到現在科技日新月異,技術更新換代較快、電子設備的使用年限相對縮短等各種現實因素,本條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使企業的折舊扣除額向前提前。本條所稱的電子設備,是指由集成電路、晶體管、電子管等電子元器件組成,應用電子技術(包括軟體)發揮作用的設備,包括電子計算機以及由電子計算機控制的機器人、數控或者程式控制系統等。
(六)企業在確定折舊年限上的自主權。
前述所規定的折舊年限,只是各項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只是一個基本要求,它並不排除企業自己規定對資產採用比最低折舊年限更長的折舊時限。也就是說,企業可以根據固定資產的屬性和使用情況,在比本條規定的相關資產最低折舊年限更長的時限內計提折舊。
(七)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折舊年限的權力。
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可以作出不同於本條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的規定。因為考慮到現實情況非常復雜,各種固定資產的屬性、使用情況等也會發生變化,若不授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而適時調整的權力,容易造成僵化、機械,難以適應實踐的需要。所以,根據本條的授權,可以在不修改條例的情況下,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可以作出不同於本條所原則確定的各種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的規定。
參考資料:無錫安久財稅網